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年检报告网上年检申请书里面的经营情况怎么填写
就是用2011.12的那个资产表和利润表上的数据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根据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根据利润表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累计数填写。
全年纳税总额填写2011年度上交的税金数。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根据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填写。
② 纳税人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怎样填
1、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内容有哪些?
纳税申报有以下内容:
(1)报送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资料。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征收分局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纳税人如是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也应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征收机关报送不设置帐簿、实行定额征税的申请。
(2)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后应按主管征收分局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无论有无经营收入和所得、无论有无应纳税款发生,均应按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的实际收入依适用的税种、税目和税率向主管征收分局(所)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主管征收分局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征收分局(所)报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临时经营纳税人应到经营所在地征收分局(所)办理纳税申报。首先到征收分局的税务资料报表发售窗口领取纳税申报表,根据经营收入和所得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4、纳税人按政策或经批准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是否应申报纳税?
在减免税期间,纳税人也应向主管征收分局(所)办理纳税申报。其内容应包括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实际应缴税额等情况。
5、什么是“零申报”?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正式营业后,如无经营收入和所得,或没有应纳税款发生(含亏损及免税),也必须按照主管征收分局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征收分局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在纳税申报表的“经营收入”或“所得”一栏填上零或无,这就是零申报。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采用哪几种方式申报纳税?
(1)申报方式的种类
a.上门申报。包括手工录入和光电录入申报方式;
b.电子申报。包括使用电话申报、微机申报、报税器申报、传真申报方式;
c.邮寄申报(税务专邮);
d.委托税务代理机构申报。
(2)定期定额纳税人可采用电话申报、上门申报方式;查帐征收纳税人可采用除电话申报以外的其他申报方式。
(3)纳税人申请第一条2—4项的,应签定《电子报税协议书》(ZS002)等使用协议书。
7、纳税人应到哪个税务征收分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纳税人应到税务登记证上注册地所在的征收分局(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下设四个征收分局和两个税务分局负责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具体见附表。
分局名称 职责范围 地址 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
罗湖征收分局 负责罗湖区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罗湖区深南东路6吨 5402222
5403333 5412603
福田征收分局 负责福田区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福田区华福路华强医院斜对面福田税务大楼 3255155 3255139
南山征收分局 负责南山区范围内(除蛇口工业区、赤湾港)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南山区南新路30号 6665013 6665750
蛇口征收分局 负责蛇口工业区、赤湾港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南山区蛇口工业大道新欣软件大厦8-9层 6891412 6891292
盐田征收分局 负责盐田区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盐田区深沙路建工大厦18层 5354846 5356267
5354844
宝安征收分局 所辖各征收所负责所在的镇辖区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宝安区新城前进路税务大楼 7759389 7780500
龙岗征收分局 所辖各征收所负责所在的镇辖区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龙岗区龙岗镇南联深龙大道旁 4808715 4814595
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可以延期申报纳税?手续如何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遇有不可抗力因素或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申请,到办税服务厅税务资料报表发售窗口领取《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报送到主管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文书受理窗口。经主管征收分局同意,可在征收分局核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9、采用现金纳税方式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手续?
现金税款纳税方式适用于没有纳税编码或没有纳税帐户等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及跨区域经营的纳税人以及缴纳临时建安、运输、装卸其它服务和个人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零散税收的纳税人。具体手续如下:
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付款单位证明或其它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征收分局征收科审核,由征收科确定征收税种、种目、税率(带征率)及应征税额后收取税款,并将完税证、发票交纳税人即可。
10、采用银行转帐纳税方式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手续?
银行转帐纳税方式适用于现金纳税以外的所有纳税人缴纳税款。具体手续如下: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市内实现本行电脑联网的银行中选定一家银行开设纳税帐户,与其签订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并将开户银行及帐号报送主管征收分局征收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每月办理纳税申报前,纳税帐户至少存足当月应纳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只需在征收分局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通过上门申报或邮寄、传真、电子等申报方式将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报送征收分局后,由征收分局通知纳税人开设纳税帐户的银行将纳税人本期应缴税金划解入国库,并将税票交纳税人。
11、纳税人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如何办理?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主管征收(检查、稽查)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2)纳税人提出申请,应到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后报送到征收分局税务文书窗口。经主管征收分局审批同意后,即可延期缴纳税款;
(3)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由检查、稽查分局查补税款的,应向作出违法处罚的检、稽查分局直接报送《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即可延期缴纳税款。
(4)纳税人延期税款到期后,应按时向主管征收分局缴纳延期税款,缴交时应携带原批准的申请表查验。
12、什么是政策性减税、免税?纳税人如何办理减、免税手续?
凡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减税、免税、属于政策性减税、免税。由纳税人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申请,征收分局按审批权限审批。具体手续如下:
(1)纳税人持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后,报送到主管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同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批意见,属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无论同意与否均拟文批复纳税人。属权限范围外的,应填写《减免税呈批表》加盖公章后报市局审批。经市局审批同意减免税的,由征收分局将《减免税申请表》和同意减免税的批复文件送纳税人一份。
13、什么是困难性减税、免税?手续如何办理?
纳税人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税收给予扶持、照顾并经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批准的减税、免税属于困难性减税、免税。困难性减免税须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由主管检查分局按审批权限报市局审批或转报上级税务机关、市政府审批。具体手续如下:
(1)纳税人持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到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申请减免两个以上税种的,按税种分别填报,同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征收分局收到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后,转送主管检查分局、市局有关部门审批,最后经市局减免税审批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给予减免,并将批复文件送交一份给纳税人。
14、什么是双定户?其应纳税额是如何核定的?
凡是依据《征管法》的规定经税务机关同意可以不设置帐簿并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税额和规定时间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为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即双定户。其应纳税额按如下程序核定:
一、业户自报
(1)新办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因无建帐能力需要采用定期定额方式纳税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开业之前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工商业户经营收入额申请核定表》(ZS035)。纳税人是企业的,原则上不予实行双定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填报《纳税人不设置帐簿申请审批表》(ZS036)报评税科送分局分管副局长或局长严格审批同意的,可实行双定管理。
(2)已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在定额期届满前十日内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工商业户经营收入额申请核定表》。在定额期届满前纳税人主动要求调整定额的,应填报《调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ZS040)。申请表由主管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受理。
二、典型调查
各评税科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并按行业、地段、规模的不同类别确定有代表性的典型户,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填制《月份营业情况典型调查表》(ZS037)录入电脑,生成《典型调查情况登记簿》(ZS038)。通过典型调查,测定同行业、同地段、同规模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参考标准和毛利率参考标准。
三、定额核定
(1)各评税科收到纳税人报送的《工商业户经营收入额申请核定表》后,由主管评税科派调查组调查核实纳税人申请表的真实情况。对填报不实的,应在审核栏予以调整。然后参照测定的同行业、同地段、同规模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参考标准和毛利率参考标准,以及平时申报纳税情况,提出对纳税人定额核定与调整的初步意见。
对缴纳增值税的定期定额纳税人,如向我局申请定额纳税时国税局还未核定其营业收入额的,由征收分局主管评税科暂时核定其营业收入额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如果国税局后核定的营业收入额高于我局的定额,执行国税局的定额;如国税局核定的营业收入额明显低于我局的定额,应与国税局协商核定定额。如协商意见不一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国税局定额的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可单独核定定额征收。
(2)评税科长主持召开评税会议,邀请工商、个协、私营企业协会、税务特邀监察员、个体户代表等单位和人员参加,对纳税人定额进行审核评议,确定纳税人月营业定额,报分局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批。
对逾期办理申请定额核定与调整手续的纳税人,主管征收分局可依照当地同类行业中经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核定其月营业定额。
(3)征收分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批后,评税科给纳税人送发《核定(调整)定期定额户税款纳税通知书》(ZS039)。同时,将纳税人定额核定与调整情况录入电脑。《工商业户经营收入额申请核定表》和《核定(调整)定期定额户税款纳税通知书》由评税科保存存入纳税人征管资料档案。
15、双定户的定额多长时间调整一次?纳税人在双定期间应如何申报纳税?
对双定户定额核定与调整的期限,一般为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纳税人在“双定”期间,每月应如实申报应税营业额。
(1)对生产经营范围、经营地点和从业人数未发生变化的双定户,每月申报应税营业额无论低于或高于核定的定额20%以内的,仍按核定的定额征收,待下期再作调整;
(2)对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地点和从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双定户,如申报的实际营业额低于核定的定额,仍按核定的定额征税,其申报额经调查核实后作为下期调整的依据;如申报的实际营业收入高于核定的定额20%的,应按实际收入征收,不受定额的限制并应及时调整其定额。
对纳税人不主动如实申报营业额的,一经查实,除按偷税论处外,可从次月起调整其定额,不受定额期未满的限制。
16、纳税人使用纳税申报表有何规定?
纳税人应按照检查分局确定的检查类别到征收分局的办税大厅领取A、B、C分类的纳税申报表。A类用绿色,B类用黄色;C类用红色。
17、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纳税有何处罚规定?
(1)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含零申报)的,由主管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单位,按次(以一张申报表为一次)按税种每天罚款30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使用税各按每天10元);对个人(含个体户、双定户及其他个人),按次每天罚款10元;私人车船、私人出租房屋纳税人按次每天罚款5元。以上罚款最高限额为2000元。纳税人收到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从2000元最低罚款起计,再按上述量化标准以逾期天数处罚,最高罚款限额为1万元。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主管征收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的,一个单位一个申报期为一次,参照前款所述标准处罚。
(3)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解缴扣交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一律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一般不超过应缴纳税款的五倍,特殊情况例外。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有关征收、检查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天罚款10元,罚款最高限额为2000元。情节严重的,从2000元最低罚款起计,再按每逾期一天罚款30元处罚,最高罚款限额为1万元。
18、什么是偷税?纳税人有偷税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数额占应缴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进项发票:运费7%,一般17%
③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怎么填写
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减税和免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减免税时填写。
二、在填写此表时应参照一下资料:
1、 税务登记表;
2、 依据申请减免内容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
3、 其他有关资料。
三、本表份数根据审批时税务机关的多少而定。
本表应按税种分别采集,一份表中只能采集一个减免税种。对所减免的税种相同,而“减免种类”、“减免原因”、“减免退方式”以及“所属时期”不同的减免税申请审批情况,可以在同一份《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中进行采集。
四、各项目填写具体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栏填写说明:
本栏目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地址、办税人员、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日期、生产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项目按《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填写。
(二)“已享受减免税优惠情况”栏填写说明:
1、填写在此之前(指本次申请审批减免税之前)已经享受过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情况。
2、文书凭证序号:填写在此之前已经享受过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批准文号。
3、适用税率:填写该纳税人所使用的法定的税率或征收率。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或4%,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4%、地方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旧货销售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4%。
④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写详细说明,要详细的!!!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一、 本表适用于采集出口退税企业的申请审批信息。 说明: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申请出口退税,因此,本表不适用于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在填写此表时,应参照出口企业提供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税务登记证; 3、国家外经贸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企业自理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4、出口企业当地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简称《报关证》); 5、其他有关资料。 四、各项目填写具体说明: 1、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地址、登记注册类型、主管单位、隶属关系、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财务负责人姓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工行登记证号码、发证日期、有效期限止等栏目,按《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填写。 2、海关代码:填写海关(管辖海关)赋予出口退税企业的代码。 3、纳税人类别:统一填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行业归属:是指国家允许出口的产品所归属的行业产品大类。国家对允许出口的产品共划分了粮油食品、土蓄产品、纺织服装、医疗保健、轻工工艺、冶金矿产、机电产品、石油化工、建筑材料、体育文化、其他行业等11个行业类别。在填表时,应根据国家经贸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对照以上行业类别填写其中的一种。 5、进出口权及经营范围批准文号:填写国家外经贸管理部门批准企业自理进出口及出口货物范围的文号。 6、批准机关:填写批准企业自理进出口的国家外经贸管理部门的名称,即核发《生产企业自理进出口权登记证书》的国家外经贸管理部门的名称。 7、专营商品:是指国家专项控制的出口商品,本栏应填写专营商品的代号,无专营商品的企业,不填此栏。专营商品的代号有D、E、F、G四种,具体表示如下: D:黄金首饰 E:珠宝玉石 F:水貂皮 G:鱼翅、燕窝、鲍鱼、海生、鱼唇、干贝等。 8、资金情况栏:应分别填写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单位为:元。 9、办税人员及电话:填写出口退税企业具体办理退税手续的职员及其联系电话。 10、主管外汇管理局:填写主管出口企业外汇的外汇管理单位。 11、附送件:本栏应填写出口退税企业在申请审批出口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有关材料名称。 12、退税机关名称:填写纳税人主管出口退税机关,而不是主管征税机关。 13、负责人、经办人:填写退税机关的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 14、申请日期:填写出口退税企业向退税机关书面提出申请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的日期。 15、分类管理代码:按退税机关核定的分类管理代码填写,分类管理代码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四种。 16、出口退税方法的选择和认定: (1)退税公式确立:应在“内外销分开核算”和“内外销不分开核算”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并将出口企业申请的方法和退税机关(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核准的方法分别填入“出口企业”和“退税机关”栏目内; (2)退税方法:不同的出口企业适用不同的退税方法。对外贸企业来说,只适用“加权平均单价”计算方法;对生产企业来说,可在“免抵退方法”和“先征后退方法”中选择一种,目前,执行的是“免抵退方法”。在填写此项时,应将出口企业申请的退税方法和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核准的方法,分别填入“出口企业”和“退税机关”栏目内。 (3)申报方式:应在“集中申报录入”和“自行申报录入”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并在“出口企业”和“退税机关”栏目内分别填入出口企业申请的方式和退税机关核准的方式。 17、分支挂靠单位: 填写出口企业所属非自负盈亏分支机构及挂靠本出口企业进行出口货物的单位:对照出口企业的分支机构及挂靠单位的《税务登记表》填写,其中“部门代码”栏应填写为“分支机构”或“挂靠单位”
⑤ 怎样申报纳税申报中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三)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9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
(四)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五)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六)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1.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七)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来自于中华财会网
⑥ 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1、填写日期。首先需要填写的就是日期,这个日期并不是填写报表的日期,而是税款所属期。小规模纳税人所属日期比较特殊,是按照季度来填写,比如第一个季度就是1月份到3月份,所以这个日期不要填错了。

(6)包装设备类公司的减免地方税费申请审批表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何填写扩展阅读
填报对象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
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⑦ 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及机械设备情况表怎么填写
如何填写 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机械情况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后顺序填内写。
比如生产设备是自用的容,还是租赁的?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要是自己所有的,那就写自己所有。然后那个经营场所位置,位置在哪就写哪里。面积是多少?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填写。经营设备是干什么用的?比如办公用还是生产制造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⑧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怎么填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六部分第一条规定:
1、本表第1行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
2、本表第2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写,反映其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抵减总机构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3、本表第3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4、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5、本表第5行由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⑨ 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
(二)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4)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
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第3行“利润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
4.第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5.第5行“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不明确的,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6.第6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7.第7行“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按其他方式纳税的纳税人不填本行。
8.第8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下表对应的方式填写。

纳税申报表指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期应缴税额时应填报的表格。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就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税种、税目、税率,应纳税额和其他应税资料,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纳税申报表中,除了有11项的年所得项目以外,还有每项对应的“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免税或免征的所得的项目在“应纳税额”中按0填写;
对已经缴纳或已经由单位扣缴的税款在“已缴(扣)税额”中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税款在“抵扣税额”中填写;“应补(退)税额”中填写的,是“应纳税额”与“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的差额部分。扣缴义务人应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20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扣缴手续。
网络-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报说明
⑩ 公司要申请税收减免,不属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产业声明如何填写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决定把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以上税务机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要根据纳税困难类型、减免税金额大小及本地区管理实际,按照减负提效、放管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省、市、县税务机关的审批权限,做到审批严格规范、纳税人办理方便。
二、困难减免税按年审批,纳税人申请困难减免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或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应真实、准确、齐全。
三、申请困难减免税的情形、办理流程、时限及其他事项由省税务机关确定。省税务机关在确定申请困难减免税情形时要符合国家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对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减免税。对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不予减免税。
四、省税务机关要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尽快修订并公布本地区困难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明确困难减免税的审批权限、申请困难减免税的情形、办理流程及时限等。同时,要加强困难减免税审批的后续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审批。要建立健全审批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本地区困难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
五、负责困难减免税审批的税务机关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切实做好审批工作。要加强宣传和解释,及时让纳税人知晓申请困难减免税的情形、受理机关、办理流程、需报送的资料等。要优化困难减免税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管理工作方式,推进网上审批。同时,要加强困难减免税审批的事中事后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严格过错追究。要设立困难减免税审批台账,定期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困难减免税批准情况。要加强对困难减免税对象的动态管理,对经批准减免税的纳税人进行跟踪评估。对情形发生变化的,要重新进行审核;对骗取减免税的,应及时追缴税款并按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