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普通医疗设备怎么填
普通医疗设备填多少种?
㈡ 医疗机构校验是不是上一年度工作
是的,总结上一年度开展的工作情况,上报以下详细资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及所有医务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年度工作总结;
5、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有变更执业登记项目的同时提交变更申请报告);
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限内)。
将上述所需提交的材料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一同上报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校验登记手续。
㈢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如何填写
㈣ 医疗机构校验完成后怎样提交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医疗机构名称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章) (主要负责人) 登 记 号 □□□□□□□□-□□□□□□□□□□□□□□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㈤ 医疗机构校验核准校验事需要填吗
or have lived, in the shadow of death bring a me
㈥ 医疗机构校验需要注意什么
医疗机构校验的注意事项
1、各医疗机构在接到校验通知后,请领取《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校验事宜。
2、医疗机构凡需变更执业项目,请领取《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及《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各一份,按要求填写清楚,请集中在4月21日-5月31日之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3、医疗机构如已停止执业,请领取《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按要求填写清楚,同时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单位证明、医疗机构公章办理注销手续;如未办理注销手续又不按期校验仍在执业者,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在校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违规医疗行为或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四条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未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除急救外,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门诊业务、收治新病人。
医疗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检查。
第二十五条暂缓校验期内,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二)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自注销之日起停止开展医疗活动,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妥善做好已有病人的转、出院工作。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或者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校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发现校验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变更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校验结论。
第二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正常校验工作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纠正;后果严重的,应当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㈦ 仪器校验类别区分
标准中对测抄量仪器袭进行分类管理,通常做如下分类:
A类属于国家规定实施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即“组织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这类测量设备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强制检定。这类必须外校。
B类属于企业用于过程监视、质量检测、内部核算、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测量设备。这类测量设备可由企业根据其用途、频次、使用的环境条件、规程的规定等,确定校准间隔并实施校准和确认。这类可以进行内校,但需组织相关的校验能力,如人员(经培训上岗)、设备、环境、方法等等。不具备能力的也可以外校。
C类属于企业设备上安装的不易拆卸的监视仪表(如油压表、压力表)、仅起指示作用不参与测量的仪表(如开关板表)、无计量特性的试验设备(如平台、水平仪)等。这类测量设备可由企业实施一次性确认,而无需实施后续的检定和校准,即免校。
当然也存在一类测量设备,这类测量设备应是行业专用设备或国家没有检定规程的实验/试验、测量设备,可以由企业制定校准方法或采用行业标准自行校准,或寻找具有校验能力的实验室或单位进行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