❶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一、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二、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三、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四、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五、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 分隔。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六、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 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七、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八、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九、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十、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
隔。

(1)消防设施设备布设有哪些规定扩展阅读:
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消防控制室单独设置时)
❷ 幼儿园消防设备设施有哪些要求
1、学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维保并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2、学校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3、学校应将下列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①、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②、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
③、图书馆(室)、展览馆(室)、档案馆(室)、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④、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⑤、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⑥、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⑦、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⑧、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⑩、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
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2)消防设施设备布设有哪些规定扩展阅读
幼儿园消防检查案例:
10月9日云南省文山市消防大队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城北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内校园消防安全环境稳定。
针对幼儿园的特殊情况,消防监督员主要对幼儿园用火用电情况,消防设施有效性、完整性,消防值班和管理制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封堵,占用和锁闭、遮挡等情况;厨房有无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幼师、幼儿住宿和休息场所进行了细致检查。并查看了消防值班记录和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标志配备情况。
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幼儿园立即整改的,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消防监督员还抽查幼儿园教师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遇火应变能力,并对教师进行了相关的消防安全培训。同时,消防监督员要求幼儿园负责人要做好教师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升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的处置能力,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
此次检查,共发现火灾隐患3处,立即整改3处,抽查教师4人,培训教师5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整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
❸ 消防设备有国家标准(GB)规定吗
有的
包括:《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200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
其它消防相关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4065-1983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2 GB4453-1984 消火栓连接器
3 GB4580-1984 无衬里消防水带
4 GB/T4968-1985 火灾分类
5 GB/T5332-1985 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6 GB6051-1985 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
7 GB/T5907-1986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8 GB/T6244-1986 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
9 GB6969-1986 消防吸水胶管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0 GB/T7633-1987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11 GB/T7634-1987 石油及有关产品低闪点的测定快速平衡法
12 GB8181-1987 消防水枪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3 GB/T8626-1988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14 GB795-1989 卤代烷灭火系统容器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5 GB796-1989 卤代烷灭火系统喷嘴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6 GB/T803-1989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的测定
17 GB/T11049-1989 铺地纺织品燃烧性能在室温下片剂试验
18 GB/T12474-1990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19 GB/T12513-1990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20 GB12514-1990 消防接口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1 GB12791-1991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2 GB12955-1991 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23 GB13347-1992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阻火性能和试验方法
24 GB13463-1992 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25 GB/T13464-1992 物质热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26 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27 GB3446-1993 消防水泵接合器
28 GB/T4327-1993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29 GB14101-1993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30 GB14103-1993 卤代烷灭火系统选择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1 GB14104-1993 卤代烷灭火系统单向阀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2 GB14105-1993 卤代烷灭火系统阀驱动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3 GB14106-1993 卤代烷灭火系统压力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4 GB/T14107-1993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35 GB/T14288-1993 可燃气体与易燃液体蒸气最小静电点火能测定方法
36 GB/T14402-1993 建筑材料燃烧热值试验方法
37 GB/T14403-1993 建筑材料燃烧释放热量试验方法
38 GB/T14523-1993 建筑材料着火性试验方法
39 GB/T14656-1993 阻燃纸和纸板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40 GB15308-1994 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41 GB3265-1995 内扣式消防接口
42 GB15442.1-1995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防火性能分级
43 GB/T15442.2-1995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大板燃烧法
44 GB/T15442.3-1995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隧道燃烧法
45 GB/T15442.4-1995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小室燃烧法
46 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47 GB15631-1995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48 GB/T15662-1995 导电、防静电塑料体积电阻率测试方法
49 GB/T15929-1995 粉尘最小点火能测试方法双层振动筛落法
50 GB15930-1995 防火阀试验方法
51 GB15931-1995 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
52 GB4452-1996 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
53 GB/T4718-1996 火灾报警设备专业名词术语
54 GB/T16172-1996 建筑材料热释放速率试验方法
55 GB/T16173-1996 建筑材料燃烧或热解发烟量的测定方法(双室法)
56 GB16279-1996 消防车定型试验规程
57 GB16281-1996 有线火警调度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8 GB16282-1996 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59 GB/T16283-1996 固定灭火系统基本术语
60 GB16668-1996 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61 GB16669-1996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62 GB16670-1996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63 GB8624-1997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64 GB16806-1997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65 GB16807-1997 防火膨胀密封件
66 GB16808-1997 可燃气体报警器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67 GB16809-1997 钢质防火窗
68 GB16810-1997 保险柜耐火性能试验方法
69 GB16840.1-1997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1部分:宏观法
70 GB16840.2-1997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2部分:剩磁法
71 GB16840.3-1997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3部分:成分分析法
72 GB16840.4-1997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 金相法
73 GB6245-1998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74 GB7956-1998 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75 GB12441-1998 饰面型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76 GB17427-1998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77 GB17428-1998 通风管道的耐火试验方法
78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
79 GB/T5464-1999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80 GB/T8627-1999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81 GB/T9978-1999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82 GB/T17802-1999 可燃材料动力学常数热分析试验方法
83 GB17835-1999 水系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84 GB/T17906-1999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
85 GB17945-2000 消防应急灯具
86 GB6246-2001 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87 GB/T18294.1-2001 火灾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紫外光谱法
88 GB18428-2001 自动灭火系统用玻璃球
89 GB14907-2002 钢结构防火涂料
90 GB18614-2002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
91 GB5135.1-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92 GB5135.2-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93 GB5135.3-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 水雾喷头
94 GB5135.4-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 干式报警阀
95 GB5135.5-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 雨淋报警阀
96 GB5135.6-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 通用阀门
97 GB5135.7-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 水流指示器
98 GB5135.8-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 加速器
99 GB12978-2003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100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101 GB15322.1-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 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102 GB1532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 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103 GB15322.3-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 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104 GB15322.4-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 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105 GB15322.5-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5部分: 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106 GB15322.6-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6部分: 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107 GB19156-2003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108 GB19157-2003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09 GB 4066.1-2004 干粉灭火剂 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110 GB 4066.2-2004 干粉灭火剂 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111 GB 19572-2004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
112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113 GB 4351.2-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114 GB/T 4351.3-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3部分:检验细则
115 GB 8109-2005 推车式灭火器
116 GB 4396-2005 二氧化碳灭火剂
117 GB 13365-2005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118 GB 15090-2005 消防软管卷盘
119 GB/T 12553-2005 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20 GB 1-2005 防火卷帘
121 GB/T 8625-2005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
122 GB 16280-2005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23 GB 14287.1-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24 GB 14287.2-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25 GB 14287.3-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26 GB 3445-2005 室内消火栓
127 GB 5908-2005 石油储罐阻火器
128 GB 16838-2005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129 GB 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130 GB 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31 GB 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32 GB 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133 GB 14003-2005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134 GB/T 11785-2005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❹ 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有哪些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专统、防烟排烟系统属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如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服、消防靴等)。
❺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有哪些规定
1、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可燃、易燃物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自备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
(4)现场办公、住宿用房;
(5)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2、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选择、配置、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要求。
(2)动火作业场所、易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2.0倍进行配置。
(3)可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1.5倍进行配置。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如下: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配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且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数量与种类合适的灭火器、高压水泵。
(4)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其进水口一般不应小于两处。
(5)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消防箱内消防水管长度满足不小于25m的要求
❻ 消防法对单位和个人管理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1、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版织检验、维修,权确保完好有效;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❼ 关于消防设备使用的规定
消防设备的使用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只允许在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使用,平时严禁使用。
2、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用作消防以外的用途(如用消防栓清洗地面,用应急灯照明等)。
3、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放回原处,已使用过的灭火器要重新充装。
4、消防设施、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领导及时补充,做到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到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设备布设有哪些规定扩展阅读:
消防设施的使用和检查指引:
一、灭火器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
二、消防栓
每季应该打开消防栓箱检查设施一次,对水喉开关加油保养,并试喷水是否够水压,检查完毕后及时记录检查结果。
三、应急灯
1、走廊,楼梯转角放置应急灯。各疏散走道出口和安全出口应放置应急灯。
2、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应急灯外观是否有破损,拉下应急灯开关断开电源应急灯是否有强光照明,并及时记录检查结果。
四、火警铃
每月对火警铃进行一次测试,按下火警铃开关按钮,在园内范围内应能听到响亮的铃声。并记录测试时间和测试结果。
❽ 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有哪些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按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4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6.2
消防控制室
6.2.1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6.2.2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6.2.3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2.4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6.2.5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6.2.5.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6.2.5.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6.2.5.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6.2.5.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6.2.5.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只要你能满足以上建筑和火灾自动报警规范要求就可以。
❾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有哪些规定
主要是这个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这个是最重要的
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 收起条文说明
3.4.8本条从使用的角度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布置作出了原则规定。根据对重点城市、重点工程消防控制室设置情况的调查,不同地区、不同工程消防控制室的规模差别很大,控制室面积有的大到60m2~80m2,有的小到10m2,面积大了造成一定的浪费,面积小了又影响消防值班人员的工作。为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维修人员工作的需要,便于设计部门各专业协调工作,参照建筑电气设计的有关规程,对建筑内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及操作、维修所必需的空间作了原则性规定,以便使建设、设计、规划等有关部门有章可循,使消防控制室的设计既满足工作的需要,又避免浪费。
对消防控制室规模大小,各国都根据各自的国情作了规定。本条规定是为了满足消防值班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保证消防值班人员具备一个应有的工作场所。在设计中根据实际需要还需考虑到值班人员休息和维修活动的面积。
3.4.9 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有关规定。
❿ 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放置有什么要求
一、消防设施、设备的范围
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
1、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4具。
3、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4、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与火源、水源、震动源等有1米以上的距离。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做到“重点防护,兼顾全局”,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近的显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5、消防设施、设备不得被遮盖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等不得阻塞或占用。
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
1、消防设施、设备只允许在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使用,平时严禁使用。
2、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用作消防以外的用途(如用消防栓清洗地面,用应急灯照明等)。
3、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已使用过的灭火器要重新充装。
四、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
1、各项目部的消防设施、设备由项目班长负责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2、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定期巡查由项目班长在每月的5日前进行点检;不定期巡查由运营部每季度巡查1次。
3、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表针指示在绿色范围内);灭火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瓶身是否有破损、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瓶身、箱体是否积尘、生锈。
(2) 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齐备、完好;消防箱体是否有破损、缺
失;消防龙头开闭是否灵活,水压是否正常;是否有锈蚀现象。
(3) 消防标识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挡、覆盖;是否有破损、脱落;是否清晰、
完整。
(4) 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外观是否完整,充电过程是否正常;断电时
能否启动应急照明;照明亮度是否充足;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5) 消防通道、安全门:消防通道有否被占用或堵塞;安全门是否完好,开关
是否灵活;安全门在工作期间有否上锁。
(6) 防烟面罩、消防斧头:逃生设备是否在规定地点放置;是否完好无损;是
否在有效期内。
4、检查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5、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后,检查人员要在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填写《XX项目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月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运营部办公室。
6、灭火器要每2年进行一次压力检测及药剂更换,更换时要用备用灭火器进行替换。无备用灭火器的,要分批进行更换,生产现场留有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标准配备数量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