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防爆膜的驗收標准
對於隔熱防爆膜還沒有確切的國家標准,但基本參照如下標准執行
前擋膜
1、整張安裝內,不拼接
2、視覺范圍容內沒有氣泡、摺痕和光帶
3、由玻璃兩側觀察,安裝液必須刮干凈
4、坐在駕駛位置上,透過前擋看車外的景物不存在模糊、色差現象
5、隔熱防爆膜邊緣線應粘貼完好,無起邊現象
6、隔熱防爆膜與玻璃上的小黑點連接,查看前風擋玻璃外側有無強反光現象,檢查是否平滑,有無明顯的凹凸感覺
側窗膜
1、檢查每塊玻璃兩側有無明顯漏光現象
2、由玻璃兩側觀察,安裝液必須刮干凈
3、觀察側窗玻璃上緣線是否與膜邊緣基本保持平行,刀線是否平滑
4、有無氣泡、摺痕
後擋膜
檢查最下沿隔熱防爆膜粘結情況,不應有安裝液殘留在膜和玻璃之間,不能有密集的沙點和氣泡。
『貳』 鋼化玻璃怎麼測試 需要具體測試方法和檢驗標准
GB_15763.2-2005建築用安全玻璃_第2部分:鋼化玻璃
『叄』 鋼化玻璃的檢驗標准
碎片狀態,不同種類鋼化玻璃的碎百片狀態要求如下:
Ⅰ類鋼化玻璃厚度為4mm時,取5塊試樣按5.6.1進行試驗,所有5塊試樣中最大碎片的質量不得超過15g。厚度大於或等於5mm時,用成品做試樣,按5.6.2進行試驗,每塊試樣在50mm×50mm區域內的碎片數必須超過40個。
Ⅱ類鋼化玻璃根據平面玻璃與人體等接觸破壞時的碎片狀態,對4塊試樣分別按5.6.3進行驗,4塊試樣全部破壞並且每塊試樣的最道大10塊碎片質量的總和不得超過相當於試樣的65cm面積的質量。
Ⅲ類版鋼化玻璃Ⅲ類鋼化玻璃的碎片狀態應全部符合4.4.l和4.4.2的規定權。
註:對曲率半徑大於400mm,弦而大於等於100mm鋼化玻璃的碎片狀態由供需雙方商定。
(3)防爆玻璃檢驗規程擴展閱讀:
鋼化玻璃是將普通退火玻璃先切割成要求尺寸,然後加熱到接近的軟化點,再進行快速均勻的冷卻而得到。鋼化處理後玻璃表面形成均勻壓應力,而內部則形成張應力,使玻璃的性能得以大幅度提高,抗拉度是後者的3倍以上,抗沖擊力是後者的5倍以上。
也正是這個特點,應力特徵成為鑒別真假鋼化玻璃的重要標志,那就是鋼化玻璃可以透過偏振光片在玻璃的邊部看到彩色條紋,而在玻璃的面層觀察,可以看到黑白相間的斑點。偏振光片可以在照相機鏡頭或者眼鏡中找到,觀察時注意光源的調整,這樣更容易觀察。每塊鋼化玻璃上都有一個3C認證標志。
『肆』 鋼化玻璃如何檢驗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日本標准JISR3206(1989版)《鋼化玻璃》對GB9963-88進行修訂的,在技術內容上與該日本標准等效,但考慮到其適用范圍,增加了抗風壓性能的要求。
本標准首次發布於1982年,原名為JC 293-82《平型鋼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該標准,刪除其中關於汽車、船舶用鋼化玻璃的規定,一名為《鋼化玻璃》並於1988年發布後實施。本次修改的主要內容是取消了原標准中的Ⅱ類鋼化玻璃並重新分類,將霰彈袋的最大沖擊高度2300mm改為1200mm,經過這樣的修改,這項試驗就不僅僅是觀察其碎片狀態,而是用於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試驗。另外,鑒於我國鋼化水平的提高,將原4mm厚玻璃落球沖擊破碎後稱量最大碎片質量的方法改為用製品作試樣,小錘沖擊後檢驗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標准中對抗彎強度和熱穩定性的規定。
本標准從生效之日起,同時代替GB9963-88。
本標准由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提出。
本標准由國家建築材料科學研究院玻璃科學研究所歸口。
本標准起草單位:中國建築材料科學研究院玻璃科學研究所。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龔蜀一、汪如洋、韓松、王睿。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鋼化玻璃的分類、技術要求、檢驗方法和檢驗規則。適用於建築、工業裝備等建築以外用鋼化玻璃。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膠邵爾A型硬度試驗方法
GB 1216-85 外徑千分尺
GB 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
GB 5137.2-1996 汽車安全玻璃光學性能試驗方法
GB 11614-89 浮法玻璃
JC/T 677-1997 建築玻璃均布靜載模擬壓試驗方法
3 分類及應用
3.1 鋼化玻璃按形狀分類,分類平面鋼化玻璃和曲面鋼化玻璃。
3.2 鋼化玻璃按應用范圍分類, 分為建築用鋼化玻璃和建築以外用鋼化玻璃。
4要求
不同種類的鋼化玻璃必須符合表1相應條款的規定。
表1 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條款
技術要求
建築用鋼化玻璃
建築以外用鋼化玻璃
試驗方法
尺寸及偏差
4.1
4.1
5.1,5.2
外觀質量
4.2
4.2
5.3
變曲度
4.3
4.3
5.4
抗沖擊性
4.4
4.4
5.5
碎片狀態
4.5
4.5
5.6
霰彈袋沖擊性能
4.6
-
5.7
透射比
4.7
4.7
5.8
抗風壓性能
4.8
-
5.9
4.1尺寸及偏差
4.1.1 平面鋼化玻璃的長度、寬度由供需雙方商定。其邊長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 一邊長度大於3000mm的玻璃以及異型製品的尺寸偏差由供需雙方商定。
表2 尺寸及其允許偏差
L≤1000
1000〈L≤2000
2000〈L≤3000
4
5
6
+1
-2
±3
±4
8
10
12
+2
-3
15
±4
±4
19
±5
±5
±6
4.1.2 曲面鋼化玻璃開關和邊長的允許偏差,吻合度由供需雙方商定。
4.1.3 鋼化玻璃的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厚度及其允許偏差
名 稱
厚 度
厚度允許偏差
鋼化玻璃
4.0
±0.3
5.0
6.0
8.0
±0.6
10.0
12.0
±0.8
15.0
19.0
±1.2
4.1.4 邊部另工及孔徑允許偏差
4.1.4.1 磨邊形狀及質量由供需雙方商定。
4.1.4.2 孔徑一般不小於玻璃的厚度,小於4mm的孔由供需雙方商定,孔徑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遙規定。
表4孔徑及允許偏差
公 稱 孔 徑
允 許 偏 差
4~50
±1.0
51~100
±2.0
〉 100
供需雙方商定
4.1.4.3 孔的大小及質量由供需雙方商定,但不允許有大於1mm的爆邊。
4.2 外觀質量
鋼化玻璃的外觀質量必須符合表5的規定。
表5 外觀質量
缺陷名稱
說明
允許缺陷數
優等品
合格品
爆邊
每片玻璃每米邊長上允許長度不超過10mm,自玻璃邊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過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過厚度三分之一的爆邊。
不允許
1個
劃傷
寬度在0.1mm以下的輕微劃傷,每平方米面積內允許存在條數。
長≤50mm
4
長≤100mm
4
寬度大於0.1mm以下的輕微劃傷 ,每平方米面積允許存在條數
寬0.1~0.5mm
長≤50mm
1
寬0.1~1mm
長≤100mm
4
夾鉗印
夾鉗中心與玻璃邊緣的距離
玻璃厚度≤0.5mm
≤13mm
玻璃厚度〉9.5mm
≤19mm
結石、裂紋、缺角
均不允許存在
波筋(光學變形)、氣泡
優等品不得低於GB 11614 一等品的規定
合格品不得低於GB 4871 一等品的規定
4.3 彎曲度
平型鋼化玻璃的彎曲度,弓形時應不超過0.5%,波形時應不超過0.3%。
4.4 抗沖擊性
取6塊鋼化玻璃試樣進行試驗, 試樣破壞數不超過1塊為合格,多於或等於3塊為不合格。破壞數為2塊時,再另取6塊進行試驗,6塊必須全部不被破壞為合格。
4.5 碎片狀態
取4塊鋼化玻璃試樣進行試驗,每塊試樣在50mm×50mm區域內的碎片數必須超過40個,且允許有少量長條形碎片,其長度不超過75mm,其端部不是刀狀,延伸至玻璃邊緣的長條形碎片與邊緣形成的角不大於45°。
4.6 霰彈袋沖擊性能
取4塊平型鋼化玻璃試樣進行試驗,必須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條的規定。
(1) 玻璃破碎時, 每試樣的最大10塊碎片質量的總和不得超過相當於試樣65m2面積的質量。
(2)散彈袋下落高度為1200mm時,試樣不破壞。
4.7 透射比
鋼化玻璃的透射比由供需雙方商定。
4.8 抗風壓性能
鋼化玻璃的抗風壓性能由供需雙方商定。
5試驗方法
5.1 尺寸檢驗
尺寸用最小刻度為1mm的鋼直尺或鋼捲尺測量。
5.2 厚度檢驗
使用GB 1216所規定的千分尺或與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測量玻璃每邊的中點,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即為厚度值。並以毫米(mm)為單位修約到小數點後二位。
5.3外觀檢驗
以製品為試樣, 在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條件下,距離玻璃表面600mm,用肉眼進行檢查。
5.4彎曲度測量
以平面鋼化玻璃製品為試樣。試樣垂直立放,水平放置直尺貼緊試樣表面進行測量。弓形時以弧的高度與弦的長度之比的百分率表示。波形時,用波谷到波峰的高與波峰到波峰()或波谷到波谷的距離之比的百分率表示)。
5.5 抗沖擊性試驗
5.5.1 試樣為與製品相同厚度的同種類的原板玻璃, 且與製品在同一工藝條件下製造的尺寸約為610mm×610mm的鋼化玻璃。
5.5.2 用圖1所示的鐵框支撐試樣,使沖擊面水平。試驗曲面鋼化玻璃時,需要使用相應的輔助框架支承。
5.5.3 用直徑為63.5mm(質量約1 040g) 表面光滑的鋼球放在距離試樣表面1000mm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沖擊點應在距試樣中心25mm的范圍內。對每塊試樣的沖擊僅限一次,以觀察其是否破壞。試驗在常溫下進行。
圖1落球試驗用試樣支撐框
5.6 碎片狀態試驗
5.6.1 試樣從製品中隨機抽取。
5.6.2 試驗設備為曝光和曬圖裝置。
5.6.3 試驗步驟
5.6.3.1 將鋼化玻璃試樣放在相同開關和尺寸的另一塊試樣上,在兩塊試樣之間放上感光紙,並用透明膠帶紙沿周邊粘牢。
5.6.3.2 在試樣的最長邊中心線上距離周邊20mm左右的位置, 用尖端曲率半徑為0.2mm±0.05mm的小錘或沖頭進行沖擊,使試樣破碎。
5.6.3.3 感光紙應在沖擊後10s內開始曝光並且在沖擊後3min內結束。
5.6.3.4 曬圖後, 除去距離沖擊點80mm范圍內的部分,從圖中造反碎片最大的部分,在這部分中用50mm×50mm的矩形平面鋼化玻璃。
5.7 散彈袋沖擊性能試驗
5.7.1 試樣 試樣為與相同厚度的同種類的原板玻璃, 且與製品在同一工藝條件下製造的尺寸為1930mm×864mm的矩形平面鋼化玻璃。
5.7.2 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由圖2所示的試驗框和圖4所示的沖擊體構成。
5.7.2.1 試驗框的構造如圖2所示, 主要部分採用高度大於100mm的槽鋼,用螺栓固定在地面上,在其背後加支撐桿,以防在撞擊時移位或歪斜。
5.7.2.2 試樣採用如圖2及圖3所示的木製固定框, 如圖3所示,安裝在試驗框上。試驗的四周與固定框的接觸部位用符合GB/T 531規定的硬度為A50的橡膠條墊襯。
試樣安裝後,橡膠條的壓縮厚度為原厚度的10%~15%,而且,固定框的內部尺寸比試樣尺寸約小19mm。
5.7.2.3 沖擊體如圖4(4) 所示,沖擊體是帶有金屬桿的皮革袋裝填霰彈後把袋的上下端用螺母固定緊,再把皮革袋的表面用寬12mm,厚0.15mm左右的玻璃纖維增強聚酯尼龍帶交叉地傾斜卷纏起來,直至表面完全覆蓋成袋狀體,其質量為45kg±0.1kg。
圖2 霰彈袋試驗框
1-固定壁;2、5-增強支架;3、9-試樣框;4-用螺栓固定的底座;5-木製緊固框;6-試樣的中心線;7-下落高度;8-直徑3mm左右的鋼絲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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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厚度為1.5mm的人造革把2塊A片和4塊B片縫合在一起(見圖4(b)),縫邊(虛線部分)5mm左右。
2)用公稱尺寸為Φ2.5mm的鉛砂裝填。
圖3 木製固定框和試樣的安裝
1-試驗框;2-橡膠板;3-木製緊固框;4-限位塊;5-試樣
圖4 沖擊體
1-彎桿或附有吊環螺母的桿;2-套簡螺(長度25mm,直徑32mm)
3-直徑9.5mm螺桿;4-金屬墊片(厚4.8mm±1.6mm)
5-吊鐵絲用的吊環螺母;6-螺桿傳動的軟管夾;7-吊繩(卸下)
5.7.3 試驗步驟
5.7.3.1 如圖2所示,用3mm直徑的撓性鋼絲繩把沖擊體吊起,使沖擊體橫截面最大直徑部分的外周距離試樣表面小於13mm,距離試樣的中心在50mm以內。
5.7.3.2 使沖擊體最大直徑的中心位置保持在300mm的下落高度,自由擺動落下, 沖擊試樣中心點附近一次。若試樣沒有破壞,升高至750mm,在同一試樣的中心點附近再沖擊一次。
5.7.3.3 試樣仍未破壞時, 再升高至1200mm的高度,在同一塊試樣中心點附近沖擊一次。
5.7.3.4 下落高度為30mm, 750mm或1200mm試樣破壞時,在破壞後5min之內,從玻璃碎片中選出最大的10塊,稱其質量。
5.8 透射比
按GB/T 5137.2方法進行試驗。
5.9 抗風壓性能
按JCF/T 677 方法進行試驗。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項目
6.1.1 型式檢驗:技術要求中全部檢驗項目。
6.1.2 出廠檢驗: 外觀質量、尺寸偏差、彎曲度。若要求增加其他檢驗項目由供需雙方商定。
6.2 抽樣方法
6.2.1 產品的尺寸和偏差、外觀質量、彎曲度按表6規定進行隨機抽樣。
批量范圍
抽檢數
合格判定數
不合格判定數
26~50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8
13
20
32
50
2
3
5
7
10
3
4
6
8
11
6.2.2 對於產品所要求的其他技術性能, 若用製品檢驗時,根據檢測項目所要求的數量從該批產品中隨機抽取;若用試樣進行檢驗時,應採用同一工藝條件下制備的試樣。當該批產品批量大於500塊時,以每500塊為一批分批抽取試樣,當檢驗項目為非破壞性試驗時可用它繼續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測。
6.3 判定規則
若不合格品數等於或大於表6 的不合格判定數,則認為該批產品外觀質量、尺寸偏差、彎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應符合相應條款的規定,否則,認為該項不合格。
若上述各項中,有一英不合格,則認為該批產品不合格。
7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 包裝
產品應用集裝箱或木箱包裝。每塊玻璃應用塑料或紙包裝,玻璃與包箱之間用不易引起玻璃劃傷等外觀缺陷的輕軟材料填實。具體要求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
7.2 包裝標志
包裝標志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每個包裝箱應標明「朝上、輕搬正放、小心破碎、玻璃厚度、等級、廠名或商標」等字樣。
7.3 運輸
產品可用各種類型的車輛運輸,搬運規則、條件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運輸時,木箱不得平放或斜放,長度方向應與輸送車輛運動方向相同,應有防雨措施。
7.4 貯存
產品應垂直貯存在乾燥的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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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國家標准中關於玻璃的執行標准
玻璃執行標准:
1、普通玻璃
就是普通的白玻璃,單層有5mm、6mm等厚度。價格相對便宜,耐熱性和抗沖擊力都不夠。
2、浮法玻璃
與普通玻璃的加工工藝不同,浮法玻璃兩面平滑均勻、透明度好、沒有玻璃疔、氣泡之類,結構緊密、重、好切割、不易破損,是民用建築的最好玻璃,它的價格只是稍稍高於普通玻璃。
平板玻璃的製作工藝主要有三種:引上法平板玻璃、平拉法平板玻璃和浮法玻璃。前兩種主要生產5mm以下的薄玻璃,平整度與厚薄差均較差,僅可滿足封閉與採光的需求,不能用作深加工處理,尤其不適合製作各種鍍膜玻璃,但因其價格低廉,仍較廣泛用於低檔建築工種,而浮法玻璃的各種性能均優於前兩種。
3、鋼化玻璃
浮法玻璃經過高溫加工冷卻而成的,又叫做安全玻璃,其硬度是普通玻璃的2倍。鋼化玻璃硬度高不易被打破,打破後成為顆粒也不會傷人,故也是一種防護玻璃。
鋼化玻璃不能打孔,需要在鋼化前打好孔再進行鋼化處理,需要定做。根據國家標准,每塊鋼化玻璃都必須有「CCC」標志。鋼化玻璃可以加工成單層玻璃、中空玻璃、夾膠玻璃,也可以鍍膜。
(5)防爆玻璃檢驗規程擴展閱讀:
根據《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
第六條 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幕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台、平台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項是指《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所稱的部位。
28層高的樓房用普通玻璃(3毫米厚)做的夾層推拉飄窗不符合國家標准,應使用安全玻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玻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
『陸』 防爆玻璃和防火玻璃的檢驗報告
買材料的時候,應該向對方索取的!
『柒』 安全玻璃技術規范
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
(2003年12月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改運行[2003]2116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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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安全玻璃的生產、流通、使用和安裝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規范建築安全玻璃應用,提高建築工程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制定《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鋼化玻璃、夾層玻璃及由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製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單片半鋼化玻璃(熱增強玻璃)、單片夾絲玻璃不屬於安全玻璃。
第三條 國內所有從事建築安全玻璃生產、進口、銷售和建築物建設、設計、安裝、施工、監理單位,應執行本規定要求。
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城市自本《規定》實施之日起的新建、擴建、改造、裝修及維修工程等構築物,應按本規定要求使用安裝安全玻璃。
第四條 國家質檢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負責對建築安全玻璃生產和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國家檢驗檢疫機構負責進口安全玻璃檢驗監督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建築物使用、安裝建築安全玻璃的管理監督工作。中國建築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應通過引導企業遵守行規行約,實行自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督促企業執行本規定。
第五條 安全玻璃生產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標准組織生產,所有出廠的安全玻璃產品應達到國家標準的要求。
對進口安全玻璃按照國內同類產品的強制性技術規范實施檢驗,不合格的不得進口。 建設、施工單位采購用於建築物的安全玻璃必須具有強制性認證標志且提供證書復印件,對國產安全玻璃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對進口產品提供檢驗檢疫證明。以上資料作為工程技術資料存檔,資料不全的產品不得使用。
第六條 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璃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光觀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台、平台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欄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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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項是指《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所稱的部位。
第七條 安全玻璃生產企業應能夠獨立組織生產,應有完整的工藝裝備,有完善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和嚴格的規章制度;應建立健全質量檢驗制度、必備的檢驗設備和質量管理機構。
安全玻璃生產企業應取得國家指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頒發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未取得認證的企業生產的建築安全玻璃不得出廠、銷售和在其他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第八條 建築物按規定應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建設單位不得要求設計單位在設計方案中設計非安全玻璃,也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安裝非安全玻璃。
第九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設計,在建築物按規定應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應在設計文件中標明。
第十條 施工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玻璃,應核查本規定第五條所要求的產品質量證明材料,安裝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有關設計方案和安裝技術標准。對建築施工人員的培訓,應包含安全玻璃安裝操作的內容。
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第十一條 在本規定第六條第(三)、(四)、(五)項所列部位的安全玻璃安裝施工完成後,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中間驗收,未經中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二條 處罰
(一)因安全玻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玻璃生產企業負相應法律責任,質量監督部門應對其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強制性認證機構應按相關規定撤銷其認證證書。 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認證機構應負相關的法律責任。
(二)對違反本規定銷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單位,其銷售的產品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銷售單位應負相應法律責任。
(三)對違反本規定進口不合格安全玻璃的貿易關系人,其進口產品造成重大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對違反本規定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對違反規定銷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捌』 鋼化玻璃的檢驗設備和檢驗標准
檢驗標准《GB15763.2-2005>
檢驗設備:1060克鋼球+落球架子
散彈袋架子+50千克散彈袋
千分尺
捲尺
天平
沖劑筆
50*50(MM)橡皮塊)
『玖』 哪位大神有防爆玻璃或者防爆膜的檢測報告啊,跪求
你是問這東西是幹嘛的呢?還是問這東西是什麼材料造的? 用處我是知道..用在車門窗戶版及前後黨風玻權璃上的,這東西的作用就是在玻璃破碎時,盡可能的減少飛散出去的玻璃碎片,以免對車內人員造成傷害 普通玻璃砸壞後,會有好多大大小小的碎片掉在地上 有防爆膜的汽車玻璃砸壞後,基本只有裂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