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环评报告办理的流程步骤有哪些
一、审批程序;
1、申请与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
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一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字版一式八份,电子版一式两份 ;
3、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一份 ;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三、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听证、专家评审和技术评估的,一般不超过90个工作日,个别重大环境敏感项目一般不超过120个工作日)
四、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1)环评增加设备如何申请报告扩展阅读
根据《环评法》第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必备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8条、第10条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B. 环境评价资质如何申请
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含本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内容和与申请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的简要文字说明);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表》;
3、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企业法人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4、固定资产证明(房产、仪器设备等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5、工作场所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6、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开具时间一般不应早于申请时间六个月):
(1)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可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提交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及劳动合同;
(2)企业单位人员可提交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及劳动合同;
(3)离退休后的返聘或聘用人员可提交离退休证明及本单位出具的返聘证明或劳动合同。
(4)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应提供详细的劳动关系情况说明,并附其他有效证明。 7、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等的复印件;
8、环境影响评价内部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等相关文件;
9、个人相关业绩证明(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面和批复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申请首次或重新登记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详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注:上述第1项材料单独装订,第2—10项材料可合订,第11项材料按相关要求单独整理。
附件二: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需提交的材料 1、同附件一的第1项; 2、同附件一的第2-8项; 3、单位和个人相关业绩证明:
(1)单位业绩:申请单位近三年内主持编制的至少5项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2)个人业绩: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注:上述第1项材料单独装订,第2-4项材料可合订。 附件三: 申请评价范围调整需提交的材料 1、同附件一的第1项; 2、同附件一的第2项;
3、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固定资产证明(房产、仪器设备等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此项仅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申请增加报告书评价范围时提交);
5、同附件一的第6项(仅提供与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6、与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复印件;
7、个人业绩证明(与所申请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参与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8、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注:上述第1项材料单独装订,第2-8项材料可合订。
C. 企业申请环评报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的手续为:
1、申请报告(含本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内容和与申请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的简要文字说明);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表》;
3、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企业法人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4、工作场所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5、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同附件一的第6项,其中劳动合同可由单位统一开具的情况说明替代,说明中可以表格形式列出人员姓名、劳动合同签属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开具时间一般不应早于申请时间六个月):
(1)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可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关系(正式在编)证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提交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及劳动合同;
(2)企业单位人员可提交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及劳动合同;
(3)离退休后的返聘或聘用人员可提交离退休证明及本单位出具的返聘证明或劳动合同。
(4)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应提供详细的劳动关系情况说明,并附其他有效证明。
6、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等的复印件;
7、 单位和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提交的数量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最低要求即可):
(1)单位业绩:证书有效期内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2)个人业绩:证书有效期内与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 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D. 有环评的企业,后期又增加设备,还需要修改环评手续吗
需要,必须办理环评手续,因为环评法里规定如果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地点发生改变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审批程序
拓展: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大体上是:首先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签订合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评价单位进行调查和评价工作;评价单位通过调查和评价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评价工作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但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审批权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权限是: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级区域的建设项目和国务院审批的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对环境问题有争议的项目,提交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审批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推行,收到了明显效果。第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是我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新污染的两项主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在保证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性上起了突出作用。因为,评价结果证明虽然投资效果好,但由于布局不合理,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而影响长远发展的项目,就不能同意建设,必须另选地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还可以对开发建设项目提出防治污染的措施,控制新污染。第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步骤和程序都贯穿在基本建设各个阶段,使计划管理、经济管理、建设管理都包含环境保护的内容,从而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轨道,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第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调动社会各方面保护环境的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如,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由于具备较齐全的实验测试条件,容易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工程设计单位由于熟悉国内外该类工程项目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能有针对性地提出综合治理对策,做到技术、经济上的可行、合理;而管理单位则熟悉各种法规,就便于组织协调和监督。
E. 新增环保设备、设施环保手续有哪些
立项要到发改委,发改委立项,找环保局,看是做环评报告表还是登记表,做完审批、建成后申请监测验收。
F. 工厂增加新车间环保局提交申请书怎么写
这个是需要做环境影响评价的,
有没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啊?照着可研写个简单的申请书吧回,把新车间的答位置、产房、设备、原料、产品等写清楚,到环保局申请确认,是做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报告书,
确认后,自己去找一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开始做环评报告
接着是环保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开始建设
建设完成后再申请验收
验收通过即可正式生产了
祝你生意兴隆!
G. 环境评估做完后,如企业需要增项,环评报告怎么办
1、先找环保局。一般来说,环保局要求你们做环评,要出一个预审意见,大意就是XX公司XX项目按照国家环评法的有关规定要做环评。预审意见里面会告诉你们这个环评是做报告书还是报告表。书比较贵,表比较便宜。
2、然后拿着预审意见找一个有环评资质的单位做环评。
3、环评做完后,拿着环评报告到环保局,环保局会安排专家评审。评审会上会针对本项目的环评报告提出若干意见。会开完了,环评单位按照会议纪要修改,然后形成报批稿,你们再拿着报批稿去环保局,环保局就会给你们出具审批的文了。
而且一般三个月后,环保局会到你们那做验收,主要是看环评报告里的环保措施有没有做到位,验收过了,就可以正式生产了。

(7)环评增加设备如何申请报告扩展阅读:
如何用环评参与宏观调控
1 措施坚决全国各地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凡是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不予审批,凡是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实施。
2 机制创新积极建立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
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本区域的产业规划环评工作。未开展区域产业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的、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或者修编而未经重新或者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查的,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区域内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3、2009年环评管理的新措施
分批审查减少程序对不同项目采取不同审查程序,及时召开专题会、常务会,进行审议。
便民高效缩短时间项目受理时间从原来的5天缩短为2天,项目审批会议的次数由原来每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两次,有些项目随到随批,为保增长做好有效服务。
分类评估简化流程在确保环评质量的前提下,按项目的环境影响大小,实行分类评估、分类审查、分类确定时限,对“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其过快增长,而对其他的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项目简化项目评流程。
4严格遵守“四个不批、三个严格”原则
国家对不符合环保法律的建设项目设置了“防火墙”。
“四个不批”,是指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
环境污染重,产品质量低,能耗、物耗消耗高,特别是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尽管项目经济效益好,但是当地的环境质量已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已经设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建设项目如果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项目一律不批。
“三个严格”,是指严格限制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
严格控制高耗能,就是产业开发中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审批,并且要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
5 “区域限批”纳入日常监管
所谓“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境违法的行为,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属或境内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它们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
H. 环评报告如何申请
一、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
二、许可内容
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出具环境保护审查意见。
三、需提交的资料和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时,应向受理中心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为1份):
1、建设单位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报告。
2、省级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部门有效的立项依据。
3、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简本(含电子文档)。
4、经行业预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5、项目所在地的市、县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
6、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保方案。
7、海岸工程建设项目,须有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8、选址位于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建设项目的园区的项目,需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
9、规划部门的选址初审意见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利用预审意见。
10、业主关于环保措施的法人承诺书。
11、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的公示材料。
12、其他要求材料。
四、办理程序及工作时限
(一)受理
1、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许可审查
1、建设项目管理处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提出许可审查的意见,报厅领导审定。
2、办理时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查,一般项目承诺25个工作日,特殊项目按环评法规定6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查,一般项目承诺12个工作日,特殊项目按环评法规定3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审查,一般项目承诺5个工作日,特殊项目按环评法规定15个工作日。
3、告知程序:审查发现许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意见;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进行陈述和申辩。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I. 如何申请环保设备
一般的流程来是这样的自:
1,到环保局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
2,递交其他资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使用证明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书》(须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 法人身份证明
3,做环评
4,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