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招标需要哪些资料
招标通告
招标通告的核心内容就是向未定的投标回方说明招标的项目名称和简要内容,发答出投标邀请,并且说明招标书编号、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等。它应当简短、明确,让读者一目了然,并得到了基本信息。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是通过建立一些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共同的概念和规则,并把它们明确地写出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以期形成共识。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就是购销合同、任务明细组成、描述方式、货币价格条款、支付方式、运输方式、运费、税费处理等商务内容的约定和说明。
技术规格
技术规格是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所购设备的性能和标准。技术规格也是评标的关键依据之一。
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投标书是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内容的书面声明,包括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保证金、总投标价和投标书的有效期等内容。
供货一览表、报价表
供货一览表应包括采购商品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
② 招投标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招投标的,一般需要准备3种资料。分别是:1、技术标书;2、商务标书:工期保证承诺书、中标承诺书、质量保证承诺书、工程预算报价等;3、如果是大型的工程项目,那么还需要准备信誉标书。主要包括:公司近两年的资产、财务状况等。要先研究招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复核工程量,编制投标文件,再提交投标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主要是:(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③ 投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从事招投标工作很长时间了,也经常遇上来投标的人询问投标时都要带些什么资料,有时候也觉得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老是不懂,其实只是不熟练和不适应罢了,经过几次后就回习惯了,也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好了 我就把这几年的工作经验简单总计一下,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参与招投标时应携带的所有资料其实都已经明确写在了 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你要是仔细阅读因该是能够找出来的。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会经常遇上一些很特殊的情况,给招投标双方都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的,大体上是两个过程 即投标报名和开标。
由于每个工程都不一样,所以举两个例子吧:
一、报名前你应该注意应该准备的资料和要求(很重要!)
例如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须提供原件及盖红章复印件两份):
⑴入市投标报名单;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⑶资质等级证书;
⑷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⑸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⑹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须提供原件及盖红章复印件两份):
⑴入市投标报名单;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⑶资质等级证书;
⑷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⑸拟承担本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从业能力证书及职称证书;
如果你有任何不确定的问题,你可以趁早打个电话给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咨询,一般都会给你比较完整的回答。
简单说几句吧:
1、所有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不能简单的复印。
2、授权委托书必须是招标人规定的格式,注意时间要求、签章格式,授权期限。
3、份数符合要求
4、营业执照必须为副本,不能是正本。
5、所有证书应该在所载明的有效时期内。
6、如果有的证书在年审、换证、升级、遗失期间,应该及时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二、开标
开标前应携带的所有资料在招标文件里有明确的要求,应仔细阅读。
例如
请仔细检查以下资料是否齐备: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其它证件无效);
3.所投路灯(灯头)须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镇流器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5.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明原件。
注:1、以上证书须注意有效期;
2、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不同单位的证书不能通用(包括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控股公司等)。
3、如投标人名称变更,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2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以供现场验证:
23.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3.2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 政府招标需要准备那些文件
买他们的招标文件,里面会有的,不一样的项目他们编的招标文件不一样要求当然也不一样啦,不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这些一定要的。
⑤ 文书档案中,招投标材料应该归档哪些内容设备档案中,应该归档哪些内容
我不认为招投标材来料要归入文书档案自,如果需要招投标那一定是比较大的基建项目、设备、科研等,这些资料应该与这些项目归在一起呀,应该是放入基建、设备或科研中。
设备档案要归的内容,你可以根据设备购置的整个过程,能产生哪些资料,哪些资料是较重要的,再筛选,留下那些重要的。大型设备需要批复的,那是一定要归档的,那些招投标书、合同等是必须的。
⑥ 去招标公司投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去招标公司投标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的,大体上是两个过程即投标报名和开标。
一、报名前准备的资料和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须提供原件及盖红章复印件两份)
(1)入市投标报名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证件的要求
(1)所有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不能简单的复印。
(2)授权委托书必须是招标人规定的格式,注意时间要求、签章格式,授权期限。
(3)份数符合要求。
(4)营业执照必须为副本,不能是正本。
(5)所有证书应该在所载明的有效时期内。
(6)如果有的证书在年审、换证、升级、遗失期间,应该及时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二、开标
开标前应携带的所有资料在招标文件里有明确的要求,应仔细阅读,一些基本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其它证件无效)。
3、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一些专业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5、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明原件。
⑦ 企业投标要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投标要准备的材料有:
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代理人/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建筑市场诚信卡”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或证件不齐全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或证件不齐全的投标无;
3.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证明材料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原件备查)、
②: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或证件不齐全的投标无效;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5.近(2011-2013)三年财务状况表(附: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6.考核期内已完成类似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7.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安全员)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项目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执业证或上岗证及其居民二代身份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和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④市(或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或企业营业执照注明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法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等。
注:投标人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均应首先打印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相应评审项的审核状态页面,审核状态显示通过的后附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相关证件材料打印页面,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未在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企业信息的,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包括原件)均作无效材料处理。
⑧ 招标档案怎么做都需要哪些资料啊 、程序是什么——!新人求帮助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档案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并能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内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各级监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招标投标档案,业务上接受各级城建档案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 各级城建档案部门应对同级监管机构移交的招标投标档案材料免费接受并保存。
第五条 归档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
第六条 监管机构的项目经办人应在监督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保存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应当在接受施工合同备案之日起五日内,将有关收集齐全的归档招投标文件材料交档案管理人员。经办人发生变化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七条 招标投标档案应当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在收到归档的招标投标文件材料后,应及时登记,并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装订、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归档整理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第八条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及其附件;
附件包括: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2、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有关审批文件和证明材料。
(二)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表及附件资料;
(三)委托招标代理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
(四)单独委托编制施工标底的标底编制委托合同;
(五)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六)投标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一览表;
(七)资格预审文件,中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复印件,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八)招标文件以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九)清标情况报告;
(十)评委抽取、通知记录表;
(十一)标底的封面、编制说明及报价汇总表;
(十二)评标报告;
(十三)招标投标的情况书面报告(其中在前面程序中已提交过的内容,可以不重复提交。);
(十四)中标结果公示表;
(十五)中标通知书;
(十六)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报价汇总表、项目班子配备情况以及有关联合体、分包等重要资料的复印件;
(十七)合同副本;
(十八)对委托招标代理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意见;
(十九)备案流程表和合同备案表
(十二)招标投标监督情况记录表;
(二十一)行政监督意见书;
(二十二)需要存档的其他材料。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副本,应当自施工合同接受备案之日起,保存六个月。
第九条 建设单位(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归档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并附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项目,应附可邀请或直接发包的有关审批文件和说明材料;
(三)委托招标代理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和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
(四)单独委托编制施工标底的标底编制委托合同;
(五)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六)资格预审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一览表;
(七)资格后审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
(八)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文件及中标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九)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与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及其发放、确认的记录;
(十)资格预审报告;
(十一)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含招标答疑或投标预备会纪要);
(十二)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发放、签收的记录;
(十三)设有标底的工程施工招标标底;
(十四)开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签收、评委签到等记录;
(十五)清标情况报告;
(十六)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含评委评分、评议等过程资料);
(十七)招标人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以及理由等。已提交过的内容,可引用,不必重复提交。);
(十八)中标结果公示表;
(十九)中标通知书;
(二十)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
(二十一)合同副本;
(二十二)委托招标代理的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
(二十三)备案流程表;
(二十四)行政监督意见书;
(二十五)未中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文件正本;
(二十六)需要存档的其他材料;
以上归档材料中,除(二十)、(二十五)项材料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第(二十)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可以单独立卷装订;第(二十五)项(未中标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文件正本)应暂时保存,待合同签定六个月后销毁。
第十条 归档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整洁,需要单位或个人签章的,其签章手续应完备,并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耐久性强的材料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易褪色的材料书写。
所有存档的文件材料应统一使用A4或A3纸(图纸除外)。
第十一条 招标投标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同一项目分阶段招标的,每一阶段应分别组卷,内容相同的材料,可不必重复存档,但应在档案备考表中注明相关材料的存档信息;卷与卷之间应保持系统联系,便于档案的利用、查询和保管。
第十二条 归档装订的文件材料应有案卷封面和卷内目录;并附卷内备考表列在归档文件材料尾页之后。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及卷内备考表(格式)见附件。
第十三条 监管机构可以将档案的立卷、装订、归档和保存等工作委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承担,并应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保密、鉴定、销毁、借阅等制度
第十四条 招标投标档案在监管机构(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管至工程项目竣工后一至五年,即可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保存。
第十五条 对保存期已满,须移交同级城建档案馆的档案,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组织鉴定后可予销毁。档案销毁前必须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鉴销人员应在清册上签字,按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按规定移交招投标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处理或带走。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倒卖、涂改、伪造招标投标档案。
第十七条 档案室的建设应当具有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不得在危险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档案。对破损、霉变、散失的档案,应及时采取抢救、复制、收集等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 凡查阅或借阅招投标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保密规定和纪律。查阅或借阅档案时,必须精心爱护,不得拆卷、抽页、涂改、销毁。如需要摘抄或复印的,需经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借阅的档案,不得转借,按期归还,防止丢失和泄密。
第十九条 各级监管机构对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如:工作文件、投诉处理、统计资料、活动记录等,也应及时做好归档保存工作,有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管理规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案卷封面(式样)、卷内目录(式样)、卷内备考表(式样)
二○○七年三月二日
⑨ 邀请招标的档案需要整理哪些文件
1、技术文件(也叫技术规格书,需根据单位流程--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及主管领导签字);2、询价文件或招标文件(邀请招标文件),以上文件讨论会签单;
3、邀请单位名录,三家以上,需根据单位流程签字归档;
4、领取询价文件或招标文件签收单;
5、接收询价文件签收单;
6、开标记录,根据单位流程,一般需单位监审人员签字及经办人签字;
7、评审报告(包含专家打分、评审结果等);
8、合同流转签单;
9、技术协议;
10、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