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loading date, shipment date,delivery date, 發貨日期,裝船日期, 他們有什麼區別,哪個先,哪個後。謝謝
loading date是裝船日期,shipment date是裝運日期。這二者一字之差,但意義不同。前者是裝船的動作,從開始裝船直到裝船結束,那麼可能當天裝完,也可能幾天裝完,尤其是大宗產品的散貨船;一般是指裝船結束那一天。而後者的裝運,則相對較虛,是指「發貨日期」,也就是賣方按照合同義務而發貨或發運的日期,實際業務中一般是開船日期。
目前在一般貨物所用的集裝箱班輪,上述二者基本是同一日期。也就是裝艙(on board)日期就是裝運日期shipment date,而且也通常都是和提單簽署日期是同一天。(請參考我以前另外一個回答http://..com/question/298396546.html)
至於delivery date,這個可就跟上述二者很大不同啦,它是交貨日期。這個交貨日期稍微復雜,從大的角度看,可分兩種情況,一是買賣雙方合同約定的交貨(這個情況較多,有交給貨代的,有越過船舷的,有貨到買家的,等等);二是在提單業務中的交貨,這個可不是發貨人向貨代或承運人交貨(也不是所謂在FOB等等條件下的「越過船舷即交貨和風險轉移」的),而是承運人的交貨,即他完成運輸後向買家即收貨人的交貨。
B. 外貿運輸中裝箱日期與起運日期是一天嗎另外希望再補充一下各個單據的日期先後。萬分感謝
不是
裝箱日跟結關 進倉是同一 天 closing
起運日為 sailing 開船日
至於下面的說 ETC E=Estimate 是估計的意思 所以船期在預估時候才有 E 什麼的 (ETD=Estimate Time Depure ,不是 ON Board day, 是離港日, 中間差兩天)
如是正確船期 貨代會給 如 on board A(Closing ) /sailing /arrival
C. 主板日期早於機子出廠日期
不是返修的,新出的機器都帶了最新版的BIOS,而魯大師識別出的是BIOS的發布日期,並不是主板的生產日期,這一點我在我的電腦上就發現了,你不信刷一下BIOS,生產日期又會改變的。
祝你好運!
D. 裝箱單上的日期是不是要和商業發票上的日期一致和提單的日期有什麼關系早還是晚一點
相同或略遲於發票日期,不能早於發票日期,不能晚於提單日期。
出口單據中裝箱單和發票的日期一般是一致的, 但是也沒有日期強制要求只要開船前即可。提單日期肯定要晚於裝箱單和發票日期要知道 裝箱日期肯定是在開船日期之前而開船日期一般就是提單日期,所以是允許有時間差的。
提單日期指的是將提單上載明的貨物全部裝船完畢的日期。有時與開船的日期相同。提單上的日期:提單簽發日、開航日、裝船日、提單更正日等。
提單,是指作為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處理運輸中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雖然一般它不是由雙方共同簽字的一項契約,但就構成契約的主要項目如船名、開航日期、航線、靠港以及其它有關貨運項目,是眾所周知的;有運價和運輸條件,承運人也是事先規定的。
因此在托運人或其代理人向承運人定艙的時候就被認為契約即告成立,所以雖然條款內容是由承運人單方擬就,托運人也應當認為雙方已認可,即成為運輸契約。
(4)裝箱日期與設備出廠日期哪個早擴展閱讀:
對於將貨物交給承運人運輸的托運人,提單具有貨物收據的功能。承運人不僅
對於已裝船貨物負有簽發提單的義務,而且根據托運人的要求,即使貨物尚未裝船,只要貨物已在承運人掌管之下,承運人也有簽發一種被稱為「收貨待運提單」的義務。所以,提單一經承運人簽發,即表明承運人已將貨物裝上船舶或已確認接管。
提單作為貨物收據,不僅證明收到貨物的種類、數量、標志、外表狀況,而且還證明收到貨物的時間,即貨物裝船的時間。本來,簽發提單時,只要能證明已收到貨物和貨物的狀況即可,並不一定要求已將貨物裝船。
但是,將貨物裝船象徵賣方將貨物交付給買方,於是裝船時間也就意味著賣方的交貨時間。而按時交貨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條件,因此,用提單來證明貨物的裝船時間是非常重要的。
E. 檢驗報告和出廠日期出廠合格證的日期哪個早
一般工廠檢驗報告日期在出廠日期之前,因為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你
F. 生產日期和出廠日期的區別
生產日期是指商品在生產線上完成所有工序,經過檢驗並包裝成為可在市場上銷售的成品時的日期和時間。現在大多數企業都逐漸把產品的生產日期和生產批號統一化,另外,現行的強制性國家標准GB 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對生產日期(製造日期)給出了明確的定義:"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日期。"
出廠日期則在必要時表示商品出售的日期,以此計算保修期。所以要保留好發票,上面的出售日期為保修的起點,丟了發票就按照出廠日期。
資料拓展:
日期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rì qī,意思是約定的日子和時間;指發生某一事情的確定的日子或時期。《元史·郝經傳》等均有相關記載。月份中的二月是28天還是29天,需看年份是否為閏年,閏年定義為:年份能被400整除的是閏年,或者年份能被4整除但不能被100整除的是閏年。
G. 報關日期、截關日期、開船日期、截貨時間、訂艙日期、到港日期、開船日期、裝櫃時間、報關日期 之間的先後
從時間的前後看,訂艙日期---裝櫃時間-----截貨時間-----報關日期------截關日期----開船日期----到港日期。
有些地方需要提前報關,所以,有可能報關日期是在截貨時間之前。先得訂艙才有艙位,報完關才能裝船。
訂艙時間:這個越早越好,和客戶落實好價格,就可以訂艙
裝箱時間:9月1日之前 具體要根據入港時間來定,比如9月1日晚上5點開始入港,那麼你在5點之前裝完箱子即可
報關日期:一定要在入港之前,因為場地是收到關單才安排入港的
開船日期:預計布希9月6日嗎,但是不能看這個,要隨時和船公司保持聯系,確認開船日期(有時船會拖班,這時要以實際開船日期為准)
提單日期:也就是SHIPPED ON BOARD 日期,正常是和開船日期保持一致的,具體要和船公司落實好。
(7)裝箱日期與設備出廠日期哪個早擴展閱讀:
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最後一天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或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進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超過14天規定期限未向海關申報的,由海關徵收滯報金。
滯報金應當按日計征,以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第十五日為起征日,以海關接受申報之日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計入滯報期間,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每日徵收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萬分之五的滯報金。
根據我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為從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超過這個期限報關,由海關徵收滯報金。
進境貨物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第15天,而通過郵政方式進境的貨物滯報金為收件人接到郵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
滯報金的徵收對象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日征金額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起征點為人民幣10元,不足者不征。
H. 裝箱單的日期早還是海運提單的日期早
貨物裝入箱子才有裝箱單;
裝了貨物的箱子裝上船後才有海運提單.
由上可見,裝箱單日期早.
I. 一台列印機,機身和包裝箱的生產日期不一樣,怎麼回事
沒什麼事的,生產日期不等於就是包裝或出廠日期,保期限應在銷售之日起算起,只要配置正確就ok
J. 出廠曰期和生產日期有區分
生產日期和出廠日期是有區分的,生產日期是這類產品生產的具體時間,而出廠日期是這類產品離開生產廠家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