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超过一定规模(多大规模,具体数据)的要组织专家论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 号]
附件二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10吨) 及以上的起
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30吨)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只有以上有关条文的规定。需要专家组论证。
所以,
50吨的塔吊安装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B. 哪些工程需要专家论证
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6、其他高难度或危险项目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C. 塔式起重机起重量超过多少吨的才要做危大方案论证
摘要 关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专家论证的问题
D. 36米钢结构什么情况下需要专家论证
在36米钢结构就必须需要专家论证。
钢结构安装中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一般均需要专家论证,主要论证其方案的可能性(设计、施工)、可靠性,抗震性能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需要论证的工程包括:
1、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2、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4、用于钢结构安装,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的承重支撑体系。

除此之外,钢结构安装中的吊装设备及方法,一定条件内也要由专家来论证,包括: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E. 吊装重量达到多少时要进行专家论证
“采用非常规的设备、方法,且单间起吊重量在100KN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在300KN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在200m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这些需要专家论证。
各省市建管部门予以进一步规范如:《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实施意见》宁建工字[二零零九]一零四号和东莞市建设局“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办事指南: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
采用非常规的设备、方法,且单间起吊重量在100KN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在300KN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在200m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5)非常规起重设备超过多少要专家论证扩展阅读
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1、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一般也要参加)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如果不是基础勘察单位可不参加)。
F. 多少米的基坑需要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
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时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要注明支护有效使用的时限,必须完善专家的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
凡支护方案未经论证和审批的深基坑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深基坑,必须采取回填基坑等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规定确定。

基坑底面积在27平方米以内(不是20),且底长边小于三倍短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G. 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度多少米后要求专家论证
没有明确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7)非常规起重设备超过多少要专家论证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H. 起重机械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专家论证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I. 脚手架搭设超过多少米,要求专家论证
脚手架超过20m需要要求专家论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均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9)非常规起重设备超过多少要专家论证扩展阅读:
根据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搭设高度规定如下:
(1)搭设高度超过25米且不足50米的外架,应采取双钢管立杆或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2)搭设高度超过50米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机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规定如下:
(1)脚手架与建筑物按水平向不大于7米,垂直方向不大于4米设一拉结点,拉结点在转角和顶部处加密。
(2)钢管外架拉结点应刚性拉结,拉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