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火新規范6.2.5中的防火玻璃牆是什麼
防火新規范6.2.5中的防火玻璃牆是:具備防火各項性能的玻璃幕牆
補充:或具備防火各項性能的落地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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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防火分區的原則有哪些
從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區劃分得越小,越有利於保證建築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劃分得過小,則勢必會影響建築物的使用功能,這樣做顯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區面積大小的確定應考慮建築物的使用性質、重要性、火災危險性、建築物高度、消防撲救能力以及火災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國現行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等均對建築的防火分區面積作了規定,在設計、審核和檢查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嚴格執行。
5.3 防火分區和層數
5.3.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表5.3.1的規定。
表5.3.1 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註:1 倉庫內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採用防火牆分隔,甲、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不應開設門、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相應類別地上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
2 室友庫區內的桶裝油品倉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石油庫設計規范》GB 50074的規定。
3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煤均化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2000㎡。
4 獨立建造的硝酸銨倉庫、電石倉庫、聚乙烯等高分子製品倉庫、尿素倉庫、配煤倉庫、造紙廠的獨立成品倉庫,當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時,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倍。
5 一、二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12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3000㎡;三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3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
6 一、二級耐火等級且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的單層棉花庫房,其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0㎡。
7 一、二級耐火等級冷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冷庫設計規范》GB 50072的規定。
8 「—」表示不允許。
3.3.3 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1條的規定增加1.0倍。當丁、戊類的場地上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限。廠房內局部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其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
倉庫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除冷庫的防火分區外,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2條的規定增加1.0倍。
3.3.4 甲、乙類生產場所(倉庫)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3.5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廠房內。
辦公室、休息室等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確需貼臨本廠房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爆牆與廠房分隔,且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
辦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類廠房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至少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如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3.6 廠房內設置中間倉庫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甲、乙類中間倉庫應靠外牆布置,其儲量不宜超過1晝夜的需要量;
2 甲、乙、丙類中間倉庫應採用防火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3 丁、戊類中間倉庫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4 倉庫的耐火等級和面積應符合本規范第3.3.2條和第3.3.3條的規定。
3.3.7 廠房內的丙類液體中間儲罐應設置在單獨房間內,其容量不應大於5m³。設置中間儲罐的房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房間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3.3.8 變、配電站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或貼臨,且不應設置在爆炸性氣體、粉塵環境的危險區域內。供甲、乙類廠房專用的10kv及以下的變配電站,當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分隔時,可一面貼臨,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等標準的規定。
乙類廠房的配電站確需在防火牆上開窗時,應採用甲級防火窗。
3.3.9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倉庫內。
辦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丁類倉庫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0h的防火隔牆和1.00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3.10 物流建築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建築功能以分揀、加工等作業為主時,應按跟規范有關廠房的規定確定,其中倉儲部分應按中間倉庫確定。
2 當建築功能以倉儲為主或建築難以區分主要功能時,應按本規范有關倉庫的規定確定,但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存儲區完全分隔時,作業區和儲存區的防火要求可分別按本規范有關廠房和倉庫的規定確定。其中,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條件時,除自動化控制的丙類高架倉庫外,儲存區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和儲存區部分建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規范表3.3.2(不含注)的規定增加3.0倍:
1)儲存除可燃液體、棉、麻、絲、毛及其他紡織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一級;
2)儲存丁、戊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
3)建築內全部設置自動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3.11 甲、乙類廠房(倉庫)內不應設置鐵路線。
需要出入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的丙、丁、戊、類廠房(倉庫),其屋頂應採用不燃材料或採取其他防火措施。
所謂防火分區是指採用防火分隔措施劃分出的、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災向同一建築的其餘部分蔓延的局部區域(空間單元)。在建築物內採用劃分防火分區這一措施,可以在建築物一旦發生火災時,有效地把火勢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減少火災損失,同時可以為人員安全疏散、消防撲救提供有利條件。
防火分區,按照防止火災向防火分區以外擴大蔓延的功能可分為兩類:其一是豎向防火分區,用以防止多層或高層建築物層與層之間豎向發生火災蔓延;其二是水平防火分區,用以防止火災在水平方向擴大蔓延。
豎向防火分區
豎向防火分區是指用耐火性能較好的樓板及窗間牆(含窗下牆),在建築物的垂直方向對每個樓層進行的防火分隔。
水平防火分區
水平防火分區是指用防火牆或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物將各樓層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區域。它可以阻止火災在樓層的水平方向蔓延。防火分區應用防火牆分隔。如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卷簾加冷卻水幕或閉式噴水系統,或採用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3. 防爆場所建築電氣設計需要注意哪些
由於某些甲、乙類工業廠房使用或生產可燃氣體,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粉塵等物質,稍有不慎,容易發生爆炸事故。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強度大至幾十個大氣壓,小至幾個大氣壓,對建築物產生巨大的破壞力,據有關資料介紹,建築物的抗爆能力是很低的,37cm厚的磚牆的抗爆能力為0.007MPa,所以說建造能夠承受爆炸最高壓力的廠房是不現實的。為了防止和減少爆炸事故對建築物的破壞作用,所以要進行建築防爆設計。一般採用防和泄兩種方法,其設計的指導思想就是避免爆炸時對建築物主要構件的破壞,以小的損失保住大的價值。 (一)總平面布置對於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應採取集中分區布置。有 爆炸危險的生產界區和倉庫應盡可能布置在廠區邊緣。界區內建築物、構築物、 露天生產設備相互之間應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界區與界區之間也應留有防火 間距。按當地全年主導風向,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布置在明火或散發火花 地點以及其他建築物的下風向。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的平面主軸線宜與當 地全年主導風向垂直或夾角不小於45 度,以利於用自然風力排除可燃氣體、可 燃蒸氣和可燃粉塵。其朝向宜避免朝西,以減少陽光照射,防止室溫升高。在 山區應布置在迎風山坡一面,並應位於自然通風良好的地方。(二)平面和空間 布置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在生產工藝允許的條件下宜採用單層建築。有爆炸危險 的廠房不得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式 建築 一、建築防爆設計的基本要求1、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宜采 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2、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單層建築(6 點);3、有爆炸危險的生產或儲存,不應設在建築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5 點);4、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建築;5、有爆炸危險的 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其防火牆間的佔地面積不宜過大; 6、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宜採用鋼筋砼框架或排架結 構;7、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應設置必要的泄壓設施。 二、甲、乙類生產廠房的平面、空間設計(1)雙斗門的幾種形式(2)有爆炸 危險生產部位布置方式 單層: 多層:頂層或一側 歸納六個字:敞、側、單、頂、通、能。 第四節防爆及泄壓設施 一、防爆牆定義:防爆牆指的是耐爆炸壓力較強的牆,也稱耐爆牆、抗爆牆。 多設在有爆炸危險的廠房或倉庫中。1、防爆磚牆:只用於爆炸物質較少的廠房 和倉庫。 構造要求:柱間距不宜大於6m,大於6m 加構造柱;磚牆高度不大於6m,大 於6m 加橫梁;磚牆厚度不小於240mm; 磚標號不應低於Mu7.5,砂漿標號不應低於M5;每0.5m 垂直高度不應少於 構造筋;兩端與鋼砼柱預埋焊接或24 號鍍鋅鐵絲綁扎。 磚標號:根據抗壓、抗折強度分為:Mu7.5、Mu10、Mu15、Mu20 四級。 砂漿標號: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M0.4、M1、M2.5、M5、M7.5、M10 六 級。 2、防爆鋼砼牆:理想的防爆牆。構造:厚度不應小於200mm,多為500mm、 800mm,甚至1m;砼強度不低於C20;鋼筋由結構計算,但不小於 砼強度等級: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C7.5、C10、C15、C20、C25、C30、 C35、C40、C45、C50、C55、C60 十二級。 3、防爆鋼板牆:以槽鋼為骨架,鋼板和骨架鉚接或焊接在一起。 按做法不同,分為以下四種:(1)單層或雙層鋼板防爆牆:鋼板厚不小於 6mm, 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應大於1.8m。(2)雙層鋼板中間填砼防爆牆:中間填砼或 砂,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大於1.2m。(3)鋼板木板防爆牆:木板厚大於50mm。 (4)型鋼防爆牆:既防爆又泄壓。 二、防爆窗安裝防爆牆上,發生爆炸時要求防爆窗堅而不碎,玻璃碎而不 掉。按玻璃不同,防爆窗分為: 1、安全玻璃防爆窗:採用2、3、4 層夾層玻璃,用於一般防爆廠房防爆牆 上。2、防彈玻璃防爆窗:採用5、6、7、8、9、10 層夾層玻璃,用於高壓容器 試壓、高壓化學反應、爆炸試驗等特殊用途的耐爆小室。三、泄壓輕質屋蓋要 求自身重量不超過120Kg/m2,一般採用石棉瓦材料。如圖10-10、10-11、10- 12(P267) (一)無保溫層的泄壓輕質屋蓋:適用於非寒冷地區. 1、無防水層石棉水泥波形瓦安全網檀條屋架 2、有防水層綠豆砂保護防水卷材輕質水泥砂漿找平層石棉水泥波形瓦安全 網檀條屋架 (二)有保溫層的泄壓屋蓋適用於寒冷地區或炎熱地區 綠豆砂保護防水卷材水泥蛭石保溫層水泥蛭石砂漿找平層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網檀條屋架 四、泄壓輕質外牆把輕質牆板(石棉水泥波形瓦)懸掛在砼橫樑上。(圖10- 8、10-9)(P266)(一)無保溫層:適用於長江以南地區。(二)有保溫層:在外牆內 壁加一層保溫層(難燃木絲板或不燃礦棉板等),適用於有保溫隔熱要求的廠房。 五、泄壓窗 1、中旋窗:壓力差 2、固定窗:彈性鋼板夾和鏈條 3、外平開窗: 銅質彈簧軋頭 六、不發火地面 對於散發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以及有粉塵纖維爆炸 危險的乙類廠房,應採用不發火地面。按材料不同分為兩類:(一)不發火金屬地 面:銅、鋁、鉛等有色金屬材料。(二)不發火非金屬地面 1、不發火有機材料地面: 瀝青、木材、塑料、橡膠等,但注意其大多數有絕緣性。構造:在鋼砼樓板 或砼塹層上鋪築不發火有機材料面層。 2、不發火無機材料地面不發火無機材料有:石灰石、大理石、白雲石。一 般採用不發火水泥石砂、細石砼、水磨石等地面 工業廠房防爆牆 先做120 的單磚牆,然後在牆中間加鋼網(或鋼結構的框架)再做120 的單 磚牆,還有一種做法是,直接用鋼結構框架做,然後再粉刷,你可參考保險櫃 結構作法,(是加鋼板),工業廠房一般是加鋼結構框架。 防爆設計審核要點: 防爆設計審核要點在有爆炸危險廠房的應用有爆炸危險的廠房,一旦發生 爆炸,不但會造成房倒人亡,設備摧毀,生產停頓,甚至引起相鄰廠房或設施 連鎖爆炸、發生火災。因此,從廠房設計起,就應考慮防爆抗爆措施。消防部 門也應加強對此類廠房的審核,嚴格把關,將隱患消滅在源頭。結合有關規范 和實際工作經驗,我們認為在設計和審核爆炸危險廠房時候應注意把握以下幾 個方面。一、合理布置1.有爆炸危險的廠房與周圍建築物、構築物應保持一定 的防火間距。如與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5m,與重要公共建築的防火 間距不應小於50m,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0m。2.有爆炸 危險的廠房平面布置最好採用矩形,與主導風向垂直或夾角不小於45°,以有 效利用穿堂風,將爆炸性氣體吹散,在山區,宜布置在迎風山坡一面且通風良 好的地方。3.防爆廠房宜單獨設置。如必須與非防爆廠房貼鄰時,只能一面貼 鄰,並在兩者之間用防火牆或防爆牆隔開。相鄰兩廠之間不應直接有門相通, 以避免爆炸沖擊波的影響。4.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部位不得設在建築物 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以免發生事故影響上層,同時也不利於疏散和撲救。這 些部位應設在單層廠房靠外牆或多層廠房的最上一層靠外牆處;如有可能,盡量 設在敞開或半敞開式建築物內,以利通風和防爆泄壓,減少事故損失。5.有爆 炸危險的設備盡量避開廠房的梁、柱等承重結構。有爆炸危險的高大設備應布 置在廠房中間,矮小設備應靠外牆門窗布置,以免擋風。6.有爆炸危險的廠房 內不應設置辦公室、休息室。如必須貼鄰本廠房設置時,應採用一、二級耐火 等級建築,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h 的防火牆隔開和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 口。7.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總控制室應獨立設置;其分控制室可毗鄰 外牆設置,並應用防火牆與其他部分隔開。二、耐爆框架結構有爆炸危險的廠 房,如果用敞開或半敞開式建築,再選用耐火性能好、抗爆能力強的框架結構, 在發生爆炸時可能避免廠房遭受嚴重破壞。耐爆框架結構一般有如下三種型 式:1.現澆式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這種耐爆框架結構的廠房整體性好,抗爆能 力強,但工程造價高,通常用於抗爆能力要求高的防爆廠房。2.裝配式鋼筋混 凝土框架結構。這種框架結構由於梁、柱與樓板等接點處的剛性較差,抗爆能 力不如現澆式框架結構。若採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則應在梁、柱與 樓板等接點處預留鋼筋焊接頭並用高標號混凝土現澆成剛性接頭,以提高耐爆 強度。3.鋼框架結構。這種框架結構雖然耐爆強度較高,但耐火極低,能承受 的極限溫度僅400℃,超過該溫度,便會在高溫作用下變形倒塌。如果在鋼構 件外面加裝耐火被覆層或噴刷鋼結構防火塗料,可以提高耐火極限,但這樣做 並非十分可靠,只要部分開裂或剝落同樣會失效,故應較少採用。三、泄壓設 施防爆廠房的泄壓主要靠輕質屋蓋、輕質外牆和泄壓門窗等來實現。這些泄壓 構件就建築整體而言是人為設置的薄弱部位。當發生爆炸時,它們最先遭到破 壞或開啟,向外釋放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室內爆炸產生的壓力迅速下降,從 而達到主要承重結構不破壞,整座廠房不倒塌的目的。對泄壓構件和泄壓面積 及其設置的要求如下:1.泄壓輕質屋蓋。根據需要可分別由石棉水泥波形瓦和加 氣混凝土等材料製成,並有保溫層或防水層、無保溫層或無防水層之分。2.泄 壓輕質外牆分為有保溫層、無保溫層兩種型式。常採用石棉水泥瓦作為無保溫 層的泄壓輕質外牆,而有保溫層的輕質外牆則在是石棉水泥瓦外牆的內壁加裝 難燃木絲板作保溫層,用於要求採暖保溫或隔熱降溫的防爆廠房。3.泄壓窗可 以多種型式,如軸心偏上中懸泄壓窗,拋物線型塑料板泄壓窗等。窗戶上通常 安裝厚度不超過3mm 的普通玻璃。要求泄壓窗能在爆炸力遞增稍大於室外風壓 時,能自動向外開啟泄壓。4.泄壓設施的泄壓面積與廠房體積的比值(m2/m3)宜 採用0.05~0.22。爆炸介質威力較強或爆炸壓力上升速度較快的廠房,應盡量 加大比值。體積超過1000m3 的建築,如採用上述比值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 但不宜小於0.03。5.作為泄壓面積的輕質屋蓋和輕質牆體重量每平方米不宜超 過120kg。6.散發較空氣輕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宜採用全部或局 部輕質屋蓋作為泄壓設施。7.泄壓面積的設置應避開人員集中的場所和主要交 通道路,並宜靠近容易發生爆炸的部位。8.當採用活動板、窗戶、門或其他鉸 鏈裝置作為泄壓設施時,必須注意防止打開的泄壓孔由於在爆炸正壓沖擊波之 後出現負壓而關閉。9.爆炸泄壓孔不能受到其他物體的阻礙,也不允許冰、雪 妨礙泄壓孔和泄壓窗的開啟,需要經常檢查和維護。10.當起爆點能確定時,泄 壓孔應設在距起爆起點盡可能近的地方。當採用管道把爆炸產物引導到安全地 點時,管道必須盡可能短而直,且應朝向陳放物少的方向設置。因為任何管道 泄壓的有效性都隨著管道的長度的增加而按比例減小。四、隔爆設施在容易發 生爆炸事故的場所,應設置隔爆設施,如防爆牆、防爆門和防爆窗等,為了局 限爆炸事故波及的范圍,減輕爆炸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具體要求如下:1.防爆牆 必須具有抵禦爆炸沖擊波的作用,同時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防爆牆的構造設 計,按照材料可分為防爆磚牆、防爆鋼筋混凝土牆、防爆單層和雙層鋼板牆、 防爆雙層鋼板中間填混凝牆等。防爆牆上不得設置通風孔,不宜開門窗洞口, 必須開設時,應加裝防爆門窗。2.防爆門的骨架一般採用角鋼和槽鋼拼裝焊接, 門板選用抗爆強度高的鍋爐鋼板或裝甲鋼板,故防爆門又稱裝甲門。門的鉸鏈 裝配時,應襯有青銅套軸和墊圈,門扇四周邊襯貼橡皮帶軟墊,以防止防爆門 啟閉時因摩擦撞擊而產生火花。3.防爆窗的窗框應用角鋼板製作,窗玻璃應選 用抗爆強度高、爆炸時不易破碎的安全玻璃。如夾層內由兩層或多層窗用平板 玻璃,以聚乙烯醇縮丁醛塑料作襯片,在高溫下加壓粘合而成的安全玻璃,抗 爆強度高,一旦被爆炸波擊破能借中塑料的粘合作用,不致使玻璃碎片拋出而 引起傷害。五、爆炸減壓板在現代連續化生產的石油化工廠,由於廠房高大, 設備眾多,單靠增加泄壓面積不僅在實際上難以做到,即使能做到也難以抵禦 像甲烷氣、丙烷氣和液化石油氣在爆炸後期出現的強烈聲動不穩定燃燒壓力峰 和壓力振盪面被炸毀。我國於上世紀80 年代通過對建築物的爆炸泄壓的研究, 特別是對聲動不穩定燃燒的試驗及其機理的探討,研製成功了一種"爆炸減壓板 "。這是一種難燃燒體的板材(氧指數大於35),以一定方式附於有爆炸危險的 建築物的天花板上、牆壁面上,當發生可燃氣體爆炸時,能有效地消除爆炸期 間產生的強烈的不穩定燃燒壓力峰和壓力振盪,可使最大壓力由98kPa 減至 8kPa,從而保證建築物主要結構免遭破壞。安裝工藝簡單易行,新建的廠房可 作為牆面的裝飾,已建成的廠房也易重新鋪設。在下述建築或部位應當安裝爆 炸減壓板,可以彌補現有爆炸泄壓防護技術的不足:1.有甲烷、丙烷、天然氣、 液化石油氣及易燃液體車間、廠房、庫房、控制室等,鄰近居民人口密度大的 區域。2.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工廠,如果將附有儲量較大的貯罐及氣化裝置設在 與生產車間相鄰的單獨房間內時。3.一些設有貴重控制儀器的操縱室,或者在 建築物內設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容器及管道的油、氣泵房等。六、其他防爆 事項1.散發較空氣輕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的頂棚應盡量平整無死 角,且廠房上部空間要通風良好。2.散發可燃粉塵、纖維的乙類廠房內表面應 平整、光滑,並易於清掃。3.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以及有粉塵、 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廠房,應採用不發生火花的地面。如果採用絕緣材料作整 體面層時,應採取防靜電措施。4.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 廠房以及有粉塵、纖維的乙類廠房,其地面下不宜設地溝。如必須設置時,其 蓋應嚴密,並應採用非燃燒材料緊密填實,與相鄰廠房連通處應採用非燃燒材 料密封。5.使用和生產甲、乙、丙類液體的廠房的管、溝不應和相鄰廠的管、 溝相通,該廠房的下水道應有隔油設施。6.甲、乙類設備或有爆炸危險的粉塵、 可燃纖維的封閉式廠房的採暖、通風和空調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 設計防火規范》和《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7.防爆廠 房的電氣設備的防雷設計,應分別按照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 置設計規范》和《建築防雷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4. 防爆,防塵,防毒,防腐蝕等主要措施主要是指什麼
建築防爆
一、爆炸定義
所謂爆炸是大量能量在瞬間迅速釋放或急劇轉化成功和光、熱等能量形態的現象。
二、爆炸分類
(一)物理性爆炸:爆炸前後沒有新物質產生。
(二)化學性爆炸:由於物質急劇氧化、分解反應產生高溫、高壓形成的爆炸現象。
1、簡單分解爆炸:能量由自身提供,性質不穩定,如雷管、導爆索等。
2、復雜分解爆炸:氧由本身分解提供,如大多數火炸葯都屬於這一類。
3、爆炸性混合物爆炸:即由各種可燃氣體、蒸汽及粉塵與空氣組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
(1)混合氣體爆炸
(2)蒸汽爆炸
(3)粉塵爆炸:可燃粉塵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可燃粉塵爆炸在一定濃度范圍內,而且與粒徑有關。粒徑>0.5mm很難爆炸;粒徑<0.1mm很容易爆炸。
與氣體爆炸的區別:
①燃燒不完全;
②產生二次爆炸;
③感應期長,可達數十秒,為氣體數十倍;
④點火起始能量大,可達10mJ,為氣體近百倍。
(三)原子爆炸:如原子彈、氫彈的爆炸。
三、爆炸極限
(一)定義:即可燃氣體、蒸汽或粉塵與空氣混合後遇點火源能發生爆炸的最低、最高濃度。
(二)單位
可燃氣體、蒸汽:體積百分比(m3/m3)
可燃粉塵:單位體積的重量(g/m3)
(三)影響因素
1、引起氣體爆炸極限變化的因素
(1)溫度:↑下限↓上限↑極限范圍↑
(2)壓力:↑上限↑
(3)含氧量:↑上限↑范圍↑
(4)容器直徑:↓上限↓范圍↓
(5)熱源:能量↑范圍↑
(6)惰性物質:↑范圍↓
2、引起粉塵爆炸極限變化的因素
(1)粒徑:↓范圍↑
(2)揮發成分:↑范圍↑
(3)水分:有鈍化作用
(4)灰分:↑范圍↓
(5)點火源:能量↑下限↓
四、爆炸的破壞作用
(一)爆炸壓力
爆炸壓力是爆炸反應產生的機械效應,是爆炸事故殺傷、破壞的主要因素。
建築防爆設計基本要求一
一、建築防爆設計的基本要求
1、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宜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
2、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單層建築(6點);
3、有爆炸危險的生產或儲存,不應設在建築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5點);
4、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建築;
5、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其防火牆間的佔地面積不宜過大;
6、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宜採用鋼筋砼框架或排架結構;
7、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應設置必要的泄壓設施。
二、甲、乙類生產廠房的平面、空間設計
(1)雙斗門的幾種形式
(2)有爆炸危險生產部位布置方式
單層:
多層:頂層或一側
歸納六個字:敞、側、單、頂、通、能。
第四節 防爆及泄壓設施
一、防爆牆
定義:防爆牆指的是耐爆炸壓力較強的牆,也稱耐爆牆、抗爆牆。多設在有爆炸危險的廠房或倉庫中。
1、防爆磚牆:只用於爆炸物質較少的廠房和倉庫。
構造要求:
柱間距不宜大於6m,大於6m加構造柱;
磚牆高度不大於6m,大於6m加橫梁;
磚牆厚度不小於240mm;
磚標號不應低於Mu7.5,砂漿標號不應低於M5;每0.5m垂直高度不應少於構造筋;兩端與鋼砼柱預埋焊接或24號鍍鋅鐵絲綁扎。
磚標號:根據抗壓、抗折強度分為: Mu 7.5、Mu10、Mu15、Mu20四級。
砂漿標號: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M 0.4、M1、M 2.5、M5、M 7.5、M10六級。
2、防爆鋼砼牆:理想的防爆牆。
構造:厚度不應小於200mm,多為500mm、800mm,甚至1m; 砼強度不低於C20;鋼筋由結構計算,但不小於
砼強度等級: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C 7.5、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十二級。
3、防爆鋼板牆:以槽鋼為骨架,鋼板和骨架鉚接或焊接在一起。
按做法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1)單層或雙層鋼板防爆牆:鋼板厚不小於6mm,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應大於1.8m。
(2)雙層鋼板中間填砼防爆牆:中間填砼或砂,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大於1.2m。
(3)鋼板木板防爆牆:木板厚大於50mm。
(4)型鋼防爆牆:既防爆又泄壓。
二、防爆窗
安裝防爆牆上,發生爆炸時要求防爆窗堅而不碎,玻璃碎而不掉。
按玻璃不同,防爆窗分為:
1、安全玻璃防爆窗:採用2、3、4層夾層玻璃,用於一般防爆廠房防爆牆上。
2、防彈玻璃防爆窗:採用5、6、7、8、9、10層夾層玻璃,用於高壓容器試壓、高壓化學反應、爆炸試驗等特殊用途的耐爆小室。
三、泄壓輕質屋蓋
要求自身重量不超過120Kg/m2,一般採用石棉瓦材料。如圖10-10、10-11、10-12(P267)
(一)無保溫層的泄壓輕質屋蓋:適用於非寒冷地區.
1、無防水層
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網
檀條
屋架
2、有防水層
綠豆砂保護
防水卷材
輕質水泥砂漿找平層
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網
檀條
屋架
(二)有保溫層的泄壓屋蓋適用於寒冷地區或炎熱地區
綠豆砂保護
防水卷材
水泥蛭石保溫層
水泥蛭石砂漿找平層
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網
檀條
屋架
四、泄壓輕質外牆
把輕質牆板(石棉水泥波形瓦)懸掛在砼橫樑上。(圖10—8、10—9)(P266)
(一)無保溫層:適用於長江以南地區。
(二)有保溫層:在外牆內壁加一層保溫層(難燃木絲板或不燃礦棉板等),適用於有保溫隔熱要求的廠房。
五、泄壓窗
1、中旋窗:壓力差
2、固定窗:彈性鋼板夾和鏈條
3、外平開窗:銅質彈簧軋頭
六、不發火地面
對於散發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以及有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廠房,應採用不發火地面。
按材料不同分為兩類:
(一)不發火金屬地面:銅、鋁、鉛等有色金屬材料。
(二)不發火非金屬地面
1、不發火有機材料地面:
瀝青、木材、塑料、橡膠等, 但注意其大多數有絕緣性。
構造:在鋼砼樓板或砼塹層上鋪築不發火有機材料面層。
2、不發火無機材料地面
不發火無機材料有:石灰石、大理石、白雲石。一般採用不發火水泥石砂、細石砼、水磨石等地面。
注意:水磨石地面分格條,採用不發火材料。
建築防爆設計基本要求二
防火防爆設計的基本內容
防火防爆設計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考慮總體布局、廠址選擇和廠區總平面的配置對限制災害的要求;包括:廠址選擇;總平面布置;防火間距等。
2建築防火防爆的設計;包括:生產及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廠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廠房建築的防爆設計。
3消防撲救設施的設置。
下面是一個具體的實例分析: 甲醇罐區的火災爆炸危險性分析及防火防爆設計
王允升(四川大學化工學院)
摘要:根據甲醇的物化性質及儲存過程特點,對甲醇罐區潛在的火災爆炸危險性進行分析,提出設計中應採取的防火防爆措施以及設計審核時需著重檢查的項目和內容。
關鍵詞:甲醇罐區 危險性 防火防爆 設計
1概述:甲醇(CH3OH)是重要的基本有機化工原料,具有劇毒、易燃燒性,其蒸氣與空氣在一定范圍內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同時也是一種清潔、高效的液體燃料,在國民經濟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於甲醇的易燃性及其蒸氣與空氣在一定濃度區間內混合物的爆炸性,因此,如何安全、有效地儲存和使用是非常重要的。
2火災、爆炸危險性:由於甲醇的物理化學性質及儲存的條件和周圍環境等因素所致,甲醇儲存的火災、爆炸危險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 1揮發性:甲醇在常態下為液體,沸點64.5℃,20℃時的飽和蒸氣壓為12.8kPa(96mmHg),溫度愈高,蒸氣壓愈高,揮發性越強。以地面固定頂罐儲存甲醇為例,夏季晝夜溫差按10℃考慮,則1台裝料系數為85%的5000m3儲罐揮發損失達77.2kg/d。由此可見,甲醇的揮發性較強,儲罐的「小呼吸」損失十分明顯。
2 2流動/擴散性:甲醇的粘度0.5945mPa.s(20℃),並隨溫度升高而降低,有較強的流動性。同時由於甲醇蒸氣的密度比空氣密度略大(~10%),有風時會隨風飄散,即使無風時,也能沿著地面向外擴散,並易積聚在地勢低窪地帶。因此,在甲醇儲存過程中,如發生溢流、泄漏等現象,物料就會很快向四周擴散,特別是甲醇儲罐一旦破裂,又突遇明火,就可能導致火災。
2 3高易燃性:甲醇的閃點11.1℃(閉杯),根據美國防火協會ANSI/NFPA30、中國國家標准《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甲醇屬中閃點(-18~23℃)、甲類火災危險性可燃液體。可燃液體的閃點越低,越易燃燒,火災危險性就越大。由於可燃液體的燃燒是通過其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可燃性混合物,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遇火源而發生的,因而液體的燃燒是其蒸氣與空氣中的氧進行的劇烈和快速的反應。所謂液體易燃,實質上就是指其蒸氣極易被引燃。甲醇的沸點為64 5℃,自燃點為473℃(空氣中)、461℃(氧氣中),開杯試驗閃點為16℃。應當指出,罐區中常見的潛在點火源,如機械火星、煙囪飛火、電器火花和汽車排氣管火星等的溫度及能量都大大超過甲醇的最小引燃能量。
2 4蒸氣的易爆性:由於甲醇具有較強的揮發性,在甲醇罐區通常都存在一定量的甲醇蒸氣。當罐區內甲醇蒸氣與空氣混合達到甲醇的爆炸濃度范圍6.7%~36%時,遇火源就會發生爆炸。此外,由於甲醇的引爆能量小,罐區內絕大多數的潛在引爆源,如明火、電器設備點火源、靜電火花放電、雷電和金屬撞擊火花等,具有的能量一般都大於該值,因此決定了甲醇蒸氣的易爆性。
2 5熱膨脹性:甲醇和其它大多數液體一樣,具有受熱膨脹性。若儲罐內甲醇裝料過滿,當體系受熱,甲醇的體積增加,密度變小(如20℃時0.7915g/ml,30℃時0.7820g/ml)的同時會使蒸氣壓升高,當超過容器的承受能力時(對密閉容器而言),儲罐就易破裂。如氣溫驟變,儲罐呼吸閥由於某種原因來不及開啟或開啟不夠,就易造成儲罐破壞或被吸癟。對於沒有泄壓裝置的罐區地上管道,物料輸送後不及時部分放空,當溫度升高時,也可能發生脹裂事故。另外,在火災現場附近的儲罐受到熱輻射的高溫作用,如不及時冷卻,也可能因膨脹破裂,增大火災的危險性。
2 6聚積靜電荷性:靜電產生和聚積與物質的導電性能相關。一般而言[2],介電常數小於10(特別是小於3)、電阻率大於106Ω?cm的液體具有較大的帶電能力。而甲醇的介電常數為32.62,電阻率為5.8×106Ω?cm,說明有一定的帶電能力。因此,甲醇在管輸和灌裝過程中能產生靜電,當靜電荷聚積到一定程度則會放電,故有著火或爆炸的危險。
3防火防爆設計:由於甲醇的物化性質以及儲存過程中潛在的火災爆炸危險性,甲醇罐區的防火防爆設計必須既要注意預防火災和爆炸的發生,也要盡量減少火災和爆炸造成的損失。為此,一般應遵循或充分考慮下述要求。
3 1選址和布置:甲醇罐區的廠址選擇與布置應符合ANSI/NFPA3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所規定的防火要求。其中的要點包括:
3 1 1罐區與周圍設施的安全距離:罐區與周圍設施的安全距離的確定依據是考慮到罐區防火因素,以及物料揮發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同時還考慮到周圍設施的重要程度,如人員或車輛出入頻繁的公眾設施。此外,甲醇罐區應設在有明火或飛火設施的側方向。
3 1 2罐區建(構)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建(構)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主要是根據各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有無可燃蒸氣散發和有無明火而定。據有關調查[2],爆炸危險場所的影響一般是15m范圍以內;火災的影響距離約10m。像甲醇這樣的甲類易燃液體,正常操作時,其蒸氣的擴散范圍約3m以內;泄漏後其蒸氣的擴散范圍在10~15m內。
3 1 3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儲罐之間應留有一定的防火距離,其確定依據了物料的危險性、儲罐的結構、容量、消防力量及操作要求等因素,同時考慮著火幾率極小,盡量減少佔地、消防設施統一、節省管道等因素。
3 2儲罐型式:液體儲罐的型式很多,按建造材料可分為金屬罐和非金屬罐兩種。金屬罐應用廣泛;非金屬罐(如磚砌、混凝土和橡膠儲罐)導電性能差,易遭受雷擊,加之罐容往往較大,著火難以撲救,特別是黃島油庫大火之後,國家已禁止建造此類儲罐(用於儲存石油產品)。金屬儲罐的種類較多,從結構形式講有立式、卧式、圓柱形、球形、橢圓形、浮頂罐等。然而,國內外廣泛應用的是立式拱頂罐和浮頂罐。儲存甲醇則宜首先選擇浮頂罐,其次為拱頂罐。若選取拱頂罐,考慮到安全可靠、減少物料蒸發損失、火災撲救容易等因素,單台罐容量不宜超過10000m3。
3 3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根據建築材料在明火或高溫作用下的變化特徵,一般將建築材料分為非燃燒體、難燃燒體和燃燒體3類。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是由組成建(構)築物的主要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決定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將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分為4級。對不同耐火等級的建(構)築物的構件分別提出了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要求。根據甲醇罐區的火災危險性,為保障罐區的防火安全,罐區建(構)築物在火災高溫作用下要求其基本構件能在一定時間內不被破壞、不傳播火災、延緩和阻止火勢蔓延,為疏散人員、物資和撲滅火災贏得時間,因此,在甲醇罐區設計時,罐區內建(構)築物(如配電室、控制室、管架等)的耐火等級應按二級考慮,所用建築材料應為非燃燒體。
3 4電氣的防爆:由於甲醇的物化性質和儲存條件所致,其蒸氣能在罐區內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濃度6.7%~36%),並存在潛在的爆炸危險性,因此,甲醇罐區的電氣設計應嚴格遵循有關標准,如《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其中主要內容包括:
3 4 1爆炸危險環境區域劃分甲醇儲存常採用浮頂罐和拱頂罐兩類罐型,但其儲罐區爆炸危險區域等級是不同的。若採用浮頂罐,在正常操作時無或幾乎無任何「呼吸」損失,不可能出現甲醇蒸氣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故罐區的爆炸危險環境區域等級為2區;若採用拱頂罐,在正常操作時,存在「呼吸」損失(如20℃時甲醇的飽和蒸氣壓為12 8kPa),可能出現甲醇蒸氣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故罐區的爆炸危險環境區域等級為1區。
3 4 2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確定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確定應綜合考慮釋放源的級別和位置,易燃物質的性質,空氣流通狀況,障礙物及生產條件,運行經驗,技經比較等諸多因素。正常操作時,甲醇這種甲類易燃液體,其蒸氣的擴散范圍約3m;泄漏後其蒸氣的擴散范圍在10~15m。因此,甲醇罐區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取15m為宜。
3 4 3爆炸性混合物的分類、分級和分組爆炸性氣體應按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最小點燃電流(MICR)及引燃溫度(℃)進行分類、分級和分組。甲醇蒸氣應劃為IA類(級)、T1組。
3 4 4甲醇罐區的電氣設計要點:甲醇罐區的電氣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1)宜將正常運行時易產生火花的電氣設備,如變配電設備、開關櫃、事故發電機等布置在遠離甲醇儲罐的爆炸危險性較小或沒有爆炸危險的區域內;(2)在滿足罐區工藝及安全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量;(3)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是符合現行國家或國際標準的產品;(4)不宜設置攜帶式電氣設備;(5)應根據罐區內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爆炸性甲醇蒸氣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6)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甲醇蒸氣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IA級、T1組)。
3 5控制甲醇蒸氣與空氣混合物的濃度:甲醇罐區發生起火爆炸的條件之一,是有濃度合適的甲醇蒸氣與空氣混合物。雖然罐區中受設備和操作條件限制,完全消除甲醇蒸氣混合物是不可能的,但是通過合理布置、減少蒸氣排放、通風、惰化和設置甲醇蒸氣濃度監測等措施,盡量減少甲醇蒸氣與空氣混合物的存在范圍,控制混合氣濃度,使之達不到爆炸極限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3 5 1減少蒸氣排放:減少蒸氣排放是罐區防火防爆的關鍵。設計上應做好下列幾點:(1)選擇合適的罐型,減少「呼吸」引起的蒸氣外泄;(2)採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閥門、泵、法蘭、墊片等;(3)設置正確的防火堤、污水收集池等。
3 5 2通風:罐區內的建築物(如配電、控制室等)應設有通風設施(自然或強制)。
3 5 3惰化:向甲醇蒸氣空氣混合物中充入惰性氣體,可以減少甚至消除爆炸危險和制止火焰蔓延。當混合氣中氧含量降到一定值時,即使已著火的火焰也會熄滅,這種不能使物質燃燒的最大氧含量稱為最高允許含氧量。對於甲醇蒸氣而言,當用N2氣惰化時,最高允許含氧濃度為10%;當用CO2時,則為13 5%[3]。甲醇罐區適用的惰性氣體有N2、CO2和煙道氣,但需注意這些惰性氣體本身的氧含量一般不得超過2%[3]。
3 6設置阻火器:阻火器能有效地阻止外界火源進入儲罐。根據《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儲存像甲醇這種甲類易燃液體的固定頂儲罐,頂部與大氣相通的呼吸管道上必須設置阻火器,且應安裝在呼吸閥的下部。
3 7管道與閥門:在甲醇罐區的管道安全設計時,工藝物料管道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採用無縫管道,管道之間除必須用法蘭或螺紋連接外,其餘均應採用焊接;(2)管道應架空或沿地面敷設。必須採用管溝敷設時,應採取措施防止物料在管溝內積聚,並在進、出罐群及建(構)築物處密封隔離,管溝內的污水應經水封井排入污水管網;(3)管道不得穿越與其無關的建(構)築物的上方或地下。如必須跨越鐵路或道路,應敷設在管涵或套管內,且保持足夠的凈高度(分別為≥5m、5.5m);(4)跨越鐵路、道路或建(構)築物的管道上不應設置閥門、法蘭、螺紋接頭和補償器等,以免漏料著火;(5)進、出儲罐的主管道根部宜設雙重閥門;(6)進、出儲罐群的主管道,在罐群的邊界處應設隔斷閥和「8」字盲板。
3 8噴淋冷卻:甲醇具有較強的揮發性,甲醇罐在夏季操作時,固定頂儲罐由於「小呼吸」作用造成的甲醇蒸氣外逸損失是十分明顯的,因此,有必要設置水噴淋冷卻設施,以減少物料損失,並保證安全。
3 9防止靜電與雷擊:
3 9 1防止靜電甲醇罐區內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的靜電火源主要來自物料輸送、人員行走、穿脫衣服以及其它物體摩擦產生的靜電。因此,與罐區安全設計密切相關的則是防止和減少物料輸送產生的靜電,其主要內容包括:(1)控制物料流速:液體物料在管道中的流速越高,接近管壁處的速度梯度就越高,因而產生的靜電量也越大。 (2)控制進料方式:甲醇液體經管道進入儲罐時應設防沖擊檔板。如甲醇從頂部進入儲罐,進料管應伸至罐底部,距底不大於100mm,以減少靜電產生;(3)防止水等雜質混入甲醇物料:由於不同物質間的相對運動要產生靜電,因此,應盡力防止水等雜質進入物料系統;(4)管道、儲罐等的接地與跨接:靜電荷的產生並不危險,實際的危險在於電荷的積聚,一旦儲備到足夠的能量,就會放電產生火花將可燃氣體引燃引爆。故為了加速靜電荷的釋放,甲醇罐區內的管道、儲罐上的導電不連續處應採用金屬導體跨接,並進行靜電接地處理;(5)其它防靜電設施:除採取上述措施外,對大型甲醇罐區,在甲醇物料管線上還可設置靜電緩和器、靜電消除器等防止和減少靜電荷積聚的設施。
3 9 2防止雷擊:由於雷電在極短時間內放出巨大的能量,如果甲醇罐區內的易燃易爆區域遭受雷擊,就易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為抑制和減少雷電的危害,應設置防雷裝置,常見的有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避雷帶、避雷器。針對甲醇罐區不同的儲罐型式(如固定頂、浮頂),防雷設施的設置也各異。
3 10消防設施
3 10 1可燃氣體報警及聯動系統在甲醇罐區內存在著大量的可燃液體甲醇,當其蒸氣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爆炸下限時(6.7%),遇火源就會著火甚至爆炸。因此,在易泄漏的部位(如人孔、法蘭、閥門、機泵的密封點等)通常都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以隨時監測泄漏情況。當甲醇蒸氣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其爆炸下限的20%~25%時(即濃度為~1.5%),便發出聲光信號報警,以提示盡快進行排險處理; 當濃度達爆炸下限的40%~50%時(即濃度為~3%),報警的同時,應與消防水泵、噴淋冷卻水、固定滅火系統、進入罐區的物料閥和通訊/廣播等設施聯動。
3 10 2滅火系統對於甲醇罐區,主要的滅火設施有:(1)固定式雨淋噴水滅火系統該系統由水噴頭、傳動裝置、噴水管網、雨淋閥等組成。發生火災時,系統管道內給水是通過火災探測系統控制雨淋閥來實現的,並設有手動開啟閥門裝置。只要雨淋閥啟動後,就可在它的保護區內迅速地、大面積地噴水滅火,降溫和滅火效果十分顯著。在夏季時,該系統也可作為噴水降溫、減少儲罐「小呼吸」損失之用;(2)固定式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該系統由泡沫液儲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混合液管線、消防泵、泡沫產生器、閥門以及水源和動力源組成。對甲醇罐區,應選擇液上噴射泡沫滅火系統,且泡沫液應具有抗溶性。此外,該系統不宜與滅火水槍同時使用。(3)移動式滅火系統在甲醇罐區,應設置足夠的移動式滅火器。當發生局部小型火災時,工作人員能夠使用推車式、手提式滅火器將火災迅速撲滅。常用的滅火葯劑有二氧化碳滅火劑、乾粉滅火劑、鹵代烷滅火劑等;(4)完善的消防水管網罐區內應按規范設置完善的消防水管網系統,該系統包括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環狀管網、消防栓等。特別是消防泵應採用能在斷電等緊急情況下迅速啟動的驅動機,如柴油機。
4防火防爆設計審查:為做好安全可靠和經濟合理的設計,在防火防爆設計工作以及對防火防爆設計的檢查和審核中,都應根據甲醇儲存過程和設備的火災爆炸危險性,以及發生著火爆炸危險的各種條件逐項進行分析、研究,建立可靠的防火防爆安全防護體系,確保罐區安全運行。甲醇罐區的防火防爆設計檢查和審核的依據是相應的標准和規范,包括ANSI/NFPA3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現將其項目及要點歸納如下。
4 1罐區規劃:(1)廠址及總平面布置(2)安全距離及道路(3)建(構)築物及附屬設備:①耐火等級與結構;②建造材料; ③排水、排氣及其它;④安全標識。(4)滅火設施①滅火劑的選用;②消防水及滅火劑的用量;③滅火設施的配置。
4 2過程/設備設計:(1)泵的配置與密封方式(2)罐型與單罐容積(3)甲醇流速與進料方式(4)管道、閥門的型式、位置、連接和布置(5)安全裝置的構造與位置①呼吸閥與阻火器;②惰化與惰性氣體用量;③可燃氣體檢測系統;④防止水等雜質進入物料的措施;⑤信號報警(報警值、聲光信號、報警按鈕、通訊/廣播等);⑥聯動(鎖)裝置(噴淋/冷卻聯動、物料聯鎖、泡沫滅火聯動、消防水泵聯動);⑦水噴淋/冷卻系統;⑧消防水系統(水池、泵、管網、消火栓、消防泵的驅動機);⑨防火防爆警示牌;(6)電氣設備①爆炸危險區域等級與范圍;②電氣(儀表)設備的選用;③電氣(儀表)線路的布置;④設備/管道的防靜電跨接與接地;⑤避雷設施;⑥事故電源。
5. 功能上獨立的兩個區域算一個防火分區嗎
從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區劃分得越小,越有利於保證建築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劃分得過小,則勢必會影響建築物的使用功能,這樣做顯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區面積大小的確定應考慮建築物的使用性質、重要性、火災危險性、建築物高度、消防撲救能力以及火災蔓延的速度等因素。我國現行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等均對建築的防火分區面積作了規定,在設計、審核和檢查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嚴格執行。民用建築的防火分區(摘自《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5.3防火分區和層數5.3.1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表5.3.1的規定。表5.3.1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名稱耐火等級允許建築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備注高層民用建築一、二級按本規范5.1.1條確定1500對於體育館、劇場的觀眾廳,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適當增加單、多層民用建築一、二級按本規范5.1.1條確定2500三級5層1200四級2層600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築(室)一級—500設備用房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註:1表中規定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當建築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倍;局部設置時,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2裙房與高層建築主體之間設置防火牆時,裙房的防火分區可按單、多層建築的要求確定。5.3.2建築內設置自動扶梯、敞開樓梯等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應按上、下層向聯通的建築面積疊加計算;當疊加計算後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規范第5.3.1條的規定時,應劃分防火分區。建築內設置中庭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築面積疊加計算;當疊加計算後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規范第5.3.1條的規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與周圍連通空間應進行防火分隔:採用防火隔牆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採用防火玻璃牆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於1.00h,採用耐火完整性不低於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牆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採用防火卷簾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3.00h,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與中庭相連通的門、窗,應採用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2高層建築內的中庭迴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3中庭應設置排煙設施;4中庭內不應布置可燃物。5.3.3防火分區之間應採用防火隔牆分隔,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分隔。採用防火卷簾分隔時,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5.3.4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的商店營業廳、展覽廳,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1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不應大於4000㎡;2設置在單層建築或僅設置在多層建築的首層內時,不應大於10000㎡;3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不應大於2000㎡。5.3.5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的區域。相鄰區域確需局部連通時,應採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1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應能防止相鄰區域的火災蔓延和便於安全疏散,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4.12條的規定;2防火隔間的牆應為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4.13條的規定;3避難走道應符合本規范第6.4.14條的規定;4防煙樓梯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5.3.6餐飲、商店等商業設施通過有頂棚的步行街鏈接,且步行街兩側的建築需利用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步行街兩側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2步行街兩側建築向對面的最近距離均不應小於本規范對相應高度建築的防火間距且不應小於9m。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層均不宜封閉,確需封閉時,應在外牆上設置可開啟的門窗,且可開啟門窗的面積不應小於該部位外牆面積的一半。步行街的長度不宜大於300m。3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每間商鋪的建築面積不宜大於300㎡。4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其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圍護構件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並宜採用實體牆,其門、窗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窗;當採用防火玻璃牆(包括門、窗)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於1.00h;當採用耐火完整性不低於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牆(包括門、窗)時,應設置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相鄰商鋪之間面向步行街一側應設置寬度不小於1.0m、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實體牆。當步行街兩側的建築為多個樓層時,每層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商鋪均應設置防止火災豎向蔓延的措施,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2.5條的規定;設置迴廊或挑檐時,其出挑寬度不應小於1.2m;步行街兩側的商鋪在上部各層需設置迴廊和連接天橋時,應保證步行街上部各層樓板的開口面積不應小於步行街地面面積的37%,且開口宜均勻布置。5步行街兩側建築內的疏散樓梯應靠外牆設置並宜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可在首層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層商鋪的疏散門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內任一點到達最近室外安全地點的步行距離不應大於60m。步行街兩側建築二層及以上各層商鋪的疏散門至該層最近疏散樓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於37.5m。6步行街的頂棚材料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承重結構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步行街內不應布置可燃物。7步行街的頂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於6.0m,頂棚應設置自然排煙設施並宜採用常開式的排煙口,且自然排煙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步行街地面面積的25%。常閉式自然排煙設施應能在火災時手動和自動開啟。8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外應每隔30m設置DN65的消火栓,並應配備消防軟管卷盤或消防水龍,商鋪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每層迴廊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步行街內宜設置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9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內外均應設置疏散照明、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應急廣播系統。廠房和倉庫的防火分區(摘自《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3.3廠房和倉庫的層數、面積和平面布置3.3.1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廠房的層數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表3.3.1的規定表3.3.1廠房的層數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廠房的耐火等級最多允許層數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單層廠房多層廠房高層廠房地下或半地下廠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甲一級二級除生產必須採用多層者外,宜採用單層4000300030002000----乙一級二級不限6500040004000300020001500--丙一級二級三級不限不限2不限8000300060004000200030002000-500500-丁一、二級三級四級不限31不限40001000不限2000-4000--1000--戊一、二級三級四級不限31不限50001500不限3000-6000--1000--註:1防火分區之間應採用防火牆分隔。除甲類廠房外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當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表規定,且設置防火牆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卷簾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採用防火卷簾時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採用防火分隔水幕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的有關規定。2除麻紡廠房外,一級耐火等級的多層紡織廠房和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紡織廠房,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0.5倍,但廠房內的原棉開包、清花車間與廠房內其他部位之間均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h的防火隔牆分隔,需要開設門、窗、洞口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窗。3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造紙生產聯合廠房,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5倍。一、二級耐火等級的濕式造紙聯合廠房,當紙機烘缸罩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完成工段設置有效滅火設施保護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工藝要求確定;4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穀物筒倉工作塔,當每層工作人數不超過2人時,其層數不限;5一、二級耐火等級卷煙生產聯合廠房內的原料、備料及成組配方、制絲、儲絲和卷接包、輔料周轉、成品暫存、二氧化碳膨脹煙絲等生產用房應劃分獨立的防火分隔單元,當工藝條件許可時,應採用防火牆進行分隔。其中制絲、儲絲和卷接包車間可劃分為一個防火分區,且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工藝要求確定。但制絲、儲絲及卷接包車間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牆體和1.00h的樓板進行分隔。廠房內各水平和豎向分隔間的開口應採取防止火災蔓延的措施。6廠房內的操作平台、檢修平台,當使用人數少於10人時,平台的面積可不計入所在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內。7「—」表示不允許。3.3.2除分規范另有規定外,倉庫的層數和面積應符合表3.3.2的規定。表3.3.2倉庫的層數和面積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倉庫的耐火等級最多允許數層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單層倉庫多層倉庫高層倉庫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座倉庫防火分區每座倉庫防火分區每座倉庫防火分區防火分區甲3、4項1、2、5、6項一級一、二級1118075060250——————————乙丙1、3、4項一、二級三級312000500500250900—300———————2、5、6項一、二級三級5128009007003001500—500———————1項一、二級三級514000120010004002800—700—————150—2項一、二級三級不限—1000—300—丁一、二級三級四級不限31不限3000210030001000700不限1500—1500500—4800——1200——500——戊一、二級三級四級不限31不限30002100不限1000700不限2100—2000700—6000——1500——1000——註:1倉庫內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採用防火牆分隔,甲、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不應開設門、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相應類別地上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2室友庫區內的桶裝油品倉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的規定。3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煤均化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2000㎡。4獨立建造的硝酸銨倉庫、電石倉庫、聚乙烯等高分子製品倉庫、尿素倉庫、配煤倉庫、造紙廠的獨立成品倉庫,當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時,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倍。5一、二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12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3000㎡;三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3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6一、二級耐火等級且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的單層棉花庫房,其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0㎡。7一、二級耐火等級冷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冷庫設計規范》GB50072的規定。8「—」表示不允許。3.3.3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1條的規定增加1.0倍。當丁、戊類的場地上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限。廠房內局部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其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倉庫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除冷庫的防火分區外,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2條的規定增加1.0倍。3.3.4甲、乙類生產場所(倉庫)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3.3.5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廠房內。公室、休息室等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確需貼臨本廠房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爆牆與廠房分隔,且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類廠房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至少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如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3.3.6廠房內設置中間倉庫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甲、乙類中間倉庫應靠外牆布置,其儲量不宜超過1晝夜的需要量;2甲、乙、丙類中間倉庫應採用防火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3丁、戊類中間倉庫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4倉庫的耐火等級和面積應符合本規范第3.3.2條和第3.3.3條的規定。3.3.7廠房內的丙類液體中間儲罐應設置在單獨房間內,其容量不應大於5m³。設置中間儲罐的房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房間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3.3.8變、配電站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或貼臨,且不應設置在爆炸性氣體、粉塵環境的危險區域內。供甲、乙類廠房專用的10kv及以下的變配電站,當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分隔時,可一面貼臨,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等標準的規定。乙類廠房的配電站確需在防火牆上開窗時,應採用甲級防火窗。3.3.9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倉庫內。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丁類倉庫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0h的防火隔牆和1.00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3.3.10物流建築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當建築功能以分揀、加工等作業為主時,應按跟規范有關廠房的規定確定,其中倉儲部分應按中間倉庫確定。2當建築功能以倉儲為主或建築難以區分主要功能時,應按本規范有關倉庫的規定確定,但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存儲區完全分隔時,作業區和儲存區的防火要求可分別按本規范有關廠房和倉庫的規定確定。其中,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條件時,除自動化控制的丙類高架倉庫外,儲存區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和儲存區部分建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規范表3.3.2(不含注)的規定增加3.0倍:1)儲存除可燃液體、棉、麻、絲、毛及其他紡織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一級;2)儲存丁、戊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3)建築內全部設置自動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3.3.11甲、乙類廠房(倉庫)內不應設置鐵路線。需要出入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的丙、丁、戊、類廠房(倉庫),其屋頂應採用不燃材料或採取其他防火措施。
6. 工業廠房的泄爆牆可以使用單片玻璃幕牆安裝嗎
通常都是在工業或者是民用的一些廠房的鍋爐房內,或者是堆放危險品的倉庫里進行應用,是一種輕質的泄壓性牆體。從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來泄爆牆主要是用來釋放牆體的壓力來控制爆炸過程中產生的危害和破壞,可以控制爆炸的危害和破壞程度,使它降...
7. 防爆牆施工需要注意些什麼
防爆牆系統具備優良的防火保障和防爆型特性。該系統適用損壞的工業生產和商業服務的自然環境,抵禦發生時造成的高強度工作壓力及發生時碰到的防火保障消防保障。防爆牆這種突顯的特性出示一個長久的和保障消防的工程施工方式豎直屏障系統維持隔開在工業生產自然環境的。在設計方案防爆型板主龍骨架構系統,務必考慮到為澎漲,撓度值載重規定。防爆板的中間一層採用的是纖維水泥板,表層結構為鍍鋅鋼板,表層鋼板之間有一定的間距,然後在面板上打出圓孔,打孔的時候把孔內的鋼板打出鋸齒狀,然後一直到中間的纖維水泥層,然後用壓力壓緊。
防爆牆指的是耐壓力較強的牆。多設在有危險的廠房或倉庫中。防爆牆由鋼龍骨和抗爆板及岩棉組成,鋼龍骨可選用鍍鋅鋼方管或鍍鋅等邊冷彎槽鋼,防爆板是由上下兩塊沖孔的鍍鋅鋼板擠壓在纖維水泥上構成的合成防火板材,又具備防火的功能。防爆牆分為保溫型和非保溫型兩種,保溫型防爆牆構造:牆體龍骨內外兩側安裝防爆板,中間填充岩棉。耐火可達4小時。防爆牆系統一般應用在電機房/電纜防火包敷,防火豎井,防火吊頂,玻璃防火裙牆,鋼結構防火包敷,防火通風管道,耐火排煙風管,防火填塞及封堵防火牆,防爆牆外牆系統,內側防爆牆,防爆牆龍骨,空腔填充保溫材料,外側防爆牆,雙層錯縫排列,空腔填充保溫材料。
在裝置防爆板和固定防爆板時分,要嚴厲根據規劃圖紙,思考實際的施工情況,關於相應的板材,進行鋸切開割和鑽孔處置,假如有必要,需求在現場作倒角,關於板材的兩個長邊,都要做好倒角處置,假如牆體高於2.4米的時分,留意水平接縫的短邊,有必要進行現場倒角,然後非常好地處置接頭縫隙。防爆牆是指在初期或擴展階段,將圍包體內高溫高壓燃燒物通過圍包強度部分向方向泄出,使圍包體免遭破壞的技術。建築防爆牆在施工前應審閱設計圖紙並及時進行施工圖會審工作。防爆牆廠家為了防止產生事故和火災危險,應該在上述場所中採取防爆措施。防爆牆措施--避免場所環境中存在事故性危險環境。
8. 玻璃幕牆和玻璃牆的區別是什麼呢
一般來說,玻璃幕牆是外圍護結構;而玻璃牆一般是建築內部裝飾。
玻璃幕牆(reflection glass curtainwall),是指由支承結構體系可相對主體結構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擔主體結構所受作用的建築外圍護結構或裝飾結構。牆體有單層和雙層玻璃兩種。玻璃幕牆是一種美觀新穎的建築牆體裝飾方法,是現代主義高層建築時代的顯著特徵。
明框玻璃幕牆是金屬框架構件顯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牆。它以特殊斷面的鋁合金型材為框架,玻璃面板全嵌入型材的凹槽內。其特點在於鋁合金型材本身兼有骨架結構和固定玻璃的雙重作用。
明框玻璃幕牆是最傳統的形式,應用最廣泛,工作性能可靠。相對於隱框玻璃幕牆,更易滿足施工技術水平要求。
玻璃條件
1、 玻璃幕牆應採用反射比不大於0.30的幕牆玻璃,對有採光功能要求的玻璃幕牆,其採光折減系數不宜低於0.20。
2 、框支承玻璃幕牆,宜採用安全玻璃。
3、 點支承玻璃幕牆的面板玻璃應採用鋼化玻璃。
4 、採用玻璃肋支撐的點支承玻璃幕牆,其玻璃肋應採用鋼化突層玻璃。
5、 人員流動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兒活動的公共場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擊的部位,其玻璃幕牆應採用安全玻璃;對使用中容易受到撞擊的部位,尚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9. 防火分區的分區劃分
從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區劃分得越小,越有利於保證建築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劃分得過小,則勢必會影響建築物的使用功能,這樣做顯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區面積大小的確定應考慮建築物的使用性質、重要性、火災危險性、建築物高度、消防撲救能力以及火災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國現行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等均對建築的防火分區面積作了規定,在設計、審核和檢查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嚴格執行。
民用建築的防火分區
(摘自《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5.3 防火分區和層數
5.3.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表5.3.1的規定。
表5.3.1 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名稱耐火等級允許建築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備注高層民用建築一、二級按本規范5.1.1條確定1500對於體育館、劇場的觀眾廳,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適當增加單、多層民用建築一、二級按本規范5.1.1條確定2500三級5層1200四級2層600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築(室)一級—500設備用房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註:1 表中規定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當建築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倍;局部設置時,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
2 裙房與高層建築主體之間設置防火牆時,裙房的防火分區可按單、多層建築的要求確定。
5.3.2 建築內設置自動扶梯、敞開樓梯等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應按上、下層向聯通的建築面積疊加計算;當疊加計算後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規范第5.3.1條的規定時,應劃分防火分區。
建築內設置中庭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築面積疊加計算;當疊加計算後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規范第5.3.1條的規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與周圍連通空間應進行防火分隔:採用防火隔牆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採用防火玻璃牆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於1.00h,採用耐火完整性不低於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牆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採用防火卷簾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3.00h,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與中庭相連通的門、窗,應採用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2 高層建築內的中庭迴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 中庭應設置排煙設施;
4 中庭內不應布置可燃物。
5.3.3 防火分區之間應採用防火隔牆分隔,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分隔。採用防火卷簾分隔時,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
5.3.4 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的商店營業廳、展覽廳,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不應大於4000㎡;
2 設置在單層建築或僅設置在多層建築的首層內時,不應大於10000㎡;
3 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不應大於2000㎡。
5.3.5 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的區域。相鄰區域確需局部連通時,應採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應能防止相鄰區域的火災蔓延和便於安全疏散,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4.12條的規定;
2 防火隔間的牆應為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4.13條的規定;
3 避難走道應符合本規范第6.4.14條的規定;
4 防煙樓梯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5.3.6餐飲、商店等商業設施通過有頂棚的步行街鏈接,且步行街兩側的建築需利用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2 步行街兩側建築向對面的最近距離均不應小於本規范對相應高度建築的防火間距且不應小於9m。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層均不宜封閉,確需封閉時,應在外牆上設置可開啟的門窗,且可開啟門窗的面積不應小於該部位外牆面積的一半。步行街的長度不宜大於300m。
3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每間商鋪的建築面積不宜大於300㎡。
4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其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圍護構件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並宜採用實體牆,其門、窗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窗;當採用防火玻璃牆(包括門、窗)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於1.00h;當採用耐火完整性不低於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牆(包括門、窗)時,應設置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相鄰商鋪之間面向步行街一側應設置寬度不小於1.0m、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實體牆。
當步行街兩側的建築為多個樓層時,每層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商鋪均應設置防止火災豎向蔓延的措施,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2.5條的規定;設置迴廊或挑檐時,其出挑寬度不應小於1.2m;步行街兩側的商鋪在上部各層需設置迴廊和連接天橋時,應保證步行街上部各層樓板的開口面積不應小於步行街地面面積的37%,且開口宜均勻布置。
5 步行街兩側建築內的疏散樓梯應靠外牆設置並宜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可在首層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層商鋪的疏散門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內任一點到達最近室外安全地點的步行距離不應大於60m。步行街兩側建築二層及以上各層商鋪的疏散門至該層最近疏散樓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於37.5m。
6 步行街的頂棚材料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承重結構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步行街內不應布置可燃物。
7 步行街的頂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於6.0m,頂棚應設置自然排煙設施並宜採用常開式的排煙口,且自然排煙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步行街地面面積的25%。常閉式自然排煙設施應能在火災時手動和自動開啟。
8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外應每隔30m設置DN65的消火栓,並應配備消防軟管卷盤或消防水龍,商鋪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每層迴廊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步行街內宜設置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
9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內外均應設置疏散照明、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應急廣播系統。
廠房和倉庫的防火分區
(摘自《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3.3 廠房和倉庫的層數、面積和平面布置
3.3.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廠房的層數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表3.3.1的規定
表3.3.1 廠房的層數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 廠房的耐火等級 最多允許層數 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單層廠房 多層廠房 高層廠房 地下或半地下廠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 甲 一級
二級 除生產必須採用多層者外,宜採用單層 4000
3000 3000
2000 -
- -
- 乙 一級
二級 不限
6 5000
4000 4000
3000 2000
1500 -
- 丙 一級
二級
三級 不限
不限
2 不限
8000
3000 6000
4000
2000 3000
2000
- 500
500
- 丁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4000
1000 不限
2000
- 4000
-
- 1000
-
- 戊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5000
1500 不限
3000
- 6000
-
- 1000
-
- 註:1 防火分區之間應採用防火牆分隔。除甲類廠房外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當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表規定,且設置防火牆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卷簾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採用防火卷簾時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採用防火分隔水幕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的有關規定。
2 除麻紡廠房外,一級耐火等級的多層紡織廠房和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紡織廠房,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0.5倍,但廠房內的原棉開包、清花車間與廠房內其他部位之間均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h的防火隔牆分隔,需要開設門、窗、洞口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窗。
3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造紙生產聯合廠房,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5倍。一、二級耐火等級的濕式造紙聯合廠房,當紙機烘缸罩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完成工段設置有效滅火設施保護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工藝要求確定;
4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穀物筒倉工作塔,當每層工作人數不超過2人時,其層數不限;
5 一、二級耐火等級卷煙生產聯合廠房內的原料、備料及成組配方、制絲、儲絲和卷接包、輔料周轉、成品暫存、二氧化碳膨脹煙絲等生產用房應劃分獨立的防火分隔單元,當工藝條件許可時,應採用防火牆進行分隔。其中制絲、儲絲和卷接包車間可劃分為一個防火分區,且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工藝要求確定。但制絲、儲絲及卷接包車間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牆體和1.00h的樓板進行分隔。廠房內各水平和豎向分隔間的開口應採取防止火災蔓延的措施。
6 廠房內的操作平台、檢修平台,當使用人數少於10人時,平台的面積可不計入所在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內。
7 「—」表示不允許。
3.3.2 除分規范另有規定外,倉庫的層數和面積應符合表3.3.2的規定。
表3.3.2 倉庫的層數和面積 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倉庫的耐火等級最多允許數層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單層倉庫多層倉庫高層倉庫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座倉庫防火分區每座倉庫防火分區每座倉庫防火分區防火分區甲3、4項
1、2、5、6項 一級
一、二級 1
1 180
750 60
250 —
— —
— —
— —
— —
— 乙
丙 1、3、4項一、二級
三級 3
1 2000
500 500
250 900
— 300
— —
— —
— —
— 2、5、6項一、二級
三級 5
1 2800
900 700
300 1500
— 500
— —
— —
— —
— 1項一、二級
三級 5
1 4000
1200 1000
400 2800
— 700
— —
— —
— 150
— 2項一、二級
三級 不限
3 6000
2100 1500
700 4800
1200 1200
400 4000
— 1000
— 300
— 丁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3000
1000
700 不限
1500
— 1500
500
— 4800
—
— 1200
—
— 500
—
— 戊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1000
700 不限
2100
— 2000
700
— 6000
—
— 1500
—
— 1000
—
— 註:1 倉庫內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採用防火牆分隔,甲、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不應開設門、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相應類別地上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
2 室友庫區內的桶裝油品倉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石油庫設計規范》GB 50074的規定。
3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煤均化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2000㎡。
4 獨立建造的硝酸銨倉庫、電石倉庫、聚乙烯等高分子製品倉庫、尿素倉庫、配煤倉庫、造紙廠的獨立成品倉庫,當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時,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倍。
5 一、二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12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3000㎡;三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3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
6 一、二級耐火等級且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的單層棉花庫房,其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0㎡。
7 一、二級耐火等級冷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冷庫設計規范》GB 50072的規定。
8 「—」表示不允許。
3.3.3 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1條的規定增加1.0倍。當丁、戊類的場地上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限。廠房內局部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其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
倉庫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除冷庫的防火分區外,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2條的規定增加1.0倍。
3.3.4 甲、乙類生產場所(倉庫)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3.5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廠房內。
辦公室、休息室等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確需貼臨本廠房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爆牆與廠房分隔,且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
辦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類廠房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至少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如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3.6 廠房內設置中間倉庫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甲、乙類中間倉庫應靠外牆布置,其儲量不宜超過1晝夜的需要量;
2 甲、乙、丙類中間倉庫應採用防火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3 丁、戊類中間倉庫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4 倉庫的耐火等級和面積應符合本規范第3.3.2條和第3.3.3條的規定。
3.3.7 廠房內的丙類液體中間儲罐應設置在單獨房間內,其容量不應大於5m³。設置中間儲罐的房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房間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3.3.8 變、配電站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或貼臨,且不應設置在爆炸性氣體、粉塵環境的危險區域內。供甲、乙類廠房專用的10kv及以下的變配電站,當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分隔時,可一面貼臨,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等標準的規定。
乙類廠房的配電站確需在防火牆上開窗時,應採用甲級防火窗。
3.3.9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倉庫內。
辦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丁類倉庫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0h的防火隔牆和1.00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3.10 物流建築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建築功能以分揀、加工等作業為主時,應按跟規范有關廠房的規定確定,其中倉儲部分應按中間倉庫確定。
2 當建築功能以倉儲為主或建築難以區分主要功能時,應按本規范有關倉庫的規定確定,但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存儲區完全分隔時,作業區和儲存區的防火要求可分別按本規范有關廠房和倉庫的規定確定。其中,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條件時,除自動化控制的丙類高架倉庫外,儲存區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和儲存區部分建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規范表3.3.2(不含注)的規定增加3.0倍:
1)儲存除可燃液體、棉、麻、絲、毛及其他紡織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一級;
2)儲存丁、戊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
3)建築內全部設置自動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3.11 甲、乙類廠房(倉庫)內不應設置鐵路線。
需要出入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的丙、丁、戊、類廠房(倉庫),其屋頂應採用不燃材料或採取其他防火措施。
10. 抗爆牆有什麼性能特點
防爆牆是一種復合板,由纖維水泥板和穿了孔的鍍上鋅的鋼板復合而製成的,它的材料是能夠有效預計爆破,有很高的耐火型的材料。一般情況下,它的不燃等級,應該達到BS 476標准,以及4:1970部分的標准,經過實驗,符合歐洲的英和國際上對於防爆板的認可標准。
酒廠防爆牆
防爆牆產品特點:
1.不透水性強
2.抗拉強度高,延伸率大,尺寸穩定性能好,對基層收縮變形和開裂適應能力強
3.耐高低溫性能好,防爆板適用於較低氣溫環境的建築防水,而APP則適用於較高氣溫環境的建築防水。
4.耐穿刺、耐硌破、耐撕裂、耐腐蝕、耐霉變、耐候化性能好
5.施工方便,熱熔法施工四季均可操作,接縫可靠。
6. 重點防水工程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屋面、牆體、地下室、衛生間等的防水防潮;
7. 橋梁、道路、停車場、游泳池、隧道、蓄水池等建築物的防水;
8. 特別適用於結構變形頻繁和寒冷地區的建築物;管道、防腐層的保護及包管、防潮
化工廠車間防爆牆
防爆牆分類:防爆牆指的是耐爆炸壓力較強的牆,也稱耐爆牆、抗爆牆。多設在危險的廠房或倉庫中。
1、防爆磚牆:只用於物質較少的廠房和倉庫。
構造要求:柱間距不宜大於6m,大於6m加構造柱;磚牆高度不大於6m,大於6m加橫梁;磚牆厚度不小於240mm; 磚標號不應低於Mu7.5,砂漿標號不應低於M5;每0.5m垂直高度不應少於構造筋;兩端與鋼砼柱預埋焊接或24號鍍鋅鐵絲綁扎。
磚標號:根據抗壓、抗折強度分為: Mu 7.5、Mu10、Mu15、Mu20四級。
砂漿標號: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M0.4、M1、M2.5、M5、M7.5、M10六級。
2、防爆鋼砼牆:理想的防爆牆。
構造:厚度不應小於200mm,多為500mm、800mm,甚至1m;
砼強度不低於C20;鋼筋由結構計算,但不小於砼強度等級: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C 7.5、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十二級。
3、防爆鋼板牆:以槽鋼為骨架,鋼板和骨架鉚接或焊接在一起。按做法不同分為以下四種:(1)單層或雙層鋼板防爆牆:鋼板厚不小於6mm,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應大於1.8m。
(2)雙層鋼板中間填砼防爆牆:中間填砼或砂,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大於1.2m。
(3)鋼板木板防爆牆:木板厚大於50mm。
(4)型鋼防爆牆:既防爆又泄壓。
防爆牆施工要點:防火牆是現在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的一種材料,但是我們使用防火隔牆的時候,防火隔牆的施工要點是極為關鍵的,如果防火隔牆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了問題的話,那麼在以後的使用過程中會出現問題的,對於用戶來說也是非常危險的。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下防火隔牆的施工要點。
1.放線:根據設計施工圖,在已做好的地面或地枕帶上,放出隔牆位置線、門窗洞口邊框線,並放好頂龍骨位置邊線。
2.安裝門洞口框:放線後按設計,先將隔牆的門洞口框安裝完畢。
3.安裝龍骨:按分檔位置安裝豎龍骨,豎龍骨上下兩端插入沿頂龍骨及沿地龍骨,調整垂直及定位準確後,用抽心鉚釘固定;靠牆、柱邊龍骨用射釘或木螺絲與牆、柱固定,釘距為1000mm.
4.安裝橫向卡擋龍骨:根據設計要求,隔牆高度大於3m時應加橫向卡檔龍骨,采向抽心鉚釘或螺栓固定。
減輕爆炸危害的措施主要有:
1.合理布置建築的總平面。在工廠總平面設計中,將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倉庫集中在一個區段,同其他區段間保持適當的距離。如工廠靠近郊區,應將這類房屋布置在廠區邊緣;如工廠靠近山區,則應充分利用地形和自然屏障,將這類房屋布置在山溝內。
2.設置建築防爆構配件,如防爆牆、防爆門、防爆窗等。在同一座廠房和倉庫內部,應將有爆炸危險的裝置同一般裝置用防爆牆分隔開。防爆牆可採用配筋磚牆、鋼筋混凝土牆、鋼板牆和鋼木板牆,其材料和強度經計算確定。防爆牆不應作為承重結構,不得穿孔留洞。工藝上需要管道或機器的軸承穿越時,必須有密封措施。如需設門窗,應設防爆(裝甲)門和防爆窗,應具有防爆牆的抗爆強度和防火能力。防爆觀察窗是固定式的,採用角鋼窗框、橡皮密封條和夾層玻璃。
3. 設置泄壓構配件,如輕質屋頂、輕質外牆和泄壓窗等。其作用是在發生爆炸時,它們首先遭到破壞,泄散掉大量氣體和能量,從而減輕承重結構受到的爆炸壓力荷載。防爆建築泄壓面積,即泄壓構件的總面積同 房屋體積的比值,一般採用0.05~0.10。泄壓構件應靠近爆炸部位,不得面對人員集中的地方和主要通道。泄壓輕質屋頂普遍採用輕質的石棉水泥波形板作屋面材料,波形板下應滿鋪鍍鋅鐵絲網或細鋼筋製成的安全網,以免爆炸時斷瓦碎片散落傷人。泄壓輕質外牆宜採用石棉水泥波形板作牆體材料,用薄鋼板帶與螺栓卡固在鋼筋混凝土的橫樑上。泄壓輕質外牆需要保溫時,可採用雙層板或內襯一層木絲板。泄壓窗應避免採用撞擊時發生火花的零件,並能在爆炸時自動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