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判断企业机器设备的产权和是否已抵押
查下他们公司的是否有贷款,这个是明的,可以去中国人名银行查,但是暗的就很难讲了啊,他要是抵押给私人,你查也查不到的哦
② 机器设备所有权资产评估报告可以证明所有权吗
1、机械设备评估报告不能完全证明所有权。
2、评估机械设备如果能提专供原始购置发票、生产厂家、规属格型号等权证的评估报告可以完全证明所有权。
3、如果购置二手设备或者是图便宜没有要当时购买设备权证,没有入账,就算是做了评估也不能完全证明其所有权,这样的评估报告只能是作为依据使用。
③ 工厂里的机器设备属于不动产
工厂里的机器设备属于动产。动产,就是不动产之外的物,是指在性质上能够移动,并且移动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如电视机、书本等。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担保法》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动产与不动产概念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是否可以移动。动产通常可以移动,而不动产则不能移动。
第二、移动是否在经济上合理。房屋等土地附着物也可能是能够移动的,但一旦移动耗资巨大,而动产通常可以移动,即使是沉重的机器设备,也可以移动,且较之于不动产其移动损耗不大。
第三、是否附着土地。不动产除土地之外,其他财产如房屋、林木等都是附着于土地的,通常在空间上不可移动,若发生移动影响它的经济价值。而动产通常并不附着于土地。

(3)机器设备所有权怎么判定扩展阅读:
根据《物权法》第2条,物权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具有不同于其他财产法律关系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物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可以将各种民事主体纳入其中,如国家所有权人、集体所有权人、私人所有权人。
二是物权的客体主要是特定的有体物,与知识产权等财产法律不同,物权主要不是以无形财产、智力成果为客体的,而主要是以有体物作为其客体的。
三是物权本质上为一种支配权,是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这就决定了物权所具有的优先性、追及性等特点。
四是物权是排他的权利,即同一物之上不得存在两个所有权,同一物之上不得成立两个在内容上相互矛盾的他物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物权的义务,以及物权人行使权力,有权排斥他人的侵害和妨害。
④ 特种设备所有权如何认定
你好,特种设备使用前是要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请看:特种设备安全法的33条)。
特种设备登记在哪个公司名下所有权就属于所受登记的公司?没有这个规定,应按物权法中相关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⑤ 设备所有权
法律分析:时间不一定,如付款未超过75%,所有权归出卖人,一般是以交付为要件。设备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设备所有权转让不包含设备中体现的知识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⑥ 机器产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不属于知识产权。机器设备是属于动产的范畴,但是也有一些机器设备是与房屋建筑物镶嵌在一起的,如果拆除会导致建筑物等不动产产生变动的。
⑦ 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所有权与使用权区别:
1、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
2、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了。
房屋的产权在法律上的严格定义指的是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在内,是完全物权,可以继承和转让。而使用权只是对物的一种权利的行使方式,使用权人在没有得到所有权人许可的前提下,将不能任意处置该房屋。至于是买城区房屋的使用权还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更加符合您的需要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这需要您在清楚前述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的前提下,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和投资意向来决定。
⑧ 工厂里的机械设备算不动产还是动产
工厂里的来机械设备属于动产自。
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比如土地上的建筑物(房屋、大楼等)、构筑物(桥梁、隧道等)、尚未砍伐的林木、田地内尚未收割采摘的农作物等。除此之外的物都属于动产。
作为工厂里的机械设备,即使安装在厂房内不动,也是动产。
根据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1、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2、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动产与不动产概念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是否可以移动。动产通常可以移动,而不动产则不能移动。
第二、移动是否在经济上合理。房屋等土地附着物也可能是能够移动的,但一旦移动耗资巨大,而动产通常可以移动,即使是沉重的机器设备,也可以移动,且较之于不动产其移动损耗不大。
第三、是否附着土地。不动产除土地之外,其他财产如房屋、林木等都是附着于土地的,通常在空间上不可移动,若发生移动影响它的经济价值。而动产通常并不附着于土地。
⑨ 设备所有权可以共有吗
可以。根据查询设备所有权相关资料得知,设备所有权可以共有。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归一方所有,或归当事人共有。
⑩ 没有权属证明的机器设备,其法律权属怎么确认
你有点二,不会有没有权属的机器设备,发货票可以证明是谁的,法律会根据买设备是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