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對玻璃幕牆所用玻璃的基本技術要求是什麼
玻璃幕牆採用的玻璃應是安全玻璃,主要有鋼化玻璃、夾層玻璃、中空玻璃、防火玻璃、陽光控制鍍膜玻璃和低輻射玻璃等。 用於玻璃幕牆的玻璃種類很多,有中空玻璃、鋼化玻璃、半鋼化玻璃、夾層玻璃、防火玻璃等。玻璃表面可以鍍膜,形成鍍膜玻璃(也稱熱反射玻璃,可將1/3左右的太陽能吸收和反射掉,降低室內的空調費用)。中空玻璃在玻璃幕牆中已應用十分廣泛,它具有優良的保溫、隔熱、隔聲效果。 為減少玻璃幕牆的眩光和輻射熱,宜採用低輻射率鍍膜玻璃。因鍍膜玻璃的金屬鍍膜層易被氧化,不宜單層使用,只能用於中空玻璃和夾層玻璃的內側。目前,高透型鍍銀低輻射( LOW-E)玻璃已在幕牆工程中使用,其不僅具有良好的透光率、極高的遠紅外線反射率,而且節能性能優良,特別適用於寒冷地區。它能使較多的太陽光輻射進入室內以提高室內的溫度,同時又能使寒冷季節或陰雨天來自室內物體熱輻射的85%反射回室內,有效地降低能耗,節約能源。低輻射玻璃因其具有透光率高的特點,可用於任何地域的有高通透性外觀要求的建築,以突出自然採光的主要特徵,這是目前比較先進的綠色環保玻璃。 幕牆玻璃的外觀質量和性能應符合下列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建築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鋼化玻璃》( GB 15763. 2-2005)、 《夾層玻璃》(GB 9962-1999)、 《中空玻璃》 (GB/T 11944-2002)、 《建築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GB 15763. 2-2001)、《鍍膜玻璃 第1部分:陽光控制鍍膜玻璃》(GB/T 18915. 1-2002)、《鍍膜玻璃 第2部分:低輻射玻璃》(GB/T 18915. 1-2002)、《著色玻璃》(GB/T 18701-2002)等。 要根據設計要求選用玻璃類型,製作廠家對玻璃幕牆應進行風壓計算,要提供出廠質量合格證明及必要的試驗數據;玻璃進場後要開箱抽樣檢查外觀質量,玻璃顏色一致,表面平整,無污染、翹曲,鍍膜層均勻,不得有劃痕和脫膜缺陷。整箱進場要有專用鋼制靠架,如拆箱後存放,要立式放在室內特製的靠架上。
Ⅱ 鋼化玻璃的國家標准
標准名稱:建築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鋼化玻璃
英文名稱: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08-30發布 2006-03-01實施
1 范圍
GB15763的本部分規定了經熱處理工藝製成的建築用鋼化玻璃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GB15763的本部分適用於經熱處理工藝製成的建築用鋼化玻璃。對於建築以外用的(如工業裝備、傢具等)鋼化玻璃,如果沒有相應的產品標准,可根據其產品特點參照使用本標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GB 9962-1999 夾層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T 18144 玻璃應力測試方法
3 定義及分類
3.1 定義
鋼化玻璃:經熱處理工藝之後的玻璃。其特點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壓應力層,機械強度和耐熱沖擊強度得到提高,並具有特殊的碎片狀態。
3.2 分類
3.2.1 鋼化玻璃按生產工藝分類,可分為:
垂直法鋼化玻璃:在鋼化過程中採取夾鉗吊掛的方式生產出來的鋼化玻璃。
水平法鋼化玻璃:在鋼化過程中採取水平輥支撐的方式生產出來的鋼化玻璃。
3.2.2 鋼化玻璃按形狀分類,分為平面鋼化玻璃和曲面鋼化玻璃。
4鋼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
生產鋼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質量應符合相應的產品標準的要求。對於有特殊要求的,用於生產鋼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質量由供需雙方確定。
5要求
鋼化玻璃的各項性能及其試驗方法應符合表1相應條款的規定。其中安全性能要求為強制性要求。
表1 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條款
名稱 技術要求 實驗方法
尺寸及外觀要求 尺寸及其允許偏差 5.1 6.1
厚度及其允許偏差 5.2 6.2
外觀質量 5.3 6.3
彎曲度4 5.4 6.4
安全性能要求 彎曲度 5.5 6.5
碎片狀態 5.6 6.6
霰彈袋沖擊性能 5.7 6.7
一般性能要求 表面應力 5.8 6.8
耐熱沖擊性能 5.9 6.9
5.1允許尺寸及允許偏差
5.1.1 長方形平面鋼化玻璃邊長允許偏差
Ⅲ 鋼化玻璃標準是什麼
標准名稱:建築用安全玻璃 鋼化玻璃
英文名稱: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08-30發布 2006-03-01實施
標准編號:GB15763.2-2005
建築用安全玻璃 鋼化玻璃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 2:Tempered glass
1 范圍
GB15763的本部分規定了經熱處理工藝製成的建築用鋼化玻璃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GB15763的本部分適用於經熱處理工藝製成的建築用鋼化玻璃。對於建築以外用的(如工業裝備、傢具等)鋼化玻璃,如果沒有相應的產品標准,可根據其產品特點參照使用本標准。
2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GB 9962-1999 夾層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T 18144 玻璃應力測試方法
3 定義及分類
3.1 定義
鋼化玻璃:經熱處理工藝之後的玻璃。其特點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壓應力層,機械強度和耐熱沖擊強度得到提高,並具有特殊的碎片狀態。
3.2 分類
3.2.1 鋼化玻璃按生產工藝分類,可分為:
垂直法鋼化玻璃:在鋼化過程中採取夾鉗吊掛的方式生產出來的鋼化玻璃。
水平法鋼化玻璃:在鋼化過程中採取水平輥支撐的方式生產出來的鋼化玻璃。
3.2.2 鋼化玻璃按形狀分類,分為平面鋼化玻璃和曲面鋼化玻璃。
4鋼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
生產鋼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質量應符合相應的產品標準的要求。對於有特殊要求的,用於生產鋼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質量由供需雙方確定。
5要求
鋼化玻璃的各項性能及其試驗方法應符合表1相應條款的規定。其中安全性能要求為強制性要求。
表1 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條款
名稱
技術要求
實驗方法尺寸及外觀要求
尺寸及其允許偏差
5.1
6.1
厚度及其允許偏差
5.2
6.2
外觀質量
5.3
6.3
彎曲度4
5.4
6.4安全性能要求
彎曲度
5.5
6.5
碎片狀態
5.6
6.6
霰彈袋沖擊性能
5.7
6.7一般性能要求
表面應力
5.8
6.8
耐熱沖擊性能
5.9
6.9
5.1允許尺寸及允許偏差
5.1.1 長方形平面鋼化玻璃邊長允許偏差
長方形平面鋼化玻璃的邊長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長方形平面鋼化玻璃邊長允許偏差 (單位為毫米)
厚度
邊長(L)允許偏差
L≤1000
1000〈L≤2000
2000〈L≤3000
L>30003,4,5,6
+1
-2
±3
±4
±58,10,12
+2
-3
15
±4
±4 19
±5
±5
±6
±7>19
供需雙方商定
5.1.2 長方形平面鋼化玻璃的對角線差
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長方形平面鋼化玻璃對角線差允許值 (單位為毫米)
玻璃公稱厚度
邊長(L)允許偏差
L≤2000
2000〈L≤3000
L>30003,4,5,6
±3.0
±4.0
±5.08,10,12
±4.0
±5.0
±6.015,19
±5.0
±6.0
±7.0>19
供需雙方商定
5.1.3其他形狀的鋼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許偏差
由供需雙方商定。
5.1.4 邊部加工
邊部加工形狀及質量由供需雙方商定.
5.1.5 圓孔
5.1.5.1 概述
本條只適用於公稱厚度不小於4mm的鋼化玻璃。圓孔的邊部加工質量由供需雙方商定。
5.1.5.2孔徑
孔徑一般不小於玻璃的公稱厚度, 孔徑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的規定。小於玻璃的公稱厚度的孔的孔徑允許偏差由供需雙方商定,
表4孔徑及允許偏差 (單位為毫米)
公稱孔徑
允許偏差4≤D≤50
±1.0250<D≤100
±2.0D>100
供需雙方商定
5.1.5.3 孔的位置
1)孔的邊部距玻璃邊部的距離a不應小於玻璃公稱厚度的2倍。如圖1所示。
圖1孔的邊部距玻璃邊部的距離示意圖
2) 兩孔孔邊之間的距離b不應小於玻璃公稱厚度的2倍。如圖2所示。
圖2 兩孔孔邊之間的距離示意圖
3) 孔的邊部距玻璃角部的距離c不應小於玻璃公稱厚度d的6倍。如圖3所示。
注:如果孔的邊部距玻璃角部的距離小於35mm,那麼這個孔不應處在相對於角部對稱的位置上。具體位置由供需雙方商定。
圖3 孔的邊部距玻璃角部的距離示意圖
4) 圓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許偏差
圓孔圓心的位置的表達方法可參照圖4進行。如圖4建立坐標系,用圓心的位置坐標(x,y)表達圓心的位置。
圓孔圓心的位置x、y的允許偏差與玻璃的邊長允許偏差相同(見表2)。
圖4 圓心位置表示方法
5.2厚度及其允許偏差
5.2.1鋼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厚度及其允許偏差 (單位為毫米)
玻璃公稱厚度
厚度允許偏差3,4,5,6
±0.28,10
±0.312
±0.415
±0.619
±1.0>19
供需雙方商定
5.2.2 對於表5未作規定的公稱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許偏差可採用表5中與其鄰近的較薄厚度的玻璃的規定,或由供需雙方商定。
5.3 外觀質量
鋼化玻璃的外觀質量應滿足表6的要求。
5.4彎曲度
平面鋼化玻璃的彎曲度,弓形時應不超過0.3%,波形時應不超過0.2%。
5.5抗沖擊性
取6塊鋼化玻璃進行試驗,試樣破壞數不超過1塊為合格,多於或等於3塊為不合格。
破壞數為2塊時,再另取6塊進行試驗, 試樣必須全部不被破壞為合格。
缺陷名稱
說明
允許缺陷數爆邊
每片玻璃每米邊長上允許有長度不超過10mm,自玻璃邊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過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過厚度1/3的爆邊個數.
1個劃傷
寬度在0.1mm 以下的輕微劃傷,每平方米面積內允許存在條數。
長≤100mm
4條
寬度大於0.1mm的劃傷,每平方米面積內允許存在條數.
寬0.1~1mm
長≤100mm 4條夾鉗印
夾鉗印與玻璃邊緣的距離≤20mm,邊部變形量≤2mm(見圖5)裂紋、缺角
不允許存在
1. 邊部變形
2. 夾鉗印與玻璃邊緣的距離
3. 夾鉗印圖5夾鉗印示意圖
5.6 碎片狀態
取4塊玻璃試樣進行試驗,每塊試樣在任何50mm×50mm區域內的最少碎片數必須滿足表7的要求。且允許有少量長條形碎片,其長度不超過75mm。
玻璃品種
公稱厚度/mm
最少碎片數/片平面鋼化玻璃
3
30
4~12
40
≥15
30曲面鋼化玻璃
≥4
30
5.7 霰彈袋沖擊性能
取4塊平型鋼化玻璃試樣進行試驗,必須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條的規定。
(1) 玻璃破碎時, 每試樣的最大10塊碎片質量的總和不得超過相當於試樣65m2面積的質量。
(2)散彈袋下落高度為1200mm時,試樣不破壞。
5.8表面應力
鋼化玻璃的表面應力不應小於90MPa。
以製品為試樣,取3塊試樣進行試驗,當全部符合規定為合格,2塊試樣不符合則為不合格,當2塊試樣符合時,再追加3塊試樣,如果3塊全部符合規定則為合格。
5.9耐熱沖擊性能鋼化玻璃應耐200℃溫差不破壞。
取4塊試樣進行試驗,當4塊試樣全部符合規定時認為該項性能合格。當有2塊以上不符合時,則認為不合格。當有1塊不符合時,重新追加1塊試樣,如果它符合規定,則認為該項性能合格。當有2塊不符合時,則重新追加4塊試樣,全部符合規定時則為合格。
6. 試驗方法
6.1 尺寸檢驗
尺寸用最小刻度為1mm的鋼直尺或鋼捲尺測量.
6.2厚度檢驗
使用外徑干分尺或與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邊15mm內的四邊中點測量。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即為厚度值。並以毫米(mm)為單位修約到小數點後2位。
6.3外觀檢驗
以製品為試樣,按GB 11614方法進行。
6.4彎曲度測量
將試樣在室溫下放置4h以上, 測量時把試樣垂直立放,並在其長邊下方的1/4處墊上2塊墊塊。用一直尺或金屬線水平緊貼製品的兩邊或對角線方向,用塞尺測量直線邊與玻璃之間的間隙,並以弧的高度與弦的長度之比的百分率來表示弓形時的彎曲度。進行局部波形測量時,用一直尺或金屬線沿平行玻璃邊緣25mm方向進行測量,測量長度300mm。用塞尺測得波谷或波峰的高,並除以300mm後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彎曲度,如圖6所示。
6.5抗沖擊性試驗
6.5.1試樣為與製品同厚度、同種類的,且與製品在同一工藝條件下製造的尺寸為610 mm(-0mm,+5mm)×610mm(-0mm,+5mm)的平面鋼化玻璃。
6.5.2試驗裝置應符合GB 9962-1999 附錄A的規定。使沖擊面保持水平。試驗曲面鋼化玻璃時,需要使用相應的輔助框架支承。
6.5.3使用直徑為 63.5 mm(質量約 1040 g)表面光滑的鋼球放在距離試樣表面 1000 mm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沖擊點應在距試樣中心 25 mm的范圍內。對每塊試樣的沖擊僅限1次,以觀察其是否破壞。試驗在常溫下進行。
6.6 碎片狀態試驗
6.6.1 以製品為試樣
6.6.2試驗設備
可保留碎片圖案的任何裝置。
6.6.3試驗步驟
6.6.3.1將鋼化玻璃試樣自由平放在試驗台上,並用透明膠帶紙或其他方式約束玻璃周邊,以防止玻璃碎片濺開。
6.6.3.2 在試樣的最長邊中心線上距離周邊20mm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徑為0.2mm+0.05mm的小錘或沖頭進行沖擊,使試樣破碎。
6.6.3.3保留碎片圖案的措施應在沖擊後10s後開始並且在沖擊後3min內結束。
1. 弓形變形
2. 玻璃邊長或對角線長
3. 波形變形;
4. 300mm圖6 弓形和波形彎曲度示意圖
6.6.3.4 碎片計數時,應除去距離沖擊點半徑80mm以及距玻璃邊緣或鑽孔邊緣25mm范圍內的部分。從圖案中選擇碎片最大的部分,在這部分中用50mm×50mm的計數框計算框內的碎片數,每個碎片內不能有貫穿的裂紋存在,橫跨計數框邊緣的碎片按1/2個碎片計算。
6.7 散彈袋沖擊性能試驗
6.7.1 試樣
試樣為與製品相同厚度、且與製品在同一工藝條件下製造的尺寸為1930mm(-0mm,+5mm)×864mm(-0mm,+5mm)的長方形平面鋼化玻璃。
6.7.2 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應符合GB 9962-1999 附錄B的規定。
6.7.3試驗步驟
6.7.3.1 用直徑 3 mm的撓性鋼絲繩把沖擊體吊起,使沖擊體橫截面最大直徑部分的外周距離試樣表面小於 13 mm,距離試樣的中心在 50 mm以內。
6.7.3.2 使沖擊體最大直徑的中心位置保持在 300 mm的下落高度,自由擺動落下,沖擊試樣中心點附近1次。若試樣沒有破壞,升高至 750 mm,在同一試樣的中心點附近再沖擊1次。
6.7.3.3 試樣仍未破壞時,再升高至 1200 mm的高度,在同一塊試樣中心點附近沖擊一次。
6.7.3.4 下落高度為300mm,750mm或1200mm試樣破壞時,在破壞後5min之內,從玻璃碎片中選出最大的10塊,稱其質量。並測量保留在框內最長的無貫穿裂紋的玻璃碎片的長度。 6.8表面應力測量
6.8.1 試樣以製品為試樣,按GB/T 18144 規定的方法進行。
6.8.2 測量點的規定
如圖7所示,在距長邊100mm的距離上,引平行於長邊的2條平行線,並與對角線相交於4點,這4點以及製品的幾何中心點即為測量點。
圖7測量點示意圖
圖8測量點示意圖
若製品短邊長度不足300mm時,見圖8,則在距短邊100mm的距離上引平行於短邊的兩條平行線與中心線相交於2點,這兩點以及製品的幾何中心點即為測量點。
不規則形狀的製品,其應力測量點由供需雙方商定。
6.8.3 測量結果
測量結果為各測量點的測量值的算術平均值。
6.9 耐熱沖擊性能將300mm×300mm的鋼化玻璃試樣置於200℃±2℃的烘箱中,保溫4h以上,取出後立即將試樣垂直浸入0℃的冰水混合物中,應保證試樣高度的1/3以上能浸入水中,5min後觀察玻璃是否破壞。
玻璃表面和邊部的魚鱗狀剝離不應視作破壞。
7 檢驗規則
7.1檢驗項目
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1.1型式檢驗技術要求中的安全性能要求為必檢項目,其餘要求由供需雙方商定。
7.1.2出廠檢驗厚度及其偏差、外觀質量、尺寸及其偏差、彎曲度。其他檢驗項目由供需雙方商定。
7.2組批抽樣方法
7.2.1產品的尺寸和偏差、外觀質量、彎曲度按表8規定進行隨機抽樣。
表8 抽樣表 (單位為片)
批量范圍
樣本大小
合格判定數
不合格判定數1~8
2
1
29~15
3
1
216~25
5
1
226~50
8
2
351~90
13
3
491~150
20
5
6151~280
32
7
8281~500
50
10
11501~1000
80
14
15
7.2.2 對於產品所要求的其他技術性能, 若用製品檢驗時,根據檢測項目所要求的數量從該批產品中隨機抽取;若用試樣進行檢驗時,應採用同一工藝條件下制備的試樣。當該批產品批量大於500塊時,以每500塊為一批分批抽取試樣,當檢驗項目為非破壞性試驗時可用它繼續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測。
7.3 判定規則
若不合格品數等於或大於表8 的不合格判定數,則認為該批產品外觀質量、尺寸偏差、彎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應符合相應條款的規定,否則,認為該項不合格。
若上述各項中,有一項不合格,則認為該批產品不合格。
8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8.1 包裝
玻璃的包裝宜採用木箱或集裝箱(架)包裝,箱(架)應便於裝卸、運輸。每箱(架)宜裝同一厚度、尺寸的玻璃。玻璃與玻璃之間、玻璃與箱(架)之間應採取防護措施,防止玻璃的破損和玻璃表面的劃傷。
8.2 包裝標志
包裝標志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每個包裝箱應標明「朝上、輕搬正放、小心破碎、防雨怕濕」等標志或字樣。
8.3 運輸
運輸時,玻璃應固定牢固,防止滑動、傾倒,應有防雨措施。
8.4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不結露或有防雨設施的地方。
Ⅳ 防爆玻璃
防爆玻璃是指防止暴力沖擊的特種玻璃,目前防止氣體及重力沖擊的特種玻璃也版劃歸權為防爆玻璃。
防爆玻璃按種類可分為民用防爆玻璃及工業用防爆玻璃,其中以工業用礦用防爆玻璃為最高等級,工業用礦用防爆玻璃具有安全系數高,產品堅固耐用等特點。
防爆玻璃厚度常見的有11毫米及13毫米,特殊厚度及特殊規格,必須依據產品質量等級進行生產製作。
需要提醒的是,鋼化玻璃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防爆玻璃,鋼化玻璃在破碎之後無法抵擋氣體及重力的沖擊,不能有效保護操作室人員的工作安全。
目前,可以生產礦用防爆玻璃的廠家主要有:廣州祥鷺玻璃技術有限公司、南京神童特種玻璃技術有限公司。
Ⅳ 安全玻璃技術規范
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
(2003年12月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改運行[2003]2116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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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安全玻璃的生產、流通、使用和安裝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規范建築安全玻璃應用,提高建築工程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制定《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鋼化玻璃、夾層玻璃及由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製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單片半鋼化玻璃(熱增強玻璃)、單片夾絲玻璃不屬於安全玻璃。
第三條 國內所有從事建築安全玻璃生產、進口、銷售和建築物建設、設計、安裝、施工、監理單位,應執行本規定要求。
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城市自本《規定》實施之日起的新建、擴建、改造、裝修及維修工程等構築物,應按本規定要求使用安裝安全玻璃。
第四條 國家質檢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負責對建築安全玻璃生產和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國家檢驗檢疫機構負責進口安全玻璃檢驗監督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建築物使用、安裝建築安全玻璃的管理監督工作。中國建築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應通過引導企業遵守行規行約,實行自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督促企業執行本規定。
第五條 安全玻璃生產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標准組織生產,所有出廠的安全玻璃產品應達到國家標準的要求。
對進口安全玻璃按照國內同類產品的強制性技術規范實施檢驗,不合格的不得進口。 建設、施工單位采購用於建築物的安全玻璃必須具有強制性認證標志且提供證書復印件,對國產安全玻璃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對進口產品提供檢驗檢疫證明。以上資料作為工程技術資料存檔,資料不全的產品不得使用。
第六條 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璃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光觀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台、平台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欄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歷史老照片不能說的秘密慈禧軍閥明末清初文革晚清
(十一)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項是指《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所稱的部位。
第七條 安全玻璃生產企業應能夠獨立組織生產,應有完整的工藝裝備,有完善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和嚴格的規章制度;應建立健全質量檢驗制度、必備的檢驗設備和質量管理機構。
安全玻璃生產企業應取得國家指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頒發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未取得認證的企業生產的建築安全玻璃不得出廠、銷售和在其他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第八條 建築物按規定應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建設單位不得要求設計單位在設計方案中設計非安全玻璃,也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安裝非安全玻璃。
第九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設計,在建築物按規定應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應在設計文件中標明。
第十條 施工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玻璃,應核查本規定第五條所要求的產品質量證明材料,安裝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有關設計方案和安裝技術標准。對建築施工人員的培訓,應包含安全玻璃安裝操作的內容。
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第十一條 在本規定第六條第(三)、(四)、(五)項所列部位的安全玻璃安裝施工完成後,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中間驗收,未經中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二條 處罰
(一)因安全玻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玻璃生產企業負相應法律責任,質量監督部門應對其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強制性認證機構應按相關規定撤銷其認證證書。 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認證機構應負相關的法律責任。
(二)對違反本規定銷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單位,其銷售的產品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銷售單位應負相應法律責任。
(三)對違反本規定進口不合格安全玻璃的貿易關系人,其進口產品造成重大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對違反本規定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對違反規定銷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Ⅵ 什麼是防爆玻璃
防爆玻璃,就是能夠防止暴力沖擊的玻璃,它是利用特殊的添加劑和中間的夾層由機器加工做成的特種玻璃,即使玻璃打破也不會輕易掉落,因為中間的材料(PVB膠片)或另一側防爆玻璃已經充分粘接起來。因此,防爆玻璃可以大大減少遭遇暴力沖擊時對人員及貴重物品的傷害。
分類:
1、普通型防爆玻璃
普通型防爆玻璃,玻璃結構多以單片浮法玻璃通過強化處理而做成的特種玻璃,強化處理後的玻璃表面具有較強的抗暴力沖擊能力,此類玻璃隨著玻璃厚度不斷增厚,其防爆效果得到不斷增強,厚度最厚一般為20毫米,超出20毫米以上厚度的玻璃做成防爆玻璃,強化處理很難一次到位,對選擇普通防爆玻璃用戶群體來說,務必要慎重。
普通型防爆玻璃一旦破裂,玻璃就成為碎片,不能有效抵擋風壓或重物二次沖擊。嚴格意義上說,普通型防爆玻璃並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防爆玻璃」。
2、加強型防爆玻璃
加強型防爆玻璃是將兩片或多片浮法玻璃中間夾以強韌PVB膠片,經熱壓機壓合並盡可能地排出中間空氣,然後放入高壓蒸汽釜內利用高溫高壓將殘余的少量空氣溶入膠膜而成。
國內市場上的防爆玻璃規格都在300mm*300mm見方以上,比300mm*300mm小的防爆玻璃規格,目前有這方面生產能力的廠家還十分稀少,這類超小規格防爆玻璃廣泛應用到煤礦井下救生艙,因為加工工藝難度高,價格一向比較昂貴。
加強型防爆玻璃厚度主要有:8mm-10mm、12mm-14mm、16mm-18mm、20mm-22mm、24mm-26mm、30mm-32mm、38mm-40mm。
Ⅶ 什麼是防爆玻璃,防爆玻璃和鋼化玻璃有什麼區別
防爆玻璃,就是能夠防止暴力沖擊的玻璃,它是利用特殊的添加劑和中間的夾層由機器加工做成的特種玻璃。
防爆玻璃,與鋼化玻璃主要區別如下:
一、特點不同
1、防爆玻璃:安全性高:,由於中間層的PVB堅韌且附著力強,受沖擊破損後不易被貫穿,碎片不會脫落,與PVB膠片緊緊地粘合在一起;功效更多,與其他玻璃相比,具有耐震、防盜、防彈、防爆、防紫外等性能;節能更強
2、鋼化玻璃:安全性,當玻璃受外力破壞時,碎片會成類似蜂窩狀的鈍角碎小顆粒,不易對人體造成嚴重的傷害;高強度,同等厚度的鋼化玻璃抗沖擊強度是普通玻璃的3~5倍,抗彎強度是普通玻璃的3~5倍;熱穩定性,鋼化玻璃具有良好的熱穩定性,能承受的溫差是普通玻璃的3倍,可承受300℃的溫差變化。
二、製成原理不同
1、防爆玻璃:利用特殊的添加劑和中間的夾層由機器加工做成的特種玻璃,即使玻璃打破也不會輕易掉落,因為中間的材料(PVB膠片)或另一側防爆玻璃已經充分粘接起來。因此,防爆玻璃可以大大減少遭遇暴力沖擊時對人員及貴重物品的傷害。
2、鋼化玻璃:鋼化玻璃其實是一種預應力玻璃,為提高玻璃的強度,通常使用化學或物理的方法,在玻璃表面形成壓應力,玻璃承受外力時首先抵消表層應力,從而提高了承載能力,增強玻璃自身抗風壓性,寒暑性,沖擊性等。
三、用途不同
1、防爆玻璃:由於防爆玻璃具有很高抗沖擊強度和使用的安全性,因而適用於建築物的天花板、淋浴房、地板、隔牆、工業廠房的天窗、商店的櫥窗、幼兒園、學校、體育館、私人住宅、別墅、瘋人院、銀行等場所。
2、鋼化玻璃:廣泛應用於高層建築門窗、玻璃幕牆、室內隔斷玻璃、採光頂棚、觀光電梯通道、傢具、玻璃護欄等。
Ⅷ 防爆窗規范有哪些
防爆窗能抵抗工業建築里外面裝置偶然發生的爆炸時,不受爆炸沖擊波危害,保障財產及生命安全,還能有效的阻止爆炸危害的延續。接下來我們看看防爆窗規范有哪些?
防爆窗規范
一、防爆窗應具有以下特點的要求:
1、採用特殊工藝的框架結構,高品質厚的防爆玻璃的選擇,可以有效地抵禦為100KPa級爆炸性的影響;
2、窗框和防爆牆的嵌入式結構的部分,通過嚴格的結構力學計算連接,保證連接部分的抗爆性能。
排氣窗是指差異在內部和外部的建築壓達到一定值時,發泄發泄窗口螺栓即可脫落,發泄窗口自動打開,向外釋放氣體,從而減少內部壓力,以保護建築物的人員和財產安全特種鋼窗口。
防爆窗系統具備優越的防爆性能,抗爆達到0.11Mpa(110Kpa);,通過國際認可的多項認證和檢測;系統設計運行靈活可靠、兼備防火性能的防爆性能。
防爆窗檢測結論:
1、實驗表明,按照防爆窗指標的實驗設計,防爆窗試件的完整性完好,防爆設計要求的矛盾。
2、實驗表明,在防彈窗使用的十倍以上,達到峰值耐壓窗口設計抵抗指數,爆炸並沒有顯著變形的主窗口中,仍然可以繼續使用。防爆窗試件的完整性完好。
二、防爆窗應起到這樣的作用:
1、在發生爆炸的情況下,根據在爆炸事件的力和反射的壓力設定通知。防爆窗可承受爆破壓力的品種范圍內,實現防止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必要的防護作用。
2、在爆炸的情況下,沒有達到預先設定的爆炸,防爆窗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3、發生爆炸時,爆炸威力達到預設,但仍保持為避免被困人員,擋住了風暴所使用的窗口組件。
4、關閉放空必要壁隔離,以防止隔離的空間與外界空氣直接對流,以減少被隔斷,受保護的空間以外的污染。
適用范圍排氣窗
發泄窗口潛在爆炸危險的地區。這樣的建築物可以是一個單獨的區域或沿外牆,旨在降低植物的損害降到最低水平。發泄的窗口系統提供室內爆燃(爆燃)封閉爆炸壓力,並能即刻緩解臨界壓力通風裝置。注意:爆燃爆炸性物質燃燒速率小於聲音的速度。爆震發生時的系統功能,沖擊波和壓力達到最初的爆炸集開啟壓力發泄窗戶自動打開,及時的沖擊和壓力發泄在室外,以避免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破壞,保持建築結構的完整性。在第一次使用後,通風窗可以關閉檢測可重復使用後。
以上就是防爆窗規范的詳細介紹,防爆窗在避難所、變電所、控制室上都會安裝,是為了阻隔爆炸源危害,但在選購防爆窗時一定要認真謹慎,必須安裝通過國際認可的多項認證和檢測的。以上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Ⅸ 外加工磨砂鋼化玻璃怎麼標技術要求
鋼化玻璃 屬於安全玻璃。鋼化玻璃其實是一種預應力玻璃,為提高玻璃的強度,通常使用化學或物理的方法,在玻璃表面形成壓應力,玻璃承受外力時首先抵消表層應力,從而提高了承載能力,增強玻璃自身抗風壓性,寒暑性,沖擊性等。。已鋼化處理好的鋼化玻璃,不能再作任何切割、磨削等加工或受破損,否則就會因破壞均勻壓應力平衡而「粉身碎骨」。
通俗的說法就是,鋼化玻璃是一個整體,磨砂處理必須要在玻璃上打磨,會破壞玻璃表面,所以在鋼化玻璃上面打磨,是行不通的。
建議:既想要鋼化玻璃,又想處理工藝是磨砂的效果,就需要先把玻璃打磨成磨砂玻璃,再用磨砂玻璃做鋼化處理,就變成了鋼化磨砂玻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