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注册一个招标代理公司需要什么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2、租房: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
(1)申报招标代理需要哪些设备清单扩展阅读: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Ⅱ 开标前后招标代理机构要准备什么材料
首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这是招标代理机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均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对外发售。招标代理机构还要负责相关的澄清和修改。
其次,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且具备相应资质时方可编制相关文件。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对标底严格保密。
第三,组织资格预审、踏勘、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流程把控的组织工作,具有组织权,但不具有评审权。招标投标法将评审权赋予了评标委员会。
最后,协助定标和签约。法律规定最终定标权和签约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代理机构仅负责协助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协助招标人草拟合同、参与合同谈判。
Ⅲ 招标代理需要做什么
详情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有经营场所,有一定的资金的一个中介性质的服务机构。
3.应具有编制招标的各类文件的能力,还要具有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的专家库。例如:帮助开发建设单位发布招标信息等,如对建设项目的材料招标,设备招标,施工单位招标,监理单位招标,物业管理招标等等。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6.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7.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8.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Ⅳ 关于申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6年11月22日
甲级资质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以前是国家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招标投标监管处)审批;乙级资质、暂定级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
3、附件材料一套:
1)原资格证书正、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机构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和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产权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6)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人员,甲级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乙级(暂定)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的专职人员,甲级企业不少于20人,乙(暂定)级企业不少于12人,并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下同)。专职人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
(1)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2)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件、职称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3)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的身份证件、机构注册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4)除上述1)至3)人员外,其他专职人员应提供身份证件、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或者在本机构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甲级和乙级为近三年的,下同)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缴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
7)《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表二中所列的资格有效期内招标代理业绩的证明材料,每项业绩的证明材料均应当包括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申请乙级晋升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申请暂定级晋升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有效期届满续期申请时,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金额在16(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8)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9)资格有效期内的奖罚情况。
10)技术、经济等方面评标专家职称(聘书),机构内部管理各类规章制度等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11)一个有代表性的项目资料:
资格有效期内(甲级和乙级资格为近三年,暂定级为近一年)完成的一个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有代表性项目的完整资料一套。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标底、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和招标人的评价意见。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企业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在审批过程中,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间为2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之内。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Ⅳ 招标代理的具备条件
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九条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第十条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第十一条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第十二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电子文档;(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五)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六)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七)办公场所证明,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八)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九)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十)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申请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依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2年第13号令)
第八条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六)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
(七)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的处罚;
(八)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 %;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800人以上;
(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5年以上;
(五)近3年内从事过的中标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60个以上,或累计中标金额在60亿元人民币以上。
第十条 乙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30 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 %;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500人以上;
(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
(五)近3年内从事过的中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30个以上,或累计中标金额在30亿元人民币以上。
第十一条 预备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 %;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300人以上。 依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
第十四条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二)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所,以及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五)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六)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提出申请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得相同;(七)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得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八)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Ⅵ 做招标代理需要招标前期工作需要做哪些,比如盖章什么需要哪些
(一)术语与定义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章提出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名词定义。除定义常规术语外,补充了法律法规中未提及,但企业集团常年操作并约定俗称的术语“集中招标”。
(二)基本要求
本章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服务提出了基础性要求,主要包括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专业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服务承接等三类具体要求。其中,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具体要求,体现在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从业原则和沟通机制、信息化要求等方面;对招标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要求,体现在能力要求、行为要求等方面;对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服务的具体要求,体现在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组建招标代理项目组、收集分析基础信息等方面。
(三)服务阶段与内容
本章对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内容进行规范。招标代理服务包括常规服务和增值服务。通过表格总结了在招标准备、资格预审、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等五个不同服务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的二十七项招标代理常规服务内容。根据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还可提供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最高投标限价,提供合同交底、合同条款应用解释等服务,负责或协助进行合同履约管理、争议和纠纷处理等与全过程咨询相关的增值服务;实施集中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增值服务还可包括协助招标人进行全供应链管理。
(四)服务提供
本章在招标代理服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代理服务的具体流程,对各个服务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应履行的服务职责和成果文件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规定,涵盖招标准备、资格预审、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等五个阶段。例如,在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招标方案,本章提出了对招标方案内容,编制招标方案重点关注因素,实施集中招标时招标方案内容变化等具体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与修改、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织资格审查、通知资格预审结果等流程做出具体要求。
(五)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章对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评价应用进行规范,包括自我评价、外部评价和服务改进等三方面具体要求。其中,自我评价主要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进度、从业人员能力与水平等进行定期自我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外部评价主要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招标人满意度评价制度,明确招标人满意度评价标准,同时还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认真处理招标人、投标人或评标专家提出的投诉意见;服务改进主要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价的结果,分析和评价本企业在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改进服务管理的措施,持续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Ⅶ 开间招标代理公司~想知道都需要做些什么
具体不太清楚你是哪个地区的,代理业务不同在交通局、建设局等都需要招标,也需要招标代理,你代理是建筑、监理、设备还是那种情况?1、业务渠道要看你自己咯,这个真没法帮你,2、设计标书个问题,招标代理要做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前期资料等等,每个接管部门要求不一样,甲方要求不一样,这些会根据这些情况不同而变化,做招标文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还是要求你做!3、图纸不一定是设计院设计,这要看你接的是什么业务,你要是接的代理甲方找一家图纸设计公司呢?还是你要代理甲方找施工单位?这个我不好回答。4、代理费根据规定收取,一般业内施工会下降一点,根据你自己情况收费,我们现在用的是计价格[2002]1980号,也有人用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得看你地区用的什么。5、联系开标是代理公司联系,但是还是那句话,你接的什么业务要联系什么地方,不能接的交通的活,到建设局开标时不行的。6、价格地区间是不同的,有的开标室不收费但是评标室收费呢~要是远程评标就是另回事了,呵呵。7、招标代理就需要沟通,要跟甲方沟通,要和各个监管部门沟通,还要多看相关文件,学习业务。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给你个建议,创业是好事,但是还是做自己会做,懂的来做,不要只图利益,做了不会的硬把满腔热情耗尽,反而无功而返,将会成为小小的打击的。作为一个创业者你自己都不懂,你怎么管理那些被你招来很懂行的人呢?他们做了什么你看不出来错,而且他们也不会服气被没有自己有业务知识的人管理,这个你明白吧?这只是个人观点哈。你要真的喜欢这行不如找家实习单位,自己做一个单子,或者学一下,流程很简单,就是条条框框,但是真正沟通协调还有人脉真不是一朝一夕的,真心希望你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招投标代理人!
Ⅷ 如何办理招标代理公司都需要那些文件、资质最少需要多少资金望大侠赶紧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1999年8月30日)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2000年6月30日)第五条第二、三款:“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2、与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备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人员和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一)所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2、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3、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一)所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 2、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3、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4、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四)新成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因没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根据市场需要设定暂定资格。
需要材料:(一)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报告;(二)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暂时核准通知书(四)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五)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六)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应执业注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及身份证,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技术经济专家库人员均应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资格证书;(七)专职人员社会养老保险、人事档案关系和聘用合同证明
(八)取得造价咨询和监理资质的单位应提供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十)近三年内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含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