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卫生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
全国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试。
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6日、17日、23日、24日。
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5月16日、17日、23日、24日 8:30—10:00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专业知识14:00—15:30专业知识16:30—18:00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5月16日 9:00—11:00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专业知识5月17日 9:00—11:00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12]110号)。2013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知识”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附件: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级资格(医士、医师),中级资格(主治医师),高级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第四条临床医学专业初、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高级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它表明持有人具有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是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第六条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事部共同负责。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卫生部、人事部成立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负责资格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通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条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第十四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卫生部、人事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卫生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卫生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现将卫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2、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1: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 本规定下发之日前,已按国家规定取得卫生系列初、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继续有效。本规定下发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五条 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药、护、技师: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
(二)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第七条 人事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国家预防医学、全科医学、 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
卫生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八条 通过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 取得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军队系统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总政治部负责。
第十七条 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未明确事项,均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2: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均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卫生部、人事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两部门成立卫生职称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分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和技术等专业组)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省级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10月。首次考试拟定于2001年10月20-21日。
第四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均分4个半天进行,各级别考试均设置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考试科目。考试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五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第七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具有计算机教学设备的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
第八条 卫生部负责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卫生部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各种与考试有关的考前培训,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
第九条 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卫生部制定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各地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卫生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报卫生部、人事部备案。
第十条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一条 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二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为促进卫生职称考试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在200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按国家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同时,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会同卫生厅(局)确定本地区考试合格标准,作为本地区范围内聘任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各地确定的地区考试合格标准,报人事部、卫生部备案。
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2. 护士如何转成心电图技师怎样申请怎样考试每年考试时间
护士转成心电图技师需要参加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需要去申请,每年的三月份报名,六月、九月份考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临床、口腔、公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医院设备科怎么考试时间扩展阅读: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三)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执业医师考试
3. 2022放射技士考试时间
2022放射技士考试预计在2022年4月25日前后。取得放射医学技术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都可报名放射技士。
放射科是医院重要的辅助检查科室,在现代医院建设中,放射科是一个集检查、诊断、治疗于一体的科室,临床各科许多疾病都须通过放射科设备检查达到明确诊断和辅助诊断。
放射科的设备一般有普通X线拍片机、计算机X线摄影系统(CR)、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计算机X线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等。
放射技师则需根据临床请检要求从事透视、造影、CT、MR检查和介入治疗操作,规范地书写诊断报告。及时报告急诊放射检查诊断,承担特殊造影和放射检查中的抢救工作。

医疗放射技师
接受过医学辐射技术专门教育和培训,在医学辐射技术的一个或多个专业中受放射学执业医生的委派有能力开展各种放射学程序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能力通常是按正式的机制由国家对其进行评估,包括在该给定专业领域对其登记、委任或任职资格的认定。
4. 求答:医疗器械工程师的报考单位,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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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1日西安医疗设备维修培训邀请涵
(医械专业英语、医用电子、CT、X光机、心电监护、超声、)维修培训
注:2015.9月21号西安彩虹第三期医疗器械维修培训现在开始报名!
培训完学员均可考核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颁发的医疗医械维修工程师中级职称认证证书
1. 西安彩虹医疗器械维修培训中心,一直针对社会医疗器械维修公司和全国各大医院设备科的人员进行医院常见医疗设备的维修培训,多年来我们的学员遍布全国各地都在从事不同医疗设备的维修工作。
2. 培训的内容是医院常见的医疗设备,CT、X光机、心电监护和超声,另设一个月的医械专业英语和医械电子基础。培训培训地点在西安,每门培训课程我们都有具体的实践机型。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工程师手把手教学员进行,拆装、测试、安装软件、保养和基本的故障诊断等方法。培训班次每年三期,全年滚动进行。
3.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2015年09月21长期班(全部设备维修培训)开课
1. 针对无任何基础学员 学费 18000(14周)
2. 程针对有基础的学员 学费 15000(10周):不包含医械专业英语和 医械电子线路维修技术课
3.常年开设短期班(单个设备维修培训):
医械维修基础班 (医疗器械专业英语、医用电子基础)
CT强化班、 X光机班、 B超班、 心电监护班
具体培训课程如下:
一:医械维修技术基础四周(9月21-10月23)了解2000个医械专业词汇和术语,可基本阅读医械维修保养手册;
二:掌握典型医械电子线路原理,元器件检测 板件维修6000
三:CR/DR X光机维修技术两周(10月26-11月6)基本掌握X光机、胃肠机、CR、DR结构、功能、原理及维修保养,高级维修工程师讲解维修思路及维修实例3000
四:彩超维修技术一周(11月9-13)基本掌握彩超结构、功能、原理及维修保养技术3000
五:螺旋CT维修技术(基础班)四周(11月16-12月11)基本掌握普通CT、螺旋CT结构、功能、原理及维修保养8000
六:心电监护维修一周(12月14-18)掌握心电 肌电 脑电 监护仪等原理及维修2500
七:多排螺旋CT维修技术(强化班)一周(12月21-25)高级维修工程师讲解维修思路及维修实例、3500
八:激光相机维修技术(强化班)一周(12月28-31激光相机维修技术强化,维修案例,实战经验总结2500
3.培训地点在西安,每门培训课程我们都有具体的实践机型。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工程师手把手教学员进行,拆装、测试、安装软件、保养和基本的故障诊断等方法。培训班次每年三期,全年滚动进行。
4. 培训的学员均可颁发我中心的医疗器械维修工程师结业证书,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颁发的医疗器械维修工程师中级职称考试。
5. 考试时间: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6. 报名事项: 1、报名时缴纳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交2寸彩色标准照片4张
5. CDFI技士考试什么时候报名考试
中华医学会2007年“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上岗资格考试培训”招生简章
医继教函字〔2007〕第006号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中“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要求,2007年中华医学会将继续在全国组织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训与考试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资格:
(一).招生对象:
1、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技师;
2、 核磁共振(MRI)医师、技师;乳腺技师;
3、 眼科准分子激光PRK(Lasik)医师、技师;
4、 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方系统、放射性粒子植入(LA)医师、技师、物理师;
5、 彩色多普勒(CDFI)医师、技师;
6、 立体定位治疗系统 X(γ)刀 医师、技师、物理师;
7、 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技师;
8、 核医学影像专业(NMI)医师、技师、物理化学师;
9、 检验(从事800以上计量数的自动生化仪的操作人员)技师。
备注:乳腺技师;核医学影像医师、技师、物理化学师;检验技师为今年新开专业考试。
(二).资格:
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医师类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医师证》;技师、物理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
二、报名办法及费用:
(一)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本人所在省(市)医学会直接报名或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依照各省医学会通知为准。报考医师的必需提交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年无故缺考者于次年按补考报名;因特殊原因未参加考试者,须在本省医学会备案并按相关要求办理。
2、进修人员必须在原省报名,可在进修所在地参加考试,报考单位一栏内必须填写原单位。
3、报考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考前不得临时调整专业。X(γ)刀医师只招收报考头部的医生。
4、认真填写《中华医学会全国医用设备上岗资格考试学员登记表》
5、解放军所属医院均到本省(市)医学会报名,单位名称应是××市解放军第××(大写)医院。
6、2007年7月15日全国报名截止。各省具体报名截止日期以当地医学会通知为准。
(二)费用
1、培训费650元/人。
2、考试不及格及缺考学员,持原准考证(智能卡)到本省(市)医学会重新报名。补考考务费310元/人。
三、培训办法:
中华医学会按教学大纲指定有关教材,由各地医学会具体组织考前培训,学员自报名之日起依大纲,以自学为主,考试前可以参加集中面授辅导、答疑。
为方便考生辅导,对个别人数较少的专业仍采取相对集中的办法组织,具体考试地点将根据专业及报名人数组织辅导站,详细地点另见通知。
四、考试及发证
1、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专业
8月26日 各省市 医师:CT、MRI、LA(MM50、质子治疗系统、放射性粒子植入)
技师:CT
9月2日 各省市 医师:CDFI
技师:CDFI
9月9日 各省市 技师:检验(每小时800个试验数据量以上的自动生化分析仪)
11月11日 北 京 技师:LA(质子治疗系统、放射性粒子植入)、X(γ)刀
11月17日 北 京 技师:乳腺技师
11月24日 北 京 物理师:LA(质子治疗系统、放射性粒子植入)、X(γ)刀
医师:X(γ)刀
12月1日 北 京 技师:MRI
12月8日 北 京 技师:(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12月15日 北 京 医师、技师、物理(化学)师:核医学影像专业(NMI)
12月23日 北 京 医师:准分子激光
技师:准分子激光
6. 我是机械设计专业的。现在在医院设备科。想考机械工程师资格证,可以考么要考哪些
你应该缺少相关专业工作一年,不过,可以找个单位开个证明,写个工作总结就行了。
机械工程师报考条件:
( 1 )大学毕业证书;( 2 )外语证书;( 3 )计算机证书;
备注:是的本科3年以上就可以报考,但是你需要国家认可的学位证书,如果没有学位证书,只有毕业证书,需要到当地的机械工程学会资格认证中心报名去学英语和计算机,会集中教学,考试,拿到两个证书,说这个可以一天完成。
( 4 )机械工程师“综合素质与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 5 )参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颁布的《机械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中所规定的一门课程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备注:你需要在中心花90元买本书(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指导书),一般在7月份左右会通知你来参加报名学习考试,一般需要交费1600元左右。后续还会通知你继续学习。
( 6 )实际工作经历,专科毕业四年以上(非机械类需六年),本科毕业三年以上(非机械类需五年),同等学历者十五年以上,申请人必须有一年以上在生产、科研企业工作经历,并提供工作总结报告(由本人岗位上级写出工作业绩评语并需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及公章证明)。
考这个机械工程师只是代表你具备了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但是好像不通用,在国企是是认你的职称,在外企压根就不要这个,职称更不管。与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这样的具有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根本不能比,不一个性质。如果你想系统再复习下机械相关知识,又比较有闲钱,到时候就可以去当地的分中心报名考试了。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在国企工作,就按时间弄弄职称。如果你在外企呢,外企根本可以不要这些,但是你想让自己具有爬这些职称呢,现在比较认同的是,你定期到你人才中心去评职称
7. 助理医师考试都考什么技能考试考什么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西医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综合和公共科目三部分,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表:科目类别比例临床比例口腔比例公共卫生基础科目17%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17%生物化学、药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13%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专业科目75%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75%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预防医学75%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公共科目8%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8%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12%卫生法规、社会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技能考试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
1.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皮尺、棉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扩创包、棉垫、绷带、夹板、缝合用垫枕、三角巾、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换药、穿刺、导尿、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
(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耳机、投影仪、分规。
2、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3.公共卫生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多媒体计算机;
(4)公共卫生专用配备器材:
1)余氯比色计;
2)微小气候测定仪;
3)噪声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
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
10)X射线测定仪;
11)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
12)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
13)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临床类考试实施
1.考试内容与方法:每个考生必须依据《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以下三个考站的测试,测试时间共60分钟,每站设考官2-3名。
(1)第一考站: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考试方法主要采取计算机显示试题,口述回答。
(2)第二考站:基本技能操作与体格检查10考试方法采用医学教学模拟人、标准体检者及考生相互进行操作。考官在考生进行操作时或操作后,提出相关问题。
(3)第三考站:体格检查2(心脏听诊和肺/腹部听诊)与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包括心电图、X线片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判读),考试方法采用多媒体,考生据此提出诊断、诊断依据,并回答主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2.考试项目数量及分值: 考站考试项目分值考试时间(分钟)考试设备考试方法第一考站病史采集15 分35 分10 21 试题卡笔试病例分析20 分11 第二考站基本操作技能20 分38 分11 21 医学教学 模拟人
操作口试体格检查 1 18 分10 体检模特或考生(男女考生分开进行)
第三考站
体格检查 2 心脏听诊5 分
27 分4 8
多媒体
多媒体考试肺部听诊5 分4
X 线片小项目3 分2 8 大项目4 分2 心电图小项目3 分2 大项目4 分2 医德医风3 分2 2 合计100 分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科目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表1、2. . 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考试方案
基础科目25% 临床: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
口腔:生物化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口腔组织病理学
专业科目70% 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
口腔: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修复学、临床综合
(内科基础、外科基础)
公共科目5% 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
基础科目20% 临床: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
口腔:生物化学、药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专业科目75% 临床: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口腔: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修复学
公共科目5% 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8. 我是学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的,在医院设备科工作,请问要靠什么职称
工程系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考国家计算机水平资格考试,不过这一般都回是医院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考的答,看你的工作内容了,你是否愿意考,还要看你们医院人事科有没有特殊规定。反正资格水平考试国家是有规定的,计算机相关专业可以参加此考试,职称以考代评。
9. 为什么现在,医院的设备科和财务科,也不愿意招第一学历二本,专升本的研究生博士生
国家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来对待。它是在未毕业的专科学生中选择优秀学生编入本科班继续深造学习,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法律规定和普通四年制或五年制本科同等对待。毕业证书上写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则为第一学历,标有“成人”或“自学考试”字样的为第二学历。国家统招的专升本即选拔优秀专科生到本科学习考试 这类专升本是国家计划内的统招本科,第一学历为本科,这点很确定。只是部分用人单位自己都搞不懂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的区别,所以才会有人争议。通过现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要求来看,一般很少说要第一学的,现在的情况大多是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专升本符合这一要求。
10. 医学检验检验师考试考哪些科目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四)临床医学检验技士考试内容: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医学伦理学。
(五)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考试内容: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医学伦理学。
(六)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考试内容: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医学伦理学。

(10)医院设备科怎么考试时间扩展阅读
医学检验技术的进步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对许多疾病的诊断、治疗监测和预后评估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很大程度应用在医学检验上,同时也为检验师进行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同时推进医学的进步。
目前许多大、中型医院的检验科室都已有医科大学检验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但一些市级、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医院,中专,大专学历的检验专业人员,仍然是检验科室的主力军。
此外,疾病控制中心、血站、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及相继成立的各种形式的专科医院、私立医院对医学检验人才也有较大的需求。
职业要求
1、教育培训: 医学检验、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工作经验: 熟悉各类检验技术的应用、设备操作及实验室的质量管理;熟练掌握免疫学实验技能;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同时要足够细心,否则有可能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
3、精神素质: 为病人着想,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廉洁奉公 。
薪资行情:医学检验师的工资是参照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标准,根据所在卫生单位级别,劳动性质,技术含量发放。一般月薪在2500元、3500元、4500元和6500元四档间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