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2.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3.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剔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② 关于重大设备责任事故的定义以及解决方案
【每一个省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一般设备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20万元的。
重大设备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至100万元的。
特大设备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的。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划分标准,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③ 公司进设备,如果将来设备发生爆炸引发伤亡,怎么追究责任
公司进设备,如果将来设备发生爆炸引发伤亡,具体责任要根据事故发生原因来追究责任,
要根据设备质量,违规操作等来判断最终责任。
④ 设备突发故障造成事故的是谁的责任
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这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事故。如果是操作不当所致,操作人员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保养维护、管理不当导致,那就是相关人员要承担责任。
⑤ 重大设备事故如何定义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供参阅
重大设备事故是指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电力设备(包括设施)、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2)100MW及以上机组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抽水蓄能发电电动机损坏,50MW及以上水轮机组、燃气轮机组、供热机组损坏,4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40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40天。
(3)20kV及以上主变压器、换流变、换流器(换流阀本体及阀控设备,下同)、交流滤波器、直流滤波器、直流接地极、母线、输电线路(电缆)、电抗器、组合电器(GIS)、断路器损坏,3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30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30天。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发电厂,一次事故使2台及以上机组停止运行,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
1)发电机组容量4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
2)电网装机容量在5000MW以下,发电机组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
3)其他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指定的发电厂;
4)只有一条线路对外的(指事故前的实时运行方式)或只有一台升压变运行的发电厂(如水电厂、燃机电厂等),若该线路故障时断路器跳闸或由于升压变故障构成全厂停电者除外;
(5)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者;
(6)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认定为重大事故者。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划分标准,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⑥ 安全责任事故认定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2、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3、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剔除。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⑦ 特种设备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的划分情况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到六十四条有明确的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⑧ 设备事故怎么处理,如何计算损失
设备事故的处理:
设备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给予适当的处理,以教育事故本人和其他职工,各级领导也应从中找出企业管理的不足之处,主动承担领导应承担的责任。
设备事故按其发生的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类:
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加工工艺不合理及维护修理不当等,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责任事故。
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原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质量事故。
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自然事故。任何责任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应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者要依法制裁。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按期上报。
设备事故的损失计算:
1、停产和修理时间的计算
停产时间:从设备损坏停产时起到修复投入使用时止。
修理时间:从动工修理起到全部修理完交付使用时止。
2、修理费用的计算
修理费用系指设备事故修理所花的费用,其计算方法为:
修理费(元)=修理材料费(元)+备件费(元)+工具辅材费(元)+工时费(元)
3、停产损失费用的计算
设备因事故停机,造成工厂生产损失,其计算方法为:
停产损失费(元)=停机时间(小时)×每小时生产成本费用×成本利润率
4、事故损失费用的计算
由于发生事故,迫使设备停产和修理而造成的费用损失,其计算方法如下:
事故损失费(元)=停产损失费(元)+修理费(元)
设备事故是指工业企业设备(包括各类生产设备、管道、厂房、建筑物、构筑物、仪器、电讯、动力、运输等设备或设施)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行为或事件。加强设备事故的管理,其目的是对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度发生。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演,达到消灭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⑨ 生产安全事故性质认定时,如何认定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⑩ 因设备缺陷而引起工伤事故的责任认定
1、因设备缺陷而引起工伤事故的,仍然属于工伤的,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的。
2、另外,因设备缺陷而引起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设备生产厂商,依据《侵权责任法》进行赔偿的。但是这个是用人单位与生产厂家之间的事情,不影响员工享受工伤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