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购进其他单位处置的旧设备,税率2%,再卖出,如何缴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二、单位按下列方法计算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开具普通发票。
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旧设备)/(1+4%)*4%/2(一般纳税人)
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旧设备)/(1+3%)*3%/2(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一般纳税人销售购进未抵扣已使用旧设备50000元,开具了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 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8076.9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23.08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961.54
贷:营业外收入 961.54
上交增值税为:1923.08-961.54=961.54元。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第二条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某企业处置一台旧设备怎么缴税扩展阅读: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当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㈡ 出售旧设备有原价和售价怎么算 增值税
要区分不同复情况对待,不能一概而制论。
首先,要确定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其次,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要确定这台旧设备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已经抵扣了。
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其进项不能抵扣,要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增值税:15450/(1+3%)*2%=300
元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这台设备如果没有抵扣销项(例如: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属于2009年01月01日之前购买)
应纳增值税:
15450/(1+4%)*4%/2=297.12
元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这台设备已经抵扣增值销项的话
应纳增值税:
15450/(1+17%)*17%=2244.87
元
㈢ 2019年新税法下旧设备按废品处理收入怎么缴税
设备有净值或残值,
如果有净值的设备按照废品处理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做资产损失的备案,否则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于残值要确定是否对公司产生收益,产生收益的在新的税法下,设备也抵扣过,对于残值产生的收入要申报增值税收入及所得税收入纳税,增值税13%,简易征收2%;
㈣ 企业销售已报废无法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其税务处理和账务处理怎么做
1、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该条款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自2014.07.01日起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否则应当按照适用税率缴税;材料应当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2、税务处理
除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和相关的附加外,还需要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并将相关的处置损益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账务处理
(1)销售旧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税率情形】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征收情形】
或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销售材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㈤ 企业出售旧设备需要交所得税吗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出售设备的如果在扣除折旧及清理相应费用后产生收益的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产生损失的,应当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税前列支。
㈥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做账怎么缴税
企业处置已使用过的设备,应分三类情况判断是否缴纳增值税:
1、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2、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除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外)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3、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企业销售其他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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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现在废旧物资处置应该采取的税率是什么
如果为一般纳税人的话应该按17%或者4%减半征收
如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的话 征收率 3%,减按2% 征收
出售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替换下来的废旧物资。
(1)出售的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依据为:财税[2009]9号文第二条第一款,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需强调的是,适用上述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额的销售行为,依据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属于税法规定的抵扣范围)。依据为: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㈧ 工程公司转让旧机械设备如何纳税
设备全部转来让给施工企业B,请问我需要交什么税,源税率是多少?
销售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009年1月1如以后购进按销售处理,即进项税已经抵扣的按17%计算销项税。
设备转让价格确定依据:有协议或合同的按协议或合同价格;没有的按资产评估价格,纳税按实际交易价值计算。
个人将自用的设备转让给企业,需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
㈨ 旧设备出售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
旧设备出售税率按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阐述: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一、出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将卖出的固定资产转出
2、出售取得的收入
3、如果出售时涉及税金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注意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