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设备出租应缴什么税
设备出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1)出租了厂房和设备怎么算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② 请问出租厂房需要交多少税
租金要换算为不含税收入,缴纳增值税,税率按你单位的税率计算。增值税要缴纳附加税费,是增值税的12%。
不含税的租金收入*12%是房产使用税。
缴纳的税费有单据,按单据入账。
房屋计提折旧的数额,可以计入费用,折旧计算表。
还有管理人员的人工费用,凭工资单,支付资金的签字表。可以计入费用。
③ 租赁厂房交税的比例是多少
2009年3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个人将住房出租给他人用于居住需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需缴纳下列税收:1、营业税:租金收入的1.5%(若你收取月租金未达到3000元,可免征营业税)。2、房产税:租金收入的4%。3、个人所得税:在实行查实征收方式下,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用租金减掉还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及允许扣除的修缮费(每次以800元为限)后的余额如超过4000元时,再扣除20%的费用,如未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乘以10%。4、城建税等附征税费: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7%缴纳城建税,乘以3%交纳教育费附加,乘以1%交纳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即出租后不管是用于居住还是用于商业经营),实行下列税收优惠: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若个人出租的为非居住用房屋,则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下列税收:1、营业税:按照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房屋的占地面积乘以适用税额标准计算缴纳。3、印花税:出租方与承租方都应在所持有的租赁合同上,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内资公司和个人应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税(费)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其中城建税的税率按照房屋坐落地不同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7%)、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或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1%)。5、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的产权人为自然人时,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 “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实行查实征收方式下,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用租金减掉还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及允许扣除的修缮费(每次以800元为限)后的余额如超过4000元时,再扣除20%的费用,如未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乘以20%。
④ 租赁仓库/厂房要交哪些税啊
租赁仓库/厂房需要缴纳税种分别是:
增值税(2016年5月1日前为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印花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前取得或《建筑施工许可证》注明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前的自建厂房,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建筑施工许可证》注明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的自建厂房,则按照11%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厂房,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2.房产税:
按厂房租赁收入销售额的12%计算交纳。
3.印花税:
按照厂房租赁合同金额1‰计算交纳。
4.企业所得税:
收取厂房出租租赁收入扣除以上税费后的余额并入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拓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
⑤ 厂房出租税费最新规定
企业出租厂房一般要交纳以下几种税:
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
2、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如果税务部门已经按照房产余值征收了1.2%的房产税,那么就不再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
3、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4、房屋出租如果是主营业务,租金收入减成本、费用、税收(以上列举的几种税)后有利润,还应按照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房屋出租不是主营业务,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记入其他业务利润,按照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年利润没有达到10万元以上,所得税税率为27%) 。
5、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既可由承包经营方交,也可由发包方交。
.什么是房屋租赁?
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2.出租应遵循那些原则?
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应当依法缴纳税费。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出租房屋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1)独立成间,室内面积在6平方米以上,平均每人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门窗牢固;
(2)具备防盗防火条件;
(3)电器线路、设备符合国家电器安全规程,居室内不准安装管道煤气设施。
4.哪些房屋不符合出租条件?
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租赁的房屋包括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2)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统一的;
(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属于违章建筑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房租出租人有哪些治安责任?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决定》。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有效合同,与辖区派出所签订《房屋租赁治安责任保证书》,承租人是暂住人口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3)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驻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6)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7)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6.房屋承租人有哪些治安责任?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1)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3)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安全使用租赁房屋,发现租赁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人租赁房屋必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7.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出租的证明;
(5)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8.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出租有哪些处罚规定?
根据《天津市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将不合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出租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9.出租房屋未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仍不补办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10.出租人未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11.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12.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13.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14.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有哪些处罚规定?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五款规定,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15.公安部等六部委局对出租房管理工作中14种违规处罚是哪些?
根据公安部等六部委局公通字[2004]83号文件规定:
(1)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补办手续;
(2)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未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4)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人员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5)明知承租人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管理规定,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及时制止、报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明知是赃物而窝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8)出租房屋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部门通知不加改正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9)不按照规定为暂住人口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10)介绍或者容留卖淫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三十条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1)为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为他人制作、贩卖淫秽图书、光盘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3)明知是有犯罪行为的人而为期提供出租房屋,帮助其逃避或者为其作假证明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4)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税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16.对租赁房屋实行税收征管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安部、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4〕8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法规,依法对居民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租金收入实行税收征管。
另依据天津市流动人口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流办[2005]20号)文件要求,区地税局委托我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对居民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租金收入的应纳税款实行代征。代征人员将持统一证件上岗,并使用统一税票。
17.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应征收哪些税种?
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所征收税种是指我市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依法征收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18.个人房屋租赁计税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5%综合负担率征收税款。
(2)个人出租的非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以下标准征收税款:
应纳房产税=房屋租金收X 12%
应纳营业税及附加=房屋租金收入X 5.55%
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额=房屋租金收入-已纳房产税-已纳营业税
①收入额>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额X 8%
②收入额<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额-800)X 10%
19.纳税人需提供并由代征部门存档备查的资料有哪些?
(1)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1份。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出租房屋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个人出租房屋偷逃税及抗税行为有哪些处罚规定?
对纳税人偷、逃出租房屋应纳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纳税人抗税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⑥ 单位出租厂房、机器设备,应该缴纳哪些税。税率多少
工业企业出租厂房,机器设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因此,和正常生产期间一样该缴纳的税款一样也不少,营业税,所得税都要交。当然折旧还要照样计提。
⑦ 设备租赁的税率是多少
设备租赁的税来率:
一、增值税自:按照租金收入依照17%税率缴纳营业税,可以依法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城建税按照营业税额依照城建税税率(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算缴纳 。
三、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额依照3%费率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汇算清缴;核定征收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
⑧ 厂房出租房产税怎么计算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8)出租了厂房和设备怎么算税扩展阅读: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⑨ 出租厂房应交的各种税费怎样计算求解
一、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
(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即2000×3%=60;
(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60×7%=4.2;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60×3%=1.8;(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60×1%=0.6;
(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
(6)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个月×占地面积,岛内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6元,6÷12个月×10=5(每月);
(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上述(1)-(7)项合计税费为:153.6。
(8)个人所得税=(2000-153.6-800)×10%=104.64。
二、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费率
具体情况如下:
1、非居民自建房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2%
(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
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
2、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3%
(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
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
3、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
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2%
4、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
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3%
三、私房租赁税纳税标准
1、私房租赁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
2、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
根据上述规定,应纳私房租赁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收入×税收综合征收率。具体计算公式和方法如下:
①私房租赁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
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4.1%)
②私房租赁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