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食品采樣點常用的布設方法是什麼
食品采樣點常用的布設方法
食品衛生監督員採集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食品用工具等樣品時,應出示證件,並根據監測目的以及食品衛生檢驗標准方法的規定,無償採集樣品。
B. 不能使用nsctdec,是因為沒有導入非下采樣工具箱嗎
Undefined function 'nsctdec' for input arguments of type 'double'.
Error in NSCT_PCNN (line 15)
coeffs1 = nsctdec( double(im1), nlevels, dfilter, pfilter );
Error in main (line 19)
NSCT_PCNN_im=NSCT_PCNN(im1,im2);
C. 北京奇度瑞吉的QD-FS-2200食品采樣箱這個質量好嗎
這個我們單位就有買,冷藏效果還不錯,關鍵是要的工具都齊,價格也便宜.他們公司質量還不錯,性價比挺高的
D. 食品采樣需滿足檢驗、留樣、復檢的依據是什麼
1.食品的種類抄不同,執行的標准也不同,有的是執行的國標,有的是企業標准。
2.不論執行的哪個標准,在有效的標准內容里都有用來檢驗的條款,依據的就是這個標准規定的內容。
3.在食品標簽上都有執行標准號,查詢一下即可。
E. 食品的采樣量一般指什麼量
食品檢測結果的准確性和采樣有密切關系,根據檢測項目來確定采樣量,版既要滿足檢測權項目要求,又要滿足產品確認及復檢的需要量。
理化檢測用樣品采樣數量:
總量較大的食品:
總量較大的食品:可按0.5%~2%比例抽樣;
小數量食品:
小數量食品:抽樣量約為總量的1/10;
包裝固體樣品:
包裝固體樣品:>250g包裝的,取樣件數不少於3件; <250g包裝的,不少於6件。罐頭食品或其它小包裝食品,一般取樣量3件,若在生產線上流動取樣,則一般每批采樣3~4次,每次采樣50g,每生產班次取樣數不少於1件,班後取樣基數不少於3件;各種小包裝食品(指每包500g以下),均可按照每一生產班次,或同一批號的產品,隨機抽取原包裝食品2~4包。
肉類:
肉類:採取一定重量作為一份樣品,肉、肉製品100g左右/份;
蛋、蛋製品:
蛋、蛋製品:每份不少於200g;
一般魚類:
一般魚類:採集完整個體,大魚(0.5kg左右)三條/份,小魚(蝦)可取混合樣本,0.5kg左右/份。
F. 食品采樣/環境采樣需要什麼專業知識
食品采樣/環境采樣需要什麼專業知識
食品衛生微生物檢驗樣品的採集和處理 一、范圍 適用於各類食品樣品的采樣。 二、采樣用品 滅菌探子、鏟子、匙、采樣器、試管、吸管、廣口瓶、剪子、開罐器等。 三、樣品的採集 在食品檢驗中,所採集的樣品必須有代表性。食品中因其加工批號、原料情況(來源、種類、地區、季節等)、加工方法、運輸、保藏條件、銷售中的各個環節(例如有無防蠅、防污染、防蟑螂及防鼠等設備)及銷售人員的責任心和衛生認識水平等均可影響食品衛生質量,因此必須考慮周密。 1、采樣數量 每批樣品要在容器的不同部位採取,一般定型包裝食品採取一袋/瓶(不少於250g)及散裝食品採取250g. 2、采樣方法 (1) 采樣必須在無菌操作下進行。 (2) 根據樣品種類,袋裝、瓶裝和罐裝食品,應采完整的未開封的樣品。如果樣品很大,則需要無菌采樣器 取樣;固體粉末樣品,應邊取邊混合;液體樣品通過振搖混勻;冷凍食品應保持冷凍狀態(可放在冰內、冰箱的冷盒內或低溫冰箱內保存),非冷凍食品需在1℃~5℃中保存。 3、 采樣標簽 采樣前或後應貼上標簽,每件樣品必須標記清楚(如品名、來源、數量、采樣地點、采樣人及采樣時間等)。 四、送檢 樣品送到微生物檢驗室應越快越好。如果路途遙遠,可將不需冷凍樣品保持在1℃~5℃環境中(如冰壺)。如需保持冷凍狀態,則需保存在泡沫塑料隔熱箱內(箱內有乾冰可維持在0℃以下)。送檢時,必須認真填寫申請單,以供檢驗人員參考。 五、檢驗 微生物檢驗室接到送檢申請單,應立即登記,填寫實驗序號,並按檢驗要求,立即將樣品放在冰箱或冰盒中,積極准備條件進行檢驗。 各食品微生物檢驗室必須備有專用冰箱存放樣品。一般陽性樣品,發出報告後3d(特殊情況 適當延長),方能處理樣品。進口食品的陽性樣品,需保存6個月,方能處理。陰性樣品可及時處理。 檢驗完後,檢驗人員應及時填寫原始記錄,簽名後,送質控辦出具檢驗報告。
G. 誰知道食品采樣程序
第五章 監測和檢驗
第二十三條 食品衛生監督員採集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食品用工具等樣品時,應出示證件,並根據監測目的以及食品衛生檢驗標准方法的規定,無償採集樣品。
采樣的食品衛生監督員必須向被采樣單位和個人出具采樣憑證。
第二十四條 食品衛生監督員根據監測目的,按國家衛生標準的規定確定檢驗項目,填寫樣品檢驗通知單,並按規定及時將樣品送檢,檢驗人員應驗收樣品,並在樣品檢驗通知單上簽字。
第二十五條 沒有國家衛生標準的,可參照同類食品國家衛生標准、地方衛生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企業標准確定檢驗項目。
疑似污染、變質、摻假、摻雜食品,以及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的檢驗項目,根據調查需要和食品生產經營者提供的有關資料確定。
第二十六條 檢驗按國家標准檢驗方法進行,沒有國家衛生標准檢驗方法的,可參照同類食品的國家衛生標准檢驗方法,或地方、行業衛生標准檢驗方法以及國際組織推薦的方法進行。
檢驗人員應填寫衛生檢驗原始記錄和衛生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經核實無誤後,由檢驗人員簽字並移交承辦的食品衛生監督員。
食品檢驗樣品保存期不少於一個月或按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時間保存樣品。
第二十七條 檢驗者應在收到樣品檢驗通知單後,十五日內出具食品衛生檢驗報告,對中毒食品或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的檢驗,應在五日內出具檢驗報告,特殊情況需延長出具檢驗報告時限的,應報衛生行政部門決定。
第二十八條 被監測單位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可向原衛生行政部門或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申明理由,經同意後進行復檢。
書面復檢申請應在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或在指定領取檢驗報告期限終止之日起十日內提出,衛生行政部門在收到書面復檢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復檢的答復。
第二十九條 微生物檢驗結果不做復檢。檢出致病菌時,保留菌種一個月。
H. 食品微生物采樣必須在什麼下進行
采樣過程遵循無菌操作程序,采樣工具和容器應無菌、乾燥、防漏,形狀及大小適宜內。
包裝較小的即食類預包容裝食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裝,檢驗前要保持包裝的完整,避免污染。在超凈台中打開包裝檢測。
非即食類的預包裝食品:原包裝小於500 g的固態食品或小於500 mL的液態食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裝;大於500 mL的液態食品,應在采樣前搖動或用無菌棒攪拌液體,使其達到均質後分別從相同批次的n個容器中採集5倍或以上檢驗單位的樣品;大於500 g的固態食品,應用無菌采樣器從同一包裝的幾個不同部位分別採取適量樣品,放入同一個無菌采樣容器內, 采樣總量應滿足微生物指標檢驗的要求。
散裝食品或現場製作食品:根據不同食品的種類和狀態及相應檢驗方法中規定的檢驗單位,用無菌采樣器現場採集5倍或以上檢驗單位的樣品,放入無菌采樣容器內, 采樣總量應滿足微生物指標檢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