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學實驗儀器有哪些
化學實驗室常用儀器:試管、燒杯、玻璃棒、滴管、滴瓶、細口瓶、廣口瓶、量筒、漏斗、長頸漏斗、分液漏斗、錐形瓶、圓、平底燒瓶、冷凝管、容量瓶、凳漏手集氣瓶。
加熱儀器:酒精燈、酒精噴燈,其他:石棉網、鐵架台、橡膠塞、導管、葯匙、紙槽、天平、試管架、PH試紙、蒸發皿、濾紙、坩堝、三腳架、坩堝鉗、試管夾、試管刷、燃燒匙、表面皿。
化學實驗常用儀器注意事項
① 可直接加熱棗嫌,用試管夾夾在試管中上部。
② 試管內的液體,不加熱時不超過試管容積的搜穗1/2,加熱時不超過1/3。
③ 加熱後不能驟冷,防止炸裂。
④ 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
⑤ 給固體加熱時,試管口略向下傾斜。
⑥ 加熱液體時,試管與桌面成45°角。
2. 化學實驗要用的化學儀器有哪些
(一)計量類
用於量度質量、體積、溫度、密度等的儀器。這類儀器中多為玻璃量器。主要有滴定管、移液管、量筒、量杯等。
(二)反應類
用於發生化學反應的儀器,也包括一部分可加熱的儀器。這類儀器中多為玻璃或瓷質燒器。主要有試管、燒瓶、蒸發皿、坩堝等。
(三)容器類
用於盛裝或貯存固體、液體、氣體等各種化學試劑的試劑瓶等。
(四)分離類
用於進行過濾、分液、萃取、蒸發、灼燒、結晶、分餾等分離提純操作的儀器。主要有漏斗、分液漏斗、蒸發皿、燒瓶、冷凝器、坩堝、燒杯等。
(五)固體夾持類
用於固定、夾持各種儀器的用品或儀器。主要有鐵夾、鐵圈、鐵架台、漏斗架等。
(六)加熱類
用於加熱的用品或儀器。主要有試管、燒杯、燒瓶、蒸發皿、坩堝等。
(七)配套類
用於組裝、連接儀器時所用的玻璃管、玻璃閥、橡膠管、橡膠塞等用品或儀器。
3. 化學實驗儀器有哪些
化學實驗室中常用的儀器有:
1、托盤天平:是用來粗略稱量物質質量的一種儀器,每架天平都成套配備法碼一盒。中學實驗室常用載重100 g(感量為0.1 g)和200 g(感量為0.2 g)2種。
2、漏斗:是一個筒型物體,被用作把液體及幼粉狀物體注入入口較細小的容器。在漏斗咀部較細小的管狀部份可以有不同長度。漏斗通常以不銹鋼或塑膠製造,但紙制漏斗亦有時被使用於難以徹底清洗的物質,例如引擎機油。
3、廣口瓶是用於盛放固體試劑的玻璃容器,有透明和棕色兩種,棕色瓶用於盛放需避光保存的試劑(例如硝酸銀)。廣口瓶一般用於存放試劑,瓶口內部磨砂,用於與瓶塞配合使用。
4、石棉網是用於加熱液體時架在酒精燈上的三腳架上的鐵絲網。它是由兩片鐵絲網夾著一張石棉水浸泡後晾乾的棉布做的。
5、鐵架台:用於固定和支持各種儀器,鐵環可代替漏斗架使用。一般常用於過濾、加熱、滴定等實驗操作。是物理、化學實驗中使用最廣泛的儀器之一,常與酒精燈配合使用。
4. 化學實驗室必備儀器
化學實驗室的常用器材有:
試管、燒杯、蒸發皿、坩堝、酒精燈、漏斗、洗氣瓶、乾燥管、托盤天平、量筒、容量瓶、滴定管、玻璃棒、量氣裝置等。
5. 常見的化學儀器有哪些
常見的化學儀器有:
化學常用儀器根據用途分類
1、能直接加熱的儀器:試管、蒸發皿、燃燒匙
2、不能直接加熱的儀器:燒杯、燒瓶
3、不能加熱的儀器:集氣瓶、水槽、漏斗、量筒
4、用於稱量和量取的儀器:托盤天平、量筒
5、用於取葯品的儀器:葯匙、鑷子、膠頭滴管
6、給液體加熱的儀器:試管、燒杯、燒瓶、蒸發皿
7、給固體加熱的儀器:試管、蒸發皿
8、用於夾持或支撐的儀器:試管夾、鐵架台(帶鐵夾或鐵圈) 、坩堝鉗
9、過濾分離的儀器:漏斗、玻璃棒
10、加熱常用的儀器:酒精燈
6. 化學實驗要用的化學儀器有哪些
補充一些儀器設備:
恆溫乾燥箱、高溫電爐、冰箱……。
玻璃乾燥器內……。
大氣壓力計、溫度計容……。
真空泵、空氣壓縮機……。
某些規格玻璃管、銼刀、酒精噴燈……。
多種規格膠皮塞、軟木塞、穿孔器、剪刀……。
電子計算器。
等等。
7. 中學化學實驗儀器種類,大概是有多少種呢
化學實驗常用儀器及其使用
中學化學實驗常用的儀器有20多種,對這些儀器應該在反復使用和訓練規范操作的基礎上,努力做到「三會」,即:會識別儀器的名稱和能恰當地選用儀器(儀器的種類和必要的規格);會正確地使用儀器進行實驗;會畫常用儀器的剖面圖。
按照中學化學實驗常用儀器的用途,大致可分為計量儀器、分離物質儀器、可加熱的儀器、加熱儀器、存放物質的儀器和其它儀器六類。現對這些儀器的名稱、規格、用途和操作要領分述如下。
1.計量儀器
(1)量筒
量筒的容積有10mL、50mL、100mL、250mL、500mL和1000mL等多種,其分度(最小刻度每格)依次為0.2mL、1mL、1mL、5mL、5mL和10mL。量筒用於量度一定體積的液體。應該根據需要量取液體的體積大小,選用適當規格的量筒;量取液體時,以液面的彎月形最低點為准;量筒不能加熱,不能作反應容器(量筒是有刻度的玻璃容器,溫度的變化會使刻度不準確,且量筒受熱可能引起炸裂,因此,量筒不能用做反應容器或用來稀釋濃硫酸、溶解強鹼,也不能量取過熱的液體或用於加熱等。量取液體時,應先往量筒里注液體到接近刻度然後改用滴管,將液體逐滴加入,直到指定量。讀數時量筒必須方平視線必須與量筒內液體凹頁面最底處保持水平。俯視使讀數偏高;仰視使讀數偏低。
(2)托盤天平
托盤天平是常用的稱量器具,用於精度不高的稱量,一般能稱准到0.1g,稱量前要把游碼放在標尺的零刻度處,檢查天平是否平衡;稱量時把稱量物放在左盤,砝碼放在右盤;砝碼要用鑷子夾取,先加質量大的砝碼,再加質量小的砝碼,最後移動游碼,直至天平平衡,稱量乾燥的固體前,應在兩個托盤上各放一張相同的紙;易潮解的葯品,必須放在玻璃器皿里稱量。
2.分離物質的儀器
漏斗漏斗內放濾紙用於過濾,也可通過漏斗向小口容器中轉移液體。漏斗不能直接加熱;過濾時應固定在鐵架台的鐵環上或固定在漏斗架上。
3.可加熱的儀器
(1)試管
試管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使用注意事項:
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在距試管口1/3處。
②放在試管內的液體,不加熱時不超過試管容積的l/2,加熱時不超過l/3。
③加熱後不能驟冷,防止炸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2)燒杯
燒杯用作較大量試劑的反應、蒸發部分液體和配製溶液,可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燒杯的容積有500mL、100mL、250mL、500mL和1000mL等幾種,燒杯外壁擦乾後方可用於加熱;加熱時應放置在石棉網上,盛放液體的容量通常不超過容積的1/3。
(3)普通燒瓶
燒瓶包括平底燒瓶和圓底燒瓶。容量有100mL、250mL、500mL、1000mL等多種。燒瓶常用作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平底燒瓶還可製作洗瓶,可平放在桌上使用。加熱時,應隔石棉網間接加熱;使用時(制氣體或有機合成等),應固定在鐵架上,燒瓶夾應墊石棉繩或套橡皮管。
(4)蒸發皿
蒸發皿有瓷、石英以及鐵、鉑製作的,容量在20mL~120mL之間,用於蒸發、濃縮液體或乾燥固體。蒸發皿可直接加熱;待液體接近蒸發完時,需墊石棉網加熱;雖耐高溫,但不宜驟冷。
(5)坩堝
坩堝用於灼燒固體。坩堝(圖5-6)容積在8~30mL之間,有多種規格和不同的材料製成的坩堝。使用時,應用坩堝鉗夾持,放到鐵架台鐵環上的泥三角上加熱,瓷坩堝不能用於灼燒強鹼性物質,鐵坩堝不宜灼燒強酸性物質。
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試管、蒸發皿、坩堝、燃燒匙、硬質玻璃管
可以間接加熱的儀器:燒杯、燒瓶、錐形瓶等需要墊石棉網加熱
4.加熱儀器
(1)酒精燈
酒精燈是中學化學實驗最常用的加熱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①酒精燈的燈芯要平整。
②添加酒精時,不超過酒精燈容積的2/3;酒精不少於l/4。
③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④絕對禁止用酒精燈引燃另一隻酒精燈。
⑤用完酒精燈,必須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去吹。
⑥不要碰倒酒精燈,萬一灑出的酒精在桌上燃燒起來,應立即用濕布撲蓋。
(2)石棉網
石棉網是石棉鐵絲網的簡稱。石棉網用於給玻璃儀器或蒸發皿加熱,石棉的隔熱作用,可使受熱均勻、緩和。
5.存、取物質的儀器
(1)試劑瓶
用於貯存液體試劑。容量有30mL、60mL、125mL、500mL和1000mL多種規格。試劑瓶不能加熱;盛放鹼液時,要用橡皮塞;貯存見光易分解試劑,應選用棕色瓶。
(2)滴瓶
用於盛放少量液體試劑。容量有30mL、60mL。滴管與滴瓶磨口配套,不可互換;保存見光易分解試劑時應用棕色瓶。
(3)膠頭滴管
滴管是用來吸取少量試劑的一種儀器。取液後的滴管,應保持橡膠乳頭在上,不要平放或倒置,防止試液倒流,腐蝕橡膠乳頭;不要把滴管放在試驗台上。以免沾污滴管;用過的滴管要立即沖洗干凈;嚴禁用未經清洗的滴管再取別的液體。
(4)葯匙
葯匙大多數由塑料或牛角製成。葯匙質料較堅韌,不易和一般葯品起反應。使用時要擦凈。
(5)集氣瓶
集氣瓶用作收集或貯存少量氣體。在集氣瓶里做燃燒實驗時,要注意防止(減少)集氣瓶炸裂。
6.其他儀器
(1)鐵架台
附有鐵夾、鐵圈。用於固定和支持各種儀器,一般常用於過濾,加熱等實驗操作。使用時,鐵夾、鐵圈和鐵架台應在同一方向,確保重心要穩;夾持玻璃儀器不能太緊,內側應襯上橡膠或石棉繩。
(2)研缽
研缽(如圖)用於研磨固體物質。研磨時,不得用杵敲擊,放入被研磨物質量不超過研缽容積的1/3;需混合幾種物質(特別是其中有易燃物或強氧化劑)時,須將幾種物質分別研細後再混合。
(3)試管夾
試管夾用於夾持試管。使用時要防止燒損和銹蝕
葯品的取用注意事項
①葯品的取用有「三不」:不能用手拿;不要將鼻子湊近容器口聞氣味;不得用嘴嘗
②節約原則:沒有說明葯品用量時,液體葯品一般取用1~2mL,固體葯品一般以蓋滿試管底部為原則。
③防污染原則:取用後多餘的葯品不能放回試劑瓶;膠頭滴管滴加葯品時,不能倒置,也不能將膠頭滴管的尖嘴伸入儀器口內。用過的角匙、鑷子應該用濾紙等擦乾凈以備用。粉末葯品應用紙條取用。
7.葯品的取用
(1)固體葯品取用
少量微晶和粉末狀固體須用葯匙或塑料匙取用,微量葯品用角匙尾端小勺取用,大量取用可直接傾倒,塊狀固體則用鑷子夾取。固體葯品取用量,有用量要求的應用天平稱量,無用量要求的應取最少量,以蓋滿試管底或者在燒杯中加1~2葯匙為度。向試管和燒瓶中裝粉末和微晶試劑時,為了防止葯品沾附在容器口和內壁,應將盛有葯品的葯匙(或把葯品盛在用硬紙條迭成的V形紙槽中),用右手平拿住,小心送入平卧著的試管底部或燒瓶中,再豎起容器即可。
將塊狀固體或金屬顆粒放入燒瓶、燒杯和試管等玻璃器皿時,應將盛器傾斜,使固體沿器壁慢慢滑入盛器底部,切勿向豎直的玻璃容器中直扔固體顆粒,以免擊碎玻璃盛器。
(2)液體試劑的取用
定量取用液體試劑,應用量筒。
取用少量液體試劑可用膠頭滴管。方法為:使用時用中指和無名指夾住玻璃管部分,用大拇指和市直擠壓膠頭。吸取液體時先擠掉空氣,然後深入液體試劑里松開手指吸取試劑。取出滴管把它懸空放在容器口上方,向容器中滴加試劑。勿讓滴管的尖嘴觸及容器內壁,以免玷污滴管,將雜質帶回試劑瓶中。用後立即將滴管插回到滴瓶中,不可平放在桌上。以免腐蝕膠頭滴管。或用傾倒,向試管中傾倒液體葯品的量以不超過試管總容積的1/3為度。從試劑瓶中傾倒液體試劑時,瓶蓋開啟後應仰放在桌面上。左手拿住盛液體的容器,右手拿試劑瓶,標簽向上對著手心,使瓶口緊靠容器口,緩緩倒入待取試劑。倒畢,稍待片刻,等瓶口液體流完時再離開。將試劑瓶輕放桌上,蓋上瓶蓋,放回原處,並注意使瓶上的標簽向外。
往燒杯中傾倒液體試劑應沿玻璃棒倒。玻璃棒下端輕抵燒杯內壁,瓶口緊貼玻璃棒,緩緩倒入。
8.常用的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
A:使用酒精燈時,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
B:酸液不慎灑在桌上或皮膚上應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C:鹼溶液不慎灑在桌上應用醋酸沖洗,不慎灑在皮膚上應用硼酸溶液沖洗。
D:若濃硫酸不慎灑在皮膚上千萬不能先用大量水沖洗。
9.玻璃儀器的洗滌
如儀器內附有不溶性的鹼、碳酸鹽、鹼性氧化物等,可加稀鹽酸洗滌,再用水沖洗。如儀器內附有油脂等可用熱的純鹼溶液洗滌,也可用洗衣粉或去污粉刷洗。清洗干凈的標準是:儀器內壁上的水即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而均勻地附著一層水膜時,就表明已洗滌干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