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煙花爆竹零售店照明是否要防爆,電線是否需要穿管,有的話屬於哪條法律法規
煙花爆竹零售店照明是否需要防爆,電線是否需要穿管,沒有這樣的規定。但是實踐中為安全起見,多在執行這項工作,《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煙花爆竹工程設計規范》中的相關規定。
❷ 經營煙花爆竹要遵守哪些規定
經營煙花爆竹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符合布點規劃條件,國家安監督總局65號令和各省市區、市級的條件,
二、符合限制燃放、禁止燃放條件、小區 的相關規定,非專業人員燃放的產品,
三、貨源采購規定,要從正規的批發公司進貨,不採購其他渠道的產品、不合格產品、三無產品、超品種經營產品、非法生產的產品,
四、符合產品質量條件,(煙花爆竹質量與安全GB2013)
五、符合存儲規定,居民區不能存儲,超量存儲、超品種存儲,
六、符合安全規定,防潮、防火、防爆、防意外,防橫放、倒放,防爆曬,防霉變、防鼠害,
七、向購買者宣傳燃放方法,
八、具備消防常識、備足消防器材。
❸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二)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三)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煙花爆竹經常場所防爆燈擴展閱讀:
《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供應按照國家標准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准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❹ 煙花爆竹店的專用防爆燈是哪種
煙花爆竹店的專用防爆燈
❺ 售賣煙花爆竹是否屬於特種行業
特種行業是指工商服務行業中所經營的業務內容和性質特殊,容易被違法犯回罪分子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答易發生治安災害事故,依據國家和地方的行政法規,由公安機關實施治安管理的特定行業的總稱。簡稱「特行」或「特業」。
列為特種行業的有:
1、旅館業(包括旅社、飯店、賓館、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業務的辦事處、培訓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鑄刻字業(包括印刷、排版、製版、裝訂、覆膜、復印、打字、製作名片、鑄字、印章、刻字等)
3、舊貨業(包括舊貨市場、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寄售調劑店、報廢機動車(船)回收、拆解企業等)
4、典當業
5、拍賣業
6、信託寄賣業。
7、出入境服務行業
凡從事上述行業均應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❻ 煙花爆竹專賣店安全檢查哪方面工作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安監局應對各區部分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了安全專項檢查。
重點檢查經營許可證是否有效、管理人員上崗是否持證、場所儲存數量是否超量、安全措施配備是否有效、周邊安全距離是否符合和銷售流向是否登記等方面內容。
詳細安全檢查條例如下:
選址與布局
1、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得設置在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小區內。
2、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應布置在軍事管理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應布置在地下室、橋下及涵洞、三層及以上建築物內。
4、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布置在兩層建築物內時,其正上方不應有人員活動場所,上下層之間不應有樓梯和洞口。
5、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毗鄰其他建築物時,其毗鄰牆體應為不燃材料牆體,且不應有門窗和洞口。
6、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內部應將產品堆放區和銷售櫃台分區布置,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
7、嚴禁將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作為其他經營場所和生活場所的人員進出入通道。
8、專櫃銷售的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應相對獨立,其他商品銷售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應通過煙花爆竹銷售場所。
9、在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醒目位置應懸掛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10、在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醒目位置設置禁止煙火等安全警示標識。
建築物結構
1、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建築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採用搭棚形式設置時,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建。
2、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與其他場所聯建時,其隔牆應為厚度不小於180毫米的密實磚牆,或者耐火極限不低於3小時的其他密實牆。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安全疏散門宜採用向外開啟的平開門;採用其他形式的門時,應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4、顧客進出的門洞寬不應小於1.5米,搬運產品進出的門洞寬不宜小於1.2米。
電氣與消防
1、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電力線路跨越。
2、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禁止使用白熾燈、射燈等容易產生高溫的燈具,電氣線路應穿鋼管敷設。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採用非防爆型電器時,電器應與產品保持不小於1.2米的水平投影距離。
4、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內嚴禁有明火,不應有輸送易燃易爆物質的管道通過。
5、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禁止採用產生明火和有強熱輻射的採暖設備;採暖宜選用水暖,且產品與採暖設備的距離應不小於30厘米。
6、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應配備至少兩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滅火器放置位置應便於取用。
(6)煙花爆竹經常場所防爆燈擴展閱讀:
燃放煙花爆竹還會對我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不少危害。其中最令人關注的危害是:安全危害和環境危害。
1、安全危害
由於煙花爆竹其中的火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時如果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燃放或者燃放違規產品,就會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目前煙花爆竹的國家最新標准GB10631-2013<煙花爆竹 安全與質量>即將於2013年3月1日實施,其中對個人嚴禁燃放A級和B級產品作了說明,降低煙花爆竹的含葯量,確保安全。
2、環境危害
煙花爆竹對環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氣污染和噪音污染。對噪音污染的認識人們已經趨於共識,尤其在城市中由於高樓林立所產生的回聲效應,煙花爆竹所釋放出的聲音對人的生理、心理都有較大的影響。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有哪些要求
人民網-煙花爆竹開展安全檢查
❼ 關於煙花爆竹庫房的安全距離
關於煙花爆竹庫房的安全距離標准具體如下:
1、計算葯量3噸到4噸的C級煙花爆竹存儲倉庫和城鎮規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130米;和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區、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軍隊駐地、醫院、旅遊區等人口稠密區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80米;
2、和國家鐵路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50米,和二級以上公路、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40米,計算葯量2噸至3噸的C級煙花爆竹存儲倉庫與城鎮規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120米;
3、和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區、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軍隊駐地、醫院、旅遊區等人口稠密區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75米;
4、和國家鐵路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50米,和二級以上公路、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38米,計算葯量2噸以下的C級煙花爆竹存儲倉庫和城鎮規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110米;
5、和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區、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軍隊駐地、醫院、旅遊區等人口稠密區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65米;和國家路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50米,和二級以上公路、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35米。
(7)煙花爆竹經常場所防爆燈擴展閱讀
煙花爆竹存儲倉庫不能夠超出限定葯量與品質存儲煙花爆竹,庫區內顯著位置應當設定車輛限速標志,倉庫圍牆外側與庫區內顯著位置務必設定好安全警示標志。
庫房平面布置和內部距離煙花爆竹存儲區和辦公區域、值班室分離開,庫房每一棟之間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20米,庫房與值班室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25米。
庫區應當設立密實圍牆,圍牆與庫房牆角的最近距離不應小於5米,高度不宜低於2米,圍牆頂部需要設定防攀越設施。庫房臨近25米范圍以內,不應當種植針葉樹或是竹林。
❽ 煙花爆竹廠用什麼燈
光纖燈具,絕對安全,真正的光源在室外,
嘿嘿,沒有中國廠家用得起呀。
中國也做不出俺設計、俺能夠親自製造的下一代煙花爆竹。
焰火是一個不道德、罪惡的產業:
❾ 煙花爆竹零售店要按裝防爆燈嗎
一般的煙花爆竹零售店不需要防爆燈,但是大型的煙花爆竹倉庫需要安裝防爆燈。
❿ 設立煙花爆竹零售點有什麼要求
設立煙花爆竹零售點的要求有:選址與布局、建築物結構、電氣與消防。
一、選址與布局
1、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得設置在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小區內。
2、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應布置在軍事管理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應布置在地下室、橋下及涵洞、三層及以上建築物內。
4、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布置在兩層建築物內時,其正上方不應有人員活動場所,上下層之間不應有樓梯和洞口。
5、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毗鄰其他建築物時,其毗鄰牆體應為不燃材料牆體,且不應有門窗和洞口。
6、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內部應將產品堆放區和銷售櫃台分區布置,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
7、嚴禁將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作為其他經營場所和生活場所的人員進出入通道。
8、專櫃銷售的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應相對獨立,其他商品銷售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應通過煙花爆竹銷售場所。
9、在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醒目位置應懸掛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10、在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醒目位置設置禁止煙火等安全警示標識。
二、建築物結構
1、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建築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採用搭棚形式設置時,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建。
2、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與其他場所聯建時,其隔牆應為厚度不小於180毫米的密實磚牆,或者耐火極限不低於3小時的其他密實牆。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安全疏散門宜採用向外開啟的平開門;採用其他形式的門時,應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4、顧客進出的門洞寬不應小於1.5米,搬運產品進出的門洞寬不宜小於1.2米。
三、電氣與消防
1、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電力線路跨越。
2、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禁止使用白熾燈、射燈等容易產生高溫的燈具,電氣線路應穿鋼管敷設。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採用非防爆型電器時,電器應與產品保持不小於1.2米的水平投影距離。
4、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內嚴禁有明火,不應有輸送易燃易爆物質的管道通過。
5、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禁止採用產生明火和有強熱輻射的採暖設備;採暖宜選用水暖,且產品與採暖設備的距離應不小於30厘米。
6、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應配備至少兩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滅火器放置位置應便於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