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个关于生产用固定资产替换部件后折旧的问题。向大家请教。
前8年净残值=2500-1000=1500万
第一步,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借: 在建工程 1500
累计折旧 1000
贷:固定资产 2500
第二步,更换部件
借:在建工程 1179
贷:原材料 2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4
管理费用 95
工程物资 650
银行存款 200
第三步,被更换部件的净残值=200万*3/5=120万 累计折旧=200万*2/5=80万,终止确认原来部件的账面价值
借:营业外支出 120
贷:在建工程 120
第四步,将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相加
1500+1179-120=2559万
借:固定资产 2559
贷:在建工程 2559
第五步,更改后的固定资产每年应提折旧=(2559-0)÷15=170.6,每月应提1170.6÷12=14.2 ,2010年应提9个月的折旧=14.2*9=128万
一楼的兄弟跟我不一样的地方是他没有将固定资产改良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视同销售,并且没有计算改良成本200万
2.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的计提折旧的问题
其实题目很明确啊,分为环保装置和A设备两种固定资产,分别按照各自年限计算一回下当年答9---10个月的折旧即可,不过对于A固定资产而言,要注意 停止的当月继续提取折旧,这就是上面为什么A提取了10个月,环保设备提取了9个月的原因。
您可能做题目太多,思维少许有些混乱了,清闲的时候回头再看,太清楚了。现在可能钻牛角尖呢吧,呵呵。
3. 固定资产更换部件后怎么计提折旧
题中告诉你更新改造后使用寿命延长4年 原来使用寿命是6年 延长4年就是10年 意思就是扩建前+扩建后 一共可以用10年
从扩建后算的话 也就是2*10年3月31日 该固定资产已经使用了2年3个月 还有7年9个月
这就是扩建后要计提折旧的期限
如果题目说的是扩建后尚可使用10年 那就不用管之前的使用寿命了
4. 新买的设备如何计提折旧
从计入固定资产帐次月起开始提折旧,一般预留残值5%,再按使用年限逐月提取专
1、电子属类设备: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
2、车辆:不低于5年
3、机器设备:不低于10年
另外注意,如果是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属于生产经营用的、不依附于厂房建筑、能够独立发挥功能作用的设备,可抵扣进项税,按不含税价计价。
例如,2000元购入检测仪器,属于电子类设备,增值税发票结算,不含税价为1709.40,那么他的折旧计算方法为:
最低可按5年折旧完,
折旧总额:1709.4*95%=1623.93
年折旧:1623.93/5=324.79,年折旧率:324.79/1623.93=20%
月折旧:324.79/12=27.07,月折旧率:27.07/1623.93=1.67%
5. 固定资产更换主要配件应如何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定期更换配件属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应该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关于后续支出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定期更换相关配件通常属于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维护支出,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不存在是否区分替换配件成本金额大小的问题。如果属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只要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则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区分金额的大小。
6. 怎么算设备应计提折旧
一般有四种计算方式:
1、年限平均法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版/ 预计使用年限 / 12
权2、工作量法 月折旧额 = 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1-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累计折旧)* 月折旧率 月折旧率= 2 / 预计便用寿命 / 12 固定资产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月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预计可使用寿命年数总和 / 12 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其不同时期内的折旧费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7. 机器设备更换零件如何入账
方法如下:
1、借:制造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专金
2、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属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机器设备是指由金属或其他材料组成,由若干零部件装配起来,在一种或几种动力驱动下,能够完成生产、加工、运行等功能或效用的装置。
8. 购入旧设备如何提取折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来的计税基础和源折旧年限,不论新旧设备,均应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对购入的旧设备按实际使用剩余年限提取折旧,计税基础应为买入价加上相关税费。
关于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认定,如果能够取得前环节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证据,如初始购置发票、出厂日期等能够证明已使用年限的证据,则可就其剩余年限计提折旧。
无法取得上述证据的,应根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2
年折旧额=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最后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净残值)÷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二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后的净额平均分摊。
9. 机器设备如何计提折旧
折旧就是机械抄设备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它的使用功能逐渐减退、他的使用价值逐年减少,我们把它使用价值逐年减少的“量”用折旧的方式取代,也就是说一年减少多少价值、一年就增加多少折旧的价值,同时折旧的价值在资金运转过程中,折旧额在资金占用方用当期费用核销、在资金来源方用折旧基金存储,由此机械设备的价值从他的本身看逐步消失,但是在财务账面上仍然保持机械设备的价值量没有变化,例如:
1,一台机械设备原值40万元、
2,使用年限20年,
3,每年折,2万元
借:管理费 (机械设备折旧费)20万元 贷:专用基金(折旧基金)20万元
由此看来本机械设备20年后,折旧费累计已经40万元被各年的费用摊销完毕,而专用基金累计已经达到40万元,说明企业机械设备没有了,有钱盯着。
10. 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现需要维修换配件,累计折旧怎么处理
一、《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二、在具体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各项后续支出,通常的处理方法如下:
1.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三、本例中,如果更换的零件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可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此前的累计折旧不发生变动,按照资产折旧的一般计算原则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