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机补贴国补与省补
法律分析:农机设备的补贴是国家政府对于农民用户的一个扶持,国家每年会根据上一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算,来制定补贴的金额。每个设备的补贴也是不一样的,就拿玉米收割机来说吧,常见的玉米收割机有三行和四行之分,同是玉米机,但是俩者的补贴是不一样的,所以用户在购买的时候也要问清楚。国家补贴是有一个标准的,国家对每款农机设备都进行了一个标准,但是这个标准是落实到各个省份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每个省份根据自己省份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调节。所以用户朋友在购买农机设备的时候要问清楚自己省份的补贴情况以及补贴金额。
每个省份根据自己省份农作物种植的实际情况进禅侍行补贴后,橘渣一些省份为了鼓励农民种植某一项农作物的时候,会额外的增加一项省补贴,这个补贴就是省市用自己省份的财政对购买农机设备的朋友进行的补贴,这个补贴跟我们前面说的国家补贴,俩者是不冲突的,比如就是在有些省份为了鼓励农民朋友今年大规模的种植花生,那么花生收割机的需求量就会大增,如果想要购买花生收割机,那么购买花生收割机既有国家补贴还有省补,俩者相加,然后再去购买花生收割机这样的话还是比较优惠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五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振兴农村经济。
国家长期稳定农村以家庭贺伍吵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国家在农村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⑵ 玉米压片可以报高新吗
玉米压片能否报高新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定。
满足两个硬性条件即可申请高新,企业有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近3年开票递增。其他材料都是可以慢慢补充的。
玉米压片是提取了玉米肽,玉米肽是从天然食品玉米中提取的玉米蛋白。压片过程:把玉米进行浸泡,然后在110-140℃的高温下使玉米膨化、软化,剥离压裂已膨化的玉米,加工成规定密度的薄片进行烘干处理。压片玉米过程的主要作用是水分、热量、处理时间等,还可以提高玉米糊化度,使淀粉具有可溶性。
1、玉米压片是提取了玉米肽,玉米肽是从天然食品玉米中提取的玉米蛋白,敬派先把符合标准的玉米亮亏贺进行充分浸泡,然后在110-140℃的高温下通过蒸汽加工使玉米膨化、软化,再剥离压裂已膨化的玉米,把玉米加工成规定密度的薄片,然后进行烘干处理。
2、压片玉米过程的主要作用是水分、热量、处理空羡时间和机械作用,是玉米淀粉发生的一系列物理变化的过程。
3、玉米压片可以提高玉米糊化度,使淀粉具有可溶性,可以提高消耗和吸收速率,一般情况下压片玉米可以提高15-20%的消化率。
4、高温蒸汽可以对压片玉米灭菌、消毒,可以让动物机体减少疾病,防治腹泻。
⑶ 玉米秸秆打包压块机有补贴吗
有补贴。
秸秆压块机是把秸秆等生物质原料粉碎压缩制成高效、环保燃料或饲料的设备。秸秆压块机压出的产品是用来做饲料或燃料的。经过实践和不断的改进,秸秆压块机已日臻完善。秸秆压块机具有自动化程度高、产量高、价格低、耗电少、操作简单、环境无污染等优点。因而秸秆压块机可广泛应用压制各种农作物秸秆和小树枝等生物质原料。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纳圆枯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投资,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称为“绿箱”政策。 “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①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腔或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②粮食安全储备补贴;③粮食援助补贴;④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⑤收入保险计划;⑥自然灾害救济补贴;⑦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⑧农业资源储备补贴;⑨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⑩农业环境保护补贴;地区援助补贴。
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补贴又称为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主要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规定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简称“发展箱”。主要包括:①农业投资补贴;②对低收入或洞洞资源贫乏地区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补贴;③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
⑷ 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修订版)!
农机补贴⑸ 国家对玉米烘干机有没有农业补贴
粮食烘干补贴首先是企业的设备必须在当地农机局备案。 购买设备前,需要咨询企业是否可以获得补贴。 此外,还需要购买发票、购买合同手续等,有了这些,就可以申请补贴了。册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 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其中判悔烘干塔补贴100吨多少钱根据各地政策不同补贴金额不同,部分地区是双补贴
以中瑞粮油机械烘干塔举个例子
福建100吨以上烘干塔国补69000,省补23000
厦门100吨以上烘干塔国补69000,地方补贴20700
湖北100吨以上烘干塔国补69000,地方补贴每吨补贴1000。
粮食烘干塔补贴手续
1.申请。购机者自愿向当地农机部门提出购机申请,填写购机申请表和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确认。当地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补贴对象和优先补贴条件进行联合确认,一次性确定申请人名单、机型及数量等,并在申请人所在地乡村张榜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由农机部门把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交申请购机农民。
3.购机。受益人在省农业厅公布的经销商范围内,自主选择、自主谈价购机,按扣除补贴额后的机具差价交款提货,并进行人机合影,向经销商提交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销商出具购置发票。
4.核实。当地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受益人购置机具进行实地核实无误后,对补贴机具喷识标记,并及时向经销商提供相关报帐材料。
5.结算。掘姿正经销商向省农业厅购机办提供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经省农业厅审核和省财政厅复核无误后,由省级与经销商及时结算,实行省级报帐制管理。
6.档案。县级农机部门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归档表》,并按要求做好档案归档及管理。
⑹ 国家农业补贴项目明细
大家都知道,现在由于我们国家富强了,对农民也更照顾了,所以针对种地的农民国家给予了很多种农业补贴。现在农业补贴的项目非常繁多,而且每年都还会有一些新的补贴项目出来,因此导致了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当地到底还有哪些补贴。那么下面我就来看看,2022年农民到底能领到哪些补贴,希望能帮到大家,也请大家帮忙点赞支持一下,谢谢!⑺ 现在农业机械补贴的范围是哪些
.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铧式犁
1.1.2 翻转犁
1.1.3 圆盘犁
1.1.4 旋耕机
1.1.5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6 微耕机
1.1.7 田园管理机
1.1.8 浅松机
1.1.9 深松机
1.1.10 机耕船
1.2 整地机械
1.2.1钉齿耙
1.2.2弹齿耙
1.2.3圆盘耙
1.2.4滚子耙
1.2.5驱动耙
1.2.6起垄机
1.2.7镇压器
1.2.8合墒器
1.2.9灭茬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异型种子播种机
2.1.4小粒种子播种机
2.1.5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免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 秧田播种机
2.2.3 种子处理设备(浮选、催芽、脱芒等)
2.2.4 营养钵压制机
2.3 栽植机械
2.3.1油菜栽植机
2.3.2水稻插秧机
2.3.3水稻摆秧机
2.3.4甘蔗种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撒肥机(厩肥)
2.4.3追肥机(液肥)
2.4.4中耕追肥机
2.5 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2.5.2残膜回收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除草机
3.2植保机械
3.2.1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3.2.2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3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4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5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6 烟雾机(含常温烟雾机、热烟雾机)
3.2.7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3.3 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3.3.2果树修剪机
3.3.3草坪修剪机
3.3.4割灌机
.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2 剥壳(去皮)机械
5.2.1玉米剥皮机
5.2.2花生脱壳机
5.3 干燥机械
5.3.1粮食烘干机
5.3.2种子烘干机
5.3.3热风炉
5.4 仓储机械
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果蔬加工机械
6.1.1水果分级机
6.2茶叶加工机械
6.2.1茶叶杀青机
6.2.2茶叶揉捻机
6.2.3茶叶炒(烘)干机
6.2.4茶叶筛选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 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压块机
8.1.5饲料粉碎机
8.1.6饲料混合机
8.1.7饲料破碎机
8.1.8饲料搅拌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清粪机(车)
8.2.3药浴机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储奶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8.4.2投饵机
8.4.3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0.1挖掘机械
10.1.1挖坑机
10.2平地机械
10.2.1平地机
10.3清淤机械
10.3.1清淤机
11.设施农业设备
11.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11.1.1卷帘机
11.1.2加温炉
11.2塑料大棚设施设备
11.2.1手动卷膜器
11.3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1.3.1开窗机
11.3.2拉幕机(含遮阳网、保温幕)
11.3.3排风机
11.3.4二氧化碳发生器
11.3.5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2.其它机械
12.1废弃物处理设备
12.1.1固液分离机
12.1.2废弃物料烘干机
12.1.3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2.1.4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其中,手扶拖拉机和微耕机仅限在164个血防疫区县(场)和丘陵山区县补贴。
补贴额度是13%
⑻ 河南省农机补贴政策是什么
2010年04月09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河南省2010年察大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财农〔2010〕
各省辖市财政局、农机局,有关县(市)财政局、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需求,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拉动 农机 工业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8号)要求和《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河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0]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败笑竖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提高 农机 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 农机 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 补贴 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 农机 自主权,引导 农机 企业加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 农机 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 补贴 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二)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 农机 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和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促进丘陵山区机械化和旱作节水农业发展。
(四)促进 农机 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棉油主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向全国农机化示范县及重点地区倾斜。
(三)促进 农机 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 农机 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实施规模及范围
2010年安排 农机 购置 补贴 第一批资金6亿元。为使 补贴 政策惠及更多农民,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区。土地面积较小的市辖区合并实施或由邻近县代为实施,具体实施方式由省辖市确定。重点发展玉米生产、水稻生产、保护性耕作、油料生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烟草生产机械化。
省属农场计划单列,市属管理的地方农场的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纳入升巧所在县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范围,农场职工与本县其它农民享有同等申请 补贴 的权利。
按照省委省政府玉米机收率达40%的要求,按需求计划对玉米收获机械进行 补贴 。第一批资金一般应安排1/6用于 补贴 玉米收获机械(信阳市除外)。
安排专项资金,选择试点,对购置工厂化育秧设备及粮食烘干机械的 农机 专业合作社予以 补贴 , 补贴 资金由省里定点 补贴 到社。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和烟草机械的 补贴 资金单列,专防资金优先满足开展全程承包防治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购买植保机械,截止期限至 6月30日。对于逾期未完成的 补贴 金额,由县级 农机 主管部门调整 补贴 其他机型。
五、 补贴 机具及 补贴 标准
(一) 补贴 机具种类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0个小类116个品目机具(详见附表2)。
补贴 机具中手扶拖拉机和小型谷物联合收获机,只在17个山区县、26个丘陵县(国家统计局界定,见附件3) 补贴 。
(二) 补贴 机具的确定
农业部确定 补贴 机具种类范围,省农机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具体 补贴 机具范围。 农机 生产企业根据省 农机 管理部门确定的 补贴 机具范围,提出 补贴 产品机型,省农机局汇总并进行分类分档,确定具体 补贴 额,形成 补贴 产品目录向社会发布。 补贴 机具应是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各地可根据实际和资金额度对 补贴 机具类别进行取舍,但不得取舍具体型号。可以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类别实行“普惠制”探索。
(三) 补贴 标准
使用中央和省级资金,总体上执行不超过30%的 补贴 比例。单机 补贴 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 补贴 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 补贴 额可提高到20万元。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 补贴 。是否实行累加 补贴 ,累加 补贴 的 补贴 率和 补贴 额度等由各地自行确定。
六、 补贴 对象
补贴 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 补贴 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 农机 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 补贴 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 补贴 对象的优选条件是: 农机 专业合作组织; 农机 大户、种粮大户;移民新村;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同时,对购置玉米联合收获机、水稻插秧机、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要优先 补贴 。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 补贴 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七、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 机具经销商应具备资质条件并由 农机 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经省农机局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各地 农机 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 补贴 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农民可以在省域内跨县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
八、申报程序
2010年度 农机 购置 补贴 资金的申报程序如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农机 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农业生产需要、农机化现状、农民购买能力和购买积极性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年度 补贴 机具种类、数量和资金分配计划、管理措施等,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本地《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资金使用方案》。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农机 主管部门、财政局于2010年4月20日前联合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备案(各一式两份)。
购机 补贴 政策的公布、申请、公示、购机、核实,结算等程序按照省财政厅、省农机局《河南省中央和省级 农机 购置 补贴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豫财办农[2005]32号)执行。
九、 补贴 资金的支付
补贴 资金由省财政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统一向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认定的省级区域总供应商支付。 补贴 机具到位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农机 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审核 补贴 结果表、 补贴 协议、 补贴 发票、资金申请表,并对 补贴 农户进行机具核实,无误后将 补贴 结果表、资金申请表报省农机局,经省农机局审查后,报请省财政支付 补贴 资金。
十 、工作进度安排
1、2010年1月—3月份,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河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实施方案》,上报财政部、农业部备案。同时公布《河南省201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产品目录》、《河南省2010年度农业机械 补贴 产品供应商名录》。
2、2010年4~10月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农机 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组织购机 补贴 项目的落实和实施工作,并在每个月底上报本市工作进展情况。此间,省农机局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组织抽查或巡回督查。
3、2010年10~11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农机 主管部门进行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并在11月中旬将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和电子档案资料报省农机局。
4、2010年11月~12月,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的基础上,农机局对年度 农机补贴 专项 补贴 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对农民购买 农机 实行专项 补贴 ,是落实中央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各地要尽快启动 补贴 工作,确保不误农时。各级 农机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精心组织,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任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顺利实施。 农机 主管部门要与当地种植业、畜牧、渔业、农垦以及水利、林业等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切实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 补贴 范围。县级 农机 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宣传、 补贴 对象的确定公示、购机情况核实、档案登记汇总及项目监管等。
为保证农业机械 补贴 政策顺利实施,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政策宣传、信息档案建立、公示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严禁挤占挪用财政 补贴 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 补贴 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 补贴 产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 补贴 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 补贴 的农民的价格。要严格执行 补贴 对象公示制度,为方便农民,可对价值较低的机具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要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包括是否购机、购买机具是否为协议规定的机具等。启动实施全国 农机 购置 补贴 管理软件系统,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引导,宏观调控。 农机 购置 补贴 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各地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统筹规划,充分发挥 补贴 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合理确定 补贴 范围,科学设定 补贴 额。通过 补贴 政策的实施,切实优化 农机 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同时,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要公平公正确定 补贴 对象,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合理分配 补贴 资金,促进区域农机化协调发展。各地要深入搞好 农机 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要加大对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的 农机 购置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因地制宜制定 农机 购置 补贴 规划,为 补贴 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进一步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严格执行 农机 购置 补贴 管理“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要求。各级财政、 农机 部门要加强对 农机 购置 补贴 工作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 农机 购置 补贴 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倒卖 补贴 指标、套取 补贴 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县,将查实的情况通报全省 农机 系统,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要永久取消经营 补贴农机 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 补贴 资格。各地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及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地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资金使用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大新闻媒体,加强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减轻 农机 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要协调 农机 企业做好 补贴 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 补贴 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 补贴 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的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 补贴 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
各地 农机 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 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周报制度,要及时做好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 农机 购置 补贴 (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 补贴 )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及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