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全国绝大部分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都是12365,打这个电话举报投诉都可以的。
Ⅱ 杭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怎么办理,地点和电话
杭州市劳动局,办法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后到杭州特种设备检测院,就可以搞定了咨询:87612333(劳动局) 85063835(杭州特种设备检测院)
Ⅲ 我是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学叉车证到那里学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厂内机动车辆”,要去质监局下属的特检中心学证
冒似安监局也有类似的培训!
83901590是当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电话,你打打看。。。
Ⅳ 广州市 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地址变更,要提供哪些资料具体如何操作
营业执照 代码证及变更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还有很多 地址变更要重新审查 相当于初审 挺复杂的 你们是做什么的也许 我们可以帮助你
台州市安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台州市椒江圣科森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C认证及体系认证的咨询机构。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华盛豪园
联系人: 苏先生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1827777
传真:0576-81827777
Ⅳ 宁波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中心地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1588号质检公共技术服务园区A座。电话:0574-55121311。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省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对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11第48号文件改革质监局管理体制。可能采取分级管理。
Ⅵ 中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的地址电话
中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的地址电话
电话:13560602718-222
传真:0760-830834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悦来南路恒海花园恒兴街10号嘉琪大厦三楼
Ⅶ 哪位老师知道江苏省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名录及电话急用'谢谢谢谢
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地址:南京市云南北路83号天鹤文云大厦11楼1108、1115室
评审部:025- 83249417、83206265 83247404、83246713<BR>
培训部:025-83201912、83200850<
综合部:025-83205141
江苏特检院
1、办公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南楼607室
2、联系电话:025-83406985
无锡分院:0510-88663068
徐州分院:0516-87922777
常州分院:0519-83907701
苏州分院:0512-65259097
南通分院:0513-85198053
连云港分院:0518-85681678
淮安分院:0517-83666568
盐城分院:0515-88265120
扬州分院:0514-87201669
镇江分院:0511-88892698
泰州分院:0523-86882147
宿迁分院:0527-8205805
江阴分院:0510-81660808
宜兴分院:0510-87984232
常熟分院:0512-51536709
张家港分院:0512-58173663
昆山分院:0512-55196010
吴江分院:0512-63427515
太仓分院:0512-53524611
Ⅷ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多少
特种设备业务受理:0571-85027326
标准业务受理:0571-85027801
计量认证受理:0571-85027719
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受理:0571-85022359
Ⅸ 四川省特种设备协会电话是多少
是:028-86210225、86210197
地址:成都市下南大街2号宏达国际广场5楼1号(老南门大桥下)
Ⅹ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在哪
宁国市目前由宣城市代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实施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四级(全网通办)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时限说明:无)
办理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审查标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
年审年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年有效期。
数量限制否
是否支持预约否
结果名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结果样本 QQ图片20171029020409.jpg 结果支持物流快递
窗口领取
监督投诉电话0563-12315咨询电话0563-2719125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附件3第79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G3、G5、R2、P3、T1、T2、Q1、Q2、N1除外)”下放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放气瓶充装安装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通知》(皖质函〔2014〕290号)。
收起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第十四条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见本规则附件B,1份);
(二)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五)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机关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的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或者JP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