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氣人員如何做好冬季七防工作
首先了「解冬季七防」是:防風、防寒、防火災爆炸、防碰撞、防滑、防墜落、防凍。
防火防爆工作一直是司冬季「七防」的重中之重。冬季低溫使設備和金屬構件產生變形、破裂,容易導致泄漏、爆炸、火災事故;冬季處於冷高壓狀態,可燃氣體容易大量積聚,易造成火災爆炸事故;冬季天乾物燥,無論是人體還是設備、設施,容易產生靜電而引起火災、爆炸和人身傷害事故。所以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船舶防火災爆炸工作檢查,嚴格動火作業的管理審批,加強艙室有效通風和可燃氣體檢測,巡視檢查明火作業現場消防設施配備及安全監護人正確履職情況,嚴防死守,保證廠內在修船舶和在建海工的安全;要加強對值班場所、休息場所以及員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檢查,杜絕用明火取暖、私拉電線和在非吸煙場所吸煙的現象;要對滅火器材和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使用狀況良好。出現緊急情況時,按照公司《應急消防救援及緊急撤離預案》、《公司內重點部位滅火及救援預案》及時正確處理,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另外針對冬季受季風天氣影響,強對流天氣頻發的情況,各部門需提高對災害性天氣的應急處置能力,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災害性氣候,制定切實有效的應對措施。各部門按規定的職責,認真檢查車間、車棚、碼頭門機、內場龍門吊、塢吊、高處物件及其它較高設備的封固情況,避免發生倒塌、物件墜落,造成傷人事故,同時與專業氣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要特別注意突發大風天氣對船舶靠泊安全的影響,排定防颱期間值班表報集團防颱指揮中心備案;在廠船舶增加防颱纜繩和鐵鏈,必要時採取增加拋錨制動、備車等應急措施,並要求船方加強防颱值班,保證信息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及時與廠方聯系;應急拖輪做好機器檢修工作、備足燃油,保證險情發生時能有效實施救助。
最後加強應急救護技能的培訓。做好各類應急演練,提升救援技能,掌握救援技巧。開展密閉艙室場所的應急救援的專題培訓。讓大家知道在發生事故的時候,如何正確響應,如何積極有效的開展搶救工作,避免因救援不當而使事故後果擴大。
2. 當前電氣火災多發的原因及如何做好預防工作
一、電氣火災多發的主要原因。
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過大是引發電氣火災的主要原因,歷經眾多火災早有結論,慘痛的代價已化作血的教訓。然而從主觀方面分析其深層次原因,電氣火災的多發則更多的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1.非電工人員無證「上崗」。由於工作、生產、生活、施工的急需用電,又缺乏正式電工在場,一些無電工資質人員匆忙「上崗」,或自覺自願,或受單位領導指派(違章指揮),便不按照規程要求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設備,加之管理不善,維護不當,有的甚至使用銅絲代替保險絲,從而由此埋下了火災隱患。
2.電工人員素質差,責任心不強。主要表現在沒有按具體環境(如高溫、潮濕、腐蝕和有爆炸混合物等場所)選用導線和設備,導線截面選擇不當;安裝質量差,致使導線與導線、導線與電器設備銜接點連接不牢;平時對電氣線路、設備缺乏檢查、維護和保養,極易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3.單位領導忽視用電安全。比如有的單位廠區架空線路年久失修、絕緣層破皮老化、電線松馳,易產生兩線相碰;有的廠內配電設備陳舊,容量不足等,對於上述存在的問題,單位下屬有關部門反映過、公安消防部門監督檢查責令改正過,但單位領導總以資金缺乏為由,遲遲不能整改到位,其嚴重後果將不堪設想。
4.夏季用電高峰期,電氣超負荷運轉。夏季天氣炎熱,是用電高峰期。空調、冰箱、電風扇等用電設備大量增加。電器超負荷運轉,極易引發火災。根據江蘇省消防總隊統計,今年七月份,江蘇全省共發生火災367起,死7人,傷4人,直接財產損失313.9萬元。然而,發生各類電器火災就有146起,造成3人死亡,直接財產損失約100.7萬元。其中因短路引起54起,電氣設備故障引起32起,電氣超負荷、接觸不良以及電器長時間使用引起17起。占當月全省火災總數的40%、死亡總數的43%、財產損失總數的32%,充分證明了夏季用電高峰期電氣火災多發,損失嚴重。
5.居民家庭用電設計與實際使用存在很大差距。20世紀70年代之前,城鄉居民住宅用電設計規模較小,家用電器不多,大功率家用電器更少。隨著國家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迅猛發展,人們的經濟生活條件不斷改善,家用大功率電器如空調、冰箱、微波爐、電磁爐、電飯鍋等逐步的得到了廣泛地使用。然而,原先居民住宅的用電設計與實際使用的規模存在著很大的差距,極易使電氣線路超負荷引發火災。
二、遏制電氣火災多發的主要對策。
電氣火災多發,已成為不爭的事實。電氣火災之多,既有復雜的客觀因素,又有眾多的主觀原因。同時電氣火災發生且具有隱蔽性、突發性,發生後又具有損失大、影響大(因停電易造成停工停產、給群眾生活帶來不便)等特點。因此我們應注重調查研究,緊密聯系本地區的實際,認真做好電氣火災的預防工作,努力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群眾安居樂業保駕護航。筆者認為預防電氣火災,應該認真落實以下幾項主要措施。
1.落實部門依法監管。公安消防機構應根據《消防法》第27條的規定,要將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納入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建築工程防火設計審核驗收、公眾聚集場所開業前檢查的重要內容,使其必須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否則,應根據《消防法》第66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公安消防機構應會同行業部門(供電公司)或單位的主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在運用法律手段的同時,還可採取行業手段和行政措施,確保用電不違法不違規。在此基礎上,加強對涉電人員主要是電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涉電操作人員做到持證上崗。
2.落實單位全面負責。從電氣線路、管路、產品的采購到安裝再到使用、維護、保養;從職工的用電安全教育到電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從日常用電安全檢查到整改用電隱患等,單位都負有全面責任。應堅持嚴格把關,做到假冒偽劣電器產品不買,職工消防安全教育不放鬆,安全用電隱患不整改不撒手。公安消防機構要督促單位認真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特別是監督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單位領導不得違章指揮,電工不得違規操作,職工不得私拉亂接,單位應採取切實措施,有效遏制用電事故的發生。
3.落實消防宣傳教育。結合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家庭活動的開展,並通過印發宣傳小冊子、制定居民防火公約、張掛室外宣傳圖板、消防監督員以及社區民警大走訪、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形式,深入社區、居民家庭進行防火宣傳,開展用電安全教育。著重對社區居民進行用電安全常識宣傳,向他們講清在原有的用電設計不變時不得擅自增加電器設備,闡明同時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危害性,以及合理選用電氣自動開關的必要性。要求社區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同時對社區居民強調人走電關,以防萬一。
4.落實防火技術措施。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中,應把握檢查重點:一是看是否正確選用導線以及穿管保護、過載保護情況;是否依據生產、經營場所環境不同(如有的場所潮濕多氣;有的場所高溫多塵;有的具有腐蝕性、爆炸性氣體和火災危險),正確選擇配線方式和配線要求。另外,還應考慮室外架空電力線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和與建築物之間的水平距離。二是看電器設備、燈具安裝、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有爆炸性混合物或生產中易產生爆炸介質的場所,應採用防爆電機和防爆燈具。同時由於爆炸危險場所等級又有區別,還應選用不同型式的防爆電器設備;有腐蝕性氣體及特殊潮濕的場所,應採用密封型燈具,燈具的各種部件則還應進行防腐處理;在震動場所,照明燈具應具有防震措施。另外,不同的場所不僅要正確選用不同的燈具,而且還要注意選用不同功率的燈具,正確把握燈具與可燃物之間的距離。三是看電器開關安裝、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有化學腐蝕、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的場所以及物資倉庫,應將閘刀開關裝在室外或專用配電箱內。自動開關不應裝在易燃、受震、潮濕、高溫或多塵的場所;應裝在乾燥、明亮、便於進行維修及保證施工安全、操作方便的專用配電櫃或配電箱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