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口设备,信用证,付款问题
下面两位说的对,这个不是信用证付款的问题,而是合同项下的履约,您需要向外商索赔。
主要是看你们培凳是不是已经把验收报告给外商了,是已经付完验收款还是没付。
如果没付,可以以此为把柄,拒绝签署验收报告,外商着急拿到10%的尾款,自然会在维修质咐让保上积极主动些。
如果已经支付了尾款,拿到了质保期保函,要看老外给你的保函是什么条件的了,如果是见索即付的最好,你们可以写一份正式的索赔函,注明卖方违约,向保函开具银配简旅行直接索赔。一般老外很在意他在银行的信誉,索赔对他信誉的损害来说比赔钱还厉害。
你们怎么没找个贸易代理,这些事情都可以帮你们处理好了。
2. 信用证怎么开会影响到进口设备申请免税吗
信用伏轿贺证是缺派一种国际贸易结算工具或手段,与进口设备免税没有直接关系帆困——免税的前提是符合免税的条件,即只有符合免税条件的进口货物,才能够获得进口免税证明或批文,凭免税证明在办理进口清关时,免交进口环节税。
3. 金额巨大,需分期付款的成套机器设备进口的合同要开什么信用证
可以开分期付款的信用证,一般第一次付款为总金额的10-30%,作为准备投产或者备货的定金弯谨,使用接受信用证的收据和汇票就可以付款。第二次是发氏哗货后,使用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单据议付,一般支付50-80%的货款,余款一般在试车合格之后,凭试车合格检验证书支付剩余款。一般还应该留下5%的埋核基款,作为质保金。或者使用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
4. 企业购买国外设备,怎么用信用证方式程序是什么
1进出口双方在贸易合同中明确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并确定信用证的种类、金额、到期日和开证日期等。
2进口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银行申请开证,依照合同的各项有关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付押金和其他保证。
3开证行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寄交通知行。
4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即核对开征行的签字与密押,审核无误后,转交出口方。
5出口方审证,如发现与合同条款不符或其他错误,即通知进口方修改信用证。如审核无误,则按时装运货物取得货运单据。
6出口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和交单期内,缮制汇票及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提交议付行办理议付。议付行审核单证一致后,根据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将货款垫付给出口方。
7议付行将汇票和全套单据寄交开征行或其他指定付款行索偿。
8开征行或付款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9开征行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进口方审核单据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获取全套单据。
10进口方凭货运单据向承运人提货。
5. 信用证是什么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信用证的主要用途:信用证主要作为消费品进口的付款承诺。资本性货物如成套设备的进口也可以使用信用证,但主要使用保函。
一、对出口商的作用:
1 保证出口商凭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取得货款。
2 出口商可以按时收汇。
3 出口商可凭信用证通过打包贷款或押汇取得资金融通。
二、对进口商的作用:
1 可保证进口商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2 保证进口商可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3 进口商可凭自己的资信及开证行对自己的信任,少交或免交部分押金,从而取得资金融通。
三、对银行的作用:
1 可利用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交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
2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
(5)进口设备信用证是什么扩展阅读: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正肆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备用信用证有如下性质:
1.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
2.独立性。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
①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
②受益举御轿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
③备用证中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援引。
④开证人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约或违约的了解与否。
3.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
4.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
与一般信用证相比:
1) 一般商业信用证仅在受益人提交有关单据证明其已履行基础交易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则是在受益人提供单据证明债务人未履行基础交易的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2) 一般商业信用证开证行愿意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及单据付款,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基础交易关系正常进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则不希望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及单据付款,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交易出现了问题。
3) 一般商业信用证,总是货物拆州的进口方为开证申请人,以出口方为受益人;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既可以是进口方也可以是出口方。
6.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的概念
第一节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芦迹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陪桥并、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remittance)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
托收 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principal),即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drawer),通常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
上述当事人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付款人是根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委托人能否收到货款,完全视进口人的信誉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担责任。
在办理托收业务时,委托人要向托收行递交一份托收委托书,在该委托书中人出各种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托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货款。
C、银行保证函
银行保证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款。
D、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消茄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
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a、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汇付方式结算。这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形式常用于允许其交货数量有一定机动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对此,经双方同意,信用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或在货物发运前预付金额若干成,余额待货到目的地(港)后或经再检验的实际数量用汇付方式支付。使用这种结合形式,必须首先订明采用的是何种信用证和何种汇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证支付金额的比例。
b、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收汇较为安全,对进口人可减少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用证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须订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c、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这类产品,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大,往往要求买方以汇付方式预付部分货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货款则由买方按信用证规定或开加保函分期付款或迟期付款。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和等形式。我们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那一种结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第二节 结算票据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使用汇票为主。
一、汇票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出票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
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汇票、跟单汇票
光票(clena bill)汇票本身不附带货运单据,银行汇票多为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保险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按付款时间──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demand bill)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按承兑人──商号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商号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按流通地域──国内汇票、国际汇票。
二、本票
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预料的将来时间,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一定金额的据。
本票又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也称为一般本票。商业本票可分为即期和远期的商业本票一般不具备再贴现条件,特别是中小企业或个人开出的远期本票,因信用保证不高,因此很难流通。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银行本票。
三、支票
是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说就是出票人(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付款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行存有不抵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会遭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责任。
支票可分为:
记名支票 是出票人在收款人栏中注明“付给某人”,“付给某人或其指定人”。这种支票转让流通时,须由持票人背书,取款时须由收款人在背面签字。
不记名支票 又称空白支票,抬头一栏注明“付给来人”。这种支票无须背书即可转让,取款时也无须在背面签字。
划线支票 在支票的票面上划两条平行的横向线条,此种支票的持票人不能提取现金,只能委托银行收款入帐。
保付支票 为了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印记,以保证到时一定能得到银行付款。
转帐支票 发票人或持票人在普通支票上载明“转帐支付”,以对付款银行在支付上加以限制。
第三节 票据行为
(1)出票
(2)背书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背书的种类有:
1)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
2)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
3)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
(3)提示票据在付款或远期的请求签见或承兑时,应由持票人将票据向付款人提示。
(4)签见持票人必须先向付款人要求签见,付款人见到票据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远期的须在票据上签注签见字样,下签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如“自见票之日起计算30天后付款”等。
(5)承兑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6)参加承兑当票据提示给付款人被拒绝承兑时,在持票人同意下,参加承兑人作为参加承兑行为,由他在票据上批注“参加承兑”字样和签名、日期。参加承兑人不像承兑人一样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他只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始负付款的义务。
(7)保证票据的保证是保证人对票据的特定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担保。
(8)付款即期是经提示即予付款,远期是到期付款。
(9)拒绝承兑和拒付持票人以票据提示,被承兑人拒绝承兑;或到期被付款人拒付,都应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由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付款地法定公证人或其他有权出具证书的机构签发的证明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付的法律文件。持票人在取得拒绝证书后不须再作付款提示,即可向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10)追索日内瓦票据法规定,票据因时效消灭而丧失追索权。例如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有效期为3年,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作成拒绝证书日起或到期日起1年;汇票背书人因被追索而清偿票款并向前手转行追索,自清偿日起6个月内有效。
第三节 票据风险与防范
票据作为国际结算中一种重要的支付凭证,在国际上使用十分广泛。由于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大多数国内居民极少接触到国外票据,缺泛鉴别能力,因而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风险。
一、票据风险
A、在票据的风险防范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那些资信不明的新客户以及那些外汇紧张、地区落后、国家局势动荡物客户。
2、对客商提交的票据一定要事先委托银行对外查实,以确保能安全收汇。
3、贸易成交前,买卖双方一定要签署稳妥、平等互利的销售合同。
4、在银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过早发货以免货款两空。
5、即使收到世界上资信最好的银行为付款行的支票也并不等于将来一定会收到货款。近年来,国外不法商人利用伪造票据及汇款凭证在国内行骗的案件屡屡发生,且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对此不能掉以轻心。
B、汇票的风险与防范
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除了要注意以上所说的之外,还要注意遵循签发、承兑、使用汇票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1、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
2、签发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3、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4、汇票除向银行贴现外,不准流通转让。(注:这规定已被后来的银行结算办法所突破)。
C、如何识别真假本票
1、真本票系采用专用纸张印刷,纸质好,有一定防伪措施,而假本票只能采用市面上的普通纸张印刷,纸质差,一般比真本票所用纸张薄且软。
2、印刷真本票的油墨配方是保密的,诈骗分子很难得到,因此,只能以相似颜色的油墨印制,这样假本票票面颜色较真本票有一定差异。
3、真本票号码、字体规范整齐,而有的假本票号码、字体排列不齐,间隔不匀。
4、由于是非法印刷,假本票上签字也必然会假冒签字,与银行掌握的预留签字不符。
第四节 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支付
支付金额
由于实际业务中可能发生支付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支付条款中将支付金额予以明确规定。具体的规定方法主要有3种:
1.按全部发票金额支付;
2.货款按发票金额结算,附加费等另行结算;
3.规定约数。即在金额前加一“约”字,按信用证惯例,一般理解为允许,上下变化10%。
支付货币
1.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一“软币”。确定订约时这一货币与另一“硬币”的汇率,支付时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原货币支付。 例如: 本合同项下的法国法郎金额,按合同成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法国法郎和瑞士法郎买进牌价之间的比例折算,相等于××瑞士法郎。在议付之日(或付款之日),按中国银行当天公布的法国法郎和瑞士法郎买进牌价之间的比例,由卖方决定将应付之全部或部分瑞士法郎金额折合成法国法郎支付。
2.“软币”计价、“硬币”支付。即将商品单价或总金额按照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当时的汇率,折合成另一种“硬币”,按另一种“硬币”支付。
3.“软币”计价、“软币”支付。确定这一货币与另几种货币的算术平均汇率,或用其它计算方式的汇率,按支付当日与另几种货币算术平均汇率或其它汇率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折算成原货币支付。这种保值可称为“一揽子汇率保值”。几种货币的综合汇率可有不同的计算办法,如采用简单的平均法、采用加权的平均法等等。这主要由双方协商同意。在“一揽子汇率保值”中,值得一提的是采用特别提款权的办法。目前,国际上在贸易中以特别提款权保值使用的范围日益扩大,例如,特别提款权的存款、放款等在国际贸易中也在广泛使用。
4.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也可起到保值作用。
支付方式
1.汇付(Remittance)
汇付的方式有:信汇(M/T)、电汇(T/T)、票汇(D/D)。汇付方式一般用于买方的预付货款。但也有用于先装货发运的情形,即所谓“先装后付”。在使用汇付方式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汇付的时间、具体的汇付方式和汇付金额等。在预付货款情况下,汇付的时间应与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相衔接。 例如:买方不迟于12月15日将100%的货款用电汇预付并抵达卖方。
2.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商为了向进口商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结算方式。出口商将作为货权凭证的商业单据与汇票一起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只有在承兑或付款后才能取得货权凭证。
托收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之分。跟单托收按交单条件的不同,又有“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而付款交单又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之分,远期汇票的付款日期又有“见票后××天付款”“提单日后××天付款”和出票日后××天付款”3种规定方法。但在有的国家还有货到后××天付款的规定方法。所以,在磋商和订立合同条款时,须按具体情况予以明确规定。兹分别示例如下:
付款交单——即期D/P at sight
买方应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见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付款交单——远期D/P after sight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予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单。 承兑交单D/A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承兑后交单。承兑交单并不意味买方到期一定付款,这取决于买方的信誉。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L/C)是开证银行根据进出口商的要求和提示或代表其自身,开给出口商(受益人)的,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承诺支付汇票或发票金额的文件。
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而开立;
(2)付款人为银行;
(3)是以合同为基础,独立于合同的契约;
(4)是银行的单据业务。
第五节 汇票(DRAFT):
汇票DRAFT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某指定人或持有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在信用证业务中,经常使用的是由出口商出具的商业汇票。尽管来证也常出现要求提供“your draft”即你方汇票指银行提供汇票,但在目前的全部信用证业务中,也都由出口商出具商业汇票。
汇票的填写方法:
汇票一般有12项内容需要填写。
◆第一栏:出票根据(Drawn under)
填写开证行名称和地址
◆第二栏:信用证号码(L/C No.)
◆第三栏:开证日期(Dated)
◆第四栏:年息(payable with interest @ % per annum)
由结汇银行填写
◆第五栏:汇票小写金额(Exchange for)
汇票上有两处相同案底的栏目,较短的一处填写小写金额,较长的一处填写大写金额;汇票金额一般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
◆第六栏:汇票大写金额
要求顶格,不留任何空隙,以防友人故意在汇票金额上做手脚。大写金额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货币名称,二十货币金额。
◆第七栏:号码(NO.)
填写内容是制作本交易单据中发票的号码。
◆第八栏:付款期限(at...sight)
◆第九栏:收款人(pay to the order of)
在信用证支付的条件下,汇票中收款人这一栏目中填写的应是银行名称和地址,一般是议付行的名称和地址。
◆第十栏:汇票的交单日期
指受益人把汇票交给议付行的日期。由银行填写。
◆第十一栏:付款人
汇票的付款人和合同付款人不完全相同,要严格地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来填写,要把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或开征人的名称和地址全部填上。
◆第十二栏:出票人
习惯上,把出票人的名称填在有下角,与付款人对应。
太多了,给你个网站,你自己学习去吧 http://www.superist.com/tradeprocere/13-Settlement.htm
7. 进口信用证应该怎么做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交存全额保证金:
提交下列文件:
1. 进口合同, 开证行用于贸易真实性证明.如果是进料加工.有可能需要进料加工手册副本.
2. 《开证申请书》, 各家银行格式大同小异,向开证行要.
3. 有可能还需要签署《信用证开证合同》和《保证金质押合同》
如果从未在银行办理过信贷业务,还需要提供下列文件之副本:
1.贷款卡
2.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6.法人身份证
7.自营进出口的备案登记表
8.还有可能需要税务登记证
9.外汇局的贸易付汇备案证明
然后开立保证金专户,交存保证金,把保证金进账单复一个副本给银行做信贷审批。信贷审批过了以后,银行就可以根据《开证申请书》的内容缮制电文对外开立信用证了。
二、不交存全额保证金,支用公司授信额度
除上述所需要的文件还,还有可能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1. 远期或不可控物权的,有可能还需要提供《信托收据》.
2.支用贸易融资额度的,有可能需要《支用贸易融资额度申请书》
3.支用的授信额度需要抵押或担保. 还有《开证抵押/保证合同》之类文件.签有涵盖开征业务的《最高额抵押/保证合同》或有免担保/抵押贸易融资额度者不需要.
三、既不想交存全额保证金,又没有银行授信额度的,尽快把
1.贷款卡
2.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6.法人身份证
7.自营进出口的备案登记表
8.还有可能需要税务登记证
这些文件送银行,公司有什么办公室,写字楼,厂房,什么机器设备等什么资产可以抵押给银行的,把产权证书准备好,保险办好准备做抵押吧。什么也拿不出手的,找一家关系好,实力强的公司做保证人,保证人的上述文件也准备一套,再加一个同意做保证人的董事会决议。然后让银行做客户评价和信用证评级,然后做一般授信额度的申报。这个审批好了,再申请开证,快一点一个月,慢一点一年半载。
凡是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结算的公司,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若为首次办理该业务时需向中国银行提供如下文件的副本各一份:营业执照,经贸部(委)批准证书。如申请人是合资企业,还需提供合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可按以下程序向中国银行申请开证。
一、用户在银行是否有开立信用证的额度,如果有可以在支付部分保证金的情况下开。如果没有,需要申请额度或直接存入全额保证金开立。
二、银行所需的相关材料:
1、货物的购销合同
2、备案表(如果你已在外管名录中就不需要)
3、免税证明(如果是设备需要,如果进口原材料就不需要)
4、外经委的批文(如果是设备需要,如果进口原材料就不需要)
5、进口许可证(按进口商品确定是否需要)
6、如是代理开证需要代理协议
三、到银行领取相关申请书、合同等需要盖公章、签字的材料:
1、开证申请书
2、购付汇申请书
3、付汇详情表
4、保证金合同、开证合同等相关的合同文本
四、银行开出副本提交你公司审核确认,正式开出信用证
五、对方履约后将相关单据寄到你的开证行,银行在审核单证情况后要求你方付款。
8. 什么是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乱备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 证人 ,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信用证纠纷案件,是指在信用证开立、通知、修改、撤销、保兑、议付、偿付等环节产生的纠纷。
信用证的主要用途:信用证主要作为消费品进口的付款承诺。资本性货物如成套设备的进口也可以使用信用证,但主要使用保函。
一、对出口商的作用:
1 保证出口商凭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取得货款。
2 出口商可以按时收汇。
3 出口商可凭信用证通过打包贷款或押汇取得资金融通。
二、对进口商的作用:
1 可保证进口商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2 保证进口商可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3 进口商可凭自己的资信及开证行对自己的信任,少交或免交部分押金,从而取得亮陪戚资金融通。
三、对银行的作用:
1 可利用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交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 敬陵
2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
9. T/ T,电汇,信用证,什么意思
T/T的英文全称是“Telegraphic Transfer”,中文意思是“电汇”。一般客户委托银行汇款就是通过汇付,将资金转移出去。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俗称T/T)是其中一种比较普遍使用的方式,指通过SWIFT系统实现资金转移。
D/A的英文全称是“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中文意思是“承兑交单”。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指代收行凭进口方对远期汇票的承兑而交单的结算方式。
L/C的英文全称是“Letter of Credit”,中文意思是“信用证”。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拓展资料:
外贸常见的付款方式:
1.付现:
前者是指买方须于合同签订或订货时,或其后指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将全部货款汇付给卖方。后者是指买方应在货物装船前若干天,付清全部货款,作为卖方装船的条件。这种支付方式对卖方最为有利,但买方却要因此承担较大的风险,并积压资金,因此使用范围较窄,大都限于专为买方加工的特种商品或是买方急于求购的畅销商品的交易。
2.交货付款:
作为一种原则,指买方只有在卖方按指定地点交货时才承担付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交货和烂侍简买方付款互为条件。这种原则普遍适用于以实物交货为特征的各种买卖合同。例如,工厂交货合同、目的港船上交货合同 ,等等。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常见的“交货付款”条件是交货付现,指买方在卖方交货时即付现金。如合同中没有其他规定,交货付现一般是买方在接受货物后,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卖方。
3.交单付款:
作为一种原则,指买方在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合格的装运单据,即承担付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交单和买方付款互为条件。卖方只有在买方付款或承诺付款的条件下,才交出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提单)和其他货运单据;买方只有卖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单据时,才予付款或承诺付款。货物所有权一般是在买方付款、取得单据时转移。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常见的交单付款条件是交单付现,即由买方在卖方交单时即通过银行汇付现金。
4.记账付款:
记账又称专户记账。卖方将货物装运出口后,即将货运单据径寄买方,货款则借记买方帐户,然后按约定的期限,定期进行结算。结算时既可规定由买方将帐款通过银行汇交卖方,也可规定由卖方开具汇票向买方收款。实质上记账是一种赊销交易。卖方要在交货若干时日后才能收回货款,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一般也难于向银行取得资金融通。所以这种方式多半是应用于出口商与其分支机构或有特殊关系的客户之间的贸易。
5.托收支付:
指债权人将金融单据或随附有关货运单据委托第三者收取款项或取得债务人对汇票的承兑的行为饥裤。在国际贸易上,托收一般是指出口人将金融单据等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行为(见托收)。
6.信用证支付:
一种由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大量使用的商业跟单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请求和指示,开给受益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在受益人遵守信用证所有条件下,凭指定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凭证(见信用证)。
7.分期付款:
全称为按工程或交货进谈败度分期付款。这是生产周期长、原材料昂贵或专门为买方加工生产的一些大型机器设备、工程项目等交易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其具体做法是,在签订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由进口人根据出口人提供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及银行出具的退款保证书(担保出口人未能履约,银行负责退回货款本金及利息),付一定百分比的货款 ,通常是5%~15%作为定金 。其后则分若干期支付,每期付款的日程和每期支付的金额,则根据商品的性质、加工阶段或交货日程,由买卖双方约定。最后一期货款一般是在交货时或到货后或质量保证期届满时付清。因此按分期付款条件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即期合同,货物的所有权在付清最后一笔货款时转移。
8.延期付款:
是通过提供中长期信贷以推动出口,尤其是机器设备出口的一种支付方式。在许多国家,属于出口信贷中的卖方信贷的范畴。常见的做法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在订约后的一定时期内,由进口人凭出口人提供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和出口人银行提供的退款保证书或备用信用证,交付一部分货款 ,一般是5%~15%作为定金 ,然后像上述分期付款一样,按工程和交货进度,分期支付一小部分货款,这部分货款可用远期汇票或期票支付。其余大部分货款,是在交货后一段时间内,一般是3~5年,也可长达15年,分期(通常是每半年1期 )连同利息一并支付 。
在延期付款条件下,出口人为了本身周转的需要,在给进口人提供信贷的同时,需要向银行贷入资金,而这方面发生的利息费用,通常都要转移给进口人负担。由于延期付款的货款大部分是在交货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所以它是一种赊销,也就是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在延期付款的场合,如合同无特殊规定,货物的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转移。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10. 国内信用证进设备是否可行
国内信用证是国内买卖双方约定的一种结算(付款)工具。换句话说就是,国内信用证是以人民币碰族或为结算穗链货币,作为国内交易的结算工具,不能够直接用于进笑伍口设备的对外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