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投标基础上增加设备,合同里边怎么体现
因为设备是追加的,不属于当初投标的范畴,也就不存在说明问题,所以应签订补充协议。但如设备金额达到必须招标限额,则不能直接签订补充协议而应通过招标重新发包
『贰』 施工和设备可以一起招标吗
不可以,因为在没有完成初步设计时,无法进行施工招标,主要是没有完成初步设计的话施工招标必需的一些数据你就没有
『叁』 请问:施工图设计在什么范围内的也要招标,有什么依据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授权,国家计委出台了具体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结论: (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要招标
『肆』 智能化弱电设计、施工、设备分开招标与一体化招标各有什么利弊
智能化弱电设计、施工、设备分开招标能节省一部分的资金,和保证工程设备质量;但对工程达到的效果有一定的差异,管理强度加大。相反一体化招标管理比较容易,效果完成比较完善,但设备额有增加,设备管理相对复杂。
『伍』 设计招标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九条规定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所以,贵单位是完全可以自主设计,自主建设的。前提是你的资质足够。
『陆』 设备 设计,供货,安装 招标文件范本
目名称: 招标编号:
集中采购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邮 编:
XXX政府采购中心受XXX财政局的委托,对XXX政府采购项目---"XXXX"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卖方)做出对采购人(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报价文件,并将该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好于XXXX年XX月XX日 XX点XX分之前递送至XXX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条 采购需求
XX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2、 3、4、。。。。。。。。。。。。。。。。。。。。
第二条 投标文件的构成
(注意: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否则将有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3、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当年年检,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 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必须有)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
9、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三条 供货与验收
卖方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XXX行政区域内)、品种及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负责安装到位,调试合格。买方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买方在《XXX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在卖方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XXX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其复印件和经买方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XXX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提交给XXX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十(10)个工作日内,由XXX财政局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余款在三(3)个月后,在卖方将买方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情况反馈报告》提交给XXX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十(10)个工作日内,由XXX财政局支付给卖方。
第五条 询价小组的组成
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独立行使项目评审权。询价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第六条 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0)天内投标报价有效,在此期间内投标报价不得更改;
2、如果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已停产或已断货,则可报其升级产品或性能、规格相近产品,且必须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详细列示出具体差别;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本采购项目的联系人处。
『柒』 建设项目的成套设备招标可以分为哪几个层次
建设项目需要的成套设备招标可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建设项目设备总承包招标。
是在设备承包基础上组织单项设备招标。
具体又可分以下几种情况:
(1)按大型设备、专用设备、非标准设备及机组、系统、生产线成套设备进行招标;
(2)按建设进度分单项或子项所需设备进行招标;
(3)按设计阶段分初步设计或施工面设计所需设备进行分段招标;
(4)按整个项目所需没备一次性总招标;
(5)按工程建设需要从工艺、设备的设计到安装调试进行设备总承包招标。
成套设备招标投标可根据工程性质、建设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响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捌』 设计单位项目参与人可否参加工程部分设备供货的投标
根据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这家设计公司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但根据本人了解,福建省地方性法律规范规定:允许智能化工程设计单位参与施工投标。个人认为这个规定是不太合适的。原因有:
1.和七部委令的有关规定相冲突。
2.有漏洞可钻:一是设计单位可在设计时预留口子,为自己中标提供便利;二是设计单位可在设计时塞一些“私货”,以图在中标后谋取更大的利益。
一、即使设计单位在设计时不存一点私心杂念,但由于其最熟悉设计意图、设计方案和工程设备材料的选用原则、选用标准、性能指标等工艺技术要求,无疑具有其他投标人所不具备的巨大优势。因此,招标过程似乎有违背公平原则之嫌疑。
二、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
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玖』 设备采购多少万必须招标
参考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版规定》(国家计委权令第3号)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