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如何办理
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流程:
1、注册并登录文化部部系统
2、熟悉办理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专业报告材料
3、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4、提交许可申请材料
5、文化厅(文化局)审批
6、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注:重新提交材料)
7、予以批准
8、提交纸质材料
9、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经纪公司、演出机构、演出团体、直播平台等业务需要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内资公司,在注册地文局办理即可;但是中外合资的,中方必须占51%以上,办理由当地文化局报文化部审批;
2.公司有两年以上的演出举办经历方可办理外国人来华演出审批;
3.公司办理了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后方可签约艺人。
证书案例:

Ⅱ 代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条件是: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必须要有演出经纪;
2、实际办公地址(不需要核查,最好不要提供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3、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资格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应提交的材料有:
1、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4、演员名单;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全体演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演出节目单及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7、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8、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清单;
9、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
1、企业需要向当地的文化局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相关窗口负责人受理申请材料,并且材料进行审核;
3、演出管理经办人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主管演出局领导;
4、主管演出管理经办人根据局领导意见作出批准与不批准决定;
5、批准的,颁发证书,申请人领证。
Ⅲ 怎么办理演出许可证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主要内容有什么?其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包含了几个内容,属于演出的范围的有音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木偶、朗诵、民间文艺、模特、服饰等现场文艺表演活动。(咨询请留言)1.8.6.004.152.09
二、属营业性演出的方式有:
1、售票或者包场的;
2、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报酬的;
3、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产品促销的;
4、有赞助或者捐助的;
5、以其它经营方式组织演出的。任何单位举办公益性演出、募捐义演及节庆演出活动,如需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演出,应当委托演出公司承办,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营业性演出团体进行演出的审批需要持《演出证》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办演出团体除外)、演出节目资料(节目内容、艺术种类、广告稿、剧照海报小样)、演出合同文本(应当载明有关《条例》和文化部令第25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演出经纪公司代理演出审批的,还需要提供本公司的《演出证》副本。
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材料:(部分材料)----需先变更经纪人
1、申请书(申请表);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成立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章程、验证报告)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5、地址证明;
四、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时间: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变更经纪人需提供社保证明,如果承办业务请提前只是三个月准备。咨询请留言~
Ⅳ 如何办理演出性经营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部门是各市的文化局,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已办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3、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应提交的材料有:
1、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4、演员名单;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全体演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演出节目单及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7、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8、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清单;
9、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Ⅳ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开办条件: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5人以上具有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
3、有固定的地址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证明;
5、符合文艺表演团体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规划。
设立营业怀演出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3、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4、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务院规定标准;
5、有售票窗口和服务人员。
演员个人须演出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杂技演员可放至十四周岁);
2、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知识和表演技能;
3、个体和业余演员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地方文化行政部门的法规业务考试或考核
二、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章程;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
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资金证明;
5、房屋使用证明;
6、5人以上具有表演技能的证明资料;比如我和同学都考的演出经纪人证就可以,但是我们的一直在手里
7、演出器材设备清单;
8、《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设立营业演出场所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
2、章程;
3、消防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安全合格登记证》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4、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无故意刑事犯罪证明,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
6、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1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
7、适合演出的场所使用证明;
8、专业(灯光、音响、电工等)技术人员技能证明资料;
9、演出设备、器材清单及设施平面图;
10、《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个体演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证明材料;
3、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明
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证明;
三、办证时限:我国有关营业性演出的申办依据是: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3月23日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9月3日文化部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实施。
一、营业性演出的定义: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二、申请资格:
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受理申请的部门
1、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六条规定如下:
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2、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资料
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申请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重新报批
Ⅵ 文化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去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办理,填写申请书(申请表)。无论是国外来华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上表演活动需要通过相关文化单位审核通过颁发许可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依法登记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五)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Ⅶ 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开办条件: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5人以上具有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
3、有固定的地址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证明;
5、符合文艺表演团体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规划。 设立营业怀演出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3、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4、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务院规定标准;
5、有售票窗口和服务人员。 演员个人须演出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杂技演员可放至十四周岁);
2、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知识和表演技能;
3、个体和业余演员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地方文化行政部门的法规业务考试或考核二、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章程;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
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资金证明;
5、房屋使用证明;
6、5人以上具有表演技能的证明资料;
7、演出器材设备清单;
8、《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设立营业演出场所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
2、章程;
3、消防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安全合格登记证》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4、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无故意刑事犯罪证明,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
6、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1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
7、适合演出的场所使用证明;
8、专业(灯光、音响、电工等)技术人员技能证明资料;
9、演出设备、器材清单及设施平面图;
10、《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个体演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证明材料;
3、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明,如果没有的话我和同事都有演出经纪人正KE CHU ZU
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证明;
三、办证时限:我国有关营业性演出的申办依据是: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3月23日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9月3日文化部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实施。
一、营业性演出的定义: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二、申请资格:
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受理申请的部门
1、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六条规定如下:
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2、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资料
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申请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重新报批。
Ⅷ 长春市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2.一般情况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3.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 4.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 5.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营场所、停车场地的房产地产证明或房产地产租赁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6.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营场所、停车场地的房产地产证明或房产地产租赁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7.一般情况需提供:卫生许可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8.一般情况需提供:卫生许可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9.一般情况需提供:消防安全意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10.一般情况需提供:消防安全意见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11.一般情况需提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12.一般情况需提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13.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查验原件由行政机关复印存档 。) 14.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查验原件由行政机关复印存档 。) 15.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 16.一般情况需提供: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17.一般情况需提供: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18.一般情况需提供:租赁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学校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或合同。) 19.一般情况需提供:租赁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或合同。(租期至少3年)。) 20.一般情况需提供:租赁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学校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或合同。)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临河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388号 网点电话:0431-8132435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Ⅸ 上海公司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怎么办理
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1.企业向当地的文化局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演出管理经办人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主管演出局领导;
3.主管演出管理经办人根据局领导意见作出批准与不批准决定;
4.批准的,颁发证书,申请人领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应提交的材料有:
1、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4、演员名单;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全体演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演出节目单及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7、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8、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清单;
9、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内资公司,在注册地文局办理即可;但是中外合资的,中方必须占51%以上,办理由当地文化局报文化部审批;
2.公司有两年以上的演出举办经历方可办理外国人来华演出审批;
3.公司办理了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后方可签约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