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设备抵押如何登记
根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第四条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概况;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第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生产设备抵押如何处置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禁止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第一百八十六条 禁止流押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动产抵押效力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条 抵押财产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贰』 企业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财产时可以转让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1条和189条的规定,企业可以将自己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财产设定抵押。设定抵押后,由于企业仍然是该财产的所有人,因此原则上可以将生产设备出卖转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即这样的买受人能够取得该生产设备的所有权,抵押权人是不能对抗的。
『叁』 生产设备能不能成为抵押标的物
生产设备可以抵押。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肆』 生产设备可以抵押吗
现实问题
叶某曾做过个体户开设过小工厂,因此拥有一批生产设备,后叶某欲向银行借款,他想知道,生产设备是否可以抵押给银行呢?
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因此,生产设备是可以抵押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一条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一百八十二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伍』 公司破产后,做抵押的设备应该何如处理
破产企业已经抵押的财产,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利,如果你收购这个企业,对抵押在银行的设备你可以与银行协商解决,折价由你把债务偿还后设备归你所有,
『陆』 一设备抵押,能否出租。如果卖出涉及的法律问题
1.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因此在动产设定抵押权之后是可以出租的,但应当告知承租人已存在抵押权这一事实.并且一旦抵押权不能清偿所负债务时,动产之上的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即抵押权优于租赁权.
2.动产设定抵押权之后,抵押权仍是物之所有人,有权决定财物之后的归属问题.因此,仍有权利对物出卖他人,不过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知晓抵押物的权利行使状况之后,决定是现在要求实现抵押权或变更抵押物或提前清偿债务等,否则,抵押人的后续交易行为是有瑕疵的,权利不是完全的移转,对买卖合同的第三人的权益是不利的.
『柒』 被告以生产设备抵押借款有效吗
依照法律规定,这是允许的。抵押合同子签订之日生效,当然是否产生抵押效力或者说能否对抗第三人,还要看是否进行抵押登记,依照规定生产设备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但要注意的是,根据你的提问,即便没有进行登记,以生产设备抵押借款,如果没有其他法律禁止行为,那么抵押借款行为(合同)是具有合同效力的。仅供参考,最好找律师当面咨询,个人觉得你表达不够清晰,可能不能完全达到你的咨询目的。
『捌』 机器设备抵押给银行后,还能使用吗
1.抵押和质押不同。
2.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质押要转移对质押物的占有。
3.机器可以继续试用,除非你的贷款无法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