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储存运输医疗器械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条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二)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
(三)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四)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
(1)医疗设备如何通风扩展阅读: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一)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二)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四)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五)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批发需要冷藏、冷冻贮存运输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能确保制冷设备正常运转的设施(如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需要进行运输的企业,应根据相应的运输规模和运输环境要求配备冷藏
车、保温车,或者冷藏箱、保温箱等设备;
(五)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符合其贮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现场重点检查库房及其冷藏 、 冷冻贮存 、 运输设施设备配备是否符合上述
㈡ 如何安全管理医疗器械
一、医疗器械耗材入库验收管理
1、仓库保管员负责库存器械、耗材的入库验收工作。由科室制订购置申请的特殊器械、专用耗材,由仓库保管员和领用科室人员共同做好入、出库验收工作。
2、器械仓库保管人员,依据购置计划表,按照有关制度确定的验收标准,对入库耗材资质材料进行严格验收,验收单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对整件耗材验收应做到:外包装验收、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3、对不符合购置计划要求的,如品名、规格、数量和其它特殊要求有误或不相符时,不可办理入库手续。及时通知供方办理退换手续并做好记录。
4、验收中如出现待入库耗材与其发货票不符(指品名、规格、数量),或价格高于原进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或包装标识不清楚、质量低劣、或发票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以及无进货明细等情况,保管员有权拒绝验收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5、以验收单为依据,器械仓库每周列计划完成情况核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单未经审核,不得办理有关入库手续。
6、对有效期不足一年的产品,原则上不作为库存产品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7、对重点管理医疗器械产品,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建立验收及库存登记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合格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8、建立医院医疗器械产品(耗材)质量管理档案,制订专项管理办法,对供货单位及器械产品资质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供货质量,并为对供货单位进行评估、对器械产品进行评价提供原始资料依据。
二、医疗器械耗材存储、养护管理
1、器械耗材库存量,根据医院确定的库存定额标准进行控制管理。库存器械品类,按ABC管理法进行分类管理。
2、仓库物品应按照“分区分类、四号定位、立牌立卡、有序摆放”的规定标准,做到货位固定、易取易查、整齐有序。
3、对植入人体内医疗器械,施行专柜、专账管理,建立植入医疗器械验收、领用记录,并实现可追溯性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严格分类存放于有专门设施的专库内。
4、对标注明确有效使用期限的耗材,尤其是一次性耗材,需挂有效期标志牌,进行控制管理。对临近失效期的耗材,提前(三个月)填写效期产品催办单,上报药械科,以便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临床应用的安全可靠。
5、器械仓库存储环境(包括临床各科室小仓库在内),按照各类耗材的不同储存要求,应达到干燥、通风、避光、恒温、冷藏等相关要求,以防止霉变、,锈蚀等变质现象发生。库存材料,一般产品温度控制在0~30℃,相对温度在45%~65%之间;体外诊断试剂2~10℃冷藏保存。
6、器械仓库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爆。仓库应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门窗加固并随时加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经常性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7、器械仓库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在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好移交手续。
㈢ 医疗器械仓库管理应注意哪些事项
医疗器械仓库的管理工作不能有半点的马虎大意,着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 仓库重地,严禁非仓库 工作人员随意出入;有事须进库房时,必须有库房人员陪同。
二. 仓库内严禁烟火,各种消防设施、设备严禁乱放、被覆盖或挪做他用,做好防潮,通风措施,物品码放应距墙面10厘米以上,必要时,采取上苫下垫措施。
三. 酒精,乙醚等化学品必须存放于化学品库,搬运酒精、乙醚、纸制品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烟火,做好防护措施。
1、对化学品的管理要落实到人头,有专人管理。对库存化学品进行隔离存放,库区内严禁烟火。
2、库存化学品台帐,标识卡片等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以生产日期为准,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出库。 化学品存放地点应避免高温线照射,温度过高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四、做好物品入库、出库管理:
1、 所有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及半成品必须经检验(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由库管员开具入库单,填写物料管制卡,标注物品名称品名、分供方名称(生产单位)及规格型号和数量。
2 、成品必须检验后方可入库,由库管员开具入库单,同时填写有关帐、卡。
3、库存物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
4、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及半成品出库时,有领用部门填写领用单,到库房领用,库管员按照领用单上的数量进行发货。
5、成品出库时,库管员根据发货单进行发货,详细记录发货数量,编号及货物流向。
6、定期盘点,及时填写有关帐,卡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7、发生盘盈(亏)时,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查明原因,责任人须提交说明报。
㈣ 三类医疗器械仓库需要哪些设备
仓库应配备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特性要求的设施设备或装置。主要包括:用于避光、通版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权、防污染、消防安全、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等设施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医疗器械的储存实行分区分类管理,标识清楚,并按产品批次存放。库区应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等专用场所。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无菌(植入)医疗器械与其他医疗器械应分开存放。
㈤ 医疗器械储存场所应当具有相应的什么措施
空调、温湿度计等。仓库应配备符合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要求并运转良好的设施设备及装置。主要包括:避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鸟、防污染等设备及装置;消防安全设施;温湿度监测和调节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在库医疗器械应分类按批次集中堆放,堆垛之间有间距;堆垛与库区地面、天花板、墙壁、设施设备及装置之间有间距或隔离措施。统一实行色标管理:分设待验区和退货区(黄色)、合格品区和发货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相应货位卡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
㈥ 无菌医疗器械管理有哪些特定要求
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生产过程的监管上,参考文件如下: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9]835号
㈦ 医疗器械存储条件说明怎么写啊
医疗器械存储条件说明:
仓库面积27平方米,设有温湿度计、货架、照明灯、排风扇、灭火器、纱窗、捕鼠笼及防潮防霉设施。
设施设备温湿度计、货架、照明灯、地拍、排风扇、灭火器、纱窗、捕鼠笼、办公桌、资料柜。
㈧ 放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仓库里需要哪些设备
仓库应配备符合复所经营制医疗器械特性要求的设施设备或装置。主要包括:用于避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消防安全、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等设施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医疗器械的储存实行分区分类管理,标识清楚,并按产品批次存放。库区应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等专用场所。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无菌(植入)医疗器械与其他医疗器械应分开存放。
㈨ 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
1、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明确标定为一次性使用的无菌、消毒等医疗用品,常用的包含: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一次性使用手术包、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等。
2、购入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按要求索要相关证件: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同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原生产企业单位公章,经查验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将资料归档保存备查。
3、机构负责人必须对每次购入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质量验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同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进口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器具应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严格把关,保证所购产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产品质量合格。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查验合格,未拆除外包装前,应入专库存放,专人负责管理,物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屋顶≥50CM。查验或存放过程中,发现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以及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不得再用于临床使用。
5、拆除外包装的小包装一次性医疗用品,应按要求存放于医疗用品存放柜内,医疗用品存放柜内外环境要求清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原则上高度危险物品宜放置在不易受到污染的位置,中度危险物品次之,低度危险物品再次之。
6、进入治疗室的应达到最小包装,医务人员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洁净度、消毒灭菌使用方法是否规范等问题,对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机构负责人,必要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医务人员使用前应检查一次性医疗用品有效期和包装情况,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者其他情况,应及时留样送检,详细记录,机构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迅速停止发放此类或同一批号用品。
8、医务人员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临时开启,立即使用,避免放置时间过长,在操作中一次性用品疑被污染或已经被污染,应立即更换。
9、一次性使用医院用品严禁重复使用,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丢弃、出售、赠送,也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中。
10、建立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登记账册和使用、销毁记录。采购记录内容含:采购时间、生产或经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并保留原始订购合同,以备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追查;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销毁情况登记内容:姓名、物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名称、使用数量、销毁日期、消毒毁形方法、经办人等。

㈩ 医疗器械库房有什么要求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条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库房版内外环境权整洁,无污染源;
(二)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
(三)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四)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

(10)医疗设备如何通风扩展阅读: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一)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二)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四)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五)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