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新购进的器具、设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根据《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Ⅱ 租入设备支付的租赁费如何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了部分设备。请问,因此支付的租版赁费用如何在企业所得权税税前扣除?这笔租赁费用可在租赁期内均匀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因此,上述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可以在租赁期限内均匀扣除。
Ⅲ 为修理机器设备而花去的费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今年我公司为检修车间的机器设备而花费了大笔费用,请问,为修理机器设备而花去的费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
专业解答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如果您公司所检修的机器设备在使用期限上超过一年的话,就属于固定资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由此可见,在具备“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这两个条件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中的第(三)项,您公司为修理机器设备而花去的费用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
Ⅳ 固定资产2018年新政策,500万元以下可以一次性扣除
一、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源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二、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
三、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企业在季度预缴时仍应按照会计核算的折旧额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再进行纳税调整,一次性扣除相应成本费用。
(4)设备器具的税前扣除如何操作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
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Ⅳ 共用的仪器,设备可否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内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容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