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向境外支付设备租赁费需要外管局核准吗
需要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以及设备租赁进口申报的报关单。
② 设备租赁费和租金有什么区别
租赁费用指企业为租赁设备而发生的所有现金流出量。包括租金、设备安装调试费、利息、手续费、维修费、保险费、担保费、名义购买费等。
租赁费用的具体内容
1、租金
决定租金大小的主要是租赁的价款。设备的价款一般由设备买价、运费和途中保险费三大因素构成。
设备的买价,一般根据市场现行价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确定。为了防止出租人在租赁设备的买价上任意加码,承租人也可以直接同供应商洽谈、商定购价以及其他条款,然后再与出租人谈判,有时甚至先以买方名义同供货商签订购货合同,再将合同转让给出租人。
国际租赁中大多数设备是进口的,会涉及到不同计价方法的问题。如是到岸价格计价,则直接视为设备买价;若是离岸价格,则在货价上还要另加运输和途中保险费。在很多融资租赁方式中,运费与保险费由承租人支付,因此在确定租金时,应将此两项费用从设备价款中予以扣除。
2、安装调试费
在非租赁业务中,企业取得设备的价款中应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费。在计算租金时,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设备的安装调试由出租人负责,那么在计算确定租金时要包括这部分费用。如果由承租人负担安装调试费,则在租金中就不应包括它。
3、利息
现代国际租赁主要以融资为目的,因此出租人要按一定利率收取利息。再者出租人的设备也未必是以自有资金购买,也要借款。 利率的高低决定于市场平均利率、税收因素、租赁公司的筹资费用、利差风险等。利息收入是出租人的营业收入,因此按规定要缴纳一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承租人的信誉、金融市场行情及其未来走向等也影响利率的变化。另外,不同的租金支付方式也会影响利息的大小,如定期支付、不定期支付、等额支付、递增支付等。
4、手续费
手续费是出租人为了补偿各种日常开支,如办公费、工资、差旅费、广告费、税金等而收取的费用。出租人的日常开支中,一部分是变动成本,随业务量增加而增加;另一部分是固定成本,与业务量的关系较小。手续费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资产价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另一是包含在租金之中。一般说来,国际租赁,无论是从国外购进设备再租给国内企业,还是从国外租来再转租出去,其手续费总是高于国内租赁的。
5、维修费
设备的维修费用也是企业为获得设备的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从形式上看,设备则谁维修,则由谁承担相应的费用。但由于出租人拥有较多同类可供出租的设备,有一定的专业维修能力和为众多客户服务的规模效益,因此租赁形式中的维修费用常包含在租金中,但相对较低。所以租赁决策时就应对有关维修费用的现金流量作出尽可能 准确的分析与估计,以便做出更合理的决策。
6、保险费
为了防止意外损失,购买设备的企业不但要直接或间接地承担运输保险费,还要承担设备的使用过程中的保险费。不同的筹资方案、不同的租赁形式,保险费的表现形式也不同。如在经营性租赁方式下,在设备整个经济寿命中,由于承租人多,承租期短,因此保险费由出租人支付,然后以租金形式转嫁给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方式下,则保险费用多数由承租人支付。在租赁决策时,为使分析比较建立在同一的基础上,对此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7、担保费
出租人在国际租赁业务中总是期望从租金、利息、手续费等方面收回投资并获利。但由于各种原因,承租人不能如期支付租金,或租赁设备由于使用不当导致损坏或损耗过快,因此出租人要承担各种风险。出租人为避免损失常要求承租人物色一个有信誉的机构作担保。而担保机构是要收费的,有时由于租赁设备价值极大使得担保费也不容忽视,故此在决策时不能轻易遗漏。
8、名义购买费
在融资租赁方式下,租赁期满后,根据合同,承租企业可能会以一定的价款将原租赁设备买下来,其留购费可能远低于留购时的资产实际价值,也可能与现行市价相符,不管如何留购,这部分支出均是企业现金流出,租赁决策时必须考虑进去。
③ 国有设备出租如何收租金
国有设备的租金你可以联系单位单位整体出租。
④ 租用设备如何入账
租赁复分经营租入和融资租入,
经营租入的制设备不计入固定资产,对设备不具有控制和所有权,合同到期后将设备返还出租方,设备是生产设备就将支付的租金计入制造费用,是办公设备就计入管理费用.
融资租入设备的控制权和所有权最终是承租方,所以应当按固定资产来计价并计提折旧,并单独设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而不是确认为当期费用
⑤ 租赁设备应如何开票
正规的做法是:你们公司预支的那部分资金,可以由租赁公司开具往来发票,你们据回此入预付账款答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等到租赁公司收取租赁费时,开具租赁费的发票再由预付账款转入费用
借:经营费用或制造费用
贷:预付账款
⑥ 租赁境外设备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一、承租方涉税分析
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义务人进口租赁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申报进口及申报纳税手续。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租赁货物,应当向海关提交租赁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税款担保。第三十七条规定,租赁进口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按照*9期应当支付的租金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相应税款;在其后分期支付租金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应当不迟于每次支付租金后的第15日。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的,海关按照纳税义务人每次支付租金后第15日该货物适用的税率、计征汇率征收相应税款,并自本款规定的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结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贵公司进口租赁设备,需要按租金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7%,关税税率依据设备税则号确定。该租赁设备自进境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接受海关监管。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因此,贵公司与德国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协议,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双方应按“财产租赁合同”依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二、出租方涉税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因此,德国公司出租设备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据此,德国公司出租设备给贵公司并在境内使用,由于贵公司作为接受服务方在境内,德国公司属于在境内提供出租服务,应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相应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1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德国公司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也没有境内代理人的,贵公司需代扣代缴其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五)项规定,租金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因支付租金的贵公司在境内,德国公司取得的租赁费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德国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税率为1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9号)规定,德国公司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贵公司应代扣代缴德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如前所述,德国公司应就租赁合同贴花,但贵公司无扣缴印花税的义务。
三、承租方缴纳和代扣代缴增值税抵扣事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及第十条规定,贵公司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如该租赁生产设备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得抵扣,否则,可以抵扣。
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1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二十三条第(三)项以及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该公司租赁生产设备,除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外,该公司代扣代缴德国公司的增值税,可凭税收缴款凭证,租赁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发票或对账单,予以抵扣,但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承租方从经营租赁生产设备,进口及支付租赁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1.租赁合同贴花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
2.向境外支付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3.进口环节缴纳关税,进口增值税
借:制造费用——租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确认租赁费
借:制造费用——租赁费
贷:应付账款——外方5.代扣代缴外方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
6.向外方支付租赁款
借:应付账款——外方
贷:银行存款
7.缴纳扣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符合规定条件,承租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制造费用——租赁费。
⑦ 国外进口设备及设计服务费税收问题,200分求高手解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对于租赁境外设备而言,需要缴纳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么?谢谢。
⑧ 境外租赁设备的财税承租方涉税如何处理
承租方缴纳和代扣代缴增值税抵扣事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贵公司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如该租赁生产设备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得抵扣,否则,可以抵扣。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的附件1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二十三条第(三)项以及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该公司租赁生产设备,除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外,该公司代扣代缴德国公司的增值税,可凭税收缴款凭证,租赁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发票或对账单,予以抵扣,但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承租方从经营租赁生产设备,进口及支付租赁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1.租赁合同贴花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
2.向境外支付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3.进口环节缴纳关税,进口增值税
借:制造费用——租赁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确认租赁费
借:制造费用——租赁费
贷:应付账款——外方
5.代扣代缴外方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
6.向外方支付租赁款
借:应付账款——外方
贷:银行存款
7.缴纳扣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符合规定条件,承租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制造费用——租赁费。
⑨ 新购进的机器设备入账在其他公司,我们公司该如何做账才能收租赁的租金
资产入账在其他公司那就不是你的资产,你自然不能对这台设备收取租金
如果你们因为其他特殊情况,要由你们收取针对这台设备类似租金的费用,只能以其他的方式收取,比如用另外一台你们所有的设备出资性质签订合同收取租赁,或者签个类似咨询服务之类的合同来收取相应的款项
⑩ 出口机器设备在国外调试收取费用如何纳税
出口机器设备在国外调试收取费用如何纳税这个出口设备,在国外调试之后的费用由出口公司来进行纳税,一般的税收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