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特种设备证有什么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证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取得的资格证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Ⅱ 特种设备需具备哪些证件
机电类特种设备需具备下列证件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3、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5、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6、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操作安全
1、注意通风和监护进入设备前,打开锅筒、容器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充分通风;进入设备内检修时,应保持通风,且设备外必须有人监护。
2、注意用电安全狭窄、潮湿的设备内检修时,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或24V的低压防爆灯,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3、不得带压拆装连接部件检验时,如需要卸下或上紧承压部件的紧固件,必须将压力全部泄放以后才能进行,以防发生意外。
4、应按照每种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规范使用。在使用时,必须在整个接触时间内认真充分佩戴。劳动者应充分利用个人防护用品做的自我保护,以减少检修过程中带来的危害。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特种设备
Ⅲ 特种设备证件有哪些
特种设备证件有以下这些:
1、安全监察局特种作业证
适用人群有:
(1)电工操作(低压电工、高压电工、防爆电气)
(2)焊工操作(熔化焊接和热切割、压力焊接、钎焊操作)
(3)高空作业(高空架设、安装、拆除和维护)
(4)制冷运行(制冷空调设备运行,制冷空调设备安装维修)
证书的格式、标准和编号由国家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的格式不同)。特种作业许可证有效期6年,每3年审核一次,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 建设部特种作业证
适用人群有:
(1)建筑电工
(2)施工脚手架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施工起重机起重工、信号工、施工起重机司机(塔吊),(施工起重机),(材料起重机)
(4)高空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特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施工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该证书的有效期为初审2年和6年.
3、 质量监督局的专项行动
适用人群有:
(1)电梯安全管理
(2)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3)起重机械指挥,吊车司机(限于桥式吊车),(限于龙门吊车)
(4)叉车司机
(5)工业锅炉
(6)快开压力容器操作
经质监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证书每4年审核一次。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Ⅳ 特种设备作业证种类
法律分析:1、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代复审):电工、焊工、叉车、铲车、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塔吊、起重机、行车、制冷空调设备与安装。
2、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代复审):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电梯作业人员。
3、劳动部职业资格证:电工、焊工、机修钳工、车床工、汽车维修工、人力资源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师。
4、交通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货运、客运、危险品、押运证、驾驶证年审、补证、换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Ⅳ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哪些
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5)特种设备操作证有哪些扩展阅读: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