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氣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電氣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據場所特點電氣防火防爆所採取的基本措施有:
(1)正專確選用屬電氣設備。具有爆炸危險場所應按規范選擇防爆電氣設備。
(2)按規范選擇合理的安裝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項重要措施。
(3)加強維護保養檢修,保持電氣設備正常運行:包括保持電氣設備的電壓、電流、溫升等參數不超過允許值,保持電氣設備足夠的絕緣能力,保持電氣連接良好等。
(4)通風:在爆炸危險場所,如有良好的通風裝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5)採用耐火設施對現場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質開關箱內表面襯以白鐵皮。
(6)接地:爆炸危險場所的接地(或接零),較一般場所要求高。必須按規定接地。
『貳』 車間工廠粉塵車間除塵防爆怎麼整改需要什麼手續
車間整改,主要包括對生產車間進行粉塵除塵防爆綜合改造施工或危化品防爆改內造,容為企業提供整改技術服務及設備安裝調試。整改服務商會根據面積、人數、生產工藝、隱患崗位、風險點等情況進行市場報價,所以每家企業都會不一樣,我朋友工廠上一年剛整改完,還行!
『叄』 防爆,防塵,防毒,防腐蝕等主要措施主要是指什麼
建築防爆
一、爆炸定義
所謂爆炸是大量能量在瞬間迅速釋放或急劇轉化成功和光、熱等能量形態的現象。
二、爆炸分類
(一)物理性爆炸:爆炸前後沒有新物質產生。
(二)化學性爆炸:由於物質急劇氧化、分解反應產生高溫、高壓形成的爆炸現象。
1、簡單分解爆炸:能量由自身提供,性質不穩定,如雷管、導爆索等。
2、復雜分解爆炸:氧由本身分解提供,如大多數火炸葯都屬於這一類。
3、爆炸性混合物爆炸:即由各種可燃氣體、蒸汽及粉塵與空氣組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
(1)混合氣體爆炸
(2)蒸汽爆炸
(3)粉塵爆炸:可燃粉塵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可燃粉塵爆炸在一定濃度范圍內,而且與粒徑有關。粒徑>0.5mm很難爆炸;粒徑<0.1mm很容易爆炸。
與氣體爆炸的區別:
①燃燒不完全;
②產生二次爆炸;
③感應期長,可達數十秒,為氣體數十倍;
④點火起始能量大,可達10mJ,為氣體近百倍。
(三)原子爆炸:如原子彈、氫彈的爆炸。
三、爆炸極限
(一)定義:即可燃氣體、蒸汽或粉塵與空氣混合後遇點火源能發生爆炸的最低、最高濃度。
(二)單位
可燃氣體、蒸汽:體積百分比(m3/m3)
可燃粉塵:單位體積的重量(g/m3)
(三)影響因素
1、引起氣體爆炸極限變化的因素
(1)溫度:↑下限↓上限↑極限范圍↑
(2)壓力:↑上限↑
(3)含氧量:↑上限↑范圍↑
(4)容器直徑:↓上限↓范圍↓
(5)熱源:能量↑范圍↑
(6)惰性物質:↑范圍↓
2、引起粉塵爆炸極限變化的因素
(1)粒徑:↓范圍↑
(2)揮發成分:↑范圍↑
(3)水分:有鈍化作用
(4)灰分:↑范圍↓
(5)點火源:能量↑下限↓
四、爆炸的破壞作用
(一)爆炸壓力
爆炸壓力是爆炸反應產生的機械效應,是爆炸事故殺傷、破壞的主要因素。
建築防爆設計基本要求一
一、建築防爆設計的基本要求
1、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宜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
2、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單層建築(6點);
3、有爆炸危險的生產或儲存,不應設在建築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5點);
4、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建築;
5、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其防火牆間的佔地面積不宜過大;
6、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宜採用鋼筋砼框架或排架結構;
7、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應設置必要的泄壓設施。
二、甲、乙類生產廠房的平面、空間設計
(1)雙斗門的幾種形式
(2)有爆炸危險生產部位布置方式
單層:
多層:頂層或一側
歸納六個字:敞、側、單、頂、通、能。
第四節 防爆及泄壓設施
一、防爆牆
定義:防爆牆指的是耐爆炸壓力較強的牆,也稱耐爆牆、抗爆牆。多設在有爆炸危險的廠房或倉庫中。
1、防爆磚牆:只用於爆炸物質較少的廠房和倉庫。
構造要求:
柱間距不宜大於6m,大於6m加構造柱;
磚牆高度不大於6m,大於6m加橫梁;
磚牆厚度不小於240mm;
磚標號不應低於Mu7.5,砂漿標號不應低於M5;每0.5m垂直高度不應少於構造筋;兩端與鋼砼柱預埋焊接或24號鍍鋅鐵絲綁扎。
磚標號:根據抗壓、抗折強度分為: Mu 7.5、Mu10、Mu15、Mu20四級。
砂漿標號: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M 0.4、M1、M 2.5、M5、M 7.5、M10六級。
2、防爆鋼砼牆:理想的防爆牆。
構造:厚度不應小於200mm,多為500mm、800mm,甚至1m; 砼強度不低於C20;鋼筋由結構計算,但不小於
砼強度等級: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C 7.5、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十二級。
3、防爆鋼板牆:以槽鋼為骨架,鋼板和骨架鉚接或焊接在一起。
按做法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1)單層或雙層鋼板防爆牆:鋼板厚不小於6mm,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應大於1.8m。
(2)雙層鋼板中間填砼防爆牆:中間填砼或砂,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大於1.2m。
(3)鋼板木板防爆牆:木板厚大於50mm。
(4)型鋼防爆牆:既防爆又泄壓。
二、防爆窗
安裝防爆牆上,發生爆炸時要求防爆窗堅而不碎,玻璃碎而不掉。
按玻璃不同,防爆窗分為:
1、安全玻璃防爆窗:採用2、3、4層夾層玻璃,用於一般防爆廠房防爆牆上。
2、防彈玻璃防爆窗:採用5、6、7、8、9、10層夾層玻璃,用於高壓容器試壓、高壓化學反應、爆炸試驗等特殊用途的耐爆小室。
三、泄壓輕質屋蓋
要求自身重量不超過120Kg/m2,一般採用石棉瓦材料。如圖10-10、10-11、10-12(P267)
(一)無保溫層的泄壓輕質屋蓋:適用於非寒冷地區.
1、無防水層
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網
檀條
屋架
2、有防水層
綠豆砂保護
防水卷材
輕質水泥砂漿找平層
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網
檀條
屋架
(二)有保溫層的泄壓屋蓋適用於寒冷地區或炎熱地區
綠豆砂保護
防水卷材
水泥蛭石保溫層
水泥蛭石砂漿找平層
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網
檀條
屋架
四、泄壓輕質外牆
把輕質牆板(石棉水泥波形瓦)懸掛在砼橫樑上。(圖10—8、10—9)(P266)
(一)無保溫層:適用於長江以南地區。
(二)有保溫層:在外牆內壁加一層保溫層(難燃木絲板或不燃礦棉板等),適用於有保溫隔熱要求的廠房。
五、泄壓窗
1、中旋窗:壓力差
2、固定窗:彈性鋼板夾和鏈條
3、外平開窗:銅質彈簧軋頭
六、不發火地面
對於散發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以及有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廠房,應採用不發火地面。
按材料不同分為兩類:
(一)不發火金屬地面:銅、鋁、鉛等有色金屬材料。
(二)不發火非金屬地面
1、不發火有機材料地面:
瀝青、木材、塑料、橡膠等, 但注意其大多數有絕緣性。
構造:在鋼砼樓板或砼塹層上鋪築不發火有機材料面層。
2、不發火無機材料地面
不發火無機材料有:石灰石、大理石、白雲石。一般採用不發火水泥石砂、細石砼、水磨石等地面。
注意:水磨石地面分格條,採用不發火材料。
建築防爆設計基本要求二
防火防爆設計的基本內容
防火防爆設計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考慮總體布局、廠址選擇和廠區總平面的配置對限制災害的要求;包括:廠址選擇;總平面布置;防火間距等。
2建築防火防爆的設計;包括:生產及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廠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廠房建築的防爆設計。
3消防撲救設施的設置。
下面是一個具體的實例分析: 甲醇罐區的火災爆炸危險性分析及防火防爆設計
王允升(四川大學化工學院)
摘要:根據甲醇的物化性質及儲存過程特點,對甲醇罐區潛在的火災爆炸危險性進行分析,提出設計中應採取的防火防爆措施以及設計審核時需著重檢查的項目和內容。
關鍵詞:甲醇罐區 危險性 防火防爆 設計
1概述:甲醇(CH3OH)是重要的基本有機化工原料,具有劇毒、易燃燒性,其蒸氣與空氣在一定范圍內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同時也是一種清潔、高效的液體燃料,在國民經濟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於甲醇的易燃性及其蒸氣與空氣在一定濃度區間內混合物的爆炸性,因此,如何安全、有效地儲存和使用是非常重要的。
2火災、爆炸危險性:由於甲醇的物理化學性質及儲存的條件和周圍環境等因素所致,甲醇儲存的火災、爆炸危險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 1揮發性:甲醇在常態下為液體,沸點64.5℃,20℃時的飽和蒸氣壓為12.8kPa(96mmHg),溫度愈高,蒸氣壓愈高,揮發性越強。以地面固定頂罐儲存甲醇為例,夏季晝夜溫差按10℃考慮,則1台裝料系數為85%的5000m3儲罐揮發損失達77.2kg/d。由此可見,甲醇的揮發性較強,儲罐的「小呼吸」損失十分明顯。
2 2流動/擴散性:甲醇的粘度0.5945mPa.s(20℃),並隨溫度升高而降低,有較強的流動性。同時由於甲醇蒸氣的密度比空氣密度略大(~10%),有風時會隨風飄散,即使無風時,也能沿著地面向外擴散,並易積聚在地勢低窪地帶。因此,在甲醇儲存過程中,如發生溢流、泄漏等現象,物料就會很快向四周擴散,特別是甲醇儲罐一旦破裂,又突遇明火,就可能導致火災。
2 3高易燃性:甲醇的閃點11.1℃(閉杯),根據美國防火協會ANSI/NFPA30、中國國家標准《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甲醇屬中閃點(-18~23℃)、甲類火災危險性可燃液體。可燃液體的閃點越低,越易燃燒,火災危險性就越大。由於可燃液體的燃燒是通過其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可燃性混合物,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遇火源而發生的,因而液體的燃燒是其蒸氣與空氣中的氧進行的劇烈和快速的反應。所謂液體易燃,實質上就是指其蒸氣極易被引燃。甲醇的沸點為64 5℃,自燃點為473℃(空氣中)、461℃(氧氣中),開杯試驗閃點為16℃。應當指出,罐區中常見的潛在點火源,如機械火星、煙囪飛火、電器火花和汽車排氣管火星等的溫度及能量都大大超過甲醇的最小引燃能量。
2 4蒸氣的易爆性:由於甲醇具有較強的揮發性,在甲醇罐區通常都存在一定量的甲醇蒸氣。當罐區內甲醇蒸氣與空氣混合達到甲醇的爆炸濃度范圍6.7%~36%時,遇火源就會發生爆炸。此外,由於甲醇的引爆能量小,罐區內絕大多數的潛在引爆源,如明火、電器設備點火源、靜電火花放電、雷電和金屬撞擊火花等,具有的能量一般都大於該值,因此決定了甲醇蒸氣的易爆性。
2 5熱膨脹性:甲醇和其它大多數液體一樣,具有受熱膨脹性。若儲罐內甲醇裝料過滿,當體系受熱,甲醇的體積增加,密度變小(如20℃時0.7915g/ml,30℃時0.7820g/ml)的同時會使蒸氣壓升高,當超過容器的承受能力時(對密閉容器而言),儲罐就易破裂。如氣溫驟變,儲罐呼吸閥由於某種原因來不及開啟或開啟不夠,就易造成儲罐破壞或被吸癟。對於沒有泄壓裝置的罐區地上管道,物料輸送後不及時部分放空,當溫度升高時,也可能發生脹裂事故。另外,在火災現場附近的儲罐受到熱輻射的高溫作用,如不及時冷卻,也可能因膨脹破裂,增大火災的危險性。
2 6聚積靜電荷性:靜電產生和聚積與物質的導電性能相關。一般而言[2],介電常數小於10(特別是小於3)、電阻率大於106Ω?cm的液體具有較大的帶電能力。而甲醇的介電常數為32.62,電阻率為5.8×106Ω?cm,說明有一定的帶電能力。因此,甲醇在管輸和灌裝過程中能產生靜電,當靜電荷聚積到一定程度則會放電,故有著火或爆炸的危險。
3防火防爆設計:由於甲醇的物化性質以及儲存過程中潛在的火災爆炸危險性,甲醇罐區的防火防爆設計必須既要注意預防火災和爆炸的發生,也要盡量減少火災和爆炸造成的損失。為此,一般應遵循或充分考慮下述要求。
3 1選址和布置:甲醇罐區的廠址選擇與布置應符合ANSI/NFPA3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所規定的防火要求。其中的要點包括:
3 1 1罐區與周圍設施的安全距離:罐區與周圍設施的安全距離的確定依據是考慮到罐區防火因素,以及物料揮發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同時還考慮到周圍設施的重要程度,如人員或車輛出入頻繁的公眾設施。此外,甲醇罐區應設在有明火或飛火設施的側方向。
3 1 2罐區建(構)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建(構)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主要是根據各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有無可燃蒸氣散發和有無明火而定。據有關調查[2],爆炸危險場所的影響一般是15m范圍以內;火災的影響距離約10m。像甲醇這樣的甲類易燃液體,正常操作時,其蒸氣的擴散范圍約3m以內;泄漏後其蒸氣的擴散范圍在10~15m內。
3 1 3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儲罐之間應留有一定的防火距離,其確定依據了物料的危險性、儲罐的結構、容量、消防力量及操作要求等因素,同時考慮著火幾率極小,盡量減少佔地、消防設施統一、節省管道等因素。
3 2儲罐型式:液體儲罐的型式很多,按建造材料可分為金屬罐和非金屬罐兩種。金屬罐應用廣泛;非金屬罐(如磚砌、混凝土和橡膠儲罐)導電性能差,易遭受雷擊,加之罐容往往較大,著火難以撲救,特別是黃島油庫大火之後,國家已禁止建造此類儲罐(用於儲存石油產品)。金屬儲罐的種類較多,從結構形式講有立式、卧式、圓柱形、球形、橢圓形、浮頂罐等。然而,國內外廣泛應用的是立式拱頂罐和浮頂罐。儲存甲醇則宜首先選擇浮頂罐,其次為拱頂罐。若選取拱頂罐,考慮到安全可靠、減少物料蒸發損失、火災撲救容易等因素,單台罐容量不宜超過10000m3。
3 3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根據建築材料在明火或高溫作用下的變化特徵,一般將建築材料分為非燃燒體、難燃燒體和燃燒體3類。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是由組成建(構)築物的主要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決定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將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分為4級。對不同耐火等級的建(構)築物的構件分別提出了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要求。根據甲醇罐區的火災危險性,為保障罐區的防火安全,罐區建(構)築物在火災高溫作用下要求其基本構件能在一定時間內不被破壞、不傳播火災、延緩和阻止火勢蔓延,為疏散人員、物資和撲滅火災贏得時間,因此,在甲醇罐區設計時,罐區內建(構)築物(如配電室、控制室、管架等)的耐火等級應按二級考慮,所用建築材料應為非燃燒體。
3 4電氣的防爆:由於甲醇的物化性質和儲存條件所致,其蒸氣能在罐區內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濃度6.7%~36%),並存在潛在的爆炸危險性,因此,甲醇罐區的電氣設計應嚴格遵循有關標准,如《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其中主要內容包括:
3 4 1爆炸危險環境區域劃分甲醇儲存常採用浮頂罐和拱頂罐兩類罐型,但其儲罐區爆炸危險區域等級是不同的。若採用浮頂罐,在正常操作時無或幾乎無任何「呼吸」損失,不可能出現甲醇蒸氣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故罐區的爆炸危險環境區域等級為2區;若採用拱頂罐,在正常操作時,存在「呼吸」損失(如20℃時甲醇的飽和蒸氣壓為12 8kPa),可能出現甲醇蒸氣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故罐區的爆炸危險環境區域等級為1區。
3 4 2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確定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確定應綜合考慮釋放源的級別和位置,易燃物質的性質,空氣流通狀況,障礙物及生產條件,運行經驗,技經比較等諸多因素。正常操作時,甲醇這種甲類易燃液體,其蒸氣的擴散范圍約3m;泄漏後其蒸氣的擴散范圍在10~15m。因此,甲醇罐區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取15m為宜。
3 4 3爆炸性混合物的分類、分級和分組爆炸性氣體應按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最小點燃電流(MICR)及引燃溫度(℃)進行分類、分級和分組。甲醇蒸氣應劃為IA類(級)、T1組。
3 4 4甲醇罐區的電氣設計要點:甲醇罐區的電氣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1)宜將正常運行時易產生火花的電氣設備,如變配電設備、開關櫃、事故發電機等布置在遠離甲醇儲罐的爆炸危險性較小或沒有爆炸危險的區域內;(2)在滿足罐區工藝及安全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量;(3)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是符合現行國家或國際標準的產品;(4)不宜設置攜帶式電氣設備;(5)應根據罐區內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爆炸性甲醇蒸氣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6)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甲醇蒸氣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IA級、T1組)。
3 5控制甲醇蒸氣與空氣混合物的濃度:甲醇罐區發生起火爆炸的條件之一,是有濃度合適的甲醇蒸氣與空氣混合物。雖然罐區中受設備和操作條件限制,完全消除甲醇蒸氣混合物是不可能的,但是通過合理布置、減少蒸氣排放、通風、惰化和設置甲醇蒸氣濃度監測等措施,盡量減少甲醇蒸氣與空氣混合物的存在范圍,控制混合氣濃度,使之達不到爆炸極限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3 5 1減少蒸氣排放:減少蒸氣排放是罐區防火防爆的關鍵。設計上應做好下列幾點:(1)選擇合適的罐型,減少「呼吸」引起的蒸氣外泄;(2)採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閥門、泵、法蘭、墊片等;(3)設置正確的防火堤、污水收集池等。
3 5 2通風:罐區內的建築物(如配電、控制室等)應設有通風設施(自然或強制)。
3 5 3惰化:向甲醇蒸氣空氣混合物中充入惰性氣體,可以減少甚至消除爆炸危險和制止火焰蔓延。當混合氣中氧含量降到一定值時,即使已著火的火焰也會熄滅,這種不能使物質燃燒的最大氧含量稱為最高允許含氧量。對於甲醇蒸氣而言,當用N2氣惰化時,最高允許含氧濃度為10%;當用CO2時,則為13 5%[3]。甲醇罐區適用的惰性氣體有N2、CO2和煙道氣,但需注意這些惰性氣體本身的氧含量一般不得超過2%[3]。
3 6設置阻火器:阻火器能有效地阻止外界火源進入儲罐。根據《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儲存像甲醇這種甲類易燃液體的固定頂儲罐,頂部與大氣相通的呼吸管道上必須設置阻火器,且應安裝在呼吸閥的下部。
3 7管道與閥門:在甲醇罐區的管道安全設計時,工藝物料管道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採用無縫管道,管道之間除必須用法蘭或螺紋連接外,其餘均應採用焊接;(2)管道應架空或沿地面敷設。必須採用管溝敷設時,應採取措施防止物料在管溝內積聚,並在進、出罐群及建(構)築物處密封隔離,管溝內的污水應經水封井排入污水管網;(3)管道不得穿越與其無關的建(構)築物的上方或地下。如必須跨越鐵路或道路,應敷設在管涵或套管內,且保持足夠的凈高度(分別為≥5m、5.5m);(4)跨越鐵路、道路或建(構)築物的管道上不應設置閥門、法蘭、螺紋接頭和補償器等,以免漏料著火;(5)進、出儲罐的主管道根部宜設雙重閥門;(6)進、出儲罐群的主管道,在罐群的邊界處應設隔斷閥和「8」字盲板。
3 8噴淋冷卻:甲醇具有較強的揮發性,甲醇罐在夏季操作時,固定頂儲罐由於「小呼吸」作用造成的甲醇蒸氣外逸損失是十分明顯的,因此,有必要設置水噴淋冷卻設施,以減少物料損失,並保證安全。
3 9防止靜電與雷擊:
3 9 1防止靜電甲醇罐區內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的靜電火源主要來自物料輸送、人員行走、穿脫衣服以及其它物體摩擦產生的靜電。因此,與罐區安全設計密切相關的則是防止和減少物料輸送產生的靜電,其主要內容包括:(1)控制物料流速:液體物料在管道中的流速越高,接近管壁處的速度梯度就越高,因而產生的靜電量也越大。 (2)控制進料方式:甲醇液體經管道進入儲罐時應設防沖擊檔板。如甲醇從頂部進入儲罐,進料管應伸至罐底部,距底不大於100mm,以減少靜電產生;(3)防止水等雜質混入甲醇物料:由於不同物質間的相對運動要產生靜電,因此,應盡力防止水等雜質進入物料系統;(4)管道、儲罐等的接地與跨接:靜電荷的產生並不危險,實際的危險在於電荷的積聚,一旦儲備到足夠的能量,就會放電產生火花將可燃氣體引燃引爆。故為了加速靜電荷的釋放,甲醇罐區內的管道、儲罐上的導電不連續處應採用金屬導體跨接,並進行靜電接地處理;(5)其它防靜電設施:除採取上述措施外,對大型甲醇罐區,在甲醇物料管線上還可設置靜電緩和器、靜電消除器等防止和減少靜電荷積聚的設施。
3 9 2防止雷擊:由於雷電在極短時間內放出巨大的能量,如果甲醇罐區內的易燃易爆區域遭受雷擊,就易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為抑制和減少雷電的危害,應設置防雷裝置,常見的有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避雷帶、避雷器。針對甲醇罐區不同的儲罐型式(如固定頂、浮頂),防雷設施的設置也各異。
3 10消防設施
3 10 1可燃氣體報警及聯動系統在甲醇罐區內存在著大量的可燃液體甲醇,當其蒸氣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爆炸下限時(6.7%),遇火源就會著火甚至爆炸。因此,在易泄漏的部位(如人孔、法蘭、閥門、機泵的密封點等)通常都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以隨時監測泄漏情況。當甲醇蒸氣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其爆炸下限的20%~25%時(即濃度為~1.5%),便發出聲光信號報警,以提示盡快進行排險處理; 當濃度達爆炸下限的40%~50%時(即濃度為~3%),報警的同時,應與消防水泵、噴淋冷卻水、固定滅火系統、進入罐區的物料閥和通訊/廣播等設施聯動。
3 10 2滅火系統對於甲醇罐區,主要的滅火設施有:(1)固定式雨淋噴水滅火系統該系統由水噴頭、傳動裝置、噴水管網、雨淋閥等組成。發生火災時,系統管道內給水是通過火災探測系統控制雨淋閥來實現的,並設有手動開啟閥門裝置。只要雨淋閥啟動後,就可在它的保護區內迅速地、大面積地噴水滅火,降溫和滅火效果十分顯著。在夏季時,該系統也可作為噴水降溫、減少儲罐「小呼吸」損失之用;(2)固定式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該系統由泡沫液儲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混合液管線、消防泵、泡沫產生器、閥門以及水源和動力源組成。對甲醇罐區,應選擇液上噴射泡沫滅火系統,且泡沫液應具有抗溶性。此外,該系統不宜與滅火水槍同時使用。(3)移動式滅火系統在甲醇罐區,應設置足夠的移動式滅火器。當發生局部小型火災時,工作人員能夠使用推車式、手提式滅火器將火災迅速撲滅。常用的滅火葯劑有二氧化碳滅火劑、乾粉滅火劑、鹵代烷滅火劑等;(4)完善的消防水管網罐區內應按規范設置完善的消防水管網系統,該系統包括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環狀管網、消防栓等。特別是消防泵應採用能在斷電等緊急情況下迅速啟動的驅動機,如柴油機。
4防火防爆設計審查:為做好安全可靠和經濟合理的設計,在防火防爆設計工作以及對防火防爆設計的檢查和審核中,都應根據甲醇儲存過程和設備的火災爆炸危險性,以及發生著火爆炸危險的各種條件逐項進行分析、研究,建立可靠的防火防爆安全防護體系,確保罐區安全運行。甲醇罐區的防火防爆設計檢查和審核的依據是相應的標准和規范,包括ANSI/NFPA3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現將其項目及要點歸納如下。
4 1罐區規劃:(1)廠址及總平面布置(2)安全距離及道路(3)建(構)築物及附屬設備:①耐火等級與結構;②建造材料; ③排水、排氣及其它;④安全標識。(4)滅火設施①滅火劑的選用;②消防水及滅火劑的用量;③滅火設施的配置。
4 2過程/設備設計:(1)泵的配置與密封方式(2)罐型與單罐容積(3)甲醇流速與進料方式(4)管道、閥門的型式、位置、連接和布置(5)安全裝置的構造與位置①呼吸閥與阻火器;②惰化與惰性氣體用量;③可燃氣體檢測系統;④防止水等雜質進入物料的措施;⑤信號報警(報警值、聲光信號、報警按鈕、通訊/廣播等);⑥聯動(鎖)裝置(噴淋/冷卻聯動、物料聯鎖、泡沫滅火聯動、消防水泵聯動);⑦水噴淋/冷卻系統;⑧消防水系統(水池、泵、管網、消火栓、消防泵的驅動機);⑨防火防爆警示牌;(6)電氣設備①爆炸危險區域等級與范圍;②電氣(儀表)設備的選用;③電氣(儀表)線路的布置;④設備/管道的防靜電跨接與接地;⑤避雷設施;⑥事故電源。
『肆』 粉塵防爆設備要求
粉塵爆炸是指粉塵在爆炸極限內並遇到熱源(明火或溫度),火焰立即蔓延到整個混合粉塵空間,化學反應速度極快,並釋放大量熱量 同時,導致高溫和高壓,系統的能量轉換為機械功以及光和熱的輻射,這具有極大的破壞性。那麼,電氣產品防塵防爆設計的一般要求是什麼?士定測試將帶您了解粉塵防爆產品設計的一般要求。
1
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方面的要求
限制粉塵外殼最高表面溫度的形成是防止粉塵點燃的主要因素之一。一方面,由於電氣元件不可避免的會出現發熱,所以要保證安全,限制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值范圍就顯得格外必要。另一方面,由於不同的物質具有不同的點燃溫度,所以,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的范圍也應有所不同。氣體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與粉塵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一致。
2
設備材料選擇方面的要求
電氣設備外殼材料應熱穩定性好,具有足夠高的強度,能承受爆炸壓力而不致損壞和變形,其隔爆接合面應能承受爆炸而不傳爆。
3
非金屬部件方面的要求
設備的非金屬部件,也應能夠滿足相關標準的耐熱、耐寒要求。
4
IP防護方面的要求
根據國家標准GB12476.1的要求,粉塵防爆電氣設備的外殼還需滿足以下2個條件:
01
防塵外殼
雖不能完全防止粉塵的進入,但進入量尚不足以影響到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外殼防外物能力為5級;
02
塵密外殼
外殼的結構設計成隔塵結構,粉塵不能進入,外殼防外物能力為6級。
近幾年來,隨著人們對粉塵防爆意識的加強,要求產品進行粉塵防爆認證的廠家也越來越多,尤其是國外知名品牌廠家,其產品一般都經過粉塵防爆認證。
由於對粉塵爆炸防護知識不足,國內仍有不少製造商在設計之初就沒有進行粉塵爆炸防護設計,也沒有進行粉塵爆炸防護認證,無疑對粉塵造成了安全隱患。爆炸事故,從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世鼎檢測專業做防爆檢測認證,多年經驗,專業認證團隊,正規流程。
『伍』 電氣櫃上開了孔接線出去,如果要把這些孔密封保證防塵防濕,該採用什麼辦法
電氣櫃上開了孔接線出去,如果要把這些孔密封保證防塵防濕,該採用專用電纜和電氣櫃專用防爆出線護圈的辦法,如果這些孔密封防塵防濕要求不高,可以用防火泥堵上就可以了
『陸』 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有那些
選用專用的防爆電氣設備 有隔爆的 本安的 正壓的 通常設備用隔爆的回 儀表用本安活或增安的 具體等級答根據現場可燃物類型和點燃溫度決定 參見GB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柒』 如何對舊除塵器進行防爆改造
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問題,舊除塵器改造成防爆除塵器,還要通過防爆認證才能使用,不如直接購買新產品,當然了,如果整套設備比較貴重那就另當別論。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捌』 水泥廠電機及電氣櫃分成防爆改造怎麼處理
這個可以實現,但是費用較高小電機,改造費用比換一台還貴,不如直接換一台防爆電專機;如果是屬大電機,改造成本與換一台防爆電機相比,成本低的多,有改造的必要。改造的電機需要有第三方檢驗機構頒發的防爆合格證才能使用。 順便說一句:本安型防爆電氣,功率都比較小,電壓36v以下,電流一般4~20mA.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玖』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款 基本原則
第一條 企業單位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產負責。
第二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單位的每個員工,都應在各自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第二款 各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全面負責。
2、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目標,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規定要求。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工作責任書,並落實其中的相關條款,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批准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防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的條件。
4、負責組建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健全充實安全管理人員。
5、聽取各級各部門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事項。
6、每月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形成記錄文件。
7、每月組織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並檢查考核同級副職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發現隱患,應下達整改指令,審批整改經費和整改措施,督促復查整改到位。
8、組織開展全員性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對新員工實施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9、組織開展全員預防性的安全演練制定應急措施預案,提高員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技能。
10、發生事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損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好善後工作,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第四條 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職責
1、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者,對單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總目標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條款要逐條抓好落實工作。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修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4、帶領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人員開展工作。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關情況,實施安全工作的獎懲事項。
6、每月召集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安全生產內部資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帶隊進行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的隱患,應認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工作,直到隱患消除。
8、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檔案工作。
9、組織安全演練的具體實施工作,考核員工的應變能力和技能,對應急措施預案進行演練實施。
10、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對外包或單位內臨時施工項目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 公司其他副職安全生產職責
1、公司其他副職要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各自分管的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責。對所管轄的生產、經營、設備、物資、員工以及供銷、後勤等工作的安全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2、在生產經營中遇到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速度、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講時效。
3、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的方針、法律、法規、標准等,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生產經營中的違章行為。
4、組織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檢查,每月至少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報告、研究解決。
5、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對員工的應知應會事項要落實到每個人。
6、每月召開的安全例會,應分析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對臨時性的任務,一定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項,要親自指揮指導實施於全過程。
8、負責管轄范圍內一般安全問題的審批,重大安全問題應提交安全分管或總經理審批。
9、管轄范圍內安全狀況與個人經濟收入掛鉤,具體辦法另訂。
10、管轄范圍內發生事故,應積極參與搶救,並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治安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內消防、交通、門衛、要害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2、貫徹執行安全保衛的規定,維護企業治安秩序。
3、每天對本單位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巡查,發現內部治安保衛隱患,督促其限期消除,並向領導報告。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培訓演練。
5、負責滅火器材的計劃編制,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助當地派出所加強單位流動人員的管理。
7、對本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及生產事故,應按規定向單位領導報告,並積極參與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忠於職守、履行職責、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護廠。
第七條 車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負責人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總的責任。在組織管理車間生產過程中,具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法規、標准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車間員工的安全和健康負全面責任。
2、在布置生產工作任務時,一定要對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對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異分配工作,確保安全與效益同步。
3、經常檢查車間內建築物、設備、設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況,檢查有否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時排除隱患。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下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4、經常向職工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操作技術教育。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項應留檔。
5、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協調各部門之間的人員關系,對各班完成的產量、質量進行記錄跟蹤。組織建立工人的技術檔案。
6、參加安全例會,應及時報告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對制定的對策應負責抓好落實工作。
7、教育職工愛護設備,每天要組織進行設備檢查,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狀態。搞好安全生產記錄,每個月與職工進行一次座談,分析在生產中的問題,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8、對檢修和臨時任務要交待有關安全事項,負責現場指揮。
9、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和防火責任書中相關條款,落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對遵章守紀者提出獎勵意見,對違章蠻干者提出懲罰意見。
10、發生事故立即報告,並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對造成事故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對新入公司的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業參加生產實習的人員和參加勞動的學生),在沒有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生產、防火知識教育。入廠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①本企業安全生產總體要求,介紹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有關文件,講解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②介紹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③一般電氣和機械安全知識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火災、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訓,從正反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產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廠級教育應進行考試,並予以記錄留檔。
2、車間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經過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車間後,還必須經過車間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組。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員與安全員負責進行。車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①本車間的概況、生產性質、生產任務、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特點、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規程;②本車間的危險區域、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防火工作的重點,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③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問題,以及好壞典型事例等。
3、崗位教育
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調動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崗位後開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內容包括:①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性質、生產責任、防火事項;②將要使用機器設備、工具的性質、特點及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性能、作用和維護方法;③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應遵守的紀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場地整潔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應注意的事項;⑤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訓;⑦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受教育人員經考試合格並經實際操作技能熟練後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
1、從事電工、鍋爐司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包括升降機、貨梯、桅桿吊等)、金屬焊接(氣割)、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建築登高架設作業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2、對特殊工種人員,每兩年應組織復審一次。
3、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時,應隨身攜帶「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單位應復印存檔。
4、特種作業人員應努力鑽研,熟練操作,對安全技術及緊急狀況能有過硬的處理技能。對外雇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等)應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要吸取血的教訓,未遂事故等都要作為教訓,牢牢記住,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第三條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領導和車間管理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組織紀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各崗位應充分結合業務工作,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後、會議各種形式廣泛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以上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活動。
4、檢修時,公司、車間領導應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檢修。
5、對電器維修、電氣焊接作業等重大危險作業,在作業前,檢修或施工的負責人必須按規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檢修或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
6、職工違章以及未遂事故責任者,由所屬車間或公司領導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復工人員,要經車間管理員進行復工安全教育,並將有關違章事項記入安全檔案。
第三章 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 安全檢查基本要求
1、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安全和防火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防範和整改隱患。
2、檢查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領導檢查與群眾自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3、安全檢查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
4、各級安全檢查都要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5、推廣使用《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 安全檢查組織與形式
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人員進行,每月一次。
2、車間安全檢查,由車間管理員組織,安全員、崗位負責人參加,每周進行一次。
3、崗位、班組每天都要進行檢查。
4、企業每年應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起重機械、廠房建築物、運輸車輛、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5、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以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颱風、防雷電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6、專業檢查和季節檢查,可與公司級普通檢查結合進行;單獨進行專業檢查或季節檢查時,由該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要上報。
7、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整改。
8、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進行每日巡迴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記入巡迴檢查記錄內。
第三條 隱患整改制度
1、每項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時間、定人員負責、定整改措施。凡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由公司領導進行驗收。
2、對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於當時的條件無法解決的,應訂出計劃,定期解決,並報告,還要有應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業對隱患項目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度。
《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和解決的期限。通知書由安全員或公司領導填寫,經分管安全的經理簽署後發出。屬於車間整改的交由車間管理員簽收並負責處理;屬於崗位的交崗位負責人簽收並負責處理。
4、整改結果要反饋,通知書要留檔備查。
第四章 安全檢修制度
第一條 檢修前准備工作的規定
1、編制檢修計劃,應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單位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並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任務,交待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准備,做到機具齊備,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煤氣發生爐等)清洗置換和分析檢驗工作,由設備所屬車間負責進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物質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並在管道入口處加盲板。
6、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並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置換情況,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第二條 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本工種安全規程。
2、高空作業,要按登高作業規定執行。凡離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均要系安全帶。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業施工規定執行。
4、吊裝作業,要按吊裝作業規定執行。
5、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查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要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轉動設備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進口處掛設「禁止活動」警示牌。
7、檢修中對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撐的),必須嚴格控制,不經主要負責人批准,有關人員不到場,不得獨自一人拆除。
8、檢修用的臨時照明燈必須採用低壓24伏。池槽、溝道、潮濕場所必須使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作應急之用。
10、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全面檢查符合檢修規定後,危險場所現場必須有人監護進行檢修作業。
第三條 焊接(氣割)作業安全規定
1、焊接氣割動火,必須按「防火防爆」有關動火規定執行。
2、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能上崗。臨時外雇的焊接人員必須是有證的。否則不得使用。
3、乙炔器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少於5米,距離明火不少於10米。
4、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准:
(1)電焊機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並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6、電焊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靴,並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7、焊接作業時,要配帶好個人防護面具和口罩、護目鏡。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採取防護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防止電弧和焊渣傷害。
第四條 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電氣檢修,要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2、凡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
(1)供電車間導電設備、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後方可進行作業。
(2)車間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電氣負責人審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並在電源開關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責掛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志牌或送電。
4、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裝接。
5、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後,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6、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7、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企業電氣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8、外線、桿、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1)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並掛好接地線後,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設置標志,並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桿、塔。
(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必須採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臨近電纜。
(4)遇五級以上大風,嚴禁在同桿、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並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後,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並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
第五章 工業衛生防塵與防毒制度
第一條 基本原則
1、企業必須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採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2、防塵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塵、毒物的泄漏和擴散;保護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准;採取有效的衛生和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定期監測和體檢。
3、企業應依據以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認真編制防塵防毒規劃,並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結合挖潛、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塵毒危害。
4、對長期達不到國家規定的衛生標准,塵毒危害嚴重的作業,要限期解決,否則應停止生產。
第二條 新建改建工程安全衛生規定
1、凡新的建設項目,設計和施工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礦企業設計衛生標准》和《三廢排放標准》,認真做到勞動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在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必須同時審查、驗收安全衛生設施,並要有安技、環保、衛生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參加。凡不符合防塵防毒要求的項目,不得施工和投產。
3、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衛生和防護設施,經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用於生產。
第三條 塵毒治理與防護管理規定
1、凡生產和加工過程中生產和散發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噪音和高頻輻射等作業,都應積極採取有效的治理與防護措施。
2、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或加工過程,應採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3、對散發出的有毒有害物質,應加強通風並採取回收利用和凈化處理等措施,不得隨意排放。
4、在生產或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區域內,不得設置住房或工棚。
5、在粉塵或毒物的作業場所,應有沖洗地面和牆壁的設施,地面要有防水層和排水溝。
6、對產生和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對各種防塵防毒設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7、在使用和處理有毒有害物質 作業場所,應設置防護和急救器具專用櫃、安全淋浴和洗眼噴泉,並有禁止飲食、吸煙以及按操作要求提出的警告標記。
8、所有裝有毒有害物質的容器,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擴散,容器外部應有警告標簽。
第四條 工業衛生檢測與標准規定
1、企業應定期檢測作業場所空氣中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
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粉塵及有毒物質的濃度應符合國家《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的規定。
2、各項檢測應由檢測機構或專職人員按國家規定的方法進行。檢測結果應送交生產車間和安技、衛生部門,並及時公布。
3、對粉塵作業場所工人作業地點空氣 粉塵濃度,每月至少測定二次。
對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粉塵的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塵分散度,應根據生產條件的變化及時測定。
對作業場所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每月至少測定二次。生產條件改變時,應及時重新測定。
第五條 體檢和職業病預防規定
1、新工人入廠後,應經過健康檢查,不適於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崗位。
2、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冊職工,應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
接觸粉塵作業人員,當粉塵中含游離二氧化硅在10%以上時,每兩年至少檢查一次;在10%以下時,每三年至少檢查一次。
接觸有毒物質作業人員,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除一般內科項目外,還需要進行職業病的特殊項目檢驗。
有特殊情況時,應及時進行檢查。
3、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可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或職業病療養等措施。對患職業禁忌和過敏症者,應及時調離。
4、職業病的范圍和診斷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和妥善安排
第六章 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管理規定
第一條 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規定
1、凡在生產中溫度和壓力及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安全聯鎖裝置、事故停車裝置、防止火焰傳播的隔絕裝置、起重設備的行程開關和負荷限制裝置、電器設備的過載保護裝置、機械運轉部分的防護裝置、火災報警固定式裝置、滅火裝置以及危險氣體自動檢測裝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設施、靜電和避雷防護裝置等,均屬安全裝置。對上述裝置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2、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氧氣呼吸器、防護眼鏡、耳塞、防毒口罩、特種手套、防護服、高溫鞋、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靴、絕緣墊和絕緣台等,均屬防護器具。對上述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第二條 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的維修與檢驗規定
1、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經常巡迴檢查,維護管理。
2、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3、各種安全裝置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程對所管安全裝置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校驗,並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4、對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需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批准方可拆除。
5、凡經過改造或新設計安裝的安全裝置,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鑒定,試驗合格後方可投用。
6、對安全裝置,除專責維護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亂動。
第三條 防護器具選用與保管規定
1、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氧含量、毒物濃度)、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性能及其防護范圍,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代用。
2、煤氣發生爐崗位配備的防一氧化碳防毒面具,應與有毒物質的性質和人員頭型相適應。
3、凡空氣中氧含量低於18%(體積)、有害氣體含量高於2%(體積)的作業場所,嚴禁使用過濾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4、嚴禁使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5、面具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面具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6、各種防毒面具用前、用後均需仔細檢查。過濾式面具濾毒罐每兩個月定期檢查一次。一氧化碳濾毒罐每月稱重檢查一次,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7、使用隔離式長管面具應將吸氣口置於空氣新鮮的地方,嚴禁折、壓軟管,管長不得超過二十米,否則應強制送風。
8、長管式防毒面具每月進行氣密性檢查一次。每次用後要進行外觀檢查,根據情況進行清洗;保持清潔。
9、氧氣呼吸器的氧氣瓶壓力應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壓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時,應撤出現場。氧氣呼吸器每季做前五項檢查一次,每兩年做十項檢查一次。每次用後要清洗並進行周密檢查。
庫存氧氣呼吸器每三年進行全面檢查一次。
10、長期著用隔離服作業,其壓縮空氣必須進行凈化,以保證空氣新鮮。
11、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專人保管。車間、工段、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櫃保管,按班交接。
12、由個人使用保管的各種面具應建卡造冊,定期檢查。
13、車間應設立急救器材專用室(棚),備有擔架、防爆手電筒、防毒面具、隔熱手套、膠靴、防火服和安全帶等急救器材,以備搶救用。
14、安全帶用前要仔細檢查,用後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濕霉爛強度下降,每年要進行一次強度試驗。
15、絕緣手套、膠靴、絕緣棒、絕緣墊、絕緣台等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要定點專人保管。
16、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要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中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