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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设备如何管理

发布时间:2022-09-03 07:34:34

A. 试验室如何对设备进行管理的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法》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等有关规定的精神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实验中心所有仪器设备和器材,在学校主管部门和主管实验中心的院长的领导下,由实验中心指定副主任负责统一管理(包括:建文件档案、计算机数据库、仪器卡片、定购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并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


    第二条 仪器分布及管理。除公用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安放在仪器室外,其余仪器设备及器材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安放在中心下属各实验室。仪器室和各大型仪器设备由中心主任派专人兼管。各实验室的仪器由实验室负责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使用、移动、调换、拆卸、借出仪器设备,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和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第三条 各实验室均要配备管理专用计算机,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数据库,实行计算机管理。


    第四条 实验中心仪器管理数据库应建立总仪器信息和各实验室信息;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计算机数据库应落实到存放位置、使用情况。


    第五条 各种仪器负责人对每种仪器制定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实验中心负责汇编成册,每学期开学初借给学生阅读。学生在学期初前两周利用实验室开放时间,进实验室培训本学期使用仪器设备。


    第六条 仪器设备一律面向实验教学,并实行对外开放,实验教学用仪器设备、器材均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编号,学生也对应分组编号,仪器、器材损坏或丢失按《实验设备及器材借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执行。


    第七条 使用时必须经主管仪器、器材的负责人同意,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各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验教学使用。


    第八条 使用仪器设备前,仪器负责人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操作技术培训,经考查合格者,才可直接操作使用仪器。在使用中,如损坏仪器设备必须及时上报实验室主管人员,并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实验中心主任审批。损坏仪器不报者,一经查出,按《实验设备及器材借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加倍处罚。


    第九条 全部仪器设备都要由仪器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维修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资料完整无缺,并作为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实验中心建档妥善保管。


    第十条 仪器设备损坏,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并组织及时维修,要求自己能解决的故障当天解决;不能当天解决的及时向中心主任书面汇报,并等候主任指示。
    第十一条 仪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 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改,如确需拆改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五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拆改,需经系主任批准,并申报设备实验管理处备案。
    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的部件及附件不需拆卸改作它用。如确实需要,由实验室主任批准,报设备实验室管理处备案。拆改部件,应做书面记录,防止错乱。
    第十五条 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均要建档编制成软件管理,要求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十六条 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的仪器、器材、管理人员,年终由实验中心主任根据对设备、器材管理的好坏,写出考核意见,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和晋级的重要内容之一。

B. 如何管理实验室设备

建立设备清单便于快速查找设备信息,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实施来降低设备故障率,制定设备操作流程避免因误操作导致设备的损坏。
建议特殊设备/精密设备分配到专用操作人员,这样可以降低设备的维修率,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有利于设备管理更便捷。

C. 浅谈如何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 

需要购置仪器首先提出申请,报有关领导批准。调查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质量保证能力,了解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和使用情况,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二、仪器设备的验收

按订货合同核对所到货物正确无误,仪器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系统软件和备件清单齐全。根据仪器性能指标说明书制定相应的方法,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单机或系统进行实验,证明该仪器设备各项技术参数能达到规定要求。并保留测试的原始记录。

三、仪器设备的建档

仪器设备档案的基本内容如下:①仪器设备登记表,包括仪器的名称、制造商的名称、仪器型号、出厂编号、存放地点、生产日期、实验室使用日期;②随机技术文件,包括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③验收记录、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合格证书、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损坏、故障及维修情况和报废单等。

四、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

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表明其“检定/校准”状态,使仪器的状态一目了然,便于管理。状态标识一般分为以下几种:①绿色标识,表明仪器设备具有正式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和校准合格报告,处于正常使用状态。②黄色标识,表明仪器设备某些功能已经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处于使用状态。③红色标识,表明仪器设备已经损坏或经校准不合格,处于停用状态。

五、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 

凡是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仪器设备,都应由指定的检定/校准机构进行检定,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易变动、漂移率大,环境要求较为严格或使用较为频聚的仪器设备需考虑进行期间核查,通过期间核查,一旦发现产生偏离,要及时采取维修维护等措施,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期间核查的方法,一般可利用考核盲样、标准物质验证或加标回收的方法进行。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达到要求便可使用。期间核查的时间,在两个周期检定日中间和出现可疑数据情况时进行期间核查,以确定仪器设备状态是否正常,核查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经过期间核查证明仪器设备有问题的必须进一步分析,如确定其性能不合格,仪器出现故障,应贴上停用标识,尽快对仪器进行维修,以免延误仪器的正常使用。

六、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适当的理论操作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不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准随意使用。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并在使用前、中、后作好必要的检查和记录,同时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仪器设备及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月应至少开机检查一次,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D. 全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监测仪器设备是开展环境监测的必备手段,是国家的宝贵财产。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保证仪器设备折旧、更新和补充的经费。并纳入年度财务计划。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设专人管理监测仪器设备;市级以上(含市级)环境监测站应设仪器设备管理科室;县级站应有专人管理。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环境监测站。各部门、工矿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各级环境监测站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使用与管理第五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督促和检查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2.制定所辖区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3.制定所辖区购置仪器设备经费分配计划;
4.负责办理审批同级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
5.组织和协调所辖区内设备的调配。第六条各级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本规定及实施细则;
2.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对下级监测站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4.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订购、验收、维修、建档和建卡等工作;
5.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购置和更新计划及提出报废申请。第七条各级环境监测站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第八条为保证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充分发挥效能,各级环境监测站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第九条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第十一条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仪器管理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第三章仪器设备的配置第十二条各级环境监测站应按所承担的监测任务,参照《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配置参考标准》有计划的配置监测仪器设备。大型和进口仪器设备购置前,需进行可行性技术论证,报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三条仪器设备技术指标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单位配置的仪器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指标要求,做到规范化、系列化和标准化。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区内的监测仪器设备的选型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进行,报主管部门批准。第四章折旧与报废第十五条各种仪器设备应按耐用年限,逐年折旧,核减固定资产总值。第十六条仪器设备由于长期使用,已达到耐用年限,技术性能已达不到技术指标,没有继续使用和修复价值,可由环境监测站提出报废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后削减固定资产总值,必要时可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附件:
1.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配置参考标准;
2.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折旧与报废管理办法。

E. 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保障人民健康,更好地为卫生事业发展和医学科学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仪器设备购置应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方针,统筹安排,精打细算,有效利用资金,避免积压浪费。第四条凡属国有的仪器设备,不论资金来源、购置渠道,均属本办法的管理范围。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设置仪器设备管理机构或有专人负责,并有一名领导分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规模和任务设置管理部门或专职管理人员,并有一名领导分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第六条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可成立仪器设备评价、咨询委员会或小组,对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评价咨询委员会或小组由领导、专家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组成。第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仪器设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
2、制定本地区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有关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和中、长期装备规划;
4、对本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贯彻仪器设备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
3、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保管、维修、调剂、报废、计量、统计以及考核、检查、评比、奖惩等项工作。
4、收集、提供、反馈仪器设备信息,为使用部门和领导做好咨询服务;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调配、考核、定职、晋升和聘任工作;
6、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情况,组织协作共用。第三章人员与任务第九条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由管理、卫生、经济、工程等技术人员组成,合理配备并保持相对稳定。第十条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勤政廉政,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刻苦钻研,不断掌握和更新知识,努力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第十一条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任务和仪器设备的资产总值等情况,按比例予以确定。第十二条使用仪器设备的科室,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中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应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参加考核和晋升。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晋升。第十四条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参加相应的专业培训(包括上岗培训)。第四章计划管理第十五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规模,任务、现状、发展规划和经费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装备规划和年度计划。在规划和计划中应优先安排常规设备的添置和更新。第十六条装备规划和年度购置计划,必须经仪器设备评价咨询委员会讨论,并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方可执行。第十七条对单价在十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必须加强论证,填写统一的论证表。对已颁布的大型医用设备品目的购置计划,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五章购置验收第十八条购置仪器设备应从实际出发,本着适用、先进、合理的原则。国内能够生产,质量能满足需要的整机、零配件、消耗品等一般不进口。第十九条购置国内或国外仪器设备,包括植入人体的器具、人工器官、一次性医用器具,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选购。第二十条国外订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填写有关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外贸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第二十一条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或其他信贷引进仪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到货前,应作好验收的准备工作。到货后,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抓紧安装验收,并填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存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进口仪器设备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必须在索赔期内完成。第六章使用保管第二十三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以“全国卫生系统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即部颁标准WZB01-90(卫生部将进一步修订为卫生行业标准)为依据,建立仪器设备总帐和分户帐,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F. 实验室仪器设备如何管理维护

设备维修应该有专门的说明书

G.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要点有哪些

为了解决实验室设备管理中存在的使用人员对设备疏于养护,重使用、轻保养、缺维修档案的问题,今天的内容主要对检验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从采购到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介绍,希望能对检测实验室设备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试验设备是开展质量检测的物质基础之一。本文从设备采购期间的选型论证,到设备使用期间的养护维修两方面的角度,介绍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检测试验设备的特点

1.科技含量高,结构复杂

随着国家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也飞速发展,先进的仪器设备不断涌现,老设备不断升级、换代;同时,现代试验技术正在向着多学科交叉渗透、多学科智能密集型方向发展。许多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化学、机械、电子、光学、生物、计算机等多学科智能的集中体现,如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

2.品种多、数量大

如,各种超声振荡仪、真空干燥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光学显微镜、天平等。。。这类仪器单价低、品种多、数量大,适合基础检测任务,频繁使用导致老化,会给维修人员带来很大的工作量,难以及时修复,从而,影响检测。专业检测设备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台数少,但品种多,单价高,使用者需参加仪器厂商培训及检测操作上岗培训,发生故障,只依靠本单位内的维修力量难以修复,必须联系厂家进行处理,这样势必造成维修周期长,维修价格高,延误检测任务的完成。。。

主要存在的问题

1.设备疏于养护

大多数化学检测设备都属于精密仪器,不但要求试验操作人员会使用,还要了解仪器的基本原理、使用注意事项、仪器的存放环境,这样仪器的故障率才会减少[1],例如,纺织实验室常见的单纱强力机、做剥离顶破试验使用的万能材料试验机,机械部分的丝杠需经常上油保养,但在实际使用中,往往因为使用频率不高,疏于保养,还有大量使用的光学仪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属于光学精密仪器,光学镜片定位精准,存放环境要防尘防震防潮,对环境的要求保持室温15℃~35℃,无直射光,无强烈的震动或连续不断的微震动,无强磁场,相对湿度40%~80%,无腐蚀性气体,无引起紫外吸收的有机、无机气体,少灰尘。如果光学仪器存放在一般实验室,在潮湿的环境下,镜面受潮而霉变。在有的实验室,存在将光学分析仪器靠近离心机或振荡器等设备,以便操作人员在离心程序后,样品即可进行光学分析,但是光学分析仪器长期在高速运转的仪器旁,镜片可能会被震掉或震碎。在维修过程中,发现诸如此类问题较多,仪器管理稍不重视[2],对检测试验带来较大的影响,加大了维修人员的工作量及维修经费。

2.仪器缺维修档案

试验仪器在购置、安装、验收后进行正常使用,都要将相关材料归类进档,建立仪器档案。档案主要包括合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设备到达相应的院系后即应有相应的仪器使用记录、保养记录、维修记录,但是,有时会形成“重购置,轻维修;重使用,轻管理”,对于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不够重视。例如,超声振荡仪器在实验室用得较多,在维修中发现,由于保养不当,操作者在使用后,未及时擦干溅出的水或化学药物,腐蚀仪器的电路板,从而造成整个电路板更换,既延长了维修时间,又耽误了使用,增加了费用。很多仪器维修过,因为维修时间紧,任务又多,往往疏于对维修进行记录,既不利于统计使用率,也不便于新入职的维修人员故障查询和零部件的更换,影响重复性故障或相关故障的维修效率。

3.老旧设备不能满足能力验证的要求

CNAS实验室的能力认证计划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的项目,通过实验室间比对检验本单位的实力,通常情况下,实验室大型仪器因价格昂贵,通常在维护方面是重点对象,故服役期限也较长,所以存在一个问题,可以满足检验标准对仪器的要求,但是对于能力验证之后的数据,老旧设备通常会得到离群的不满意结论。

3.原因分析

1.使用人员轻视设备保养

在维修设备时,会发现很多故障是人为的原因,人为故障的出现有两个原因:

①操作人员对仪器设备使用规程不熟悉或违反操作规程;

②操作者的责任心不强,这两种情况往往后者占大多数,如,在维修恒温恒湿处理箱时发现,有的故障是因为操作者在使用时责任心不强,未细心观察,加热槽中水没过加热管,就开始加热,导致加热管干烧爆裂或电路烧毁。磁力搅拌器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2.建立设备维修档案尤为必要

随着目前检测项目的不断增加,试验设备种类、数量的逐年递增,设备的价值越来越高,但是由于设备维修人员的数量限于编制或用人成本,并没有增。如何尽快熟悉这些品种繁多的设备,了解设备原理和操作方法并能快速处理各种故障,是每个设备维修人员的难题。建立健全设备维修档案,每台设备建档,维修人员根据维修申请的要求,通过档案室资料了解仪器的情况,及时处理故障并将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需要的金额等信息做文字留档。方便实验室管理员在需要时查阅设备使用情况和维修费用。做好维修记录档案对仪器技术改造及报废鉴定等可提供参考依据[3]。

3.存在不同实验室更新设备的压力

与科研检测单位不同,纯粹的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往往没有科研项目的支撑,不能利用科研经费购买先进的检验仪器,导致大型设备服役期限会较长,但同时,往往有能力的实验室,更新了更高精度的先进设备,对此进行的能力验证,检验多个实验室试验数据是否离散,往往在多年前购买的设备由于之前生产工艺与现在的检验不匹配在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度上,很容易会偏离平均数据很多[4]。

4.对策与建议

1.试验设备采购时进行管理

试验设备的采购是根据试验的需要进行相应的有目的的采购,并不是大手笔地买进一大堆器材。根据实验室试验的需要,在进行添置基本试验器材的基础上,谨慎选择需要购买的器材。试验器材设备的参数。这是在进行选购时的硬指标――试验设备的技术参数与精度关乎试验的最终结果。在试验中如果发生了属于试验器材导致的意外,会造成试验失败。因此,在进行对试验设备的采购时,必须要求它们在质量上达到国家的相关参数,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设备选型时的性能参数确定有如下三方面:

①与市场上通用的型号比对选型。通过市场调研即可获得通用型号的参数是否满足检测需求。

②按照检验标准中对仪器的技术参数要求选型。标准中对仪器性能、精度的要求,是考察采购设备的重要参数。

③与同类质检机构中选购的仪器对比选型。

可咨询具有同类检测项目的同行实验室所采购的仪器,因为有一段时间的使用经验,更能对仪器的性能及售后有较全面的了解。此外,还可以咨询计量检定机构,由于这类单位经常出具校准报告的原因,这类机构对某类产品的性能能够提供更为精准的数据支持。

选择信誉与质量过硬的厂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达成长期合作的关系。选择这样的厂家不仅使产品质量得到保障,在产品出现一些问题时可以自主找到供应商,双方进行协商,友好解决问题,减少试验中出现问题的几率。在实验室通用设备,如,恒温水浴锅、天平等仪器,选择过硬的经销商来供应产品,此类产品由于供应量大,厂家在实验室当地都有经销商负责供应及售后问题。通过此类渠道,利用经销商的销量,可以获得更好的价格折扣。此外在售后维修时,较大的经销商通常在当地有备件库,能够较快地解决仪器故障。在采购较高价格的仪器时,通常直接与厂家联系购买,可以省去不必要的中间商环节。对购买昂贵的进口仪器时,往往科研公益等事业单位具备免税资质,一般会委托专业的仪器进出口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在采购仪器时,还应注意它们的使用年限及注意事项,做好相应的记录,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定或校准。对于大型试验器材,它们的保养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在购入这些仪器设备时,要关注它们的注意事项,派人进行相应的学习与培训,降低在以后的使用中对它们的损伤,延长它们的使用寿命。有些试验器材是不可以放在一起的,比如有的器材会带有磁性,而一些测量用的设备对准确度的要求较高,因此,在摆放器材时要注意它们之间是否相互影响。对于使用年限,管理者必须要有明确的记录,这对试验的准确性有重大意义。所以要对试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养护,同时建立使用档案和手册。

积极利用当地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局颁布的引进先进设备的政策优惠,对符合资质的科研机构向当地海关机关进行仪器购置免税申请,降低采购先进进口仪器的成本。

2.合理配置实验室的工艺布局

实验室建设包括:检测仪器设备的更新,在设备的更新换代上,已经得到普遍的重视,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在环境和空间使用上的投入也是不容忽视的。夏天的天气潮湿,仪器易发霉而损坏,尤其是光学仪器在配置的同时,需放置在恒温恒湿实验室或要购置抽湿机、空调机等作为基础仪器来降低空气湿度,减少维修管理成本。另外,在维修时经常发现某实验室堆放大量的仪器,不重视仪器之间干扰的重要性。另外,受房屋布局影响,实验室空间分配不合理,有的实验室空间有限,不得不把某一检测项目的试验仪器和水池、精密电子仪器放在一个实验室,这样容易导致电子仪器腐蚀严重。有的实验室原本有下水道管路,较为潮湿,放置电子天平等试验设备,对天平的精度影响过大;再如有些实验室将用到的机电设备一字排开,仪器之间“亲密接触”,未考虑干扰和散热。所以设备在安置时应综合考虑安置空间,以防设备之间及环境带来的影响,降低维修成本。

安全、效率、舒适是理想实验室环境的三大要素,实验室的建设,不仅是单纯的建设实验室与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更要考虑到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合理的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供水、供电、通风、安全措施、物料传递等设备和基本条件。精密仪器可考虑朝北避阳,并可以节约空调制冷量。精密仪器的安置应垂直于北侧的窗户,以防产生阴影或目眩;操作台建于东侧;化学药品宜安放于西侧,避免阳光直晒。有防震要求的仪器如,力学室、天平室、精密仪器室,一般可以建操作台放置。精密仪器应该减少震动、粉尘等干扰。。。化验检测室的布置要便于试验员的操作、方便快捷地填写原始记录。

3.加强操作人员动手能力的培养

仪器设备故障一般有三种原因,操作者误操作、保管环境不良和仪器产品质量较差,从笔者的经验来看,实际情况在设备操作中使用者误操作造成的故障占主要,其余两项为可控因素。所以对操作人员动手能力的培养是减少仪器故障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提高操作者的动手能力,应先由实验室管理者组织仪器供应商的售后工程师或维修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前的实操培训。在做试验之前对仪器设备的主要零部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仔细观察并动手操作仪器设备本身接插件有没有接插好、松脱、磨损等,清除仪器设备关键零部件上的污垢、尘埃、腐蚀、漏液等,防止故障产生。其次,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随机所带的手册和各种技术资料及数据的内容,并认真按要求操作一遍。专业工程师对操作者应进行仪器使用培训,对仪器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仪器的结构组成进行细致讲解,以防止因误操作造成仪器故障。

4.健全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①档案的建立及保管

设备管理员应协助资料管理员建立设备档案,在设备管理员经手的前期购置调研资料、购买合同、设备验收单以及随机而来的说明书等资料应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证档案内的手续齐全。做好相应的管理与健全分析档案,才能更好地使用这些设备,延长它们的使用寿命。因此,在每次试验完成后,清洗完试验设备,都要做好相应的记录。这样的做法不仅是一种对设备的养护,在日后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时也提供了方便。在建立了档案后,需要管理人员分门别类地进行管理,方便日后进行相关资料的查找。

②档案应具有内容

大型精密仪器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项目论证材料、说明书、操作步骤、附件仪器日常运转情况等。为了保障大型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首先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大型仪器在购置、安装、验收后进行正常使用,将相关材料归类进档,建立仪器档案主要包括技术档案、仪器使用记录本、维修保养记录等,这是保证仪器高效运转以及进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依据。为了保证仪器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每次仪器使用详情也需登记在专用本上,记录使用人、使用内容、开机机时数、使用运转情况、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情况、损坏及原因等情况,将试验数据保留存入档案,只有严格地做好档案管理,能保障仪器设备的完好率,提高使用效益。档案借阅须有文字记录,责任到人,以免丢失。

③设备档案应有维修记录

对每次维护及维修应有文字记录归档,如维护设备时发现的问题,维修设备时的故障现象,解决思路,及最后的诊断结论及处理方法。重视对设备电气及机械原理图纸的学习,对调用频繁的图纸,需覆膜处理,保证其洁净可看,不被现场维修的油污污染。每台仪器设备还须备有仪器维修保养记录本和仪器使用记录本,某台仪器何时出现过什么故障、修理情况,在仪器维修保养记录上做好记录,为仪器以后的正常运转与日常维护提供详细的档案资料。

5.维修队伍建设

要保证试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不仅要有足够的维修经费,还要保证设备维修的及时性,依靠厂商来维修,又耗钱又费时,因此,本单位应逐步培养自己的维修队伍,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每年设备主管部门应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年仪器设备维护计划,这样既节省资金,又可保证维修的实时性,所以,立足本单位,组建精练高效的维修队伍,是保证仪器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定期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维修技能和管理水平,通过实践,不断积累维修经验。

6.重视耗材和维修备件的采购

购买进口仪器搭配的耗材往往为进口原装耗材,在考虑到保证试验数据准确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以尝试使用国产耗材及备件,降低检测成本。如原子吸收使用的元素灯,为分析仪器进样使用的热脱附仪中的进样管,当前都有性能稳定的国产替代耗材,价格比进口耗材要低很多。对经常用到的维修备件,应有备件,以减少发生问题时再去购买的时间成本。

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不仅可以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实验室设备有效使用率;还可以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对试验的顺利完成是有着重要作用的。制定严格的实验室设备仪器管理与维护的规章制度,对保证试验质量有着重大意义[5]。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操作者的责任心,健全仪器维修档案,不但解决了对维修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的问题,更为检测试验节约了成本,提高了试验仪器的使用效率,为建设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平台提供有力的保障。

H. 中医科研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宗旨是为科研、教学、医疗工作服务,应讲究实效,择优供应,重点装备,兼顾一般,综合平衡。坚持大型、贵重仪器专管共用的原则。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应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财务政策,发扬勤俭办事业的精神。院(所)领导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第三条纳入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系指单价在1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者的非消耗性的物品。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系指:
一、国家科委颁布的23项科研仪器。
二、其它万元以上的临床、教学、科研等仪器设备。第四条对现有仪器实行院、所、室三级管理,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各院(所)应设立仪器设备的专职管理机构。根据各单位的情况可设处、科、组或专人。第六条仪器设备管理机构在院(所)领导下进行工作。第七条仪器设备管理机构的人员,要选择热心为中医科研、教学、医疗工作服务,并熟悉器材业务,又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第三章仪器设备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工作第八条仪器设备管理机构承担院(所)的科研、医疗、教学所需仪器设备的管理、供应及维修任务。第九条作好供应工作:
一、根据经费、技术能力情况,经有关专家论证,编制出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购置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领导审批后实施,以避免重复购置和积压。
二、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先提出申请报告,其内容为:理由,用途,使用率的预测,生产仪器的厂家,规格型号,同类产品性能比较,基建和安装条件,使用的技术人员情况,估价等。再经专家论证,逐级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手续办理。
三、认真执行财经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帐目,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及有关的物资管理程序。
四、仪器设备到货后,应及时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拆箱验收,安装调试。
五、作好仪器设备的索赔工作。第十条管理工作:
一、凡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卡片。对千元以上设备建立管理档案,其内容为:书面申请购买仪器报告,原始卡片,合同单,查询单,装箱单,维修配件清单,说明书,线路图技术资料及其它有关材料。
二、主管领导、职能部门和检查维修人员,必须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如发现因安装条件不具备,或因任务变更而搁置不用或利用率不高(达不到规定使用标准),或使用不合理的仪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应及时进行调配。
三、切实做好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和消耗统计工作。对万元以上的仪器报废须组织专家提出鉴定意见,经主管院(所)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废、报损。
四、建立奖罚制度,对认真管理仪器设备,密切配合科研、医疗、教学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者应予表扬或奖励。对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责任事故或损坏仪器设备,应酌情赔偿损失,严重者应给予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归院(所)管理,一般均应建立“试验测试中心”或“中心试验室”专管共用,为全院(所)服务,并向社会开放,合理收取费用,以提高使用率。如暂无条件建立“中心”的单位,也要采取各种“专管共用”的办法,同时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第十一条维修工作:
一、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检查维修(包括安装)机构或者专职检查维修人员,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制定制度。
二、定期巡回检查仪器设备运转使用、保养状况和仪器的性能,有故障必须及时维修,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三、建立仪器设备检查维修技术档案。第四章仪器设备所在科室的职责第十二条仪器设备所在的科室,必须对现有仪器设备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科室所承担的研究课题,研究方向,任务和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按有关程序审批。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责任制,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和保养。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发给操作证后方可操作。一旦仪器出现故障,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并填写报告单,说明故障部位、原因、时间等,以便及时处理。

I.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发挥卫生资源综合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所应用的具有高技术水平、大型、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
大型医用设备品种目录由卫生部定期公布,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用和上岗人员实行三证管理;并本着安全、有效、适宜的原则,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技术经济效益评价和有关配置、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配置、应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第二章配置管理第五条卫生部根据国家和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医疗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全国大型医用设备的总体配置规划和区域性额度分配计划。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总体配置规划、区域性额度分配计划,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地区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年度分配计划,并上报卫生部核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程序是:
一、由符合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核准的大型医用设备年度配置计划,统一审批并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卫生部备案;
三、卫生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年度配置计划审批并颁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只有具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第八条卫生部定期组织专业技术论证,根据大型医用设备技术性能价格比,定期公布全国指导装备机型。购置工作提倡采用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的方式。第三章应用管理第九条卫生部认定和制定大型医用设备应用安全、卫生防护、应用质量管理标准,报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遵照执行,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第十条卫生部设立“全国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负责大型医用设备应用安全、卫生防护、技术质量管理等评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设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工作。第十一条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由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临床应用专业人员等组成。其工作章程由卫生部组织制定。第十二条大型医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经省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进行应用技术评审,经评审合格者,发给《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复审工作每二至三年进行一次。
《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第十三条卫生部会同国家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收费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地区物价管理部门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当地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收费标准。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实行技术考核、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上岗工作。第十五条卫生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按大型医用设备品目统一制定使用人员资格考核标准和办法,印制《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操作人员技术考核和资格认证工作。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卫生部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与个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一、医疗卫生机构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即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而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可处以购买价格10%以下的罚款;对该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与经办人给予行政处分。
二、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而擅自启用的大型医用设备,责令停止使用;经复审检查应用质量不合格的大型医用设备,责令停止使用,并吊销其《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对当事人与主管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吊销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三、未经考核即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的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大型医用设备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操作,并对当事人与主管人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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