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买的 国企设备都是有折旧的 不同设备折旧都有规定 一般设备过了8年后就可以作为废旧设备处理 这些都是有规定的
② 国有企业闲置房屋处置,但土地性质为划拨,怎么办
当下楼价上涨,买家如想防止卖家毁约不卖,可交足额定金或约定高额违约金,提高回违约成本。但定答金或违约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20%;
卖家有可能以定金在监管未拿到手为由毁约卖楼,所以预约买卖合同中应注明“交由第三方监管即视为卖方收讫”;
为避免交楼前业主存在拖欠费用等现象,你需要签一份交房保证金协议,约定从定金中扣除1万元左右的保证金。在查验家具、电器完好,水电、物管等费用缴清,钥匙交接完毕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③ 国有资产处置规定
1、按照资来产处置的媒介形源式和产权关系的变动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方式一般有资产委托、资产转让、企业兼并、资产拍卖、资产出租以及破产企业的清算、清理等几种方式。
2、国有资产处置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①依法处置原则。国有资产处置是国家的一种经济权力,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行使。②等价有偿原则。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国有资产处置的实物运动和价值运动是同一的。为了维护国家权益,国有资产处置必须是等价而有偿的。
③经济效益原则。国有资产处置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服从价值规律的要求。
拓展资料
国有资产处置是经济生活中的必然现象。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中,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地更新设备、调整结构、追求新技术、开发新市场,因此必然要不断地购建、改造或出让资产,使其在流动中达到优化配置和高效率运营。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有资产作为公有制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而存在,是社会资产的主体。
国有资产处置也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施国家经济政策的一种重要手段。
④ 国有企业在什么额度范围内可以自已处置企业的债权或是闲置设备
有关抄国企处理这些债权或是闲置设备袭, 原本是要管理层董事会先开会决议额度范围
再决议报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原本不是无论金额大小都报.
但现在有双规之后, 大家都有些犹豫或拖延一些小的不处理, 积压到大些再说或再报. 看起来不是无论金额大小都报, 实际上国企处理自已处置企业的债权确实困难重重.
有问题继续讨论 谨供参考.
⑤ 国有资产处置流程
理论上在国有资产处置当中,运用拍卖方法是最公证、公平,国有资产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一种方式,在我区近几年的具体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有时成交价偏低,流标现象较多,串标、围标现象较突出。为找到这一矛盾的问题所在,进一步规范拍卖活动,我办会同区监察局历时一个月走访了相关部门、单位、拍卖公司,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
一、导致拍卖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1、标的额偏小,参与者范围太窄。根据规定我区只受理标的额在30万以下的国有资产处置,从我区的实践来看,绝大部分都只是5万以下的小标的,外地竞标者不愿参与,而本地竞标者也多为从事废品收购的相对固定人群。
2、对拍卖公司约束无力。目前拍卖公司均由各单位自行选定,而拍卖公司的年审、资格审定工作均在市直部门,我区对拍卖公司约束力不强,对于拍卖公司的不规范做法难以限制。
3、对拍卖中的围标、窜标行为难于取证。虽然在调研过程中,普遍反映串标、围标行为较突出,但取证困难,甚至无法取证,导致对这类现象难以处罚。
4、某些拍卖形式上不够规范。其一,评估价未予保密。评估价是做为产权所有人与监管机关掌握的处置物的最低价参考,而且评估价带受主观影响较大,与物品的使用价值有时会有较大差距,所以应由市场来最后决定物品价格,故评估价不应公开。而在具体操作中,很多单位为省事、图方便,多将评估过程全程交由拍卖公司处理,造成标的物评估价泄密。其二,公开喊价的方式不是最合适。由于我区待处理物品价值较低,参与的竞买者不多,且多为固定的废品收购商,公开喊价容易产生观望、听价停滞,甚至语言、眼色威胁等状况。其三,报名环节难以控制,报名竞买信息易泄漏,造成串标。
二、对拍卖形式的几点认识
1、不能因拍卖中存在一些问题就否定拍卖的意义。不可否认,在目前的拍卖中的确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拍卖的效果,但这些问题并不是拍卖本身的问题。应该说拍卖这种形式比起其它方式而言,更具公开性、公平性、合理性,而且可以肯定地说,在国有资产中处置中不采取公开拍卖的形式,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会更多,在各地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
2、拍卖的方式应不断创新完善。任何一种监督方式它都有局限性和适应性,不可能“己治百病”,不可能一劳永逸,因此,对拍卖的形式和程序也应根据新情况不断地创新完善,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任何有效地创新都应鼓励尝试。
⑥ 国有资产如何处置
一、为了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使用和合理流动,维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正当权益,适应商品经济规律要求,国有资产处置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依法处置原则。国有资产处置是国家的一种经济权力,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行使。
2、等价有偿原则。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国有资产处置的实物运动和价值运动是同一的。为了维护国家权益,国有资产处置必须是等价而有偿的。
3、经济效益原则。国有资产处置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服从价值规律的要求。
二、国有资产处理办法:
第四条资产处置范围
(一)已停用一年以上,且不能证明确需继续使用或已被新购置具有同类用途资产替代的资产以及其他闲置资产。
(二)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不适合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没有规定使用年限或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技术鉴定确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
(四)单位因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产权或占有、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6)国企闲置设备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一、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在等价有偿的资产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
①企业兼并价款;
②破产企业清理收入扣除清偿债务后的余额;
③资产拍卖所取得的变价收入;
④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⑤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
⑥出售股票的收入;
⑦产权变动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如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收入等。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实际上是国有资产存量的转化形态,一般应上交国家,用于国有资产的再投入。
二、报损核销
国有资产的报损、报废与核销是对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价值变动的财务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需要进行财务处理的工作包括:
①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核销;
②破产企业的资产核销;
③因闲置、不需用而被拍卖的国有资产,其帐面价值的调整;
④因自然灾害而毁坏的国有资产报损;
⑤资产清查、清理中进行的资产盘亏。
⑦ 面对“国企”采购设备,我该如何应对
各位导师、朋友们好,最近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希望各位提出宝贵建议。 我公司是衡水地区比较有名的焊接设备生产厂家,产品销量逐年上升,网络销量也一直还算不错。现在已时值寒冬,全国各地建筑机械的销售都冷了下来,我们公司也一样,生产的建筑机械出现了滞销的局面,不过气动点凸焊机、脚踏式点焊机等其他焊机却还是如火如荼的生产着,这不最近就碰到了一个自称是国企的公司采购我们的螺母气动点凸焊机,在付款这一问题上我们双方互不相让,致使这个订单还没有拿下。 我公司的付款方式是:客户预交部分定金,剩余货款待机器发到收货地,客户再交就可以了,最重要的一点是付清余款才可以提货。就在这一点上客户怎么都不同意,坚持试过机器之后合格通过,才会付余款。客户一直都在说他们是国有企业,诚信度很高,2个工作日如果收不到款,可以告到他们的上级部门,到时候他死的会很难看。可是我公司规定付款才可以提货,所以不能答应他的要求,其实我们最怕的是他收了机器不付款,到时候我们都不知道怎么把款要回来,必竟和他第一次合作,像我们这样的中小企业是不会冒这个险的。 当然客户也提出了他的疑虑:一、下飞单;二、机器出了问题找不到人维修;三、价格高的离谱。我跟客户解释了又解释,他的顾虑完全没有必要,我们是实实在在的企业,不可能做了这一次买卖,以后就不做了。但是客户依然拿国企做为挡箭牌,他们究竟是不是真的国企,这个我们并不在意,我们只知道按照客户要求生产机器,机器有了质量问题,第一时间为客户解决。为了取得客户的信任,我把我公司的营业执照之类的文件都发了电子档给客户,并且客户也说他在工商查了我们,表示愿意和我们合作。我还跟客户说,机器发到他那里,看不到发票和焊接样品,他完全可以不付款。这样做,就是为了博取客户的信任,可是客户一直说国企有国企的规定,坚决不同意我们的先付款后提货。
⑧ 设备 以旧换新的账务处理
按照正规手续,抄以旧换新,应该旧机器按照出售,新设机器按照购入做相应账务处理。
如果你们不做投标,只能开技术服务发票,那就入物料消耗或维修费,这样你的新机器就无法入固定资产,因为开的不是设备的发票。新机器的成本不在账面反应。需要注意发票金额,过大的话容易被审查。
审计如果现场查固定资产,那就只能给他们看新的机器。
希望帮助到你。
⑨ 国有企业如何处置闲置资产
最好做到保值增值,如果不能,在处理时让上级机关派人参加处理过程,还要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加,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或少流失。
⑩ 国有企业怎样盘活闲置资产
对闲置资产进行摸底,摸清闲置资产位置、数量、状况和用途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取调剂和交易相结合,既提高了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了闲置资产增值,又防止资产流失。为使企业闲置资产不流失,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企业必须为盘活闲置资产搭建平台,创造环境,才能达到有效利用闲置资产的目标。
1、建立企业设备信息库,实行网络化管理。
(1)对生产设备应实行分级管理,采用计算机辅助设备管理,建立信息库,使企业内设备等资产的运作情况(如设备的分布、构成、变动及利用等)及时得到反映,可迅速提供闲置设备的清单,有利于设备的盘活和调剂;
(2) 建立资产管理计算机网络,企业可加入社会上的设备调剂或产权交易网络,旨在收集、汇总、发布产权交易信息,提供产权交易和资产调剂服务,促进信息交流,形成一个迅速、及时、范围广泛、可随时随地提供交换、查询闲置资产及产权转让信息的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资产优化配置,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
2、利用资产租赁,盘活闲置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部分企业大批资产闲置,而另一部分企业因融资困难无法添置所需的同类设备。针对这种状况,可以考虑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或分块出租,或整体出租。对于出租方来说,既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方法探讨可以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又可以收取一笔租金,增加企业的收入,收取的租金可以投入到新的项目中,使得企业能正常地运转。对于承租方也是有益的,可以解决无力添置设备的困难。
3、通过兼并,盘活闲置资产。这里的兼并是指在两家公司或两家以上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兼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经济行为。在兼并中,存续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其债务,被吸收公司则不复存在。具有较高管理效率的企业兼 并管理效率低的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后者的管理效率而获得正效应。很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由于资金周转不畅,大量资金都沉淀在一些有形资产上,如固定资产、存货等。从而形成大量的闲置资产。亏损企业可视情况与经营良好,需扩大规模的、有消化能力的大企业联合甚至被兼并,实现资产重组,使闲置资产以比较合适的价格被处理,并在新的资源配置中实现其保值增值。
4、拆零拍卖是化解现阶段产权交易之弊端的有效途径在现阶段资产处置的全部过程中,只有实施拆零拍卖,才是较好的回避和解决目前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弊端的一种有效途径。(1),由于拆零拍卖是在卖方确定卖点的基础上,并由买方权衡利弊、自主选择、各取所需,因此实施拆零拍卖能够将过去那种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负债心理克服在实施竞买行为之前。(2),拆零拍卖本身所具有的公开性和公平性能够有效地激发买卖双方的竞相参与意识和竞相参与行为。(3),由于拆零拍卖对资产所特有的盘活增效的特殊作用,可以因有效的拆零而做到物尽其用,避免了过去资产处置中囫囵吞枣,盲目定价、变宝为废的缺点。
5、通过对外投资,盘活闲置资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运用资产取得收益,以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增值。因此,企业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资产,以增加企业的收益。但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闲置资产,这时,企业可以考虑利用现有的闲置资产对外投资,以期取得投资收益,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这里的对外投资是指企业根据投资协议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以取得投资收益。一些闲置资产对企业自身可能没有利用价值,但对其他企业还是有用的,那么双方经过协商可以把这些闲置资产进行投资。对投资者而言,即使闲置资产得到了充分利用,提高了企业资金的利用率,还可分散 投资,减少资产闲置造成的损失,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对被投资企业而言,既可以迅速取得所需的资产,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还可以与对方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谋求共同发展。
6、通过企业托管,盘活闲置资产。资产的转移包括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和经营权转移两个方面,很多企业都采用资产所有权转移,但是有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难度很大,而资产经营权转移比较容易。资产的经营权转移包括出租、托管等多种方式。托管是指企业法人财产权或经营权以契约形式所作的全部或部分让渡,也就是说,企业法人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交给托管公司经营,双方以契约形式约定,在一定条件、一定期限内,实现托管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托管有利于直接进行企业闲置资产的重组和流动,从而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目前,我国的托管经营还不成熟,此有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托管主体即受托方的选择。受托方必须是具备接受企业资产托管经营管理能力和权力的独立企业法人;(2)托管方式的选择。应针对托管客体的自身条件,采用不同的方式;(3)代理风险问题。这是指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状态下,由于与受托人的目标、动机、利益、责任存在差异,委托人所承担的资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转给代理人控制而可能引起的利益损失。
7、主打公益,获取税收收益。税法对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作了如下规定: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额在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性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纳税人通过国家机关或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对一些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范围,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扣除。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将闲置的资产捐赠给需要的地方或者组织, 这样不仅能够通过捐赠获得税收的抵免,而且有助于扩大企业的知名度。
8、物尽其用,深度开发。在企业中出现众多的闲置资产,并不是因为这些资产在企业一点用处都没有了,而多是因为企业的经营方式的变化、体制机制的变革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等。因此,企业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通过对原有闲置资产的改进,使之成为具有生产能力或者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资产,除了将这些资产再进行生产利用以外,企业可以以这些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从金融机构获取自身生产经营中所急需的资金。将这些资产作为担保,不仅能够缓解企业资金短缺的紧张局势,还能够发挥企业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总之,盘活闲置资产,不仅能加速国有企业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挖掘社会生产能力,增加供给,缓解供求矛盾,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对于调整投资结构,压缩投资规模、减少投资膨胀压力以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