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意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能够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是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不仅能增强各级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的认识,提高他们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而且能使他们提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其次,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能够增强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通过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水平的提高,能使广大作业人员掌握各种伤害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减少人的失误,控制自身的不安全行为,使广大从业人员在安全意识上真正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观念转变,从而达到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保护自身和他人健康的目的。
Ⅱ 长春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如何复审
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 个月前,自行或者委托考试
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
(二)《作业人员证》(原件);
(三)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
时等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规范,1 份);
(四)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1 份);
(五)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 年的证明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 份);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复审必须参加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
长春市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到各城区政务中心进行复审,上述表格可到长春市质监局官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网址:www.cczj.gov.cn。
Ⅲ 特种设备作业证书怎么复审
第二十五条 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1份);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原件)。
第二十六条 满足下列要求的,复审合格:
(一)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
(三)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中断未超过1年。
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需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复审。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训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
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Ⅳ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再培训
你这是定岗培训,使用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Ⅳ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底是几年复审一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2012年12月05日-2014年12月05日的,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也就是2014年9月5日前去发证部门复审。逾期未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Q3起重指挥、Q4桥门式起重司机都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训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网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
Ⅵ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是复审还是换证有什么手续
湖北特种作业焊工证复审报名资料:1寸彩色登记照3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焊工操作证原件;以前的焊工操作证是2年一审,四年一换证;现在都是3年一审,六年一换证;
报名见我可可
Ⅶ 特种设备作业证书怎么复审
准备以下材料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在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复审应该是免费的。
1、年龄60周岁以下。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一份:请填写完整,真实有效,须单位盖章。(所提交二张照片中的一张贴到表上)
3、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二张。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①原件:须盖有聘用单位公章、法定代表签字。②复印件一份:包括姓名页、考试合格项目页和聘用记录页。
5、持证期间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证件有效期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要求原件,须单位盖章。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单位和培训授课人。
6、持证期间从事该持证项目的证明:在复审期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每12个月出具一份证明,须单位盖章。
7、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无违法、违规、违章操作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须单位盖章。
Ⅷ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1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第2条 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5、压力容器作业6、起重机械作业(行车)7、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第3条 技安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第4条 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厂技安处,由技安处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第5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6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化工安全环保协会、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 第7条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8条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厂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技安部门,缴纳工本费后补发。第9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10条 每年由技安处组织,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考核情况记入企业内部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第11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企业主管厂领导同意。第12条 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第13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第14条 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之后复审需要带什么手续
到期了不能复审,需重新考试。
没到期的复审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时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4.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
5.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复审。合格的在《作业人员证》上签章,不收取复审费用。
二、有特殊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规定
(一)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证复审
根据《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焊接操作人员复审时,需委托原考试机构统一向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首次取得的合格项目在第一次复审时,需要重新进行考试;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复审时,可以在合格项目范围内抽考。
(二)锅炉水质化验员证复审
锅炉水质化验员证复审,除提供本文“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复审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含视力、色盲等项目)。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训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名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按时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材料或者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
考试机构应当根据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的要求组织命题。
考试机构按照公布的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组织考试。需要更改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的,应当提前30日公布,并通知已申请考试的人员。 考试组织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监考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确保考试工作的质量。
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将考试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发证部门并且通知申请人。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考试机构应当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考试试卷、成绩汇总表、考场记录等存档。
考试合格的人员,由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统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也可以由个人凭考试结果通知单和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材料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 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考试机构统一考试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合格人员向设备所在地的省级发证部门申请审核、发证。
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复审材料进行审查,或者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并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审查的,应当当场办理。 对同意受理的复审申请,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合格的在证书上签章;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在有效期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且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持证人员,可以申请延长下次复审期限,延长的复审期限不得超过4年。
复审不合格的持证人员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重新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失效,由发证部门予以注销。
参考资料:网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