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特种设备使用申请登记需交什么材料
找地级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有一些省市是让地级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版(N年前叫锅检所)权代为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至少包括:
1、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比如《压力容器登记卡》)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和竣工资料
4、特种设备合格证、监督检验证书及出厂资料
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一般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考证)
6、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规章制度
❷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使用登记
第六条 每台锅炉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锅炉压力容器,除移动式压力容器外,均由产权单位向使用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
第七条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一)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三)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附4);
(四)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五)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六)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办理下列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一)、(二)项文件:
(一)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
(二)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1MPa的蒸汽锅炉;
(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
(四)机器设备附属的且与机器设备为一体的压力容器。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第九条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逐台填写《锅炉登记卡》或者《压力容器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见附2、附3)一式两份,交予登记机关。
第十条 登记机关接到使用单位提交的文件和填写的登记卡(以下统称登记文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及时审核、办理使用登记:
(一)能够当场审核的,应当当场审核。登记文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当场办理使用登记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说明理由。
(二)当场不能审核的,登记机关应当向使用单位出具登记文件受理凭证。使用单位按照通知时间凭登记文件受理凭证领取使用登记证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对于1次申请登记数量在10台以下的,应当自受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或者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理由;对于1次申请登记数量在10台以上50台以下的,应当自受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或者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理由;1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的,应当自受理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或者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理由。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编制规定》(见附5),编写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
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同时核发记录出厂信息和使用登记信息的“移动式压力容器IC卡”。
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向使用单位发证时应当退还提交的文件和一份填写的登记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本体上(无法悬挂或者固定的除外),并在锅炉压力容器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使用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机关不得给予登记。

❸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锅炉 设备类别 怎么填写
按以下规定填写P
设备种类:锅炉
设备类别(看你是什么锅炉,以下三种之一):
承压蒸汽锅炉
承压热水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炉
❹ 特种设备普查人员登记表怎么填写
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日期
设备注册代码 更 新 日 期
单位内部编号 厂车牌照编号 注册登记人员
产 权 单 位 产权单位代码
产权单位地址 邮 政 编 码
单位法人代表 管理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使 用 单 位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地址 邮 政 编 码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 联 系 电 话
设备使用地点 操 作 人 员
设 备 类 别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型 号
设 计 单 位 设计单位代码
制 造 单 位 制造单位代码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号 联 系 电 话
制 造 年 月 出 厂 编 号 适 用 场 合
安 装 单 位 安装单位代码
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土建施工单位 开始施工日期
土建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日期
验收检验机构 验收报告编号
投 用 日 期 维 保 周 期 周 大 修 周 期 月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保单位代码
资格证书号 维保责任人 联 系 电 话
设 备 主 要 性 能 参 数
检 验 单 位 检验单位代码
检 验 日 期 检 验 类 别 主 要 问 题
检 验 结 论 检验报告编号 下次检验日期
事 故 类 别 事故发生日期 事 故 处 理
设备变动方式 变动主要项目 设备变动日期
变动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盖章) 注册机构:(盖章)
《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
此表为普查和注册登记共用,做普查表使用时,与普查无关的项目可以不填。所有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登记时应由使用单位在表尾盖公章,同意注册后,应盖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公章。
1、登记表编号:可采用设备类别(T)加年代(四位)和顺序号(四位)表示,如2001年所登记的顺序为1200台,可编为T20011200。
2、注册登记机构:填写负责注册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全称。
3、注册登记日期:填写注册登记的日期。
4、设备注册代码: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代码编制规则》填写。
5、单位内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的特种设备编号。
6、厂车牌照编号:填写厂内机动车辆牌号,其他设备可不填该内容,填写"-"。
7、注册登记人员:填写负责进行注册登记的人员。
8、使用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称或业主姓名。
9、使用、设计、制造、安装、产权、检验单位、承担单位机构代码:填写由有关机构按规定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县、镇(乡)、街(村)、号(组)等。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动力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人员姓名。
13、设备类别:按电梯、起重机械、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辆等填写。
14、设备名称:首先按设备代码所列举的名称填写。
15、资格证书名称:填写制造等单位取得资格的证书名称,如没有取得证书,可填"无"。
16、设备主要性能:按照设备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按项目(如运行速度)、参数(如1m/s)横向填写。
16-1、电梯:运行速度(m/s)、额定载荷(kg)、层站(单位为个)、提升高度(m)等。
16-2、起重机械:起重载荷(kg)、起重力矩(kg·m)、提升高度(m)、工作半径(m)。
16-3、厂内机动车辆:运行速度(km/h)、额定载荷(kg)、动力方式(分为电动、内燃填写)、。
16-4、客运索道:运行速度(m/s)、索道长度(m)、输送能力(人/小时)、运载车辆形式(分为吊厢式、吊蓝式、吊椅式、拖牵式)。
16-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线速度(m/min)、高度(m)、额定乘客人数。
17、检验单位:填写进行设备验收检验、定期检验、事故检验等检验单位。
18、检验日期:填写检验工作完成,正式出示报告的日期。
19、检验类别:填写检验类别,包括验收检验、定期检验、进口检验、事故检验等。
20、主要问题:按有关规定填写。
21、检验结论:按有关检验规程规定的要求填写,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等。
22、事故类别:填写重大、严重、一般等。
23、事故处理:结案、未结案。
24、设备变动方式:填写设备最近发生的变化,如改造、移装等。
25、变动主要项目:填写发生变化的主要部位或部件等;移装可填"无"。
26、变动承担单位:填写承担改造、移装等变动施工单位。
注:所列栏目,没有该项目的填写"无此项",无法填写内容的填写"无",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
❺ 锅炉运行记录表
锅炉运行记录表如下:

填表说明:本表每班填写一页,停炉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异常情况请及时报告。
❻ 锅炉使用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锅炉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了加强在用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使用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锅炉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电力系统发电用锅炉按水利电力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地的省级电力局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铁路系统内工作压力<0.1MPa(lkgf/平方厘米)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供热量≤0.70Mw(60×10的四次方KCal/n)的热水锅炉的使用登记由铁路监察部门自行办理。第二章锅炉使用登记证的签发与管理第三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锅炉登记手续时,应填写一份《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并应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资料:
(1)《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或《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与安全有关的出厂技术资料;
(2)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3)锅炉房平面图;
(4)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持证司炉工人数。
在用或移装的旧锅炉办理登记时,如使用单位提不出上述(1)、(2)两项资料时,允许以下列资料代替。
(1)锅炉结构示意图及需核算强度的受压部件图;
(2)锅炉受压元件强度及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资料;
(3)锅炉检验报告。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0.1MPa(l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锅炉和额定供热量小于0.6Mw(5×10的四次方KCal/n)的热水锅炉在登记时,只需交验制造厂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第四条登记机关对送审资料审查合格后即应给使用单位签发《锅炉使用登记证》,并在《锅炉登记表》上盖章后连同全部送审资料退使用单位保管。《锅炉登记卡》留登记机关存查。第五条锅炉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使用单位须携带《锅炉登记表》和修理或改造部分的图纸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或变更手续。第六条锅炉拆迁过户时,原使用单位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的全部安全技术资料应随锅炉转至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重新办理锅炉登记手续。第七条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向原登记机关交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办理注销手续。因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而报废的锅炉,严禁再作承压锅炉使用。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
1.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未经许可逾期不检者;
2.有危及安全的严重隐患在限期内不修复者;
3.管理混乱,违章操作,屡教不改者;
4.经检验确认,必须报废的锅炉。第九条没有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使用。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查封或经济处罚。第三章附则第十条《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附录统一印制。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❼ 锅炉运行记录表怎么写
记录本表格中,以上你所填写的数据或文字,必须是锅炉运行中的真实的数据或文字。你使用的锅炉型号规格、锅炉使用工作压力范围、水处理设备型号规格,都不说明清楚,别人怎么给你正确答案...。
❽ 锅炉运行记录表中 “水处理情况” 一栏怎么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比如:系统设置自动化加药及水处理仪、水质监测仪,每分钟处理***升,系统运行正常。
❾ 锅炉使用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那些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盖红章);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使用单位为个人的);锅炉产品合格证、锅炉产品数据表;锅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锅炉能效测试报告(必须本型号锅炉或者覆盖范围内锅炉能效测试报告);锅炉房内分汽(水)缸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数据表;锅炉出口至分汽(水)缸间的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压力管道元件合格证和单线图或者标有管道编号的系统图;锅炉至第一用热设备之间1000米以内蒸汽或者高温水管道的压力管道元件合格证和单线图或者标有管道编号的系统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❿ 锅炉注册登记表里的检验单位怎么填写
锅炉注册登记表里的检验单位,你就填对锅炉安装进行监督检验的单位,一般就是你当地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