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特种设备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是哪些
共8大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一百条 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一百零一条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一百零二条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一百零三条 本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B. 设备日常管理包含哪些方面
设备日常管理包含分析化验,更新管理、缺陷处理、动态管理、巡检标准、保证体系、传递反馈、立项处理、薄弱环节这几个方面。
更新管理:
1、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缺陷处理:
1、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动态管理: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2)国家规定管理品目的大型设备有哪些扩展阅读:
设备管理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C. 设备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怎么制定
设备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设备的一种管理规定或办法。企业建立科学的设备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增加产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强经济实力都有着重要作用。
设备管理制度的内容:
1、建立与执行各种设备管理制度与责任制度;
2、设备的选择评价,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配置、安装调试等;
3、设备的使用,包括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合理地安排生产任务等;
4、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它是设备管理中工作量最大的环节,包括合理地制定设备维修计划,采用先进的检修技术,灵活地运用各种维修方式,采取先进的修理方法等;
5、设备的日常管理,包括设备的分类、编号、登记、调拨、报废和事故处理等。
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
设备管理制度是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依据。制度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事,要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常修订或制定新制度。
设备管理部门应收集整理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程、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2)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
(3)油田公司的涉及设备的管理制度。
(4)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本单位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
(1)设备管理办法:关于设备管理机构设置,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权利,有关设备资料、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修理、改造、报废、闲置、处置、事故等方面的规定。
(2)设备配备、配套标准。
(3)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D.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有哪些
最佳答案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E. 设备管理标准的设备管理标准
以设备的选择、评价、使用、维修和更新等管理事项为对象而制定的标准,称为设备管理标版准。权设备管理标准主要包括:① 设备选择与评价标准,包括设备寿命标准、设备经济使用标准、设备投资回收斯标准、设备租赁标准等;② 设备分类及编号标准,包括设备分类标准、设备代号标准、设备编码标准及设备技术档案标准等;③ 设备使用、保养与维修标准,包括设备利用指标、设备保养规程、设备检查规程、设备维修规程等。
F. 医疗设备需要哪三证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
纳入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应当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配置许可证。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G. 设备管理标准有什么内容
以设备的选择、评价、使用、维修和更新等管理事项为对象而制定的标准,称为设回备管理标准。设备管理标答准主要包括:
①
设备选择与评价标准,包括设备寿命标准、设备经济使用期标准、设备投资回收期标准、设备租赁标准等;②
设备分类及编号标准,包括设备分类标准、设备代号标准、设备编码标准及设备技术档案标准等;③
设备使用、保养与维修标准,包括设备利用指标、设备保养规程、设备检查规程、设备维修规程等。(引自中国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网)
H.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
你好,主要有:
第一层:法律—全国人大批准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第二层: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发,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的法律文件。
1、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003年3月11日发布,2003年6月1日实施
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1月24日发布,2009年5月1日实施
相关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1日 国务院令第302号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4月9日 国务院令493号发布)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6月29日 国务院第412号发布)
2、法规性文件:国务院授权的颁布的法规性文件。
如 关于实施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质检法〔2009〕192号)
3、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通过的条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第三层:部门规章——由政府机构行政长官签发,以令的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如: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92号)
第四层:安全技术规范——以国家质检总局文件或公告形式发布。115个
安全技术规范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以及许可、考核条件、程序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原则规定具体化,提出特种设备基本安全要求。
1、综合: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制造环节: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国质检锅[2003]174号)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拟制订)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05号)
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4—2006)
旋臂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1—2006)
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3—2006)
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2—2007)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3—2007)
铁路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6—2007)
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7—2007)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8—2007)
缆索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9—2007)
桅杆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0—2007)
流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2008年4月30日发布)
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2008年4月30日发布)
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待发布)
3、安装改造维修环节: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拟制订)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
4、使用环节: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锅发[2001]57号)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Q6001-2009)
5、检验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监督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3]248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6、鉴定评审: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国质检特[2005]220号)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TSG Z0003—2005)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
第五层:国家标准 (1500多个)
国家标准是安全技术规范的重要基础和支撑,用来指导设备的生产和使用。
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GB、JB)和推荐性标准(GB/T、JB/T)。
特种设备的各类各项标准正逐步制定和修订,目前正向体系化发展。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领域内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是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的重要技术支撑。
起重机械三百七十余个;电梯约四十余个;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约五十余个
仅供参考
I.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
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有单独机械操作者,改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