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车吊车操作证在哪里办 汽车吊车操作证如何办理
1、汽车起重机操作证(资格证)分初、中、高级,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一旦拥有、终生有效、全国通用,无需年审;
2、汽车起重机上岗证(从业证)不分等级,是IC卡证。由省安全生产监督局统一办理,从发证之日起没两年审验一次,连续审两次就不再审验了。
3、年满20周岁以上可以持有效身份证到上述相关部门考核办理,证书均可在省级劳动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资格证)和省安全技术监督局网站(IC卡证)查询真伪。
『贰』 汽车吊车操作证怎么办理
汽车吊车证需要去指定部门参加培训。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起重机械类的管辖部门即质监部局或指定的培训中心一类的学校报名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第二步: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步:经考核合格后,持考核合格证明到政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书面通知单位或本人。
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学历证明;
3、身体健康证明;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办理时限:
自培训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到办证部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叁』 吊车操作证在哪里办理
吊车操作证在安监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办事规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起重机械类的管辖部门即质监部局或指定的培训中心一类的学校报名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持考核合格证明到政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书面通知单位或本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肆』 起重机操作证在哪办理
法律分析:起重机操作证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伍』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陆』 怎么考起重机操作证
考起重机操作证的方法如下:
起重机操作证考试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个方面,报名后会发放理论题库,考试前进行实操培训1-2天,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通过后,考试合格后,20个工作日左右,由报名分考点下发证件。

起重机司机人员的分类有较多,有指挥的、有司机的,而司机却又还有它更详细的分类了。例如:司机有桥门式的、塔式的、门座式的、缆索式的、流动式的、升降式的、门式的等等。
『柒』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到市监局办事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
(3)审核;
(4)通过邮寄送达或到办事窗口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办理需要的条件:
1、具有法定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设备;
2、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合法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符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监督检验且检验合格;需要首次检验或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还需经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