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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境外设备什么情况免税

发布时间:2022-01-02 10:49:16

㈠ 哪些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1、2013年10月24日财政部公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2、2010年7月15日起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国内企业研制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含软件工具及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租境外设备什么情况免税扩展阅读

依据《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申请享受本规定进口税收政策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经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批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免税进口的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直接用于项目(课题)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且进口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2、国内不能生产或者国产品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且价值较高;

3、申请免税进口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应优于当前实施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财政部:上海自贸区内生产性企业进口设备等可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免征进口税



㈡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范围是哪些

跨境应税服务免税范围根据36号文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下列跨境(含香港、澳门、台湾)应税 行为免征增值税:

(一)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 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二)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三)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会议展览地点 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五)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2)租境外设备什么情况免税扩展阅读:

特定免税:

特定免税是根据政治、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和贯彻税收政策的需要,对个别、特殊的情况专案规定的免税条款。这类免税,一般是在税法中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而采用的政策措施,或者是在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后作出的免税补充条款。

这类免税,一般由税收立法机构授权,由国家或地区行政机构及国家主管税务的部门,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作出决定。其免税范围较小,免税期限较短,免税对象具体明确,多数是针对具体的个别纳税人或某些特定的征税对象及具体的经营业务。

这种免税规定,具有灵活性、不确定性和较强的限制性,一般都需要纳税人首先提出申请,提供符合免税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或逐级上报最高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

按照财税字[1998]33号文件规定,对国家定点企业和经销单位销售的专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2000年底前免征增值税;按照(94)财税字第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1年至第2 年免征农业所得税。

㈢ 哪些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免税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你进口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即你生产的产品必须有对应的条目;其次你进口的设备,必须在国家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之外,即你的设备必须达到一定的技术参数。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去经信委或发改委审批,拿到批文后去海关办理免表。但这种是只免关税,17%的增值税还是需要交纳的,先交后抵扣。

另外对于国家福利企业,即残疾人企业,只要公司符合要求,去民政部审批,然后去海关审批,是关税增值税都可以免的。

有部分设备本身关税就是零,这样的设备根本不需要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进关时,如果海关认为你归类的税号正确,直接不用交税的。这类设备是零关税设备,跟办理免税是不一样的。

台湾进口设备,大部分是零关税的,因为大陆和台湾有ECFA海峡自由贸易协定,台湾过来的设备,如果有台湾的原产地证明,就没有关税的。

㈣ 国外公司租设备给我们公司(非境外贸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还要交税不

按照正规程序,这种情况你们没法付款的。

㈤ 向境外提供技术服务收入是免税的吗

向境外提供符合条件的的技术服务费,是免税的。下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

(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五)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

(5)租境外设备什么情况免税扩展阅读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播映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转让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的报道权或者播映权,且该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在境外播映或者报道。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境外的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向境外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不属于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㈥ 境外租赁设备的财税承租方涉税如何处理

承租方缴纳和代扣代缴增值税抵扣事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贵公司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如该租赁生产设备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得抵扣,否则,可以抵扣。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的附件1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二十三条第(三)项以及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该公司租赁生产设备,除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外,该公司代扣代缴德国公司的增值税,可凭税收缴款凭证,租赁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发票或对账单,予以抵扣,但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承租方从经营租赁生产设备,进口及支付租赁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1.租赁合同贴花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

2.向境外支付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3.进口环节缴纳关税,进口增值税

借:制造费用——租赁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确认租赁费

借:制造费用——租赁费

贷:应付账款——外方

5.代扣代缴外方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

6.向外方支付租赁款

借:应付账款——外方

贷:银行存款

7.缴纳扣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符合规定条件,承租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制造费用——租赁费。

㈦ 租赁境外设备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一、承租方涉税分析
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义务人进口租赁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申报进口及申报纳税手续。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租赁货物,应当向海关提交租赁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税款担保。第三十七条规定,租赁进口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按照*9期应当支付的租金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相应税款;在其后分期支付租金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应当不迟于每次支付租金后的第15日。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的,海关按照纳税义务人每次支付租金后第15日该货物适用的税率、计征汇率征收相应税款,并自本款规定的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结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贵公司进口租赁设备,需要按租金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7%,关税税率依据设备税则号确定。该租赁设备自进境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接受海关监管。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因此,贵公司与德国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协议,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双方应按“财产租赁合同”依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二、出租方涉税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因此,德国公司出租设备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据此,德国公司出租设备给贵公司并在境内使用,由于贵公司作为接受服务方在境内,德国公司属于在境内提供出租服务,应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相应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1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德国公司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也没有境内代理人的,贵公司需代扣代缴其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五)项规定,租金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因支付租金的贵公司在境内,德国公司取得的租赁费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德国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税率为1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9号)规定,德国公司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贵公司应代扣代缴德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如前所述,德国公司应就租赁合同贴花,但贵公司无扣缴印花税的义务。
三、承租方缴纳和代扣代缴增值税抵扣事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及第十条规定,贵公司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如该租赁生产设备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得抵扣,否则,可以抵扣。
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1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二十三条第(三)项以及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该公司租赁生产设备,除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外,该公司代扣代缴德国公司的增值税,可凭税收缴款凭证,租赁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发票或对账单,予以抵扣,但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承租方从经营租赁生产设备,进口及支付租赁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1.租赁合同贴花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
2.向境外支付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3.进口环节缴纳关税,进口增值税
借:制造费用——租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确认租赁费
借:制造费用——租赁费
贷:应付账款——外方5.代扣代缴外方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
6.向外方支付租赁款
借:应付账款——外方
贷:银行存款
7.缴纳扣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符合规定条件,承租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制造费用——租赁费。

㈧ 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假设:国内A企业将一台挖掘机租赁给国内另一公司B,而承租人B将这台设备用于境外工程使用。请问免征哪一个环节的增值税?

㈨ 什么情况下进口货物会免税和如何计算关税、增值税

法定减免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版;

(3)外国政府权、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计算: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1)关税=完税价×关税%

(2)进口消费税=(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消费税%

(3)进口增值税=(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17%

(9)租境外设备什么情况免税扩展阅读:

优惠税率: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3)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㈩ 什么是境外免税收入

指居民企业在境外取得的、国家给予免予征税的收入。如文化企业取得境外演出收入就属于此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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