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庆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在哪里
重庆市区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如下截图是从官网查到的信息,供你参考。

B. 市场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电话
摘要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
C. 目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版》第一权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规定。

(3)特种设备监管局在什么地方扩展阅读: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执行本规定具体的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危险性程度提出,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并公布实施。
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另行制定。
D. 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在哪里
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职责:
1.承担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3.监督管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4.监督管理相关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资质资格。
5.接受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6.组织制定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7.监督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执行缺陷机电类特种设备召回制度。
8.负责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9.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按照《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现阶段实施以电梯为主)。
10.督促指导下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履行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3楼
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
交通:
人民路-公交站170米
途径公交车:104路106路109路114路140路
E.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复督制管理部门的全称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由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5)特种设备监管局在什么地方扩展阅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1、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2、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
3、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4、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5、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参考资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官网-机构概况
F.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需要在那个部门办理
当地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
有的地主改为市场监管局。
G. 东莞特种设备监督局在什么地点
东莞市质监局是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
东莞市质监局
-
(0769)22200870
高田坊莞温路南178
H. 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一般在政务大厅吗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窗口(因为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经合并了)
I.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在哪
宁国市目前由宣城市代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实施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四级(全网通办)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时限说明:无)
办理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审查标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
年审年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年有效期。
数量限制否
是否支持预约否
结果名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结果样本 QQ图片20171029020409.jpg 结果支持物流快递
窗口领取
监督投诉电话0563-12315咨询电话0563-2719125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附件3第79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G3、G5、R2、P3、T1、T2、Q1、Q2、N1除外)”下放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放气瓶充装安装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通知》(皖质函〔2014〕290号)。
收起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第十四条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见本规则附件B,1份);
(二)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五)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机关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的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或者JPG格式)。
J.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管哪些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对以下八大类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专理:锅炉、压力容属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