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此设备归贵单位所有什么意思
指的就是这个设备是贵单位的了是贵单位所有。单位,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指数学方面或物理方面计量事物的标准量的名称。
Ⅱ 没有购买发票合同如何证明一台设备的归属权
没有购买发票你是证明不了一台设备的归属权的。除非你找他要合同。
Ⅲ 设备权属什么意思
拥有可供企业在生产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动能的劳动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权利.称为设备权
设备类资产产权声明
×××××公司:
因本次资产评估事宜,我公司申报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为×
×××××元,
账面净值为××××元,
对上述的设备类资产我公司
具有所有权,法律权属明确,不存在问题或瑕疵,出具的资产权属证
明文件合法有效。
截止评估基准日,我公司××××主要设备资产已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进行了抵押。
具体资产情况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若因设备类资产权属问题产生法律纠纷,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被评估单位:××××××公司
二○××年××月××日
Ⅳ 请问设备的归属应该属于谁
1.要看甲乙双方购置设备时,合同是如果载明相关条款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甲方付了设备款,甲方仍占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延迟付款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2.丙方收购后,也要看收购协议内,对甲方所卖的公司的债务关系是如何表述的。如果写的债务关系随公司所有权一同转嫁,那甲方应支付设备余款及违约款给乙方,同时拥有这批设备。但可以像甲方追索赔偿,因为甲方有过错在先。
3.如果收购协议上标明丙方不承担甲方之前的债务,但设备就暂时归属乙方,由甲乙处理。如果设备丙方已出资,可像甲方索赔。
具体要看合同上是如何表述的。
Ⅳ 设备产权的归属问题
你本人自购起重设备挂靠产权单位进行产权备案的同时,应签一份挂靠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设备的 财产所有权及(租赁或其他形式)收益权的归属问题。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你们没有签协议,购销合同及发票丢失的情况下,要从法律上明确产权归属问题,是有点麻烦。不过有两条理由可以使你放心:1、你在办理产权备案时,建设主管部门留有购销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存档。2、产权备案申请人是你,那么《租赁单位登记表》上的联系人应该是你,在设备下一次使用备案的时候,需要你本人和产权单位公章才能备案。
Ⅵ 设备所有权
法律分析:时间不一定,如付款未超过75%,所有权归出卖人,一般是以交付为要件。设备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设备所有权转让不包含设备中体现的知识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Ⅶ 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所有权与使用权区别:
1、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
2、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了。
房屋的产权在法律上的严格定义指的是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在内,是完全物权,可以继承和转让。而使用权只是对物的一种权利的行使方式,使用权人在没有得到所有权人许可的前提下,将不能任意处置该房屋。至于是买城区房屋的使用权还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更加符合您的需要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这需要您在清楚前述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的前提下,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和投资意向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