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签定后,款未付清,设备所有权归谁
合同中未注明的话,设备实际转移占有并交付后,所有权归买方所有,设备款未付清,双方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
B. 中国法律如何规定所有权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首先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所有权,《物权法》中,是物权的一种,《物权法》规定:物权法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进一步规定: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所有权是权利人对于某特定货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所有权转移的原则:一是所有权按照当事人约定转移,可称为“约定转移原则”二是在缺乏明确约定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可称为“交付转移原则”。同时,还对所有权在某特定情况下的转移时间和方式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可称为“法定转移原则”。该原则当然在效力上优先于交付转移原则。
普通法国家的《货物买卖法》提供了在五种特定情况下认定当事人就财产转移的共同意思的标准,即设立了在缺乏明确意思表示时如何认定当事人默示的标准:
1、当事人就处于可交付状态的特定物签订无条件买卖合同的,所有权在合同签订时转移到买方,且与具体的货物交付时间和价款交付时间无关。
2、如果买卖特定物的合同约定卖方必须履行特定义务使该货物处于可交付状态的,所有权在卖方履行了特定义务且买方也知道卖方的履行情况时转移。
3、如果买卖已处于交付状态的特定物的合同约定,卖方必须履行特定义务以确定合同的具体价格的,所有权在卖方履行了此特定义务且买方已知道卖方的履行情况时转移。
4、如果卖方以“买方认可”或“售后付款”的方式将货物在没有签订合同前先交付给买方的,所有权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转移:(1)买方向卖方明确表示认可或接受,或以其他行动接受该交易;(2)买方未明确表示认可但也未退货或拒绝,而卖方规定的退货期限或合理期限已届满的。
5、如果合同涉及非特定物的买卖,只有在非特定物按照双方同意的方式和时间被无条件的划拨为特定物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普通法将以上情形视为确定当事人模式意思的方式,故无须援用“法定转移原则”,而如果中国法也就作出类似规定,则就会成为我国《合同法》所承认的法定转移原则的体现。
C. 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不转让,该租赁是经营租赁吗
融资租赁到期后设备的所有权可以发生转移也可以不发生转移,这要看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来讲都会给承租方保留留购权,融资租赁到期后承租方只需支付象征意义的款项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D. 设备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1、动产一般是交付时转移所有权;
2、若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了保留所有权,以合同约定的转移条件满足时转移。
E. 甲方歀未清,设备所有权是归乙方出自合同法吗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您说的设备)的所有权是自卖方交付至买方之后,即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如果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说,双方可以约定在设备款项支付完成后,所有权转移至买方,此种情况下,款项未支付完毕,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这要以合同事先约定为前提。
希望对您有帮助。
F. 动产未交付,所有权是否转移风险由谁承担
问:某甲和某乙是同村农民,因某甲家里盖房的需要,某甲向某乙提出欲收购其所有的三根木料。双方约定,某甲以600 元价款买某乙所有的三根木料。某甲当场向某乙支付了300 元,并说明,等到第二天将余款300 元带来付清,并将三根木料拉走。天有不测风云,当天晚上山洪暴发,将存放于某乙院内的三根木料冲走。第二天,某甲带着300 元到某乙家中要求其交出木料,某乙则说,昨天买卖已经成交了,而且你已经给了300 元,木料已归你了。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某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乙交付木料。问:本案中木料的所有权是否已经发生转移?本案中木料损失的风险应由谁负担? 答:木料的所有权应当认定尚未发生转移。我国《民法通则》第72 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涉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本案中,尽管某甲和某乙已经就财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但由于木料仍在某乙的占有之下,并未交付给某甲,因此应认定所有权尚未转移。本案中由于双方买卖的木料因洪灾而灭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何方承担就是风险负担的问题。由于木料尚未由某乙交付给某甲,其所有权亦未发生转移,因此该风险理应由某乙承担。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G. 设备未转固如何进行售后回租业务
【问题】 我公司以售后回租形式将大型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期满再以约定价格购回该设备,应向租赁公司索取何种发票入账?【解答】企业售后回租业务应区分为销售和租赁两个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若融资租赁公司属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应缴纳营业税,企业应取得营业税发票;若不属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留购该设备,该租赁公司应缴纳增值税,企业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源:
H. 自行建造的设备,对外进行出租,租赁期满所有权转移给租赁方和不转移两种方式如何计账
自行建造的设备,对外进行出租,租赁期满所有权转移给租赁方,按照视同销售来记账,不转移给租赁方,按照租赁来记账!是不一样的!
I. 设备所有权
您好,由于您与对方已经完成了买卖行为,因此,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该陶瓷厂,尾款属于欠款关系,因此,您可按合同欠款纠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