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的流程是:1、申请,提交《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以及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2、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法律分析: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的流程是:1、申请,提交《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以及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2、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3、现场审查,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4、样品检验,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5、汇总、审定、发证,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应该是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需要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Ⅱ 安全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复制件);
(五)企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制件);
(八)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复制件);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十一)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和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清单;
(十二)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安全设立审查批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文、竣工验收审查批文(复制件);
(十三)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十四)安全标准化相关材料;
(十五)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材料(含土地、规划建设、消防、防雷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环保等);
(十六)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提供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材料、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十七)设区市安监局和县级安监部门出具的征求意见书(省属和中央驻赣企业只需提交所在设区市安监局出具的征求意见书);
(十八)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

Ⅲ 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Ⅳ 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括号里为材料的具体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Ⅳ 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第一步: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第二步: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第三步: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Ⅵ 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流程首先是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人员资格,携带企业负责人证、营业执照和生产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向当地的安全检查机关申请,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后,每三年都需要申请安全许可证延期,不申请延期的证件自动作废。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材料主要有: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和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考核人员明细;
(六)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和当年施工项目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收据复印件等等。
找法网提醒您,安全事故的分类主要有: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
Ⅶ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法律分析: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金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的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管理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明细表和复印件)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包括塔机、龙门架、人货电梯所提供最近一次安拆、装检测报告的明细表和复印件)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Ⅷ 如何办理安全许可证
第一步
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 )
第二步
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第三步
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准备以下资料:
1. 企业安全生产自我评价的书面资料(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2. 安全生产条件(11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5)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7)从业人员参加保险资料;
(8)企业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清单,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9)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新成立(2004年10月22日以后)的建筑施工企业,企业资质需升级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企业资质降低后需恢复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经第三方评价出具的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