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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购置设备如何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23 03:06:59

1.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食堂会计账务处理

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这类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同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犹如饭店或餐饮公司。依据现行“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制度,这类食堂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收入缴纳营业税,并按税法规定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第二类是入驻企业的餐饮公司开办的职工食堂。这类食堂实质上是“外援”——企业将餐饮事务外包,引进餐饮公司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这些餐饮公司都是正规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第三类为企业内部食堂。这类食堂只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无需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当然也没有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的权力。

本文主要讨论第三类——企业内部食堂的涉税问题及其财税处理。

一、相关政策分析

1.现行财税政策描述

企业内部食堂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上述两条均提到了“职工食堂”。这在强调职工食堂是企业员工的重要福利外,也给广大财务人员处理职工食堂的收支,指明了方向。但该文同时明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对福利费用的税前扣除也做出明确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该文同时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依据税法规定,单独核算的职工食堂福利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前提是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国税函2009年3号文明确“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所以,企业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各项食堂支出——包括发放给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都不应算企业的工资总额。

2. 福利费用14%列支标准的变化分析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之前,企业职工福利费用依据企业员工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提取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或者说,企业计提的福利费不论是否用于职工身上,都可以在税前扣除——这也导致很多企业存在职工福利费“提而不用”的现象,致使职工福利费“福利不到职工身上”。2008年之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注意这里强调的是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也明确了将职工福利费用由计提改为据实支出,没有支出则不允许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对此有明确的衔接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与会计制度是“相互关照”的。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新准则,就取消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八个明细核算,核算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这也就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职工福利费用从允许提取到只准直接列支,一方面有助于消除了企业“提而不用”的虚假现象;另一方面也具有“蚕食”企业利益的功能:只要花不到14%,较之计提老政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少些,纳税就多些。这也许会产生促使企业足额或超额开支福利费用的动力。

二、相关涉税问题处理

1.税前扣除问题及其处理建议

内部食堂福利费用列支的依据是合法票据。企业将福利费用支付给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或入驻餐饮公司,均可取得正规的餐饮业发票并据以入账。但企业内部食堂无权使用发票,企业在列支内部食堂费用时就相对复杂。分述如下:

(1)若企业内部食堂独立核算,企业支付食堂的经费补贴,可用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入账列支。而内部食堂应建立独立的账务系统,核算其收支行为并备查。账务处理分述如下:企业给食堂拨付费用或为食堂购置设施、支付食堂员工工资等,在企业账上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银行存款”;若让职工负担部分餐费,企业要先扣减员工饭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食堂”,转交员工饭费给食堂,借记“其他应付款——食堂”,贷记“银行存款”。食堂收到企业及员工交纳的餐费,计入“伙食收入”,日常的各种柴米油盐及原材料支出计入“伙食成本”,其票据入账要求与不独立核算的内部食堂相同。

(2)若企业内部食堂不独立核算,其支出并入企业大账核算,入账票据细分如下:

1)对于工业产品,比如在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购买的油盐酱醋等,依据商场开具的商业发票入账。因这些工业产品产品都是应税商品,没有正规发票,则不允许在税前列支。

2)对于农副产品,比如青菜、米面、牛羊肉以及鲜活鱼类等,要区别几种情况取得发票:一是在超市等经营单位购买,可以直接取得商业零售发票入账;二是通过蔬菜公司配送,也可以取得正规发票入账;三是农贸市场或集市,取得发票的方式有二:A.农贸市场或集市管理部门出具购买凭证,例如苏州,企业内部食堂在农贸市场采购农副产品,持采购清单让市场管理部门“敲个戳子”(盖个章),就可据以入账,当地税务部门对此认可。B.若市场管理部门不给“敲个戳子”,或当地税务部门不认可这些“白条”,企业只能损失一些税点,到相关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并据以入账。

企业内部食堂列支费用,凭证是关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职工内部食堂经费补贴的税前扣除,税法没有给出一个标准,但在实务中企业必须把握两个原则:一是14%这个总体标准,所有的福利费用加在一起不能超标,超标就要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实事求是,内部食堂发生的费用要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并符合企业的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也会遭到纳税调整或其他处罚。

一般情况下,非独立核算的食堂不允许经手货币资金,由企业财务代为管理并进行账务处理。食堂收到企业及员工交纳的餐费,借记“财务往来”,贷记“伙食收入”;采购各种柴米油盐等原材料,借记“库存商品”,贷记“财务往来”,领用时借记“伙食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2.涉及其他主要税种的相关问题处理

(1)涉及增值税。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允许扣除;不允许扣除的还有这些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内部食堂属于福利部门,其采购的物品不论是存货还是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都不允许抵扣,要计入福利费中。

(2)涉及营业税。企业内部食堂若在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还对外提供餐饮服务,那么就变成了经营性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对外收入缴纳营业税。

(3)涉及个人所得税。现行福利政策导向是:公共福利不涉及个税,但若要发放到个人头上,则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企[2009]242号对此特别强调: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国税函[2009]3号所列“合理工资薪金”五大原则也明确: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都属于对劳动力成本按标准进行的定期补偿,具有“普惠制”的工资性质,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误餐补助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早就明确如下: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内部食堂的附加功能及其实操建议

(1)内部食堂具有减轻业务招待费的功能

业务招待费是限制性费用,很多企业在此超标,那些设立内部食堂的企业,就将招待活动转移到“家宴”上。在饮食不安全的大环境中,内部食堂的“家宴”,除了“价廉物美”节约费用外,还或多或少凝聚了一些亲情。但前提条件是:这些“家宴”的花费,应从福利费用调整到业务招待费用,按照发生额的60%在税前扣除,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家宴”的成本较低,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用。

(2)内部食堂的实操建议

一些企业在列支福利费用时,往往遭到税务机关的调整。比如某企业将年终职工聚餐的费用列入职工福利费用——实际也应该记入这个账户,但却被税务机关要求调整列入业务招待费用。原因是:记账凭证所附的一张饭店开具的餐饮业发票,不足以证明这是职工年终聚餐,因此要进行账户调整。记账凭证若再附上“职工年终聚餐签到簿”等相关凭据,相信就不会被调整了。

内部食堂应从中得到启示:除了规范的列支凭证外,要防止被调整,还要积累相关的间接凭证,即证明凭证的凭证,把支出活动证实。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制度。比如签名制度——借以证明就餐人员与企业有关,以及就餐量等。而发放饭卡、饭票等方式都有可能涉及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这要跟当地税局咨询清楚,再选取员工就餐的福利方式。

应该注意的是,过节时企业通过食堂发放给员工的大米、食用油等福利,应计入员工当月的工资总额中,(扣除社保费用后)若超过3500元个税起征点,则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这些大米、食用油等福利若出于公关需要送给企业外部人员,则不能按福利费来处理,而应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2. 我公司规定职工食堂公司每餐补贴一半职工掏一半,怎么做账务处理

食堂开支: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回存款
员工缴费:答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月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制造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 职工餐厅账务处理

一、内部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是否经营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单位内部职工食堂(不包括由第三方承包经营并与企业结算的食堂,下同),只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也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是经营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内部食堂在企业算是一种什么费用?如何税前列支?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内部食堂为单位员工提供服务,相应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列支。该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并应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工资总额的14%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企业财务部门对内部食堂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企业食堂应该设立单独的辅助账簿记录和核算食堂收支。企业支付给食堂经费,以内部往来单据为附件并作凭证时: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库存现金
2、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支出,开具结算单据给财务部门结算,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作凭证: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同时企业可对上述福利费用分配到受益部门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注:部分企业为防止职工浪费,先给职工在工资中增加饭补,同时发给职工对应金额的饭票用于食堂消费。这种情况下,食堂可凭收取的饭票和其他开支结算单与企业财务部进行结算,上述会计分录不变。
3、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用设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等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4、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四、食堂如何记录辅助账及简易账务处理
食堂辅助账要详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款项、购买食材支出以及收取的职工费用(部分项目可能会额外收费)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检查。
1、食堂收到企业拨款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
2、食堂采购材料时:
借:原材料
3、月末盘点,算出消耗,结算食堂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原材料
4、收取员工支付的餐费
贷:营业成本
5、月末食堂根据当月食堂支出成本,开具内部结算收据,上报企业财务。根据不同的结算制度,如果食堂当月开支超过原收到的款项,可以再索取拨款。如果没超过原拨款,可以退回企业财务部门并重新借支,也可滚动结算 。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
注:部分企业为防止职工浪费,先给职工在工资中增加饭补,同时发给职工对应金额的饭票用于食堂消费。这种情况食堂可凭收取的饭票和其他开支结算单与企业财务部进行结算,上述会计分录不变。
五、食堂的票据有什么要求?如何解决食堂发票问题?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内部食堂虽然建立的是辅助核算账务,但其核算仍必须符合税法规定,所有的采购活动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否则,税务机关在以后的税务检查中,不合规单据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将对应福利费开支做所得税应纳税调增处理。
所以,对于企业食堂采购时的发票规定,企业一定要引起重视。那么如何解决食堂发票问题?
方法1:外包饭堂,承包商开票入账。
企业可以将饭堂整体外包给饭堂承包商,由饭堂承包商为企业准备员工午餐一并负责采购所有饭堂食材,企业按期支付饭堂承包费用并向饭堂承包商全额索取发票入账。
方法2: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堂物品。
企业可选择以下供应商,如: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取得发票直接入账,这些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免税。
方法3:选择农产品贸易公司。
农产品贸易公司也可以免增值税,因此,选择他们也是可以取得发票。
方法4::找农业个体户。
农民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免增值税,也免个人所得税,他们也可以开具发票。
方法5::发放伙食补贴,无票也可以入账,但会涉及到个税。
不少财务人员反映:企业不愿外包饭堂,又觉得找发票开票太麻烦,能否企业内部解决无票的问题?企业可采用发放伙食补贴的方式:
第1步:财务人员根据每月预算餐费支出,计提员工伙食补贴至“工资薪金”。每月发放工资时包含了上述餐费补贴。同时发工资时将该款项扣除并给员工发放对应金额的饭票。
第2步:财务人员将扣除的饭补以现金形式拨付食堂。
第3步:员工持饭票与食堂结算消费;

4. 职工食堂账务如何处理

"每个月上级都给我们单位拨付一定的资金"
首先得清楚你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你还有上级,你与你上级是什么性质的关系,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还是你们是办事处什么的,还是你是政府机构?

5. 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会计账务处理

来职工食堂费用会计处理源怎么做?我们都知道,员工食堂是员工以及内部人员提供用餐的地方,所以不列支“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等......我们会计人员注意一下!下面就让牛账网老会计为您分析解答!
职工食堂费用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内部食堂为单位员工提供服务,不对外经营。该食堂相应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做账。
购入菜、米、面、油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
支付食堂经费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
收取员工饭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根据员工服务对象分配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所以,职工食堂费用会计处理怎么做?我们可以根据上文内容,得知应该记入到“应付职工薪酬”当中去。如果你们还有疑问或有对本篇文章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我们提出!

6. 职工食堂购买售饭系统怎么做账务处理

全进固定资产,之前进在建工程,装好后进固定资产

7. 工业企业购买食堂厨房用具帐务怎么处理

工业企业职工食堂购买的厨房用具,可以根据价值大小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或者应付职工薪酬回--福利费答进行核算。
价值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如果价值金额较大,使用时间较久,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逐渐折旧转移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按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
贷:累计折旧

8. 职工食堂费用的账务处理

我单位有一个食堂,每个月给员工饭卡里充值,员工充100元单位补贴100元,比如专管食堂人员从财务领取食堂备用金2000.00元交给食堂炊事员2000.00元,我做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员工名字食堂备用金 贷:现金 然后从员工工资里扣回食堂饭费时我冲减员工备用金,每人补贴的100元,借方计入职工福利费 贷方冲减员工备用金,请问我这样做对不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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