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对设备进行验收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的内容: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其设备的性能与质量合格的验收。
② 新建、改造35KV变电站需要哪些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包括实验的,请全部列举。
要把涉及某一方面内容的标准、规范全部列出,就是一个专门的专业人员也很难做到。顺便找几个吧。
DL/T 1101-2009 35kV~11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验收规范
DL/T 5216-2005 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
DL/T 5242-2010 35kV~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JB/T 7105-2002 35KV 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59-2011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③ 设备验收单包括哪些内容
既然是验收单,就应该包括:设备详细装箱清单、附件清单、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检验标准、对方验收人员签字、盖章,送货单位人员签字,本公司负责人员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
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此必须有相应竣工验收标准,以资遵循。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
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3.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
4.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
更新改造项目和大修理项目,可以参照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根据工程性质,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由业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提出适用的竣工验收的具体标准。
四、竣工验收的范围
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建设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五、竣工验收的条件
1.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因建设条件和施工顺序所限,正式热源、水源、电源没有建成,则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使之达到使用要求,这样也可报竣工提请验收。
2.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也可报请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实际上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也可报请竣工验收。例如:非生产性项目中的房屋已经建成,电梯未到货或晚到货,因而不难安装,或虽已安装但不能同时交付使用;又如住宅小区中房屋及室外管线均已竣工,但个别的市政设施没有配套完成,允许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建设项目报请竣工验收。
这类项目在验收时,要将所缺设备、材料和未完工程列出项目清单,注明原因,报监理工程师以确定解决的办法。当这些设备、材料或未完工程已安装完或修建完时,仍按前述办法报请验收。
3.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施工企业不能报请监理工程师作竣工验收
(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4)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5)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6)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六、竣工验收的程序
竣工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配合进行。
1.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
施工单位竣工预验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要求监理工程师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工作遇到麻烦,最好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预验工作一般可视工程重要程度及工程情况,分层次进行。通常有下述三层次:
(1)基层施工单位自验。基层施工单位,由施工队长组织施工队约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及使用要求等。若有不足之处,及时组织力量,限期修理完成。
(2)项目经理组织自验。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队的报告,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及要求参照前条。经严格检验并确认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竣工标准后,可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
(3)公司级预验。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申请,竣工工程可视其重要程度和性质,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也可分部门(生产、技术、质量)分别检查预验,并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修补措施,由施工队定期完成,再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
2.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单位决定正式提请验收后应向监理单位送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工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3.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
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若认为可以进行验收,则应由监理人员组成验收班子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初验申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修理甚至返工。
4.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正式验收
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便可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在规定时司内进行正式验收。
5.竣工验收的步骤
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
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例如:自来水厂的进水口工程,其中钢筋混凝土沉箱和水下顶管是基础公司承担施工的,泵房土建则由建筑公司承担,建筑公司是总包单位,基础公司是分包单位,基础公司负责的单体施工完毕后,即可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请总包单位(建筑公司)参加。
对于建成的住宅可分幢进行正式验收。例如:一个住宅基地一部分住宅己按设计要求内容全部建成,另一部分还未建成,可将建成具备居住条件的住宅进行正式验收,以便及早交付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2)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预验通过,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建设单位为主,有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正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1)项目经理介绍工程施工情况、自检情况以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竣工图和各项原始资料及记录)。
2)监理工程师通报工程监理中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的意见。
3)业主根据在竣工项目目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处理的意见。
4)暂时休会,由质检部门会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讨论工程正式验收是否合格。
5)复会,由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结果,质监蛄人员宣布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3)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
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三方的签字方生效
④ 电气设备开箱检查有何规定
1.设备点件检查应由安装单位、供货单位会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进行,并做好点件检查记录。 2.按照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文件核对变压器规格型号,应与设计相符,
⑤ 国家电网变电站验收规范
标准搜搜网
DL/T 1101-2009 35kV~11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验收规范
⑥ 关于变电站验收的问题
关于电力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
其实电力系统在安全方面是比较独特的,这么多年来,好像和信息安全相关的规定也就这两个: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出来的晚一点,可执行性要好一点,大概也是因为很多生产安全隔离装置的厂商参与的结果。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 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 技术措施
第四条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 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 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第七条 在生产控制大区与广域网的纵向交接处应当设置经过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者加密认证网关及相应设施。
第八条 安全区边界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任何穿越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之间边界的通用网络服务。
生产控制大区中的业务系统应当具有高安全性和高可靠性,禁止采用安全风险高的通用网络服务功能。
第九条 依照电力调度管理体制建立基于公钥技术的分布式电力调度数字证书系统,生产控制大区中的重要业务系统应当采用认证加密机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监管,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及其信息报送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分级负责的责任制。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输变电部分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发电厂内其他二次系统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第十一条 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制度,采取以自评估为主、联合评估为辅的方式,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纳入电力系统安全评价体系。
对生产控制大区安全评估的所有记录、数据、结果等,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的联合防护和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范围内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应急处理。
当电力生产控制大区出现安全事件,尤其是遭受黑客或恶意代码的攻击时,应当立即向其上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并联合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三条 电力二次系统相关设备及系统的开发单位、供应商应以合同条款或保密协议的方式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命周期内对此负责。
电力二次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的开发单位、使用单位及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关键技术和设备的扩散。
第十四条 电力调度机构、发电厂、变电站等运行单位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须经过上级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应电力调度机构的审核,方案实施完成后应当由上述机构验收。
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设备和应用系统,其接入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须经直接负责的电力调度机构核准。
第十五条 电力企业和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电力二次系统故障的,由其上级单位按相关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发生电力二次系统设备事故或者造成电力事故的,按国家有关电力事故调查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力二次系统,包括电力监控系统、电力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二)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网及电厂生产运行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处理系统及智能设备等。包括电力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微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广域相量测量系统、负荷控制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等。
(三)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是指各级电力调度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电力生产专用拨号网络等。
(四)控制区,是指由具有实时监控功能、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实时子网或专用通道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
(五)非控制区,是指在生产控制范围内由在线运行但不直接参与控制、是电力生产过程的必要环节、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非实时子网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未作规定的事项,适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5月8日发布的《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
第一条 为防范对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起的电力系统事故,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和完善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防护体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与网络系统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电力生产和输配过程直接相关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
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包括各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微机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等;“调度数据网络”包括各级电力调度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用于远程维护及电能量计费等的调度专用拨号网络、各计算机监控系统内部的本地局域网络等。
第三条 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是:电力系统中,安全等级较高的系统不受安全等级较低系统的影响。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等级高于电力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电力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可靠性高的自身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与安全等级低的系统直接相联。
第四条 电力监控系统可通过专用局域网实现与本地其他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或通过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实现上下级异地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各电力监控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其他信息系统之间以网络方式互联时,必须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专用、可靠的安全隔离设施。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应在专用通道上利用专用网络设备组网,采用专线、同步数字序列、准同步数字序列等方式,实现物理层面上与公用信息网络的安全隔离。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只允许传输与电力调度生产直接相关的数据业务。
第六条 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均不得和互联网相连,并严格限制电子邮件的使用。
第七条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安全防护责任制。各电网、发电厂、变电站等负责所属范围内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本地电力监控系统及本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应设置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防护小组或专职人员,相关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防护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方案,新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节点和应用系统,须经负责本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机构核准,并送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对各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已有节点和接入的应用系统,应当认真清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尽快解决并及时向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
第九条 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安全应急措施和故障恢复措施,对关键数据做好备份并妥善存放;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及安装操作系统漏洞修补程序;加强对电子邮件的管理;在关键部位配备攻击监测与告警设施,提高安全防护的主动性。在遭到黑客、病毒攻击和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况后,必须及时采取安全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尽快恢复系统运行,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本地信息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 与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有关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运行管理、项目审查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并加强日常安全运行管理。造成电力监控系统或调度数据网络安全事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清理和审查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与本规定不一致或安全防护方面存在缺陷的,应及时函告国家经贸委;属于企业标准的,应由本企业及时予以修订。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2年6月8日起施行。
⑦ 关于变电所检验规范怎么写
1.端子箱、机构箱:
1) 箱体整齐无锈蚀。
2) 电缆排列整齐,端子压接规范无受力。
3) 端子箱封堵符合要求。
4) 箱内元件齐全。
5) 端子箱有明显接地与主接地网可靠相连,可开启门与用软铜导线可靠接地。
6) 电缆牌齐全,填写符合要求(包括电缆名称,起止地点,电缆型号,规格长度等)。
7) 至微机保护屏去的电缆应采取屏蔽措施,并接地良好。
2.电缆沟:
1)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装牢固。
2) 电缆沟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 电缆沟清理干净,盖板齐全。
3.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要求:
1) 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作成喇叭状,且上管口应封堵。
2) 电缆管应安装牢固,并列的电缆管口应排列整齐。
3) 室外电缆保护管安装牢固符合规范;电缆保护管直径、弯曲半径符合规范,无锈蚀;电缆保护管与操作机构箱交接处设置合理;金属软管与设备固定牢固;电缆保护管封堵严密;金属电缆保护管可靠接地。
4.电缆的敷设:
1)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美观,无明显交叉,弯曲半径符合规范;并加以固定,且电缆牌清楚。
2) 在电缆终端头、拐弯处均应挂电缆标志牌,电缆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及电缆型号、规格。
3) 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不应同层敷设。
4) 电力、控制电缆的弯曲半径:
Ø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单股:15d、多股:20d。
Ø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0d。
Ø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钢铠护套:20d,裸铅包护套:15d,无护套:10d。
Ø 控制电缆:10d。
5) 电缆固定:
Ø 垂直敷设或超过45度倾斜敷设的电缆每一个支架上。
Ø 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转弯及每隔500mm-1000m的地方。
Ø 电缆进入电缆沟、盘柜、及串入电缆保护管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封闭。
6) 电缆直埋的安全要求:
Ø 电缆埋置深度至少应距地面0.7m,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
Ø 且电缆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砖块或混凝土盖板。
Ø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m-1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处,应设明显的标志。
Ø 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7) 电缆头的制作,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且空气湿度应控制在70%及以下。
8) 电力电缆接地线宜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面积应符合规定:120mm2及以下:16mm2;150mm2及以上:25mm2。
9) 电缆二次线:端子排上接线无缺失螺丝,端子排无损坏;电缆头密实、整齐;二次芯线顺直,接线整齐、紧固、美观;线帽、电缆标牌清晰、正确、齐全且字体一致;不同截面芯线不得插接入同一端子同一侧;一个端子同一侧接线数不大于2根,S弯芯线弯圈弧度一致、工艺美观;电压回路、跳闸回路相邻端子间有隔离措施;屏顶小母线有防护措施,屏顶引下线在屏顶穿孔处有胶套或绝缘保护;电流回路中性点接地符合反措要求。
10) 备用芯及屏蔽连接:备用芯长度留至最远端子处,编号标识并使金属芯线不外露;屏蔽层接地牢固可靠,屏蔽线引至接地排时排列自然美观,提倡采用单根压接接至接地排,采用多根压接时根数不宜过多、压接牢固并对线鼻子的根部进行热缩处理;同一个接线端子不能多于2个接地鼻子;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电缆头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接地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11) 电缆的防火阻燃:
Ø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应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Ø 必要时刷涂防火涂料。
5.室内屏体
1) 屏体整洁,元件齐全,标志正确
2) 端子排整洁无锈蚀,且压接规范无受力
3) 电缆排列规范,固定牢固整齐,标志齐全,与图纸相符
4) 电缆封堵符合要求
5) 至配电室去的电缆应采取屏蔽措施,并接地良好
6) 电缆牌齐全,填写符合要求(包括电缆名称,起止地点,电缆型号,规格长度等)
7) 屏柜与接地网直接接地可靠;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接地可靠;装有电气元件的可开启的屏柜门有软导线接地;屏柜封堵严密、工艺美观;室内专用试验用接地端子安装规范,标识规范清晰。
6.试验报告、图纸
1) 二次调试记录齐全,无漏项,数据符合规程或厂家说明书,调试大纲要求。
2) 整定值与调度下达的定值单要求相符,方式设置正确
3) 记录签名齐全,二次回路及整组传动试验正确符合要求无漏项。
4) 有与实际相符的施工图纸,图纸齐全
5) 各间隔CT变比、极性记录齐全,符合保护装置要求
6) 保护记录中保护装置、开关柜、汇控柜信号传动试验记录清楚
⑧ 对电气设备的验收有哪些规定
对电气设备的验收规定如下:
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颁布的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后方能投入运行。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工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站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对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站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在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检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有关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问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又急须投入运行时,需经主管局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运行。
电气设备(Electrical Equipment)是在电力系统中对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断路器等设备的统称。
⑨ 设备验收单包括哪些内容
既然是验收单,就应该包括:设备详细装箱清单、附件清单、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检验标准、对方验收人员签字、盖章,送货单位人员签字,本公司负责人员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