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保密资格认证的流程是什么以及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保密资格认证的流程
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二、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按照依法行政、方便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共同承担一级保密资格受理申请和书面审查工作。服务窗口设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承担受理申请和书面审查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共同承担二级、三级保密资格申请受理和书面审查工作。受理申请和书面审查服务窗口参照一级保密资格认定受理机制设立,已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不作调整。
三、保密资格认证申请流程:1、根据军工保密资格标准在公司建立符合标准的保密体系,包括涉密人员培训、教育、管理,保密要害设立、改造,涉密计算机配置,保密工作档案收集等等。2、保密体系运作一段时间后,当公司觉得符合保密标准后,按照标准要求填报保密资格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保送有关部门进行书面审查,其中一级单位直接向国家保密局进行申请,二、三级单位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进行申请。
通过书面审查的,应当进行现场审查。未通过书面审查的,终止审查,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
四、对通过书面审查的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共同审批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组成现场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一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现场审查组负责人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确定;二级、三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现场审查组负责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确定。现场审查组工作人员应当从保密资格认定审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5至8人。
五、现场审查会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现场审查程序为:
(一)听取申请单位情况汇报和对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审查有关文字材料;
(三)与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四)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测试;
(五)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检查记录;
(六)对现场审查情况进行评议,研究或者表决形成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意见书》(以下简称审查意见书);
(七)现场审查组组长向申请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八)现场审查组组长和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审查意见书上签署意见。
六、现场审查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或者“中止”。依据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标准及评分标准,满分为500分,达到450分(含)以上为现场审查通过,450分(不含)以下为现场审查不通过。审查中发现申请单位达不到《评分标准》所列基本项要求的,中止审查。未通过现场审查的单位,6个月内不受理再次申请。现场审查中止的,3个月内不重新进行现场审查。
七、被批准的一级保密资格单位,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放证书,并列入启录定期发布。被批准的二级、三级保密资格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发放证书,并将有关审查材料报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备案,列入名录定期发布。
八、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
(三)注册地址;
(四)证书编号;
(五)资格等级;
(六)发证机关;
(七)有效期和发证日期。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书样式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制定。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重新提交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
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三)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五)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六)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七)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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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保密资格认证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 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
3. 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和雇用外籍人员,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 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5. 由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
6. 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7. 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一般需要经过阶段:
①启动阶段:学习贯彻保密资格审查认证标准要求;建立保密工作组织机构;确定涉密人员和要害部门、部位;编制保密规章制度等。
②建设阶段:人工防范、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保密制度及各种表格的落实与填写;保密环境的搭建与办公环境的整合;保密档案的建立与填充;通信、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保密防范措施落实;各种设备设施台帐的建立与检查;必要时电磁环境的安全检测等。
③审查阶段:申请书的填报;对照保密资格审查评分标准进行预评估;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补充完善;编制现场审查汇报材料;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等。
3. 二级保密认证中定密管理需要哪些文件
一、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竟业禁止协议
二、在岗位职责中规定保密条款
三、在项目任务书中规定保密条款
四、对员工分阶段、定期进行商业秘密培训
五、对接触、使用商业秘密人员有正式的授权过程和回收授权过程
六、明确识别、标识商业秘密资产,并规定商业秘密资产的保管、访问、使用、销毁等管理要求
七、采取技术手段保护商业秘密,包括书面、软件、硬件、数据、网络等
八、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物理区域,安装门禁,实施物理访问控制
九、对电子类的商业秘密进行加密
十、实施商业秘密泄密风险评估或测评,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十一、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设计编制TSBPM(商业秘密基线保护手册)
十二、其它合理的保密措施
十三、保证各项保密措施有效性所需必要的监控、监视、监督、审查手段(技术+管理)
十四、其它合理的保密措施
上述措施是常用的保密措施,各个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选择,不要盲目地全部采用,因为每一项控制措施都需要资源的投入。为了降低商业秘密保护成本、提高保护效果,建议首先进行泄密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选用必要的保密措施。
企业还应该与相关方(采购、外包、合作、销售、第三方)签订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并实施必要的限制、告知、培训、监控等手段。
4. 保密资质怎么申请
向国家或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接受国家或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组织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
审查通过后取得保密资质。
5. 请问《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应该如何申请是哪里颁发的呢
证书统一由国家保密局制作颁发。
申请二级保密资格,需要你们公司按照军工二级保密资格标准要求建立保密管理体系,做到档案齐备,计算机和保密要害防护到位。
6.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需要哪些硬件设施
参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
7. 保密认证的硬件要求有哪些如:需要几部电脑资料室多大面积是否独立核算财务
涉密相关的电脑应该至少3台;
保密室面积以能够支持日常工作为准,没有具体面积要求;
财务是否独立核算,独立法人单位财务应当独立核算,这点标准虽然没有涉及,但是实际是隐含条件。
8. 保密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三)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五)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六)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七)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3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三)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9. 北京海淀区企业申报《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需要哪些相关资质及申请流程
你打电话114查询,区保密局、区经信委的电话,然后给他们打电话,询问他们的地址并上门去咨询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二)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
(三)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和雇用外籍人员,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五)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
(六)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七)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 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五)上一个年度财务验资报告;
(六)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合同甲方出具的研制项目或产品的密级证明,或者合
10. 你好,看到你们公司申请过保密资格认证,想请教一下你们当时保密室有什么硬件设备啊,计算机几台…………
仔细看标准解读,都可以梳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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