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向上级反映特种设备问题如何整改的报告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供参考) 编制: 审核: 批准: 实施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7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8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9 6、特种设备应中国救援制度……………………………………………12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15 8、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17 9、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19 总则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中国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中国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中国救援。 1.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1.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2 1.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1.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1.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1.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5.9协同组织事故应中国预案的演练。 1.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6班组长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6.6协同组织事故应中国预案的演练。 1.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7操作工人职责 1.7.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 3 报告。 1.7.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7.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7.7参加事故应中国预案的演练。 1.7.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2.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6.4安全应中国设施,事故应中国处理技能,事故应中国救援技术。。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演练等。 2.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 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3.6 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 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8 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 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 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4.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并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4.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4.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4.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4.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4.4.7审定公司职业管理中国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4.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4.4.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4.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5.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文件管理 5.2.1职责 5.2.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5.2.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5.2.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5.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5.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5.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中国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5.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5.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2.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5.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5.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5特种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5.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7文件销毁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5.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5.3记录管理 5.3.1管理职责 5.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5.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更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5.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6、特种设备应中国救援制度 6.1总则 6.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应中国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中国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6.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中国救援工作。 6.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中国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6.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中国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中国措施后撤离作业 6.1.6公司事故应中国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中国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6.1.8事故应中国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中国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中国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中国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6.2事故应中国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6.2.1公司事故应中国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物流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6.2.2公司事故应中国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中国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中国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中国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6.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中国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中国救援工作。 6.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中国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6.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中国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6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中国救援工作。 6.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中国救援工作。 6.2.3.8储运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中国救援物资。 6.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中国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6.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中国救援工作。 6.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中国救援器材。 6.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中国救援资金。 6.2.3.13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6.2.4事故应中国救援报告 6.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中国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6.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再由公司生产调度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6.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中国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中国救援人员。 6.2.4.4公司事故应中国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中国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中国求援。 6.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中国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6.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6.2.5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6.2.5.1事故应中国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6.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6.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6.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6.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6.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6.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6.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6.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中国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6.2.5.10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中国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中国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6.2.5.11公司事故应中国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中国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中国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新条例有规定) 7.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7.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7.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7.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7.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7.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7.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7.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7.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
❷ 设备有安全隐患,口头向公司领导汇报过,但出事故后公司领导说不知道此隐患,怎么办
口说无凭,没办法的。必须要有白纸黑字,或企业微信上的记录、企业邮件等等。
除非能找到人证,证明你向领导汇报了。
❸ 如何及时汇报工作的失误
在职场中,有些员工认为自己有工作失误时不必及时向上司汇报,只要自己事后弥补了失误就没什么大不了的,话虽这么说.但是你如果在出现工作失误时不仅是想办法弥补,而且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就让上司知道,或许你在处理失误的过程中就会轻松得多,因为你也会在第一时间得到上司的帮助,而不仅仅是批评指责。
将工作中的小失误及时向上司汇报,看起来好像有点多此一举,但当你时刻注意了这一细节,并养成自己的一种工作习惯以后,你就会获益匪浅,因为你一旦有了这一工作习惯,即使出现靠你自己无法弥补的工作失误时,也会得到上司的理解,并给予全力的帮助。
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能够做到及时汇报,能够充分地体现出你对待工作的那份责任感,要知道世界上没有不必承担责任的工作,工作就意味着责任。职位越高、权力越大,你肩负的责任也就越重。如果你随时都能承担起自己工作的责任,还会得不到上司的赏识、公司的认可吗?
安吉拉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大公司工作,刚开始她被分配到总部的行政部门工作,每天处理一些零星琐碎的公司事务。就是在这样一个看上去并不怎么起眼的部门,却云集了许多博士或拥有更高学位的尖端人才,这让安吉拉感到压力很大。
工作一段时间以后,安吉拉发现部里的许多员工都很傲慢,架子也似乎一个比一个大,他们都仰仗着自己学历高、资历深而忽视了身边一些实质性的工作。大多数人整天不是寻思着怎样享乐就是热衷于“第二职业”,并不把自己的工作当回事,甚至在出现工作失误时也从来都不汇报,当安吉拉问及此事,很多人都回答说:这种失误算得了什么呢?明天上班再解决也不迟,告诉上司那更是愚蠢透顶。
而安吉拉却不认为是这样,即使这失误再小,失误终归是失误,自己必须要承担起来并及时向上司汇报。
有一次,安吉拉要复印一份文件,但她又不会使用公司新买的一台多功能复印传真一体机,当她摁动机器的复印按钮时,纸却卡在了机器里出不来了,安吉拉并没有像其他同事那样将纸硬拽出来,而是跑到上司的办公室报告了自己的这一“失误”,使得上司请到复印机的客服人员才将纸给拿了出来,上司并不失时机地让复印机厂商的客服人员给安吉拉他们作了一次简短的复印机使用培训,从此部门里的复印机再也没有卡过纸。
安吉拉正是凭借这种“认死理”的劲头,一头扎进工作中,从早到晚埋头苦干,因为自己“失误”频频的汇报还经常被上司要求加班加点。但没过多久,安吉拉却成了部里的“顶梁柱”,并逐渐受到上司的重用。
如今,安吉拉已经是该公司在亚洲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千万别害怕工作中的失误让上司知道了,即使上司会因此而批评指责你,但同时,你也给上司留下了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印象,只要知错能改,你就一定能够在职场中获得更多能出色表现自己的机会。
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是推卸眼前的小责任,认为工作中的一点小失误根本无足挂齿,等到自己弥补了失误,完成了工作再向上司汇报也不迟。如果你长此以往,小失误不汇报就会变成大失误去逃避的恶习,待到小责任不承担逐渐演变到大责任无法承担的时候,你就追悔莫及了。
孔缘在大学的时候就构想出了自己的实验室将拥有哪些仪器和设备,并且决定自己将先研究哪种课题。他就是抱着这样的理想和自信敲开了一家跨国大公司总裁办公室的门,因为在应骋时公司与孔缘有过约定:孔缘的工作由总裁亲自安排。
孔缘很恭顺地站在总裁的写字台旁,说:“先生,我今天可以正式工作吗?”
总裁从椅子上微微欠了欠身,说:“好的,你的工作我已经安排好了,过一会儿业务主管会带你去的。”
5分钟后,孔缘在业务主管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房间,业务主管对他说:“孔缘先生,这是您的工作室。”
孔缘一看,几乎惊呆了,屋中除了几台陈旧的电脑,几乎没有任何研冤电子的仪器,看上去只像一间普通文员的办公室。
孔缘开始工作了,他的工作内容是将公司生产的产品数量、质量、销售情况和用户的反馈意见统计下来,汇报给业务主管。确切地说,他的工作就是业务主管的统计员。
孔缘极不情愿地工作着,每天都接触一些枯燥无味的数字,在他的脑海里无时无刻不涌动着对电子产品开发设计的热情。
一天,孔缘将自己做好的统计表交给业务主管,回来时发现误记了一份客户的反馈意见,这份意见中客户提到在该公司买的一批电子产品有次品,要求调换次品。孔缘觉得这个客户买的电子产品不多,而且其中发现次品也是很正常的,既然自己忘给业务主管的统计中附上这份意见,不如自己直接给客户打电话解决这事,算是弥补自己这次工作上的失误。
说干就干,孔缘拨通了客户意见反馈表上的电话,说:“你们这次所购买的产品数量不是很多,其中的次品也不会多到哪去,不如这次就这样算了,下次订购产品时,公司再给你们优惠。”客户听了孔缘的话,犹豫了许久,最后终于答应了孔缘,不再为这次产品的事追究孔缘公司的责任。孔缘听后,高兴地觉得自己虽然出现了工作失误,却为公司不用调换残次产品而挽回了损失,这也算是将功补过。
几天后,业务主管将孔缘叫到了他的办公室,一脸不满地责问孔缘:“你将一份客户反馈表漏报了,为什么不及时汇报给我?”
孔缘一听这事,轻松地说:“就这点小事啊,我已经跟那个客户谈好了,所以也就觉得没必要再跟你说了。”
主管看着孔缘一脸得意的样子,叹了口气说:“一个员工在工作中有失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失误不及时汇报,还自作主张地用错误的方法进行弥补。你知道吗?你的话让客户觉得我们的公司毫无诚信,已经终止了与公司再合作的意向,你觉得这是小亨吗?”
孔缘几乎不敢相信主管的话,自己好心却干了坏事,只得无奈地说:“怎样处置我,就由公司决定吧。”
最后,孔缘被公司以不适合公司工作为由而辞退。
孔缘的本意表面上看是好的,要为公司弥补或挽回经济损失,但自作主张地处理了自己无能力负责的事,而且出现了失误又不能做到及时向上司汇报,那么问题就会变得很严重。
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不犯错误,在你的职场生涯中也避免不了失误,无论你犯的失误是大还是小,重要的是你要能做到及时地向上司汇报并作出检讨,然后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想办法解决它。
美国的密西西比河上将要建一座巨大的水坝和发电站。
主持大坝设计的汤普森博士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在水坝上游不建淤沙区,由泄洪闸直接排沙。
当然,汤普森博士提出的想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他从历史资料以及对未来气候变化等等方面做了大量地分析,并且用翔实的论据在听证会上发表了他的方案。听了汤普森博士的提议,大多数专家、学者都表示赞同,因为这样可以节约几亿美元的资金。
正当汤普森博士的方案要通过时,他研究室里的研究员莫姆却跑到他的办公室汇报说:“你让我统计密西西比河流沙量时,我错算了一组数据,比我给你的那份数据要高出5.75倍,这是我的失误,请您原谅!”
汤普森以为自己听错了,追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莫姆战战兢兢地说:“我给您的统计是错误的,因此您的方案也是错误的!”
汤普森一听,大怒道:“你怎么不及早汇报,难道让我在众多专家、学者面前推翻自己的方案吗?”
莫姆说:“我也是刚刚在整理统计数字时发现了这一失误,我就立刻跑来向您汇报了,实在对不起!”
汤普森气得几乎要晕过去:“如果方案就这样通过将会怎样?”
莫姆说:“那将关系到密西西比河两岸几十座城市,几千万人的性命……”
汤普森无奈地打断了莫姆的话,说:“你立刻发函给相关部门,取消原有方案,另行决定。”
后来,汤普森在莫姆的帮助下,重新核对了气象、水利资料,对方案作了重新修改。莫姆将失误及时汇报了汤普森,不但没有让汤普森因丢了面子而指责莫姆,反而对莫姆大为赏识。汤普森很快将莫姆提升到了研究室主任的职务,并宣布,以后他提出的所有的方案都要先由莫姆核对认定。
当你习惯了无论出现大小失误都能做到及时地向上司汇报时,你就能习惯从自己或者是别人的失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避免发生同类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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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校园伤害事故的界定
研究校园伤害事故,首先必须实事求是地界定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这不仅是我们研究校园伤害事故,明确各方承担事故责任的性质,并就正确处理及预防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出积极的建议的前提,而且对保护在校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工作秩序以及构建和谐校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人们对校园人身伤害事故的认识众说纷纭。有人将其界定为:“校园伤害事故就是在学校期间发生的人身过失伤害事故”;还有人认为是“校园伤害事故就是在学校管理下的学生所发生的事故”;也有人认为,“校园伤害事故就是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实上,上述种种界定,不是在事故主观方面失之狭窄,就是在受伤害主体方面失之宽泛,抑或对校园空间的理解过于狭隘,对校园伤害事故的内涵和外延缺乏准确的把握。
一、校园伤害事故的内涵
判断一起事故是否属于校园伤害事故,关键在于看事故本身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关联。如果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联,即使发生在校外,如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实习,也应属于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反之,如果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关联,如放假后学生在路途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等,则不属此例。概括而言,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因过失行为造成的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联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它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其基本内涵是:一是事故必须是发生于中小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期间;二是受害人为未成年在校受教育者;三是行为人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的结果;四是伤害结果的发生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系;五是学校对伤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有过错的,对此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二、校园伤害事故的外延
要全面准确地界定校园学生伤害事故,还必须明确校园伤害事故的外延范围,包括学生的范围、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范围以及事故的种类。
(一)学生的范围
正确界定学生的范围,是界定校园伤害事故的重要一环。学生,必须是在校学习的学生。法律确定校园伤害事故的概念,其立意不是在于保护一般的学生,而是着意于保护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以及被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侵害权利的其他人。因此,校园伤害事故,必须是在校就读的学生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主要是指在中小学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幼儿园的儿童虽然不是学生,但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应当视为学校学生;中小学校以及成年的学生,不是学生伤害事故的主体,但考虑到学生伤害事故以及中小学生的特点,可以准用确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原则的有关规定。至于大学生,既不是义务教育的对象,又大多是成年人,没有特别加以保护的必要,一般不应包括在校园伤害事故的概念范围之中。
学校的基本活动,就是教育和教学活动,所以,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范围,应当限于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这种教育教学活动一般发生在校园,但在学校外组织的这类活动,也应当包括在内。可见,“校园伤害事故”既是一个时间的概念,又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即这种伤害事故既可能发生在校园内,也可能发生在校园外;既可能发生在上课及上学期间,也可能发生在放学及下课期间;既可能发生在学期、学年常规教学时间内,也可能发生在寒暑假期间。不能把“校园伤害事故”仅仅理解为一个地理概念或时间概念,而应综合校园伤害事故的内涵和外延来认识和理解,将幼儿及未成年学生在校园伤害事故与事故发生的时间、场所及学校组织的活动相联系。如果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联,即使发生在校外,如学校组织的春游、扫墓、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校际体育竞赛、参观访问、学生教学实习等,也属于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反之,如果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任何的关联,如周末或寒暑假期间,学生擅自在校园内打闹嬉戏而造成的伤害等,即使伤害事故是在校园内发生,也不属于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应该注意的是,有学校或者幼儿园的班车接送的,应当以班车的车门为限,包括上下车时的安全保护。
(二)事故的种类
包括学生本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以及学生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既包括学生本人及他人的身体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也包括精神伤害事故。
三、校园伤害事故的特征
根据上述分析,依据2006年6月25日教育部颁布的部门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条,可以,校园伤害事故是指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以及幼儿园在读儿童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就读期间,参加学校或者幼儿园组织的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死亡,以及致他人人身或者死亡的事故。其基本特征是:
(一)主体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的受害者主要是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未成年人;加害者则可能是在校学生、学校教师或者是校外第三人。
(二)时间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的伤害行为或者伤害结果必须有其一或者同时发生在幼儿园、学校对幼儿、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期间。如寄宿生从走进校门一直到放假或者法定节假日走出校f]的期间;走读生从进校门一直到走出校门期间,即“门至门”的原则;幼儿从由其家长将其交给幼儿园教师到家长将其从幼儿园领走期间;学校组织的活动从学生到指定的集合地点到活动结束离开地点期间等等。
(三)地点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的伤害行为或者伤害结果必须有其一或者同时发生在幼儿园、学校对幼儿、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地域范围内,以及发生在幼儿园、学校组织活动的场所内,如学校组织活动的体育场、礼堂等。
(四)主观方面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既可能因故意引发,也可能因过失引发,还包括没有过错方的意外事件。但总体而言,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多数是出自疏忽大意、过失、渎职,很少出自故意,且受害者本身往往也有过错。
(五)结果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必然造成了幼儿、中小学生等受害者的人身伤害事实。而这种人身伤害,包括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精神伤害通常是由于学生的人格尊严、隐私等方面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导致;身体伤害则主要用于暴力或者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精神伤害和身体伤害有时又可能同时发生,亦即在有的案例中,同一个侵权行为,既可能对幼儿、中小学生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又可能对他们的身体构成严重伤害。
第二节 校园伤害事故的类型
校园伤害事故,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但是,当前很多分类仅仅停留在简单的现象罗列上,缺乏进一步的规律性总结和对学校相应法律责任的分析;也有一些分类逻辑混乱,不利于找寻事故的原因并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归类上,应从教育的特定环境出发,以民法的归责原则为基础,以有利于分清法律责任和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为目的,根据校园伤害中致害主体的不同,将校园伤害案件划分为学校责任事故、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第三人责任事故以及受害人和第三人存在共同过错的责任事故等四种类型。
一、学校责任事故
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过错,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有定,未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事故的侵害赔偿责任。通现为教师、学校员工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过程中采取体其他不当方式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也可表现为学校之物对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表现为学校未尽到法定教育、管理、义务而致学生伤害。学校责任事故,又可以根据校方的过错分为校方有故意和校方有过失两类。
(一)校方有故意的校园伤害事故
1.因校方直接故意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希望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该类事故大多因校方人员对学意的人身伤害(如伤及学生身心健康的体罚行为等)而引发。1999年11月10日,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学二年级六班学生胡某与女同学倪某在课堂上发生口角,胡用磕碎的汽水瓶威胁倪某,班主任苗某某在处理此事时多次打胡的脸部,苗某某打胡某最后一个耳光时,胡称耳朵听不见了。经鉴定,胡右耳膜外伤性穿孔,系轻伤。苗某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1年。
2.因校方间接故意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该类事故大多因校方人员对于危及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采取放任的态度而引发。1999年4月,湖北省宜昌市采花乡宋家河中心小学决定修筑围墙。由于资金不足,校长简某在未向建筑部门申请设计图纸的情况下,雇请该村没有建筑知识的农民陈某组织人员施工修建。因围墙结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在受外侧沙石料的挤压下,于6月3日出现裂缝并向校内倾斜。此后,简某、陈某对此仅作了简单处理,在裂缝处构筑水泥柱予以加固后继续施工。1999年6月14日下午3时10分,当该校学生在尚未交付使用的围墙内侧平整操场时,围墙突然倒塌,当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16人、轻微伤14人。后简某、陈某均被法院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校方有过失的校园伤害事故
在校方有过错的校园伤害事故中,校方的过错以“过失”居多,而较少“故意”。因校方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引发的学校事故,校方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上的过失责任。
1.因校舍或者学校附属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伤害事故
根据相关报道,当前全国中小学危房1 300万平方米,成为重大安全隐患。校舍存在安全隐患,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又疏于管理,学生的人身安全就很容易受到侵害。
2000年1月11日下午,浙江温州乐清市后横小学学生郑某与同学在学校二楼教室外通道上玩耍时,不小心坠落楼下。郑父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学校告上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认为,该小学教学楼外栏杆高度为92厘米,通道宽度为137厘米,未达到《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学校对郑某等人在通道上做游戏未予制止,在管理上存在明显过错,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郑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的危险性未予预见,也应负次要责任。最后,判令学校赔偿郑某损失7.3万元。
2.因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伤害事故
学校运动器械、实验器材等教育教学设施因质量不合格或者年久失修存在隐患,也极易引发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1999年5月11日下午放学后,广州某中学学生小梁在校踢足球。小梁在球门下跳起,双手吊住球门横梁玩耍,没想到可拆卸式移动球门架突然倒下,挂在架上的小梁摔倒在地,被球门架砸中头部,导致颅脑骨折、重型颅脑损伤。
3.因学校对楼道、照明、取暖等设施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
2000年11月18日,教育部发出紧急通报指出,从2000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河南驻马店市新蔡县涧头乡中学、河南省许值县椹涧乡一中、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武台镇中学、陕西省长安县炜曲镇中心小学在课间或下晚自习时相继发生踩死踩伤学生事。这充分暴露出一些学校在安全工作和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4.因教师课堂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事故
该类事故极易发生在体育、实验、劳动等课堂中,也会发生在文化课课堂中。徐某与蔡某系浙江温州市双岙小学同班同学。1998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某与蔡某互做小动作,正在上课的校长潘某未予制止。坐在前排的蔡某转身将手中的圆珠笔扔向徐某,击中徐某右眼。徐的同桌当即向潘某报告,潘某在询问情况后仅要求双方遵守课堂纪律,却不去了解徐某受伤的情况。课后,在该校代课的徐某母亲将徐某送医院治疗。经鉴定,徐某右眼穿孔伤,视力下降为O.3,属10级伤残。法院认为学校在课堂管理上存在明显过错,并未及时采取适当的救治措施,遂判决学校承担30%(即16 930元)的损害赔偿责任。
5.因学校在课间等学生自由活动时间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事故
1996年5月12日,广东东莞市某小学课间休息时间,五年级学生廖某与张某追逐游戏,廖某看张某快要追上自己,就向阅览室跑去,猛推阅览室玻璃门,将门上玻璃撞破,廖某左手和手臂被玻璃划伤,左手食指部位韧带被划断,食指功能丧失。法院认为,学生长时间追逐打闹,学校未予制止,有教育管理过失。
6.因学校对组织的大型活动或户外活动管理过失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
在学校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中,因组织管理不当,迎宾气球爆炸伤人、学生踩踏伤人等恶性伤害事故层出不穷;在学校组织的春游、秋游、参观等户外活动中,因组织管理不当,很容易出现翻车、翻船、坠崖等事故,有时还出现死伤几十人的特大伤亡事故。2000年5月28日下午4时,陕北佳县一辆满载中学生的面包车因严重超载坠人悬崖,当场死亡23人,另有2人在抢救途中死亡,其余学生大多重伤。
7.因学校门卫安全、医疗卫生、食堂卫生等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事故
2000年3月14日,重庆市观音桥中学15岁的女学生小颖,因举报一伙社会青年以大欺小的暴力行为遭到报复,在学校教学楼内被歹徒用西瓜刀在双臂上割了64刀。
2000年4月27日,四川省射洪县洋溪区新溪乡武显岩村、铜鼓山村、蒲家浩村等村小学及一些幼儿园私自组织儿童注射流脑多糖菌苗。此后,数百名儿童出现恶心、呕吐、头昏乏力、高烧、腹痛等症状,并有多名儿童死亡。
1999年4月15日,浙江建德擅村镇初中里叶分校发生一起严重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初二学生叶某中毒死亡,还有部分学生虽无生命危险,但身,已、健康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校方有过错的校园伤害事故,容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消极影响。对于该类事故,校方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校方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也都比较容易确定。当然,该类事故在实践中是完全可以防范和避免的。因此,对校方有过错的学校事故,应该深入研究,加强防范,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健康、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
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是指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没过错,而是由于学生自己的过失或过错,或者是由于其监护人没尽到监护责任而造成的伤害,应当由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的事故。学生自身的情况看,该类事故的发生原因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况:斗殴,如学生之间互相打架,造成一方伤亡;自尊心强,心理承受能力差,如学生受到老师的批评后,自认为无脸见人而服毒自;学生体质特殊或者患有疾病,如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突犯急病抢无效死亡的事故;安全意识不强,防范能力差,如学生违反学校律与规章制度,从事危险性行为或游戏造成的校园伤害事故等。此类事故的发生,大多源于受害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欠、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的缺陷、安全防范意识的淡薄等因素。此事故发生后,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常受到较大程度的冲击。要是由于事故责任不清、受害人亲属难以接受事实等所致。对这类事故,通过加强教育改革,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心建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可以在较大程度上予以防范。
三、第三人责任事故
第三人责任事故,是指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既不是由于学校的过错,也不是由于受害学生自身的过错行为所引起,应当由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事故。其特点是加害人是学校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可以为学校内的其他未成年学生、教师,也可以为学校外的其他人。在目前发生的校园伤害案件中,以该类案件最为普遍。这类案件中,容易与第一类引起混淆的是学校的教师不是因教育、管理、保护学生而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情形,如北京市某中学学生李某在课间休息时与老师踢球,为老师踢球行为所伤,由此起诉学校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案。根据民法关于法人的理论,老师在课间踢球并非履行职务行为,该行为不能反映法人的意志,因此教师在踢球过程中踢伤学生的行为,只能认定为教师个人行为。学生因此受到伤害,加害人应为踢球教师本人,而非学校。这是学校教师职工在履行职务行为和不履行职务行为时分别致学生身体伤害的重要区别所在。这种区分对于法律适用乃至责任的承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害人为其他学生的如:某中学学生李某和孙某放学后在学校玩耍,李某不小心将孙某眼睛弄伤。加害人为学校外第三人的如:2006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19岁村民白宁阳手提两个装满汽油的塑料桶,闯入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所幼儿园教室内。当时,该教室共有21名幼儿在上课。自宁阳将教室门反锁后,把汽油泼洒在数名幼儿身上和教室地面,然后用打火机将洒在地面上的汽油点着。顿时,整个教室内突发大火,两名幼儿当场被烧死,另有14名幼儿和1名教师被烧伤。
四、受害人和第三人存在共同过锚的责任事故
因受害人与第三人共同过错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即民法上所称“混合过错”。此类事故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占较大比重。受害人与第三人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00年3月16日,云南楚雄市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上课时与同学发生口角,竞抡起锄头砸在同学头上,致使被砸者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该案中,被害人因与致害人争吵,有小过错,但是,致害人系主要过错方,应负绝对的主要责任。
❼ 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汇报材料怎么写
存在隐患:
1
、
脚手架连墙加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回置剪刀撑。
2
、
脚手架架体未挂安答全立网,首层及作业层无安全平网。
3
、
跳板两端未锁。
4
、
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整改措施、结果:
1
、
脚手架连墙加固措施进行拆除重新固定,加设剪刀撑。
2
、
脚手架架体挂安全立网,加设安全平网。
3
、
跳板两端进行
8
号线固定
4
、
作业人员重新进行上岗教育,并佩戴安全带上岗。
❽ 设备跳闸后,故障的汇报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做到汇报的及时准确
设备跳闸后,故障的汇报有那些注意事项?如何做到汇报的及时、准确
❾ 怎样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反馈及物业设备的日常维护
编制“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一>、安全隐患的收集
1、现场跟班安全员发现隐患后及时汇报值班班长并请示现场处理措施,认真填写跟班表汇报办公室。2、各部门人员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汇报综合管理部。
3、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汇总收集上报综合管理部。4、其他部门检查后收集隐患上报综合管理部。
<二>、安全隐患的分类
根据隐患内容与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将安全隐患分为二类,即A、B、类。1、A类隐患:可能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或致伤一人以上事故的发生。2、B类隐患:可能造成停产、损坏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隐患的分析
根据隐患内容。综合管理部及时进行分析识别。划分隐患类别,做出处理决定,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下发到整改单位。1、A类隐患:及时上报领导组,并下发现场停工决定书,由领导组制定整改方案,下发整改指令,派专人全程监督整改。2、B类隐患:由厂生产部制定整改方案,下发整改措施,限定时间,并派专人监督整改。<四>、安全隐患的整改:
由物业安全部负责抽调成立一支专门督促整改隐患的队伍,对领导组、综合管理部下发的各项指令认真督查,及时反馈,务求做到隐患闭合。
参考:http://wenku..com/link?url=nKVmUoQ4LvU9W0taJm0e38lM4phP5_8yKl2_-V69JyFTjhWBAhixyR_htRpW64ZYVUGe
❿ 煤矿机电设备隐患整改情况怎么写
机电隐患整改情况要根据隐患内容去写,给你一篇整改报告。
XXX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0年1月6日市局领导对我矿井进行安全检查,查出主要问题7条。
对存在的问题,我矿井领导非常重视,于当天下午立即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地测等有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布置落实,会议要求矿井全体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矿井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整顿思想,上下齐心协力,尽快整改矿井存在的所有问题,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整顿,矿井管理人员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整改工作中,于1月9日已全部整改完毕,现把本矿井整改情况向市局领导汇报如下:
1、5022工作面超前支护段两帮危岩活石多,应及时摘除,超前支护个别柱距偏大,有安全矿长XXX负责安排人员严格按照找放活石的有关规定摘除了超前支护段两帮的危岩活石,整改了超前支护个别柱距偏大的支护,已于2010年11月9日完成。
2、5022下山北五掘进头测风牌板悬挂位置不对,有通防矿长XXX负责按照《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悬挂在正确位置,已于2010年1月7日完成。
3、5022掘进头个别风筒接头不合格,有通防矿长XXX负责安排通防人员按标准接风筒,杜绝风筒接头漏风现象,已于2010年1月7日完成。
4、7901掘进头个别棚距大于1.0米,有安全矿长XXX负责安排工作面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支护,整改个别棚距大于1.0米的支护,已于2010年1月8日完成。
5、7901掘进头回风调节风窗口偏小,有通防矿长XXX负责重新计算并设计调节风窗,满足7901迎头风量要求。已于2010年1月8日完成。
6、液压泵站乳化液质量不符合要求,有泵站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泵站使用规定,明确配比方法及用液规定,保证乳化液质量符合规程要求。
7、井下部分巷道仍为木支护,有矿长XXX负责制定计划,利用春节放假时间整改一部分,剩余部分在技术改造期间全部更换。
以上是我矿井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特此报告。
201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