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设备摊销费用怎么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题中分录应为: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
贷:待摊费用
Ⅱ 购进的新设备该如何做帐,包括运输费税费。还有如何摊销
购进的新设备借:固定资产(含运输费)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现金)
Ⅲ 机器设备如何摊销
可以计提折旧
按10年,残值5%计算的话
月折旧额:275000*(1-5%)/10/12=2177.08元。
Ⅳ 固定资产的安装费怎么分摊,比如公司购入一批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发生了安装费,这些费用怎么计算
能分则分,不能分按机器价值分摊
Ⅳ 固定资产购置费怎么分摊按照什么标准
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摊销年限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实际操作时,企业以按照税务规定的年限作为最短折旧年限。
税务规定的最短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解释:
1. 会计准则对折旧年限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从合规角度来看,企业定多少年都可以。.
2. 实际操作上,会以税务规定的年限作为折旧最短年限。 以房屋为例,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20年,企业如果自行设立为10年的话,每年的折旧费就会比标准多一倍,账面上的利润相对来说就少了,所得税也就可以少交,因此在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是不允许按10年对房屋进行折旧的,需要按20年的期限重现算过当年利润。这样很增加工作量,所以一般企业是以税务规定的年限标准作为最短折旧年限。
3. 会计准则和税法都没有对残值比例有明确规定。因此如果想尽可能每年多摊折旧,可将残值设为0,按最短年限摊。
4. 实际操作中,企业通常将残值率设为5%。
Ⅵ 设备折旧费用如何利用工时分摊计算
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回。一般包括:答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企业可根据生产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对上述成本项目做适当的调整,对于管理上需要单独反映、控制和考核的费用,以及成本中比重比较大的费用,应专设成本项目;同样也可以为了简化核算,不必专设成本项目。例如工艺企业上消耗用的燃料和动力不多,为了简化核算,可将其中的工艺用燃料费用并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将其中的工艺用动力费用并入“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不单独设置“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 将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划分为成本项目,便于反映产品成本的构成,可以考核各项费用定额或计划执行情况,查明费用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和管理,促使企业更有效地降低成本。
Ⅶ 请问下工程、设备合同付款怎么做分录怎么分摊费用
根据工程进度复表的分录:制
借:在建工程8
贷:预付账款3
银行存款5
工程竣工结算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10
贷:在建工程8
银行存款1.5
其他应付款0.5
质保金返还的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0.5
贷:银行存款0.5
嗨!!!!!你这个家伙三,做到这你才说是租用,分录就是上面的样,付款时用预付账款,不用在建工程科目,结算在长期待摊费用。
第二题就是上面的做了,这不是摊销是折旧,就是在安装完成结算的次月,即入固定资产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对于装饰工程,根据营业税法规定,采取清包工形式的,只按劳务价款计税,这个你就放心入账的了,多学习税法。
Ⅷ 服务费可以和设备一同记入固定资产么服务费金额如何分摊到设备中去呢
如果你说的服务费是安装调试费,可以计入该固定资产原值。
如果你说的服务费是后续使用中的售后收费项目,可以对象化处理,即与生产相关的计入制造费用;与管理相关的计入管理费用;与销售或门店相关的计入销售费用。而这部分费用不能资本化处理,即你说的分摊到设备中去。
Ⅸ 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如何从成本中摊销,
1、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不能低于税法的折旧年限
2、生产用(管理用、销售用)固定资产 按月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贷:累计折旧
Ⅹ 固定资产的费用按多长方法分摊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新税法在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方面与会计口径一致,由企业自行确定,但折旧方法税法要求须采用直线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有最低限定,所以各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净残值时须综合考虑会计和税法的不同要求,以进行合理的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