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种设备的普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检验所负责锅炉安装监检,出监检报告。意思是,先到监督局锅炉科办理告知,办理告知需要建设,安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安装单位是第一次到本市还需验资质正本。及质量证明书,安装告知书。接收资料,办理告知后到特种设备检验所前台办理资料接受,此处省略100字,到那边前台拿一个流程看看就知道需要什么资料了。然后就是现场监检。。。省略100字,因为到现场的资料你要准备一下,需要准备什么流程上会有说。但是要意思意思。全部资料做好了后,中间麻烦的会有安装图,压力试验等等,当然你可以做空的,但安全起见建议做好试验。然后,就出证。交钱。拿监检证。。。到技监局拿使用证。。。
如果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你只能走回老路,原生产厂家不一定会给原来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给你。因为你买的时候,人家会有给你的。所以可以找中介或者安装单位给你去弄。按正常途径已无可能。或者找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
然后,在报装,报检。后面那些都很容易,楼上办理的过程已说得很清楚。对号找材料,监检人员款待一下。看自己本事了。
锅炉生锈,要测壁厚看是否有影响,如有影响,安全起见,不要知错犯错。
『贰』 特种设备的检测及使用要求
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四十二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三条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第四十四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第四十五条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十六条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五十条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十二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诚信的检验、检测服务。
第五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但应当防止重复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四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第五十六条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叁』 特种设备检测需要什么手续
特种设备包括八大类: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车、客运索版道、游乐权设施。每一类别的设备在申请检测的时候提供需要的手续也分别不同,每一类别设备在申请定期检验和安装验收检验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手续又不同,你说的是哪一类,哪一种。
『肆』 特种设备需具备哪些证件
机电类抄特种设备需具备下列证袭件:
1.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2.
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3.
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
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5.
与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的维修保养合同;
6.
维修保养单位的资格证明;
7.
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承压类特种设备需具备下列证件:
1.
设备登记卡;
2.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3.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4.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5.
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6.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
『伍』 特种设备年检需要些什么资料和要多少钱
年检的话,需要提供上次的检验报告,和(行车的出厂资料,有时不一定要看,看具体情况),要在设备到期前1个月向当地的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就是当地的特检院提起 年检申请。具体费用要看行车的大小,就是起重的吨位决定,最小的180每台,还有不同地市的价格不同
『陆』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材料:
(1)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
①《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一式3份);
②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③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⑤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
⑥电梯使用单位还需提供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单位的资质证明。
(2)锅炉、压力容器:
①锅炉、压力容器(氧舱)设备登记卡(每台一式3份);
②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含图纸)、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③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④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质量证明材料和校验报告;
⑤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⑥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⑦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
⑨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携同以下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①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②事故紧急预案(适用于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或者介质温度大于200°C的压力管道);
③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下同);
④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4)场(厂)内机动车辆
①《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一式3份);
②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③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⑤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柒』 特种设备报检流程
报检流程
1、设备使用单位或个人,可到本院一楼业务大厅报检或网上报检。
2、填写检验申请
3、受理
受理人员仔细核对申请单位或个人信息和提交资料的正确性,对信息不全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无误后,与申请人商定检验日期并出具受理通知(限业务大厅报检),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沟通
申报单位,在约定的检验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员书面告知的检验工作配合事项要求作好现场检验准备,不明事宜及时向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询问。如果因特殊原因要改期,与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进行沟通,重新约定检验日期,但不得超过有效期限。
5、检验
由持有相关性检验资格证的检验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在用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书面告知申请单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整改时限,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6、报告出具
现场检验人员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审批人员对检验结论签字负责。
注意事项
一、一般设备检验,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大型设备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二、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按照检验项目,依据湘价费[2006]170号文件开具收费通知,并应告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三、要求作设备转让鉴定的,携带以下资料到业务大厅报检:
1、设备接受单位的证明;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明;
3、设备技术档案。
『捌』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都需要那些资料
你好,第三十五条说得很清楚,请看: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特种回设备使用单答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玖』 特种设备检测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安装改造的报检程序,到当地市级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办理。
特种设备检验办理行政许可程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