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别人租我的厂房欠我房租,法院已判了解除合同并叫他们腾空厂房,但是机器设备被别人保全了,我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内部协调
B. 租赁的厂房房东因债务纠纷厂房被法院抵债查封承租人的机器设备可以搬走吗�
如果里面的设备也随同被法院查封的,则必须提供购买设备的凭证等材料提出查封异议申请,被法院认定异议成立后解封后才能取走,如果是被查封了厂门,里面的设备并没有被查封的,则也要向法院申请取走。
C. 出租厂房给人,那人欠钱不还,剩机器设备在厂房里,现在该怎么办
1、有机器等财物在你手上是你的运气。如果能联系到那人,最好是先协商,如果协商成功,你可以让那人写个抵押合同,到时候如果那人还不出钱,机器就可折价归你所有。
2、如果联系不到人,你可以直接起诉那人,并把属于那人的机器等财物查封,待法院判决后你就能通过执行将拍卖查封的机器等财物得到偿还。
3、你不能擅自把那人的机器卖掉的,如果未经过那人同意面卖掉了属于他的机器,他会狮子开大口的,会出现新的纠纷的。
D. 普通机械设备生产在工程地租厂房税务要报备吗
不需要。
企业只需在当地税务规定的房产税申报期限内(各个地方一样,有的季度申报,有的半年度申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的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法规征收房产税。
E. 我的厂房出租给别人,没有收租金,没有签合同,他在生产中,我可以随时让他搬走吗
您的厂房给别人用,没有签定合同,但是口头是否约定了是否需要交租金和交租金的时间?如果口头和书面都没有约定,你可以把他撵走,但是考虑到你们肯定是朋友关系,应该给他机会商谈一下如何处理,如缴纳租金、签定合同等等,尽量减少朋友的相关损失供参考。
F. 本人办理营业执照的,以自己家住房为营业执照地点,在征收我营业执照的大型机械设备。及场地,怎么补偿
你的房屋征收补偿应由二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屋部分:若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进行补偿,你的营业执照若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即国家《城乡规划法》执行前,住宅房改为经营用房的,可以依据用于经营的权重参照经营用房评估并补偿,若在2008年1月1日之后,或当地出台法规之后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己注明不改变住房性质,即按住宅房补偿。二是设备迁移补偿,需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补偿迁移安装费。若有异议可协商处理。
G. 别人的机械放在我的仓库不搬走,让我租不出去,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要求他付厂房空间使用租金。
要不然你出具一份通知书到机械所有人,告知仓库的机械需搬走,否则之后出现问题概不负责。
你没有为他保管的义务
H. 工厂拆迁机器设备,设备拆迁补偿怎么赔偿
首先,机器设备区分为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和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即可以搬走的机器设备和不可以搬走的机器设备。两者之间的区别标准是什么?按照现在设备搬迁的主流观念来讲,主要是看机器设备的使用价值是否因为搬迁而减损,一般情况下如果减损到了50%以上,那么可以直接认定为该机器设备是不可移动的附属物。也就是说如果机器设备因为搬迁产生一定的减损,但是减损度很低,完全可以用货币进行补偿,那么它就属于搬迁过程中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反之,则是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
其次,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和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分别怎么补偿。把机器设备进行区分之后,根据它不同的性质又不一样的补偿标准,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其实就是搬迁费的补偿,因为对于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就是把该机器设备装卸到车上从A地运到B地,再进行调试安装,这不就是搬迁费的计算吗?有的地方说搬迁费要一次性划定,我们认为这是不合规定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搬迁费来确定补偿才是正确合理的做法。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其实就是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不可移动机器设备的搬迁跟厂房是一个道理,就是按照重置成新的标准,如果这个设备现在再进行买卖交易,买进来以后折算成折损率,比如该机器设备折损率是七成,那么10000块钱机器设备就按照70%,补偿价就是7000块钱,这就是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价值的计算方法。
最后,再讲一下特殊的机器设备在征收拆迁中的解决办法。在实际当中,特殊机器设备一般都是协商解决的。一些高精度、高精密的机器设备,一旦拆除,就完全把它的使用价值破坏掉了。我们律所曾在河南郑州做的一个高新企业的案件就是这样的例子——该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都是从美国运回来的,而且又由该企业自己重新设计组装,一旦拆除,没有任何补偿标准可以参考,最后就是由协商来确定补偿价值。
I. 国家征用厂里的机器是否能自行除理
众所周知,国家由于建设公共项目或者修建公路等原因需要征收私人的厂房的时候,肯定会损害到厂房所有人的利益,因此这种情况下国家就需要对厂房的所有人进行补偿,很多人就非常的关心,想知道国家征收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征收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1、由于厂房是在划拨土地上,所以拆迁时,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赔偿的范围有以下几项: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2、设备重置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3、拆迁费用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当然具体数额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4、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5、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
二、国家征收厂房后该如何补偿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如果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
国家征收厂房补偿标准在上文已经做了介绍,只不过每个地方的经济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会有所浮动,一般来讲,补偿标准主要就是厂房的拆迁费用、厂房内设备的折旧处理费用以及一些别的损失,如果你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时,可以去跟政府进行协商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